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還要買衣服啊?我這身不是挺好的麽?”王柯文聽說我要給他買衣服,有點不明就裏。他張著雙臂低頭打量著自己,搞不清追女孩和買衣服有什麽關係。
我翻了個白眼道:“好個屁,你這套工作服天天穿著,我都看膩了。再說了,廠裏麵一眼都是這個色兒的,沒特點,人家妹子怎麽能一眼看到你?”
“這個……不穿工作服也行,我這裏不是還有幾件麽,湊合著穿就成了,沒必要花那冤枉錢。”節省慣了的王柯文,對於買衣服還是有點抗拒。指了指門後麵,掛著的幾件衣服說道。
“不行!就你那幾件舊衣服。能穿得出去?”我用兩隻指頭,夾起門後掛著的一件襯衣,抖摟了幾下,然後嫌棄地說道:“你看看你看看,白襯衣都被你穿成黃襯衣了,這得穿多少年,才有這效果。還有這件西服,這是西服嗎?”
說起這個我就來氣,你好歹也是有幾千存款的人,能不能別那麽虧待自己。這些衣服,最少都有三五年的“曆史”,特別是那件西服,皺皺巴巴不說,領子袖口都磨出毛邊了,而且還不合身,明顯大了個號。穿在他身上,跟穿道簾子似得。
節約是美德沒錯,但不能虧待自己啊,這已經不是節約了,是吝嗇!
。
我決定要改變他這樣的觀念,語氣深沉的說道:“跟你講個故事。在大自然裏,有一種鳥,在求偶的時候,會去撿各種鮮豔的石頭花朵,妝點自己的窩,然後發出悅耳的叫聲,來吸引雌鳥的注意。還有一種鳥,會精心打理自己的羽毛,讓自已羽毛鮮亮。隻有擁有美麗巢穴,羽毛鮮亮的小鳥,才能求得雌鳥的眷顧。柯文,聽到這,你明白了麽?”
王柯文瞪著眼看我,又露出那種呆滯的表情,隔了好久才猛點頭:“明白了明白了!”
“你明白就好。”我點點頭,一臉孺子可教的表情,下意識想學關師爺那樣捋捋胡須,一摸才發現,下巴上光溜溜的,根本達不到老神棍的效果。尷尬地把手放了回去,問道:“你明白什麽?”
王柯文興奮地滿臉通紅,用一種無比崇拜的眼光看著我說:“飛哥肯定是電視台的,這段動物世界,趕得上趙忠祥了!”
“我……”
我突然有種一把掌把他拍死的衝動,捂著胸口緩了好久,這才咬牙切齒道:“這不是重點!重點是,鳥都知道追女孩要打扮,你連鳥都比不上嗎?”
“啊,額……原來是這個啊,我太笨了。”王柯文恍然大悟,撓著後腦勺傻樂起來。
我白了他一眼,哼哼道:“要知道,梅雨荷就是那美麗的雌鳥。想吸引她的雄鳥有一整片森林。那麽,要不要買衣服?”
“要,要買!為了雨荷。”一提起女神,這小子頓時跟打了雞血似得,揮著拳頭吼起了口號。吼完一陣後,認真地對我說道:“買衣服的錢還是我來出。”
“嗨,小錢而已,我還出得起。就當哥給你的禮物吧,祝你旗開得勝。”
沒想到,這小子執拗勁上來了,一個勁的搖頭:“不行不行,飛哥已經幫了我很多,這錢應該我來出。”
我倒是知道,他是不想我為了他的事情花錢。心裏有點小感動,這個兄弟沒白認,但表麵上還是冷著臉說道:“囉嗦那麽多幹嘛,再多說我就走了。”
“別,我聽你的還不行嘛。”
“哼,聽話就好。那麽婆媽幹嘛。咱兄弟倆,有啥好計較的。”我說著,坐在床邊把鞋套在腳上。
這次不隻要給他買衣服,我也得添置兩件。我來的時候是入冬的季節,雖然梧城那邊還不是很冷,就套了件外套,裏麵穿的襯衣,但一件衣服穿好幾天,還沒換的,這讓我很不適應。
對了,除了衣服還有鞋子。衣服沒換的可以拿王柯文的來湊合,鞋不可能湊合啊,都不是一個碼的。至少也得買一雙替換吧,對了,還有襪子……這麽算起來,要添置的東西還不少。好在訛了老爸五百塊錢,別看這錢不多,但在這年頭,購買力卻不小。
用某小品演員的一句話來形容:咱現在,不差錢。
。
我腦子裏亂七八糟的想著,突然又想到另外一個事:“對了,還得買幾本書。”
“啊,還要買書?”
“別忙著心疼錢,這東西是關鍵道具!”我一句話點明了他的心思:“虧得你還天天聽人廣播,我都懷疑你有沒有用心聽過。人家喜歡的是散文詩歌世界名著,再看看你……”
我說著,拿起寫字台上的一疊書本:“看看你都看些什麽,故事會,民間故事。鄭淵潔童話大王……這小孩子的你也看!我算是服了你了!咦……還有本異聞社,這個倒是可以有。”
我一本本地撿出來丟到桌麵上,然後抬眼看他:“我倒不是說這些書不好。但是,你說你看這些東西,能和梅雨荷有共同語言麽?”
“這……我認字少,也就隻能看看這些打發時間。”
我連連搖頭:“這不是認字多少的問題,而是習慣的問題……算了,這事也不是一蹴而就的。但你想要靠近女神,至少要往那條路上去走,知道嗎?”
“知道!”王柯文一個勁兒的點頭,像一個受教的孩子。
我見他態度誠懇,表情這才鬆弛下來。實話實說,要讓一個初中文化水平的小工人,去看那些世界名著詩歌散文,確實有點折騰人。不說他了,連我自己都看不下去,多看幾頁就眼睛打架。
但他要追梅雨荷,就必須和她有共同語言,有交流有共同愛好,這才能拉進人與人之間的關係。當然了,除了名著之外,還有名曲與流行音樂。前者連我都不太懂,而且投入可能比名著還貴,隻能放在一旁。
至於後者……我腦子裏倒是有不少後世的好歌,別的不說,《同桌的你》現在還沒出來吧。換個名字,叫《同廠的你》。讓王柯文弄把吉他在梅雨荷麵前表演,肯定會震得她找不到北。說不定,還無意中打造一個民謠歌手鼻祖出來。
但這事我是不會去做的,我不想自己的刻意改變,讓曆史偏離原有的軌跡。因為這是個真實的世界,和我在的時間是連續的,雖然是一些小事,或許會在一年,五年或者十年後,產生巨大的變動。
這就是典型的蝴蝶效應。
所以我一直盡量的克製著,不讓自己去改變。不過話說回來,我幫王柯文追女孩,算不算呢?而我訛老爸錢,算不算呢?
還有,我莫名的出現,算不算改變曆史?
這個時空,還是原來的曆史麽?
我翻了個白眼道:“好個屁,你這套工作服天天穿著,我都看膩了。再說了,廠裏麵一眼都是這個色兒的,沒特點,人家妹子怎麽能一眼看到你?”
“這個……不穿工作服也行,我這裏不是還有幾件麽,湊合著穿就成了,沒必要花那冤枉錢。”節省慣了的王柯文,對於買衣服還是有點抗拒。指了指門後麵,掛著的幾件衣服說道。
“不行!就你那幾件舊衣服。能穿得出去?”我用兩隻指頭,夾起門後掛著的一件襯衣,抖摟了幾下,然後嫌棄地說道:“你看看你看看,白襯衣都被你穿成黃襯衣了,這得穿多少年,才有這效果。還有這件西服,這是西服嗎?”
說起這個我就來氣,你好歹也是有幾千存款的人,能不能別那麽虧待自己。這些衣服,最少都有三五年的“曆史”,特別是那件西服,皺皺巴巴不說,領子袖口都磨出毛邊了,而且還不合身,明顯大了個號。穿在他身上,跟穿道簾子似得。
節約是美德沒錯,但不能虧待自己啊,這已經不是節約了,是吝嗇!
。
我決定要改變他這樣的觀念,語氣深沉的說道:“跟你講個故事。在大自然裏,有一種鳥,在求偶的時候,會去撿各種鮮豔的石頭花朵,妝點自己的窩,然後發出悅耳的叫聲,來吸引雌鳥的注意。還有一種鳥,會精心打理自己的羽毛,讓自已羽毛鮮亮。隻有擁有美麗巢穴,羽毛鮮亮的小鳥,才能求得雌鳥的眷顧。柯文,聽到這,你明白了麽?”
王柯文瞪著眼看我,又露出那種呆滯的表情,隔了好久才猛點頭:“明白了明白了!”
“你明白就好。”我點點頭,一臉孺子可教的表情,下意識想學關師爺那樣捋捋胡須,一摸才發現,下巴上光溜溜的,根本達不到老神棍的效果。尷尬地把手放了回去,問道:“你明白什麽?”
王柯文興奮地滿臉通紅,用一種無比崇拜的眼光看著我說:“飛哥肯定是電視台的,這段動物世界,趕得上趙忠祥了!”
“我……”
我突然有種一把掌把他拍死的衝動,捂著胸口緩了好久,這才咬牙切齒道:“這不是重點!重點是,鳥都知道追女孩要打扮,你連鳥都比不上嗎?”
“啊,額……原來是這個啊,我太笨了。”王柯文恍然大悟,撓著後腦勺傻樂起來。
我白了他一眼,哼哼道:“要知道,梅雨荷就是那美麗的雌鳥。想吸引她的雄鳥有一整片森林。那麽,要不要買衣服?”
“要,要買!為了雨荷。”一提起女神,這小子頓時跟打了雞血似得,揮著拳頭吼起了口號。吼完一陣後,認真地對我說道:“買衣服的錢還是我來出。”
“嗨,小錢而已,我還出得起。就當哥給你的禮物吧,祝你旗開得勝。”
沒想到,這小子執拗勁上來了,一個勁的搖頭:“不行不行,飛哥已經幫了我很多,這錢應該我來出。”
我倒是知道,他是不想我為了他的事情花錢。心裏有點小感動,這個兄弟沒白認,但表麵上還是冷著臉說道:“囉嗦那麽多幹嘛,再多說我就走了。”
“別,我聽你的還不行嘛。”
“哼,聽話就好。那麽婆媽幹嘛。咱兄弟倆,有啥好計較的。”我說著,坐在床邊把鞋套在腳上。
這次不隻要給他買衣服,我也得添置兩件。我來的時候是入冬的季節,雖然梧城那邊還不是很冷,就套了件外套,裏麵穿的襯衣,但一件衣服穿好幾天,還沒換的,這讓我很不適應。
對了,除了衣服還有鞋子。衣服沒換的可以拿王柯文的來湊合,鞋不可能湊合啊,都不是一個碼的。至少也得買一雙替換吧,對了,還有襪子……這麽算起來,要添置的東西還不少。好在訛了老爸五百塊錢,別看這錢不多,但在這年頭,購買力卻不小。
用某小品演員的一句話來形容:咱現在,不差錢。
。
我腦子裏亂七八糟的想著,突然又想到另外一個事:“對了,還得買幾本書。”
“啊,還要買書?”
“別忙著心疼錢,這東西是關鍵道具!”我一句話點明了他的心思:“虧得你還天天聽人廣播,我都懷疑你有沒有用心聽過。人家喜歡的是散文詩歌世界名著,再看看你……”
我說著,拿起寫字台上的一疊書本:“看看你都看些什麽,故事會,民間故事。鄭淵潔童話大王……這小孩子的你也看!我算是服了你了!咦……還有本異聞社,這個倒是可以有。”
我一本本地撿出來丟到桌麵上,然後抬眼看他:“我倒不是說這些書不好。但是,你說你看這些東西,能和梅雨荷有共同語言麽?”
“這……我認字少,也就隻能看看這些打發時間。”
我連連搖頭:“這不是認字多少的問題,而是習慣的問題……算了,這事也不是一蹴而就的。但你想要靠近女神,至少要往那條路上去走,知道嗎?”
“知道!”王柯文一個勁兒的點頭,像一個受教的孩子。
我見他態度誠懇,表情這才鬆弛下來。實話實說,要讓一個初中文化水平的小工人,去看那些世界名著詩歌散文,確實有點折騰人。不說他了,連我自己都看不下去,多看幾頁就眼睛打架。
但他要追梅雨荷,就必須和她有共同語言,有交流有共同愛好,這才能拉進人與人之間的關係。當然了,除了名著之外,還有名曲與流行音樂。前者連我都不太懂,而且投入可能比名著還貴,隻能放在一旁。
至於後者……我腦子裏倒是有不少後世的好歌,別的不說,《同桌的你》現在還沒出來吧。換個名字,叫《同廠的你》。讓王柯文弄把吉他在梅雨荷麵前表演,肯定會震得她找不到北。說不定,還無意中打造一個民謠歌手鼻祖出來。
但這事我是不會去做的,我不想自己的刻意改變,讓曆史偏離原有的軌跡。因為這是個真實的世界,和我在的時間是連續的,雖然是一些小事,或許會在一年,五年或者十年後,產生巨大的變動。
這就是典型的蝴蝶效應。
所以我一直盡量的克製著,不讓自己去改變。不過話說回來,我幫王柯文追女孩,算不算呢?而我訛老爸錢,算不算呢?
還有,我莫名的出現,算不算改變曆史?
這個時空,還是原來的曆史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