這些年,你過得快樂嗎?
沒想到她最後,脫口而出的是這句話。
問什麽呢?以袁歆的名義可以問一萬個問題,可作為唐秋,她能問些什麽呢?除了家父生病的這一夜,除了為我放煙火慶生失神的那一夜,其他的日子,你過得快樂嗎?
腦子裏有些亂,她仿佛又回到了那夢裏尋光的奔跑,身後的火舌,正在拚命地追趕她。
那時候她坐了一天一夜的火車,到了他巡回見麵會的城市,正是晏城。那時候他們都尚且不知道自己會和這個城市產生那麽深的緣分和糾葛,他們都是第一次,來到這個有座煙波橋的城市。
一天一夜的火車讓15歲的少女分外狼狽,她身上沒有半毛錢,本來就穿了好幾天沒洗的衣服,淋了雨又幹了。發著低燒,整個人踉踉蹌蹌,眼睛卻格外地亮。
帶著種失獨小狼的狠勁,她偷偷潛進了那個她根本買不起票的會場。
那場發布會已經開始,他出了第一張專輯,整個人,像是發著光般地站在台上,衝著他們笑。他像是渾身發著光,換了一個人似的閃爍逼人,他注定是一顆星星啊,從前像顆寒星掛在她寂寥的世界裏,如今,在眾星璀璨裏,仍舊能夠脫穎而出。
他站在那舞台上,被無數雙少女的眼睛灼燙得更加明亮,和台下那個擠在人群中髒兮兮的她仿佛不是一個世界的人。
他身上那件西裝可真好看,大小剪裁如此貼身,襯得他單薄卻也挺拔的身材如此英俊,頭發梳得一絲不苟,卻沒有絲毫的造型感。哪裏像從前,他衣服少得可憐,要不就是太小了,袖子短了,要麽就是太大了,因為那是袁敬意給他的。偶爾幾件合身的,他幾乎舍不得穿,穿了就怕蹭髒,蹭壞,隻在重要的日子裏穿,穿完了立馬疊起來。
那是寒酸到她都不忍回憶的歲月。
可現在不一樣了,他搖身一變成了洋身洋長的少年,配上那套貴族派的西裝也毫無違和感,仿佛那本來就天生是他的裝扮。
15歲,即便是大難已經來臨,心神俱疲的她,仍舊在那一刻覺得想哭。
想替他高興,這才是他該擁有的生活,他選的路,是對的。
其實當時她真的有想過,她不該喊他的,如果不喊他,不逼迫著他進行一個倉促的選擇,或許一切會不一樣吧。
可當散場的時候,她看到他跟江滄海二人馬上要消失在視線裏,就好像一線光要再度在她的世界裏熄滅。
所有人高喊著“江一凜”的時候,她焦急地邊哭邊跟著喊。
可他什麽都沒有聽到,在一浪高過一浪的歡呼聲中慢慢地往前走。
她當時腦子裏一懵,她拚盡全力地大喊了一聲。
“卞小塵!”
“江一凜!江一凜!江一凜!”
“卞小塵!”她又喊了一句。
她看到他回過頭來,她的心髒差點停止了跳動,他的視線讓人群靜謐了一秒鍾,她趁著這一秒又喊了一句。
“卞小塵!我是袁歆!我是袁歆!”
人群混亂了起來,人人都聽到了這一句,無數雙眼睛朝她投了過來。
她淚眼模糊,伸手向那根稻草攀去,可人群太過厚了,她和他仍舊隔得好遠。
她看到他的表情一慌,抬頭質詢一般地去看他身旁的男人,那個作為他的父親的江滄海,俯身跟他說了幾句話,然後拿過話筒衝著台下有些失控的她說:“小姑娘,你怎麽了?”
“小塵,是我!”她以為是因為自己現在髒兮兮的,所以他認不出她,她聲音哆嗦,指著自己的臉,“是我,我是袁歆……”
好奇的記者開始八卦,朝著他問:“一凜看來有很瘋狂的粉絲哦,你認得他嗎?”
她大概永遠無法忘記他當時的表情。
他已經收起了那張略有驚慌的臉,恢複了平靜,然後她聽到他說:“我不認得。”
15歲的她可能不能理解他的選擇,但是25歲的唐秋懂,因為她知道生活有時候,就是這麽現實。他能怎麽做呢?在那舞台上跟她相認,跳下台來抱住髒兮兮如同一個乞丐的她?然後告訴大家,我所有的一切都是假的?
他好不容易才有的後來啊,光鮮亮麗,衣食無憂,萬眾矚目。
不再是孤零零的一個人,一顆寒冷而寒酸的星星。
她理解了他的選擇。
“我的意思是……”被他的眼睛盯得發毛,唐秋意識到自己的話有些突兀,她重新修整了一下這話,讓它聽起來,更符合情境,“做明星,快樂嗎?”
江一凜原本那目光如炬的眼神收緊了一下,他訕笑道:“原來……”
手指放下酒杯,他眉頭微微皺起,然後又鬆開。
“做明星……走在大街上,都能被人認出來,可以滿足很多虛榮心。你開始變成一個舉足輕重的人,你開始有了分量,有了意義,並且你有了很多付出和得到不成正比的錢,你可以買很大的房子,裝修得跟皇宮一樣,買你想要的很多很多東西。你說,快樂嗎?”
“當然快樂。”他忽然露出了一個極其燦爛的笑容,襯托得這四個字,更有分量。
然後他仰頭飲盡一杯酒,喉頭滾動,撂下酒杯,唇角帶著自嘲。
可是,我有什麽資格快樂。
當明星有那麽多好處,可是這畢竟是一個關心你發型多過關心你心情,關心你體型多過關心你身體的世界,是一個你的喜怒哀樂都要進行包裝的世界,是一個你走起來每一步都要精打細算的世界。人人都想進來的名利場,他知道這裏誘惑極大,可卻又那麽多的身不由己,可他仍舊沒有一個理由能說出一個“別來”。
唐秋聞言,心中戚戚。
快樂。那就證明你沒選錯吧。挺好的。真的挺好的。如果那一切災難都會發生,多個卞小塵又會怎樣呢?也許,後來他們依舊會被現實打散,多的是兩個為生活的不堪買單的可憐人。
兩個人裏,總要有一個快樂吧。
“還來嗎?”他再度伸出手。
“不來了。我餓。”她低頭扒飯,眼眶中澀澀然,卻沒有了眼淚。
待程錦琛再度進入這間包廂,江一凜已經趴倒在桌。此時老板已經披上厚外套,見狀愣了一下。
“要走了嗎?”唐秋扶著桌子站起來,卻見程錦琛露出抱歉的神色。
“唐小姐,你會開車嗎?”
“哈?”
“剛老朋友過來,我喝了些酒。”他哈了一口酒氣,“怕是送不了一凜了。”
“那……”
“也不好找代駕,這家夥可是個名人呐。”他笑了一下,“不過你要是不方便,我打個電話,讓我朋友過來……”
唐秋回頭看了一眼江一凜,這家夥已經紋絲不動了,咬牙道:“不用了。我送他回去吧。不過,老板你知道他住哪嗎?”
“嘿……”程錦琛咧開嘴,“趕巧我還真知道,我們加個微信,我把地址發給你。”
程錦琛幫著把江一凜抬到副駕駛,他居然已經是不省人事了。
唐秋想起上一回,兩個人還真是互不相欠。
程錦琛輕輕敲了下車窗,提醒道:“我送過他幾回,你直接開到地下停車庫,74號是他的停車位,旁邊就是直達他家的電梯。”
“送過幾回?”唐秋問道。
“幾回都記不得了。”程錦琛說,“不過這家夥,也就在我這會喝多。往常都是一個人喝醉,今天,倒是頭一遭呢。可見,您是他很信任的人了。”
抬頭看著唐秋的反應,程錦琛笑了笑,“這家夥,很少信任別人。我們倆,都算是幸運的。”
是嗎?
這倒是和從前沒變,還以為時過境遷,他會好一些。
“是啊。這家夥,是我見過,活得最像一座孤島的人。”程錦琛看了一眼副駕駛上的江一凜。
“孤島?”唐秋反問了一句。
“是啊。孤島。”程錦琛笑意更濃了些,可眼角多了份寂寥,“這世界上,總有一小部分人,生來孤獨,意義啊,就是在找另外一座,能夠並肩的孤島吧。”
人生,就像海洋。如果非不把遙遠的死亡當做目的地,那大多數人,其實都在漂泊而茫然著。偶爾觸礁,偶爾相遇,能夠從出發到終點都放眼可及的人,太少太少。
要麽被海浪衝散,要麽就相伴到一半一座就沉落了。然後,一座孤島,繼續漂,繼續漂。
生而為人。
沒想到她最後,脫口而出的是這句話。
問什麽呢?以袁歆的名義可以問一萬個問題,可作為唐秋,她能問些什麽呢?除了家父生病的這一夜,除了為我放煙火慶生失神的那一夜,其他的日子,你過得快樂嗎?
腦子裏有些亂,她仿佛又回到了那夢裏尋光的奔跑,身後的火舌,正在拚命地追趕她。
那時候她坐了一天一夜的火車,到了他巡回見麵會的城市,正是晏城。那時候他們都尚且不知道自己會和這個城市產生那麽深的緣分和糾葛,他們都是第一次,來到這個有座煙波橋的城市。
一天一夜的火車讓15歲的少女分外狼狽,她身上沒有半毛錢,本來就穿了好幾天沒洗的衣服,淋了雨又幹了。發著低燒,整個人踉踉蹌蹌,眼睛卻格外地亮。
帶著種失獨小狼的狠勁,她偷偷潛進了那個她根本買不起票的會場。
那場發布會已經開始,他出了第一張專輯,整個人,像是發著光般地站在台上,衝著他們笑。他像是渾身發著光,換了一個人似的閃爍逼人,他注定是一顆星星啊,從前像顆寒星掛在她寂寥的世界裏,如今,在眾星璀璨裏,仍舊能夠脫穎而出。
他站在那舞台上,被無數雙少女的眼睛灼燙得更加明亮,和台下那個擠在人群中髒兮兮的她仿佛不是一個世界的人。
他身上那件西裝可真好看,大小剪裁如此貼身,襯得他單薄卻也挺拔的身材如此英俊,頭發梳得一絲不苟,卻沒有絲毫的造型感。哪裏像從前,他衣服少得可憐,要不就是太小了,袖子短了,要麽就是太大了,因為那是袁敬意給他的。偶爾幾件合身的,他幾乎舍不得穿,穿了就怕蹭髒,蹭壞,隻在重要的日子裏穿,穿完了立馬疊起來。
那是寒酸到她都不忍回憶的歲月。
可現在不一樣了,他搖身一變成了洋身洋長的少年,配上那套貴族派的西裝也毫無違和感,仿佛那本來就天生是他的裝扮。
15歲,即便是大難已經來臨,心神俱疲的她,仍舊在那一刻覺得想哭。
想替他高興,這才是他該擁有的生活,他選的路,是對的。
其實當時她真的有想過,她不該喊他的,如果不喊他,不逼迫著他進行一個倉促的選擇,或許一切會不一樣吧。
可當散場的時候,她看到他跟江滄海二人馬上要消失在視線裏,就好像一線光要再度在她的世界裏熄滅。
所有人高喊著“江一凜”的時候,她焦急地邊哭邊跟著喊。
可他什麽都沒有聽到,在一浪高過一浪的歡呼聲中慢慢地往前走。
她當時腦子裏一懵,她拚盡全力地大喊了一聲。
“卞小塵!”
“江一凜!江一凜!江一凜!”
“卞小塵!”她又喊了一句。
她看到他回過頭來,她的心髒差點停止了跳動,他的視線讓人群靜謐了一秒鍾,她趁著這一秒又喊了一句。
“卞小塵!我是袁歆!我是袁歆!”
人群混亂了起來,人人都聽到了這一句,無數雙眼睛朝她投了過來。
她淚眼模糊,伸手向那根稻草攀去,可人群太過厚了,她和他仍舊隔得好遠。
她看到他的表情一慌,抬頭質詢一般地去看他身旁的男人,那個作為他的父親的江滄海,俯身跟他說了幾句話,然後拿過話筒衝著台下有些失控的她說:“小姑娘,你怎麽了?”
“小塵,是我!”她以為是因為自己現在髒兮兮的,所以他認不出她,她聲音哆嗦,指著自己的臉,“是我,我是袁歆……”
好奇的記者開始八卦,朝著他問:“一凜看來有很瘋狂的粉絲哦,你認得他嗎?”
她大概永遠無法忘記他當時的表情。
他已經收起了那張略有驚慌的臉,恢複了平靜,然後她聽到他說:“我不認得。”
15歲的她可能不能理解他的選擇,但是25歲的唐秋懂,因為她知道生活有時候,就是這麽現實。他能怎麽做呢?在那舞台上跟她相認,跳下台來抱住髒兮兮如同一個乞丐的她?然後告訴大家,我所有的一切都是假的?
他好不容易才有的後來啊,光鮮亮麗,衣食無憂,萬眾矚目。
不再是孤零零的一個人,一顆寒冷而寒酸的星星。
她理解了他的選擇。
“我的意思是……”被他的眼睛盯得發毛,唐秋意識到自己的話有些突兀,她重新修整了一下這話,讓它聽起來,更符合情境,“做明星,快樂嗎?”
江一凜原本那目光如炬的眼神收緊了一下,他訕笑道:“原來……”
手指放下酒杯,他眉頭微微皺起,然後又鬆開。
“做明星……走在大街上,都能被人認出來,可以滿足很多虛榮心。你開始變成一個舉足輕重的人,你開始有了分量,有了意義,並且你有了很多付出和得到不成正比的錢,你可以買很大的房子,裝修得跟皇宮一樣,買你想要的很多很多東西。你說,快樂嗎?”
“當然快樂。”他忽然露出了一個極其燦爛的笑容,襯托得這四個字,更有分量。
然後他仰頭飲盡一杯酒,喉頭滾動,撂下酒杯,唇角帶著自嘲。
可是,我有什麽資格快樂。
當明星有那麽多好處,可是這畢竟是一個關心你發型多過關心你心情,關心你體型多過關心你身體的世界,是一個你的喜怒哀樂都要進行包裝的世界,是一個你走起來每一步都要精打細算的世界。人人都想進來的名利場,他知道這裏誘惑極大,可卻又那麽多的身不由己,可他仍舊沒有一個理由能說出一個“別來”。
唐秋聞言,心中戚戚。
快樂。那就證明你沒選錯吧。挺好的。真的挺好的。如果那一切災難都會發生,多個卞小塵又會怎樣呢?也許,後來他們依舊會被現實打散,多的是兩個為生活的不堪買單的可憐人。
兩個人裏,總要有一個快樂吧。
“還來嗎?”他再度伸出手。
“不來了。我餓。”她低頭扒飯,眼眶中澀澀然,卻沒有了眼淚。
待程錦琛再度進入這間包廂,江一凜已經趴倒在桌。此時老板已經披上厚外套,見狀愣了一下。
“要走了嗎?”唐秋扶著桌子站起來,卻見程錦琛露出抱歉的神色。
“唐小姐,你會開車嗎?”
“哈?”
“剛老朋友過來,我喝了些酒。”他哈了一口酒氣,“怕是送不了一凜了。”
“那……”
“也不好找代駕,這家夥可是個名人呐。”他笑了一下,“不過你要是不方便,我打個電話,讓我朋友過來……”
唐秋回頭看了一眼江一凜,這家夥已經紋絲不動了,咬牙道:“不用了。我送他回去吧。不過,老板你知道他住哪嗎?”
“嘿……”程錦琛咧開嘴,“趕巧我還真知道,我們加個微信,我把地址發給你。”
程錦琛幫著把江一凜抬到副駕駛,他居然已經是不省人事了。
唐秋想起上一回,兩個人還真是互不相欠。
程錦琛輕輕敲了下車窗,提醒道:“我送過他幾回,你直接開到地下停車庫,74號是他的停車位,旁邊就是直達他家的電梯。”
“送過幾回?”唐秋問道。
“幾回都記不得了。”程錦琛說,“不過這家夥,也就在我這會喝多。往常都是一個人喝醉,今天,倒是頭一遭呢。可見,您是他很信任的人了。”
抬頭看著唐秋的反應,程錦琛笑了笑,“這家夥,很少信任別人。我們倆,都算是幸運的。”
是嗎?
這倒是和從前沒變,還以為時過境遷,他會好一些。
“是啊。這家夥,是我見過,活得最像一座孤島的人。”程錦琛看了一眼副駕駛上的江一凜。
“孤島?”唐秋反問了一句。
“是啊。孤島。”程錦琛笑意更濃了些,可眼角多了份寂寥,“這世界上,總有一小部分人,生來孤獨,意義啊,就是在找另外一座,能夠並肩的孤島吧。”
人生,就像海洋。如果非不把遙遠的死亡當做目的地,那大多數人,其實都在漂泊而茫然著。偶爾觸礁,偶爾相遇,能夠從出發到終點都放眼可及的人,太少太少。
要麽被海浪衝散,要麽就相伴到一半一座就沉落了。然後,一座孤島,繼續漂,繼續漂。
生而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