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4章 各方意見
參加前女友婚禮,現場逮捕新郎官 作者:刹車很及時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這些案子移送司法之後也會由高新區的法院來進行審理,陸川這邊跟那邊也很熟悉,所以先溝通一下,了解一下情況。
另外陸川他們還想了一個辦法,就是有沒有可能申請指局。
目前王美麗涉及的雖然是殺人案,但是目前證據不足,邏輯存在一些錯誤,王美麗。雖然自己承認了是犯罪嫌疑人承認了自己殺人,但是警方並不認可。
加上警方現在所掌握案件的真實情況來看的話,王美麗不是犯罪嫌疑人的可能性非常大,所以是。否對其能夠進行指定居住地點進行監視。
這是一種比羈押要輕,比監視住所要重的一種弱強製措施。
目前在司法實踐當中應用的其實是比較少的,但是應用這種指居的形式,王美麗是有一定人身自由的。
最關鍵的是,對方可以照顧自己的女兒。
陸川等人所做的這些一切都是從其女兒的角度來出發的。
如果對王美麗能夠進行指定居住場所羈押管理,她照顧女兒的生活起居,自然要好很多。
畢竟,從現在的結果來看,真相就是王美麗的女兒是最大的受害者。陸川作為警察,不僅有查清案件的義務,也有保護實際受害人的義務。
接下來一段時間,大家都在圍繞這個案子忙活著。
律師這邊在第2天的時候就過來查看了相關的卷宗和陸川等人做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討。
會議室裏。
“現在的關鍵是,殺人過程不確定。”
李梁著重分析了現在警方掌握的證據。
“從現在的實踐報告來看,被害人被捅死的真正傷應該是在腹部和下胸這一側,而中刀的刀數應該是四刀刀五刀。”
李梁的意見是:“我們必須要搞清楚對方殺死張超的這個真實過程是一個什麽樣的過程,是出於應激反應的防衛,還是說出於其他一種情況的計劃傷害。”
“現在沒有證詞,我們還不好做最終的確定。”
.
“另外,如果事情確實如我們所猜想的那樣,那麽有沒有任何實質的證據表明張超有過侵害行為,比如說醫院的就醫記錄。”
“還有,給她看過心理醫生的的醫生,我覺得那邊可以再深入調查一下。”
“如果王美麗的女兒確實有被侵害過的經曆,那麽在心理醫生那邊的治療過程當中應該會有所體現的,我覺得這一點也可以作為庭上的證據。”
“從現在的法律角度來講的話,如果我們現在推測的事實是真的,整個過程也都是真的,那麽我個人覺得無罪釋放的可能性比較大,裁定為自正當防衛的可能性基本上是100%。”
按照李梁所說,一服如果是在被侵害當中,尤其是這種被侵害過程當中,反擊無論多麽激烈導致對方死亡,實際上都可以算作防衛範圍內,也就是正當防衛。
尤其是兩個人的特殊關係,王美麗女兒引發應急障礙是很有可能的。
“另外就是最高法那邊最近正好出台了關於防衛過當和正當防衛之間的界定。”
李梁攤攤手:“這個分界麵的重點就是被侵害人是否正在處於被侵害過程當中。而且這種侵害是否會危及到生命安全。”
大家研究了很長時間,按照李梁所說,關鍵還在警方這邊的證據。
此外,法院那邊也給出了意見。
法院審判和偵破案件不一樣。
警方偵破案件可以存在一定的推理,可以存在一定的邏輯關係,但是法院審判不行。
法院審判固然要遵循邏輯管理,但更重要的是要有實事求是的證據要有人證物證他們更注重整個證據鏈的完整以證據來核對法律條文,以此來判定是否量刑,釀成什麽樣的刑。
相關的法官也看了陸川這邊的卷宗報告。
他給出的說法是如果你們的猜測是真的,也就是說這個猜測必須要有真憑實據的話,那麽王美麗的女兒被無罪釋放的可能性是很大的,應該說沒有什麽太大問題。
但問題在於警方這邊能否給出十足的證據,這才是檢方和法院這邊所關心的。
陸川這邊把各方的意見都帶了回來,刑警隊這邊重新聚在一起,進行了相關的討論。
因為還有一定的時間,所以案件的偵探倒是不著急。
更何況陸川的人早就做出了決定,拖一拖等一等。
隻有指局的申請,很遺憾,暫時沒有通過。
上級考慮的問題還是比較謹慎的,如果王美麗真的是凶手的話,那麽對對方進行指具的話,就不符合法律條文的要求。
而現在陸川這邊隻是懷疑王美麗不是真正的凶手,他的共詞裏邊有一些地方和實際調查的結果是有出入的,但是也並沒有完全否認掉王美麗就確定不是凶手。
所以這段時間王美麗不可能進行止居,但是上麵也給了刑警大隊這邊一定的權利,對方不進行止居也可以不進入拘留所,放在刑警大隊這邊看守的話也是可行的。
不進拘留所,也行吧。
畢竟拘留所裏麵全都是待審的犯人,這些犯罪嫌疑人和王美麗在一起的話,對於心理一定會造成很大的壓力。
所以陸川這邊也決定讓王美麗就留在刑警大隊這邊。
畢竟這邊的條件要稍微好一些,隻不過陸川這邊要操心一些安排人,負責其飲食起居等等方麵。
案件暫時擱置。
從陸川等人的角度來說,他們已經盡自己最大的可能給與了王美麗和他女兒相應的關照。
王美麗也看到了這些變化,並且在後續的審訊過程當中,孫彪這邊也把相應的一些情況適當的給對方進行了一些透露,當然並不是說所有的事情都全盤交代,畢竟對方還是殺人犯嫌疑人的身份。
隻不過王美麗從孫彪的一些話語當中看到的希望如此一來的話也有利於他們後續真正的判處案子。
另外,即便是考慮到最差的結果,需要有人去承擔刑事責任,可起碼不用死人吧。
不過,這個案子雖然暫時沒什麽太多的事情,城北一個礦場又出事了。
另外陸川他們還想了一個辦法,就是有沒有可能申請指局。
目前王美麗涉及的雖然是殺人案,但是目前證據不足,邏輯存在一些錯誤,王美麗。雖然自己承認了是犯罪嫌疑人承認了自己殺人,但是警方並不認可。
加上警方現在所掌握案件的真實情況來看的話,王美麗不是犯罪嫌疑人的可能性非常大,所以是。否對其能夠進行指定居住地點進行監視。
這是一種比羈押要輕,比監視住所要重的一種弱強製措施。
目前在司法實踐當中應用的其實是比較少的,但是應用這種指居的形式,王美麗是有一定人身自由的。
最關鍵的是,對方可以照顧自己的女兒。
陸川等人所做的這些一切都是從其女兒的角度來出發的。
如果對王美麗能夠進行指定居住場所羈押管理,她照顧女兒的生活起居,自然要好很多。
畢竟,從現在的結果來看,真相就是王美麗的女兒是最大的受害者。陸川作為警察,不僅有查清案件的義務,也有保護實際受害人的義務。
接下來一段時間,大家都在圍繞這個案子忙活著。
律師這邊在第2天的時候就過來查看了相關的卷宗和陸川等人做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討。
會議室裏。
“現在的關鍵是,殺人過程不確定。”
李梁著重分析了現在警方掌握的證據。
“從現在的實踐報告來看,被害人被捅死的真正傷應該是在腹部和下胸這一側,而中刀的刀數應該是四刀刀五刀。”
李梁的意見是:“我們必須要搞清楚對方殺死張超的這個真實過程是一個什麽樣的過程,是出於應激反應的防衛,還是說出於其他一種情況的計劃傷害。”
“現在沒有證詞,我們還不好做最終的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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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如果事情確實如我們所猜想的那樣,那麽有沒有任何實質的證據表明張超有過侵害行為,比如說醫院的就醫記錄。”
“還有,給她看過心理醫生的的醫生,我覺得那邊可以再深入調查一下。”
“如果王美麗的女兒確實有被侵害過的經曆,那麽在心理醫生那邊的治療過程當中應該會有所體現的,我覺得這一點也可以作為庭上的證據。”
“從現在的法律角度來講的話,如果我們現在推測的事實是真的,整個過程也都是真的,那麽我個人覺得無罪釋放的可能性比較大,裁定為自正當防衛的可能性基本上是100%。”
按照李梁所說,一服如果是在被侵害當中,尤其是這種被侵害過程當中,反擊無論多麽激烈導致對方死亡,實際上都可以算作防衛範圍內,也就是正當防衛。
尤其是兩個人的特殊關係,王美麗女兒引發應急障礙是很有可能的。
“另外就是最高法那邊最近正好出台了關於防衛過當和正當防衛之間的界定。”
李梁攤攤手:“這個分界麵的重點就是被侵害人是否正在處於被侵害過程當中。而且這種侵害是否會危及到生命安全。”
大家研究了很長時間,按照李梁所說,關鍵還在警方這邊的證據。
此外,法院那邊也給出了意見。
法院審判和偵破案件不一樣。
警方偵破案件可以存在一定的推理,可以存在一定的邏輯關係,但是法院審判不行。
法院審判固然要遵循邏輯管理,但更重要的是要有實事求是的證據要有人證物證他們更注重整個證據鏈的完整以證據來核對法律條文,以此來判定是否量刑,釀成什麽樣的刑。
相關的法官也看了陸川這邊的卷宗報告。
他給出的說法是如果你們的猜測是真的,也就是說這個猜測必須要有真憑實據的話,那麽王美麗的女兒被無罪釋放的可能性是很大的,應該說沒有什麽太大問題。
但問題在於警方這邊能否給出十足的證據,這才是檢方和法院這邊所關心的。
陸川這邊把各方的意見都帶了回來,刑警隊這邊重新聚在一起,進行了相關的討論。
因為還有一定的時間,所以案件的偵探倒是不著急。
更何況陸川的人早就做出了決定,拖一拖等一等。
隻有指局的申請,很遺憾,暫時沒有通過。
上級考慮的問題還是比較謹慎的,如果王美麗真的是凶手的話,那麽對對方進行指具的話,就不符合法律條文的要求。
而現在陸川這邊隻是懷疑王美麗不是真正的凶手,他的共詞裏邊有一些地方和實際調查的結果是有出入的,但是也並沒有完全否認掉王美麗就確定不是凶手。
所以這段時間王美麗不可能進行止居,但是上麵也給了刑警大隊這邊一定的權利,對方不進行止居也可以不進入拘留所,放在刑警大隊這邊看守的話也是可行的。
不進拘留所,也行吧。
畢竟拘留所裏麵全都是待審的犯人,這些犯罪嫌疑人和王美麗在一起的話,對於心理一定會造成很大的壓力。
所以陸川這邊也決定讓王美麗就留在刑警大隊這邊。
畢竟這邊的條件要稍微好一些,隻不過陸川這邊要操心一些安排人,負責其飲食起居等等方麵。
案件暫時擱置。
從陸川等人的角度來說,他們已經盡自己最大的可能給與了王美麗和他女兒相應的關照。
王美麗也看到了這些變化,並且在後續的審訊過程當中,孫彪這邊也把相應的一些情況適當的給對方進行了一些透露,當然並不是說所有的事情都全盤交代,畢竟對方還是殺人犯嫌疑人的身份。
隻不過王美麗從孫彪的一些話語當中看到的希望如此一來的話也有利於他們後續真正的判處案子。
另外,即便是考慮到最差的結果,需要有人去承擔刑事責任,可起碼不用死人吧。
不過,這個案子雖然暫時沒什麽太多的事情,城北一個礦場又出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