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手提包的表麵來看,這個款式格外普通,最多就是真皮的質感非常不錯。
不過在網站上某些網友分享的照片上來看,十五年前拋屍案的包裹實際上是布料製成的,而且其內是以塑料袋來裝的。
季禮看著皮質手提包,輕輕地用手指捅了一下皮包表麵,他隻碰到一片堅硬。
十五年兩個類似案件,
第一個不同的就是裝屍體的手提包。
不過這個區別有可能是因為,酒店不希望潼關等人如此輕易地就將兩案混作一談。
畢竟布料製成的話,在潼關拎包時或許會有機會得到部分觸感的回饋。
季禮虛空一抓,一個黑色的口罩出現在手中,將口罩戴好,整理了一下手套之後,開始開包。
鐵質的拉鎖被開啟,一股古怪的味道就從那道小縫之內擴散了出來。
並沒有特別臭,
也沒有很腥,但卻是一種說不出的味道混在一起。
季禮緊鎖著眉頭,將拉鏈完全扯開,裏麵果不其然出現了一個純黑色的大塑料袋,就像商場那種購物袋一樣。
強忍著氣味,他將塑料袋翻開,那股氣味更加強烈,直到這一刻他才明白。
這是死亡的味道。
肉片與方慎言描述的幾乎沒有差別,就像是烤鴨店切好的碼盤一樣,格外整齊。
一片一片地摞成了數排,大部分都呈現著一種奇異的紅白色,有些純白、有些暗紅、有些半紅半白。
肉片的數量極多極多,密密麻麻地排列在一處,並且每一片的形狀以肉眼幾乎看不出區別。
如果季禮不是事先知道這是死者,他絕對會認為這是一道頂級廚師的極致刀工。
而擺在肉片附近的是三根手指,三根有些看不出是哪根的手指,
上麵沒有血,更沒有多少肉。
似乎這三根手指被經過了特別的處理,所以無法通過細節來辨認死者的情況。
隻不過通過長短對比,
季禮推測應該不是小拇指與大拇指,那麽就是三根中間部位的手指。
“給我一個電子秤,我看看斤兩。”
季禮沒有抬頭,他做到心無旁騖,不去思考死者被害時的情形,也就沒有了多少惡心感,對著頭頂的擴音器說道。
方慎言那邊闡述仍然沒有結束,他在等待著季禮的工作進行到一個合適的位置。
“多少?”
季禮將第一個手提包放置在電子秤上,看著上麵的數字來回跳了幾次不再變化後,輕聲說道:
“6.89千克……”
季禮麵色很平靜,他隨後意識到不對,緊接著將手提包拆開,把肉片和手指單獨放在秤上,最後的給出了結論:
“整袋肉片淨重4.75千克,手指另算。”
方慎言將伸出的脖子收了回來,又續上了一根煙說道:
“當時一共發現了四個拋屍袋,分別是三包肉片,以及一包頭顱和內髒。”
有了第一個手提包的經驗,季禮後麵兩個包的查看速度就快了許多,
果然如方慎言所說,
剩下的兩個包內各有不同數目的肉片。
第二包除了肉片之外,還有兩根手指,經過查看應該是大拇指和小拇指。
但季禮不敢確定,這拚湊出的五根手指,是否就是屬於同一手掌。
第三包之中,也有將近5千克的肉片,並沒有手指,其中裝的是一整套的女性衣物。
但這個衣物,卻隻是貼身內衣,並沒有褲子和外套。
也就是說,季禮和方慎言要拋屍的三個手提包中,並不具備十五年前那樁懸案具備的“頭顱”以及“人體內髒”。
季禮皺了皺眉,這是他發現的第二個和上次案件不同之處。
將拋屍袋整理好之後,季禮前往了衛生間好好洗了洗手,最後回到了會議室中,麵對著方慎言坐下來。
“如果你說我們這次任務與十五年前那個殺人案是同類案件,甚至是同一凶手所為。
現在我們有兩個疑點:第一,拋屍所用的包裹不同;
第二,同樣是四個拋屍袋,我們手裏的三個的確可以對得上,但我不理解的是為什麽明明十五年前可以四個包一同拋出。
但今天任務,我們卻要找到第四個拋屍袋,並交付給潼關等人。”
單單憑借著十五年前的懸案,以及三個高度雷同的拋屍袋,季禮僅僅隻能夠推斷出這些東西。
方慎言點了點頭,隨後給出了自己的想法:
“第一個疑點,有可能是因為時代不同,當時的拋屍袋現在很難找到,很可能已經絕版。
第二個疑點,也算不上疑點,最多是提供了未知的推斷思路。
十五年前懸案四個拋屍袋的情況,三個我們已經對上了,現在隻差死者頭顱、內髒包括外衣沒有找到。
那麽就可以確定,我們要找到的第四個拋屍袋中,就應該是裝著這些東西。”
季禮聽後沉默了片刻,最終點了點頭,卻又搖了搖頭:
“事情是這樣解釋的,但我需要給你,也給自己提一個醒。
雷同,不等於完全一致,更何況我們是在做任務,要麵對的是鬼,不再是人。
不能全盤代入十五年前懸案來參考,否則隻會陷入先入為主的思維迷宮。”
方慎言對此一樣十分讚同,但片刻後他給出的回複是:
“但我們現在必須要將兩個案子聯係在一起,否則將查無可查。”
季禮沒有疑問,攤開手示意其繼續說下去:
“談談你最後一次見到穆念梅的場景吧。”
方慎言將煙盒推給了季禮,兩個人再一次吞雲吐霧,他將季禮的思維拉到了十五年前的夜晚。
“2000年的11月13日,時間我記不太清了,但天已經完全黑了,大概在晚間七點到八點之間。
那時的我十六歲,從補習班放學,於東陵路130公交站牌下車歸家。
東陵路那時是老城區,住的人多是老者,所以時間並不算太晚,我下車時卻已經沒有行人了。
本來下車後我沿路往下走三百多米就會到家,不過五分鍾路程。
如果我直接回家,根本不會見到穆念梅。
但當時有一件事情,卻讓讓我不得不在東陵路站牌下多停了十分鍾。”
季禮聽得入神,他不由得身體前傾,湊到近處問道:
“是什麽事情會讓你一個小孩子在夜晚無人的街頭,停了足足十分鍾之久?”
方慎言眼睛微微眯了起來,呼出一口煙,嗓音不自然壓低說出了一個讓季禮無比震驚的真相。
“因為,我撞見了另一宗正在進行的殺人案……”
不過在網站上某些網友分享的照片上來看,十五年前拋屍案的包裹實際上是布料製成的,而且其內是以塑料袋來裝的。
季禮看著皮質手提包,輕輕地用手指捅了一下皮包表麵,他隻碰到一片堅硬。
十五年兩個類似案件,
第一個不同的就是裝屍體的手提包。
不過這個區別有可能是因為,酒店不希望潼關等人如此輕易地就將兩案混作一談。
畢竟布料製成的話,在潼關拎包時或許會有機會得到部分觸感的回饋。
季禮虛空一抓,一個黑色的口罩出現在手中,將口罩戴好,整理了一下手套之後,開始開包。
鐵質的拉鎖被開啟,一股古怪的味道就從那道小縫之內擴散了出來。
並沒有特別臭,
也沒有很腥,但卻是一種說不出的味道混在一起。
季禮緊鎖著眉頭,將拉鏈完全扯開,裏麵果不其然出現了一個純黑色的大塑料袋,就像商場那種購物袋一樣。
強忍著氣味,他將塑料袋翻開,那股氣味更加強烈,直到這一刻他才明白。
這是死亡的味道。
肉片與方慎言描述的幾乎沒有差別,就像是烤鴨店切好的碼盤一樣,格外整齊。
一片一片地摞成了數排,大部分都呈現著一種奇異的紅白色,有些純白、有些暗紅、有些半紅半白。
肉片的數量極多極多,密密麻麻地排列在一處,並且每一片的形狀以肉眼幾乎看不出區別。
如果季禮不是事先知道這是死者,他絕對會認為這是一道頂級廚師的極致刀工。
而擺在肉片附近的是三根手指,三根有些看不出是哪根的手指,
上麵沒有血,更沒有多少肉。
似乎這三根手指被經過了特別的處理,所以無法通過細節來辨認死者的情況。
隻不過通過長短對比,
季禮推測應該不是小拇指與大拇指,那麽就是三根中間部位的手指。
“給我一個電子秤,我看看斤兩。”
季禮沒有抬頭,他做到心無旁騖,不去思考死者被害時的情形,也就沒有了多少惡心感,對著頭頂的擴音器說道。
方慎言那邊闡述仍然沒有結束,他在等待著季禮的工作進行到一個合適的位置。
“多少?”
季禮將第一個手提包放置在電子秤上,看著上麵的數字來回跳了幾次不再變化後,輕聲說道:
“6.89千克……”
季禮麵色很平靜,他隨後意識到不對,緊接著將手提包拆開,把肉片和手指單獨放在秤上,最後的給出了結論:
“整袋肉片淨重4.75千克,手指另算。”
方慎言將伸出的脖子收了回來,又續上了一根煙說道:
“當時一共發現了四個拋屍袋,分別是三包肉片,以及一包頭顱和內髒。”
有了第一個手提包的經驗,季禮後麵兩個包的查看速度就快了許多,
果然如方慎言所說,
剩下的兩個包內各有不同數目的肉片。
第二包除了肉片之外,還有兩根手指,經過查看應該是大拇指和小拇指。
但季禮不敢確定,這拚湊出的五根手指,是否就是屬於同一手掌。
第三包之中,也有將近5千克的肉片,並沒有手指,其中裝的是一整套的女性衣物。
但這個衣物,卻隻是貼身內衣,並沒有褲子和外套。
也就是說,季禮和方慎言要拋屍的三個手提包中,並不具備十五年前那樁懸案具備的“頭顱”以及“人體內髒”。
季禮皺了皺眉,這是他發現的第二個和上次案件不同之處。
將拋屍袋整理好之後,季禮前往了衛生間好好洗了洗手,最後回到了會議室中,麵對著方慎言坐下來。
“如果你說我們這次任務與十五年前那個殺人案是同類案件,甚至是同一凶手所為。
現在我們有兩個疑點:第一,拋屍所用的包裹不同;
第二,同樣是四個拋屍袋,我們手裏的三個的確可以對得上,但我不理解的是為什麽明明十五年前可以四個包一同拋出。
但今天任務,我們卻要找到第四個拋屍袋,並交付給潼關等人。”
單單憑借著十五年前的懸案,以及三個高度雷同的拋屍袋,季禮僅僅隻能夠推斷出這些東西。
方慎言點了點頭,隨後給出了自己的想法:
“第一個疑點,有可能是因為時代不同,當時的拋屍袋現在很難找到,很可能已經絕版。
第二個疑點,也算不上疑點,最多是提供了未知的推斷思路。
十五年前懸案四個拋屍袋的情況,三個我們已經對上了,現在隻差死者頭顱、內髒包括外衣沒有找到。
那麽就可以確定,我們要找到的第四個拋屍袋中,就應該是裝著這些東西。”
季禮聽後沉默了片刻,最終點了點頭,卻又搖了搖頭:
“事情是這樣解釋的,但我需要給你,也給自己提一個醒。
雷同,不等於完全一致,更何況我們是在做任務,要麵對的是鬼,不再是人。
不能全盤代入十五年前懸案來參考,否則隻會陷入先入為主的思維迷宮。”
方慎言對此一樣十分讚同,但片刻後他給出的回複是:
“但我們現在必須要將兩個案子聯係在一起,否則將查無可查。”
季禮沒有疑問,攤開手示意其繼續說下去:
“談談你最後一次見到穆念梅的場景吧。”
方慎言將煙盒推給了季禮,兩個人再一次吞雲吐霧,他將季禮的思維拉到了十五年前的夜晚。
“2000年的11月13日,時間我記不太清了,但天已經完全黑了,大概在晚間七點到八點之間。
那時的我十六歲,從補習班放學,於東陵路130公交站牌下車歸家。
東陵路那時是老城區,住的人多是老者,所以時間並不算太晚,我下車時卻已經沒有行人了。
本來下車後我沿路往下走三百多米就會到家,不過五分鍾路程。
如果我直接回家,根本不會見到穆念梅。
但當時有一件事情,卻讓讓我不得不在東陵路站牌下多停了十分鍾。”
季禮聽得入神,他不由得身體前傾,湊到近處問道:
“是什麽事情會讓你一個小孩子在夜晚無人的街頭,停了足足十分鍾之久?”
方慎言眼睛微微眯了起來,呼出一口煙,嗓音不自然壓低說出了一個讓季禮無比震驚的真相。
“因為,我撞見了另一宗正在進行的殺人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