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時的天台,江一凜在寒冷的秋夜裏,看著天空上一朵朵的煙花炸開。他隻披了一件薄薄的外套,拿了一杯酒,坐在那,盯著天空,然後,給自己點了一根煙。
“歆兒,生日快樂。”
江一凜毫無睡意,寒冷讓他無比地清醒。
不知這個時候,她睡了嗎?有人陪她放煙花嗎?她會不會哭?從前,她總愛哭鼻子。他以前答應過她很多很多事,可是現在,卻隻能在每年她生日的時候,給她放煙花。他是自己弄丟她的。剛開始那三年他夜夜夢到她,夢到她說她不會放過他。夢到她在火裏……死了。
聽說那場大火,燒了很久很久。拖出來的袁敬意隻剩下一具焦黑的屍體,聽說,那時候,袁歆看著袁敬意的遺骸,一滴眼淚都沒有掉。但是他知道,那是她唯一的親人,她還能仰仗誰呢?隻能來找他,他卻裝作不認識她,任由兩個身強體壯的保安將她丟出去。
那天下著很大很大的雨,那天晚上沒有月亮,世界很黑,比現在,要黑多了。
他的演技可真好啊,那應該是他的演技巔峰吧。
那是他這輩子,最關心的人,可他,卻生生推開了她,從此以後,徹底失去了她的蹤跡。那之後,他沒放過自己,他甚至用刀鋒對準自己的手腕,但他並不是真的想死。他隻是想讓自己清醒一些,記得更深刻一些。
可是,在心理醫生的無數次治療後,他竟連她的樣子都開始模糊,他開始忘記那個夢,忘記自己曾經殺死她很多次。隻記得她額上的胎記鮮紅,她眼中的淚死活不掉,她惡狠狠地說,我永遠不會放過你。
他傷害了她吧,以他的冷血無情,以他的背信棄義。
時間在黑夜裏走得極慢,他從口袋裏掏出那張照片,那是他僅有的袁歆的照片。
小學四年級,她那時候瘦巴巴的,眼神倔強,氣場強大,凶巴巴,卻總愛哭。
煙花,徹底地冷卻了。人生,如同虛妄。
夜重新歸於寂靜。
頂樓做得極其漂亮。一個透明的玻璃房裏,白日裏陽光普照。夜裏,清冷的月光灑下來,那裏頭的玫瑰,會讓他想起從前一本童話書裏,從b612星球離開後的小王子見到一園玫瑰的瞬間,天底下竟有那麽多玫瑰。自己那朵玫瑰原來不是獨一無二的,可這種認知讓小王子覺得惶恐,因為不那麽獨一無二,反而更加刻骨銘心。
《小王子》是他少時,和袁歆一起窩在城鎮一個舊書店,書店老板是個戴眼鏡的老頭兒,當時隻有一本英文版,是老板一個字一個字地翻譯給他們聽的。
那時候的他是不怎麽喜歡童話的,可是袁歆聽得認真,他也假裝聽得認真。袁歆這丫頭情感豐富,愛憎分明,聽到小王子離開b612,她生氣:“這個小王子怎麽這麽不負責任呢!”他說,是啊是啊。聽到小王子開始想念玫瑰花,她生氣:“現在又知道玫瑰花的好了?怎麽這樣呢!”他說,就是嘛。又聽到小王子要接受毒舌的計劃,她一邊哭一邊說:“這個小王子怎麽這麽傻啊,怎麽來怎麽回去嘛,為什麽要這樣啊。要是毒蛇騙他了,玫瑰花怎麽辦啊?”他說,是啊,小王子怎麽這麽傻。
這一刻,江一凜無端地想起這一幕,忽然就笑了。
笑得有些落寞。
誰也不知道玫瑰花有沒有等到小王子,但他知道,自己離那顆屬於自己的星球,早已脫離了軌道,他不知道怎麽回去,他甚至不知道,有生之年,能不能回去。怎麽沒有毒蛇來找他,給他支這樣的一招呢?
而那朵玫瑰,有時候想想真像袁歆啊。有些傲慢,脾氣也不大好,可是不知道為什麽,卻能牽扯出他心裏最細最疼的那一根弦。
那時候不明白,現在仍舊不明白,那種在一顆孤獨星球上相遇的相依為命的感情,到底是什麽。
手足,還是年少的愛。
但他卻記得很清楚,那天因為小王子痛哭一場的她最後抹幹了眼淚跟他說,我是小王子的話,我一定會好好守護你的。
他笑了,她說她是小王子,她撐死就是一顆小丸子。不過他還是好脾氣地點了點頭。
“我相信你。”
“那如果是你呢?”
“我不會走的。”
“如果是一場風暴……或者是流星撞到了我們的星球,我們分散了呢?”
她問得那麽認真,眉心的胎記在月亮下像是一朵玫瑰。
他說:“那我會找到你。哪怕被毒蛇咬一口,我也會……回來找你的。”
她咧開嘴笑起來,笑了一會兒,卻又皺起眉頭說:“不要不要。千萬不要。不要相信毒蛇。你想啊,我長得一點都不像玫瑰花,我沒有玫瑰花那麽好看,也沒那麽脆弱,我更像那隻小狐狸,大紅尾巴那種。如果我們走丟了,我會來找你的。你……
千萬不能相信毒蛇。”
落地玻璃窗上倒影著他頎長的身形,江一凜忽覺得那倒影出來的人麵目可憎,恨恨地將手裏的酒杯砸過去。
希望再次破滅,他似乎已經太習慣這樣的破滅了。
握緊的拳頭青筋暴露,卻在一聲破碎之中又鬆懈開來。他頹喪地坐著,嘴角有個淡淡的苦笑。
“江一凜,你真是個沒用的東西。”
而再次抬頭,他仿佛看到那個看似體麵卻實則窩囊的自己旁邊,又站著一個小孩兒。
那小孩兒臉髒髒的,眼睛卻很亮,怯生生地拿眼睛瞧人。
那是很多年前的卞小塵,那是被如今的江一凜塵封在過去的卞小塵,有時候,一凜會想,他得有多孤獨啊。他將卞小塵和袁歆一起否認在過去的琥珀之中,卻沒能將他們綁在一起……
這讓他想起十多年前的融城。當他再度成為一個棄子時,他一路奔波,走到袁家所在的院子的光景。
江一凜不斷地回想這一段段往事,提醒自己,不要忘記。
即便否認了,也不要忘記。
那時候,9歲的卞小塵已經不記得,自己最初是怎麽被人販子拐走的了,他的記憶力著實算不上好。他想不起來自己親生父母的樣子,一點都想不起來。
他隻是還記得,人販子將他綁在後備箱裏逼仄到不能呼吸的感覺,也還記得那沾了辣椒水的皮鞭抽在身上的滋味,即便到後來成為江一凜,他的背上,還是有淡淡的傷疤。
於是他跑,不停地跑。幸虧他的親生父母給了他一副從小就好的皮囊,人販子也愛美麗,覺得把他這樣漂亮的孩子弄殘缺了挺虧的,應該賣個更好的價錢。
他被轉手過好多次,從南到北,從北又到南,到後來,他已經不記得,自己是在北方被拐的,還是在南方被拐的。
卞小塵這個名字,是後來他被轉手給了一個男人後,那個男人隨手給他起的。
那個男人信卞,是北方一座小城裏的貨車司機,幾年前老婆難產死了,就此獨身一人。買了卞小塵回來,算是圖個老有所養。他出活是跑外地,常常一去就是大半個月。卞小塵記得自己當時五歲,拿著他給的錢每天出去買吃的。那可能是他童年最安慰的兩年時間。
直到有一回,那群他視為惡魔的人販子又回來了,他們告訴他,他那個“爸爸”,死了。所以他又回到了他們的手裏,成了再度利用的一個商品。
可7歲的孩子,可沒四五歲的好賣了,賣不出去就去要飯,他幸免於“斷手斷腳”的災難,憑著一張可憐巴巴的小臉,能要到足夠的錢來保全自己。
風餐露宿,搖尾乞憐,四麵楚歌。幸好有一次警方對人販子團夥的追|捕,卞小塵逃脫了“眼線”,上了一輛火車。因為逃票,也不敢多坐,就下了車。
那時候是冬天,因為下雨的時候整件棉衣全濕了,卞小塵差點凍死,然後,他被老鍾撿到了。
老鍾比卞爸爸小上幾歲,但麵相差不多,不太討女人喜歡的那一種,但他心腸不壞,好歹是條人命,問他啥他就哭,說自己是個孤兒,叫卞小塵,爸爸沒了。
媽媽呢?
他搖搖頭,就沒見過媽媽。
老鍾沒了轍,給他煮了碗麵,換了幹淨衣裳,這小孩,便甩不掉了。
老鍾那時候跟戲班子跑,基本是野班子,指不定哪天就散的那種,演些不入流的戲,什麽都演。
秦腔、京劇、昆曲、梆子,也有南方的越劇、川劇、黃梅戲、花鼓戲……有時候大雜燴,木偶戲也演,還演小品,偶爾甚至演歐美流行的那種扮相,就順捎帶了這個孩子。
卞小塵那時候沉默寡言,極其聽話,因為太明白,老鍾要是不要他,他就得去要飯,要飯倒還好些,就怕再碰到那群人販子。
後來,老鍾進了袁敬意的戲班子,他碰上了袁歆。
那是次年冬天,一直在台下跑跑停停,一直是戲班子的拖油瓶的卞小塵,趕鴨子上架。小袁歆教了他一晚上,他也發不對聲兒。卞小塵見袁敬意急得要命,他也急,急得怕,怕袁敬意生氣了,讓老鍾不要他。
越急,聲音就越啞。讓從氣腔裏發聲,氣腔在哪?他哪裏聽得懂?
床上傷了腿的小瘦丫頭突然開口說:“我有個辦法!”
辦法就是,卞小塵來演,她在幕布後麵,替他唱。
袁歆可真聰明啊,卞小塵佩服得想。
那出戲她演了上百次,儼然已經熟悉了節奏和韻律,隔著簾子他聽到她的聲音出來,對著口型,幾乎天衣無縫。
他沒有搞砸,甚至在下台的時候,被激動的袁敬意緊緊地抱在懷裏。
他聽到他跟老鍾說:“這孩子,有舞台天分,你瞧他那小眼神兒,你瞧他那小身板!至於唱,唱咱可以慢慢學!他比袁歆要強!”
那是卞小塵第一次知道自己是有價值的,不是跟在那個死掉的“卞爸爸”擱在家裏的小飯桶,不是老鍾屁股後麵的拖油瓶,也不是那群人販子口中的“價格”。
他是有價值的。
然後他看到袁歆一瘸一拐地到他麵前,幽幽丟給他一個白眼。
“喂,你今天表現不錯,待會,給你吃糖。”
盡管這個丫頭比他還小兩歲,性格也多古怪和別扭,可他卻覺得無比高興,他心甘情願地討好她,就連袁敬意喝高興了丟給他的兩塊錢他都悄悄地塞給了袁歆。
因為,那是他人生中,第一個朋友。
“歆兒,生日快樂。”
江一凜毫無睡意,寒冷讓他無比地清醒。
不知這個時候,她睡了嗎?有人陪她放煙花嗎?她會不會哭?從前,她總愛哭鼻子。他以前答應過她很多很多事,可是現在,卻隻能在每年她生日的時候,給她放煙花。他是自己弄丟她的。剛開始那三年他夜夜夢到她,夢到她說她不會放過他。夢到她在火裏……死了。
聽說那場大火,燒了很久很久。拖出來的袁敬意隻剩下一具焦黑的屍體,聽說,那時候,袁歆看著袁敬意的遺骸,一滴眼淚都沒有掉。但是他知道,那是她唯一的親人,她還能仰仗誰呢?隻能來找他,他卻裝作不認識她,任由兩個身強體壯的保安將她丟出去。
那天下著很大很大的雨,那天晚上沒有月亮,世界很黑,比現在,要黑多了。
他的演技可真好啊,那應該是他的演技巔峰吧。
那是他這輩子,最關心的人,可他,卻生生推開了她,從此以後,徹底失去了她的蹤跡。那之後,他沒放過自己,他甚至用刀鋒對準自己的手腕,但他並不是真的想死。他隻是想讓自己清醒一些,記得更深刻一些。
可是,在心理醫生的無數次治療後,他竟連她的樣子都開始模糊,他開始忘記那個夢,忘記自己曾經殺死她很多次。隻記得她額上的胎記鮮紅,她眼中的淚死活不掉,她惡狠狠地說,我永遠不會放過你。
他傷害了她吧,以他的冷血無情,以他的背信棄義。
時間在黑夜裏走得極慢,他從口袋裏掏出那張照片,那是他僅有的袁歆的照片。
小學四年級,她那時候瘦巴巴的,眼神倔強,氣場強大,凶巴巴,卻總愛哭。
煙花,徹底地冷卻了。人生,如同虛妄。
夜重新歸於寂靜。
頂樓做得極其漂亮。一個透明的玻璃房裏,白日裏陽光普照。夜裏,清冷的月光灑下來,那裏頭的玫瑰,會讓他想起從前一本童話書裏,從b612星球離開後的小王子見到一園玫瑰的瞬間,天底下竟有那麽多玫瑰。自己那朵玫瑰原來不是獨一無二的,可這種認知讓小王子覺得惶恐,因為不那麽獨一無二,反而更加刻骨銘心。
《小王子》是他少時,和袁歆一起窩在城鎮一個舊書店,書店老板是個戴眼鏡的老頭兒,當時隻有一本英文版,是老板一個字一個字地翻譯給他們聽的。
那時候的他是不怎麽喜歡童話的,可是袁歆聽得認真,他也假裝聽得認真。袁歆這丫頭情感豐富,愛憎分明,聽到小王子離開b612,她生氣:“這個小王子怎麽這麽不負責任呢!”他說,是啊是啊。聽到小王子開始想念玫瑰花,她生氣:“現在又知道玫瑰花的好了?怎麽這樣呢!”他說,就是嘛。又聽到小王子要接受毒舌的計劃,她一邊哭一邊說:“這個小王子怎麽這麽傻啊,怎麽來怎麽回去嘛,為什麽要這樣啊。要是毒蛇騙他了,玫瑰花怎麽辦啊?”他說,是啊,小王子怎麽這麽傻。
這一刻,江一凜無端地想起這一幕,忽然就笑了。
笑得有些落寞。
誰也不知道玫瑰花有沒有等到小王子,但他知道,自己離那顆屬於自己的星球,早已脫離了軌道,他不知道怎麽回去,他甚至不知道,有生之年,能不能回去。怎麽沒有毒蛇來找他,給他支這樣的一招呢?
而那朵玫瑰,有時候想想真像袁歆啊。有些傲慢,脾氣也不大好,可是不知道為什麽,卻能牽扯出他心裏最細最疼的那一根弦。
那時候不明白,現在仍舊不明白,那種在一顆孤獨星球上相遇的相依為命的感情,到底是什麽。
手足,還是年少的愛。
但他卻記得很清楚,那天因為小王子痛哭一場的她最後抹幹了眼淚跟他說,我是小王子的話,我一定會好好守護你的。
他笑了,她說她是小王子,她撐死就是一顆小丸子。不過他還是好脾氣地點了點頭。
“我相信你。”
“那如果是你呢?”
“我不會走的。”
“如果是一場風暴……或者是流星撞到了我們的星球,我們分散了呢?”
她問得那麽認真,眉心的胎記在月亮下像是一朵玫瑰。
他說:“那我會找到你。哪怕被毒蛇咬一口,我也會……回來找你的。”
她咧開嘴笑起來,笑了一會兒,卻又皺起眉頭說:“不要不要。千萬不要。不要相信毒蛇。你想啊,我長得一點都不像玫瑰花,我沒有玫瑰花那麽好看,也沒那麽脆弱,我更像那隻小狐狸,大紅尾巴那種。如果我們走丟了,我會來找你的。你……
千萬不能相信毒蛇。”
落地玻璃窗上倒影著他頎長的身形,江一凜忽覺得那倒影出來的人麵目可憎,恨恨地將手裏的酒杯砸過去。
希望再次破滅,他似乎已經太習慣這樣的破滅了。
握緊的拳頭青筋暴露,卻在一聲破碎之中又鬆懈開來。他頹喪地坐著,嘴角有個淡淡的苦笑。
“江一凜,你真是個沒用的東西。”
而再次抬頭,他仿佛看到那個看似體麵卻實則窩囊的自己旁邊,又站著一個小孩兒。
那小孩兒臉髒髒的,眼睛卻很亮,怯生生地拿眼睛瞧人。
那是很多年前的卞小塵,那是被如今的江一凜塵封在過去的卞小塵,有時候,一凜會想,他得有多孤獨啊。他將卞小塵和袁歆一起否認在過去的琥珀之中,卻沒能將他們綁在一起……
這讓他想起十多年前的融城。當他再度成為一個棄子時,他一路奔波,走到袁家所在的院子的光景。
江一凜不斷地回想這一段段往事,提醒自己,不要忘記。
即便否認了,也不要忘記。
那時候,9歲的卞小塵已經不記得,自己最初是怎麽被人販子拐走的了,他的記憶力著實算不上好。他想不起來自己親生父母的樣子,一點都想不起來。
他隻是還記得,人販子將他綁在後備箱裏逼仄到不能呼吸的感覺,也還記得那沾了辣椒水的皮鞭抽在身上的滋味,即便到後來成為江一凜,他的背上,還是有淡淡的傷疤。
於是他跑,不停地跑。幸虧他的親生父母給了他一副從小就好的皮囊,人販子也愛美麗,覺得把他這樣漂亮的孩子弄殘缺了挺虧的,應該賣個更好的價錢。
他被轉手過好多次,從南到北,從北又到南,到後來,他已經不記得,自己是在北方被拐的,還是在南方被拐的。
卞小塵這個名字,是後來他被轉手給了一個男人後,那個男人隨手給他起的。
那個男人信卞,是北方一座小城裏的貨車司機,幾年前老婆難產死了,就此獨身一人。買了卞小塵回來,算是圖個老有所養。他出活是跑外地,常常一去就是大半個月。卞小塵記得自己當時五歲,拿著他給的錢每天出去買吃的。那可能是他童年最安慰的兩年時間。
直到有一回,那群他視為惡魔的人販子又回來了,他們告訴他,他那個“爸爸”,死了。所以他又回到了他們的手裏,成了再度利用的一個商品。
可7歲的孩子,可沒四五歲的好賣了,賣不出去就去要飯,他幸免於“斷手斷腳”的災難,憑著一張可憐巴巴的小臉,能要到足夠的錢來保全自己。
風餐露宿,搖尾乞憐,四麵楚歌。幸好有一次警方對人販子團夥的追|捕,卞小塵逃脫了“眼線”,上了一輛火車。因為逃票,也不敢多坐,就下了車。
那時候是冬天,因為下雨的時候整件棉衣全濕了,卞小塵差點凍死,然後,他被老鍾撿到了。
老鍾比卞爸爸小上幾歲,但麵相差不多,不太討女人喜歡的那一種,但他心腸不壞,好歹是條人命,問他啥他就哭,說自己是個孤兒,叫卞小塵,爸爸沒了。
媽媽呢?
他搖搖頭,就沒見過媽媽。
老鍾沒了轍,給他煮了碗麵,換了幹淨衣裳,這小孩,便甩不掉了。
老鍾那時候跟戲班子跑,基本是野班子,指不定哪天就散的那種,演些不入流的戲,什麽都演。
秦腔、京劇、昆曲、梆子,也有南方的越劇、川劇、黃梅戲、花鼓戲……有時候大雜燴,木偶戲也演,還演小品,偶爾甚至演歐美流行的那種扮相,就順捎帶了這個孩子。
卞小塵那時候沉默寡言,極其聽話,因為太明白,老鍾要是不要他,他就得去要飯,要飯倒還好些,就怕再碰到那群人販子。
後來,老鍾進了袁敬意的戲班子,他碰上了袁歆。
那是次年冬天,一直在台下跑跑停停,一直是戲班子的拖油瓶的卞小塵,趕鴨子上架。小袁歆教了他一晚上,他也發不對聲兒。卞小塵見袁敬意急得要命,他也急,急得怕,怕袁敬意生氣了,讓老鍾不要他。
越急,聲音就越啞。讓從氣腔裏發聲,氣腔在哪?他哪裏聽得懂?
床上傷了腿的小瘦丫頭突然開口說:“我有個辦法!”
辦法就是,卞小塵來演,她在幕布後麵,替他唱。
袁歆可真聰明啊,卞小塵佩服得想。
那出戲她演了上百次,儼然已經熟悉了節奏和韻律,隔著簾子他聽到她的聲音出來,對著口型,幾乎天衣無縫。
他沒有搞砸,甚至在下台的時候,被激動的袁敬意緊緊地抱在懷裏。
他聽到他跟老鍾說:“這孩子,有舞台天分,你瞧他那小眼神兒,你瞧他那小身板!至於唱,唱咱可以慢慢學!他比袁歆要強!”
那是卞小塵第一次知道自己是有價值的,不是跟在那個死掉的“卞爸爸”擱在家裏的小飯桶,不是老鍾屁股後麵的拖油瓶,也不是那群人販子口中的“價格”。
他是有價值的。
然後他看到袁歆一瘸一拐地到他麵前,幽幽丟給他一個白眼。
“喂,你今天表現不錯,待會,給你吃糖。”
盡管這個丫頭比他還小兩歲,性格也多古怪和別扭,可他卻覺得無比高興,他心甘情願地討好她,就連袁敬意喝高興了丟給他的兩塊錢他都悄悄地塞給了袁歆。
因為,那是他人生中,第一個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