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溪溪去了江城市中國移動和中國聯通,調登記在江城市靈隱縣人民醫院醫保科主任王在強和他老婆名下的三個號碼2014年7月18號的通話記錄,卻查不到這三個號碼和登記在於耀輝夫婦倆的四個號碼有過通話。
苗溪溪想到了微信,便去求助網安科的高手眼鏡張。很多人以為在網上,在自己的手機微信上隻要不用真實身份注冊,可以想說就說什麽想做什麽就做什麽,其實在我們國家,隻要公安部門想去查,可以說任何人在網上的任何動作都可以追溯得到。
眼鏡張很快就查到了王在強的微信號和於耀輝的微信號在當天上午8點05分的一段語音對話:
於耀輝:章大年早晨走了,今晚要開出證明。
王在強:幾點人送來?
於耀輝:估計9點以後。
王在強:好的知道了。
苗溪溪讓眼鏡張幫她往前追查這兩個微信號早前的所有聯係,眼鏡張拉出了一份長長的足有十幾頁的對話清單,把無關緊要的寒暄等廢話剔除,再把語音轉換成文字,眼鏡張給苗溪溪打出了9頁對話清單。
這兩個人加微信好友時間是2012年的6月3日,苗溪溪又去移動和聯通公司,看和他倆有關係的那兩組電話號碼在2012年6月3日之前是否通過話,果然,在5月3日,他倆有過第一次通話,就是說這兩個人相識於這個日子,一個月之後互相加了微信好友。
從5月3日以後,這兩個人的電話隔個半月左右就有聯係,但每次的通話時間都不是很長,苗溪溪心想,這都是相約見麵了估計。
再按手裏正重點查的六個案子的死亡時間去查,果然,每個人死後不久,於耀輝和王在強或者在電話上或者在微信上都會聯係,這映證了蘇睿的推斷,這是於耀輝在給王在強發行動指令。
“你去查在那個江城市靈隱縣人民醫院裏,和王在強關係密切的所有醫護人員,特別是能隨意進出icu的人員。”聽完苗溪溪的匯報後,蘇睿下達著命令。
在一次偶然中,謝飛發現了一件關於沈玉琳的理賠案的奇葩事情。
事情是這樣的——謝飛有個朋友王建是江城市一家雜誌社的主編,前幾天突然給他打電話要約他吃飯。
王建早早的就已經來到了餐廳,等著謝飛,謝飛剛走進門就看到餐廳靠窗的位置上,王建正拿著一本兩厘米厚的書翻看著。
走到桌旁,謝飛自然地坐在王建對麵,笑吟吟地看著他說道:“王大編輯居然還有時間約我吃飯,說吧,是不是有什麽事?”
王建抬手叫服務員過來點餐,一邊說著:“別貧了,就是想請你吃個飯而已。”說完就轉頭對著服務員報了幾個菜名,都是他們倆經常吃的菜。
謝飛低頭喝了一口王建事先替他點好的果汁,並不說話。
“哎呀!咱倆這麽熟了我也就不拐彎抹角了。其實啊,確實是有那麽一點點小事想要找你幫忙。”王建合上手中的書說道。
“說唄,憑我們這關係有什麽不能說的。”謝飛大笑道。
王建笑著點了點頭,說道:“我答應幫別人寫一則關於交通事故的公益微電影劇本,所以我需要了解一些相關的細節,想著你肯定能幫得上忙!”
“原來是這個事啊,我正在查的案子也有兩起交通事故。這好說,不過我得回去問問交管局的同仁才能給你準確的訊息。”謝飛敲敲桌子說道。
不一會兒菜就上來了,謝飛和王建又聊了一些生活上的瑣事,吃完飯謝飛便直接回了警局。
謝飛決定先在警局的網絡公共係統查一下相關資料,然後再去交警大隊。
打開係統,鍵入“交通事故”。電腦頻幕上顯示了許多字段,謝飛慢慢地看起來。
謝飛看到一則關於交通事故判定原則的文章,點開瀏覽起來了,看的過程中總感覺哪裏有點奇怪,但又說不出來。
突然,謝飛想起理賠材料裏,《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沈玉琳那一起交通事故的責任判定是死者方全責,沒有在規定的區域橫穿馬路。
這樣來判定似乎有點可疑。按照文章裏寫的來說,就算是死者方突然出現在路上,這也是一個意外事件,死者方的損失更大,一般來說,絕不可能判定死者方負全責,肇事方不用負責的。
細心的謝飛去交警大隊調他們這裏留底的這次車禍處置過程的各種材料,和理賠檔案一一做核對。意外地發現交警大隊這裏留底的這份《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居然和理賠材料裏那份不一樣!
兩份《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都是使用交警大隊的規範空白表填寫的,這個沒有問題,最後簽名也是同一個人,蓋的公章私章也都一樣,但蹊蹺的是,兩份《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事故責任方的判定卻完全不同。
交警大隊留底那份是行人和司機各負對等的50%的責任!同一起事故居然出現兩個不同的事故認定來,這也太離奇了吧?
謝飛拿著這兩份《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來找當時出現場並簽字的一個名叫馮曉陽的交警,一見麵,原來認識,就是那天韓風喊他小馮的那個交警。
馮曉陽拿著這兩份都是他簽名蓋章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著實驚訝,他指著交警大隊留底的那份行人司機各負50%責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很肯定地說:“這個是我當時填寫的,我想起來了,你看這裏也寫了的,當時那個車子也有點超速的,所以我覺得都有責任。”
“你確定嗎?時間這麽長了,你不會有什麽遺漏?會不會是你更改過一份?”謝飛問。
“不會的,怎麽可能?當時肇事車的刹車痕跡很明顯的,從那個刹車距離很容易就能判定它當時的車速的。”馮曉陽說,然後他又拿起理賠檔案裏那份同樣有他簽名蓋章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他隻看了一眼就說:“這份不是我寫的,這個簽名是假冒我的。”
“你確定嗎?”謝飛又問。
“確定,你看我自己的簽名。”他指了指交警大隊留底的那份簽名處。
謝飛拿起兩個簽名一對比也看出來了,筆跡是不太一樣。那就是說理賠材料裏這份是假的了?謝飛心想。但是這兩份都有一模一樣的公章啊,還有他的私章呢!
“但是你個人這個私章卻一模一樣啊!”謝飛比較著說。
“這個我也不清楚,按理說我的私章都是拴在我這串自己家鑰匙上不離身的,咋能偷走?”馮曉陽疑惑地說。
“這兩份《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上蓋的你們交警大隊的公章也是一模一樣的,你看。”謝飛指著那兩個圓型公章說。
“這我就不知道了。”馮曉陽搖搖頭說。
謝飛拿了交警大隊的公章和馮曉陽的私章,驅車去了江城市公安局指定刻印章的那家店鋪。
老板是個40開外的中年男人,他找出他們封檔的印章模型,仔細查看了那兩份《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上的蓋章後,很肯定指著那份理賠材料裏的表說:“這份是假的,這上麵蓋的公章和私章都是仿製的,是找那些沒有資質刻印章的地下私人小作坊裏刻的,不是我們這裏出來的。”
“你確定嗎?”謝飛問。
“確定。你看他們這個章的邊緣這裏,有一點模糊,而且他們這個最外圈的這個圓,這個位置有一點不均衡。我們自己做的章,我能認得出來。”店老板很肯定地說。
那麽到底是誰這麽大膽,居然私刻交警大隊的公章和馮曉陽的私章,做出一份假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然後把那份對肇事司機不利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偷梁換柱了呢?
苗溪溪想到了微信,便去求助網安科的高手眼鏡張。很多人以為在網上,在自己的手機微信上隻要不用真實身份注冊,可以想說就說什麽想做什麽就做什麽,其實在我們國家,隻要公安部門想去查,可以說任何人在網上的任何動作都可以追溯得到。
眼鏡張很快就查到了王在強的微信號和於耀輝的微信號在當天上午8點05分的一段語音對話:
於耀輝:章大年早晨走了,今晚要開出證明。
王在強:幾點人送來?
於耀輝:估計9點以後。
王在強:好的知道了。
苗溪溪讓眼鏡張幫她往前追查這兩個微信號早前的所有聯係,眼鏡張拉出了一份長長的足有十幾頁的對話清單,把無關緊要的寒暄等廢話剔除,再把語音轉換成文字,眼鏡張給苗溪溪打出了9頁對話清單。
這兩個人加微信好友時間是2012年的6月3日,苗溪溪又去移動和聯通公司,看和他倆有關係的那兩組電話號碼在2012年6月3日之前是否通過話,果然,在5月3日,他倆有過第一次通話,就是說這兩個人相識於這個日子,一個月之後互相加了微信好友。
從5月3日以後,這兩個人的電話隔個半月左右就有聯係,但每次的通話時間都不是很長,苗溪溪心想,這都是相約見麵了估計。
再按手裏正重點查的六個案子的死亡時間去查,果然,每個人死後不久,於耀輝和王在強或者在電話上或者在微信上都會聯係,這映證了蘇睿的推斷,這是於耀輝在給王在強發行動指令。
“你去查在那個江城市靈隱縣人民醫院裏,和王在強關係密切的所有醫護人員,特別是能隨意進出icu的人員。”聽完苗溪溪的匯報後,蘇睿下達著命令。
在一次偶然中,謝飛發現了一件關於沈玉琳的理賠案的奇葩事情。
事情是這樣的——謝飛有個朋友王建是江城市一家雜誌社的主編,前幾天突然給他打電話要約他吃飯。
王建早早的就已經來到了餐廳,等著謝飛,謝飛剛走進門就看到餐廳靠窗的位置上,王建正拿著一本兩厘米厚的書翻看著。
走到桌旁,謝飛自然地坐在王建對麵,笑吟吟地看著他說道:“王大編輯居然還有時間約我吃飯,說吧,是不是有什麽事?”
王建抬手叫服務員過來點餐,一邊說著:“別貧了,就是想請你吃個飯而已。”說完就轉頭對著服務員報了幾個菜名,都是他們倆經常吃的菜。
謝飛低頭喝了一口王建事先替他點好的果汁,並不說話。
“哎呀!咱倆這麽熟了我也就不拐彎抹角了。其實啊,確實是有那麽一點點小事想要找你幫忙。”王建合上手中的書說道。
“說唄,憑我們這關係有什麽不能說的。”謝飛大笑道。
王建笑著點了點頭,說道:“我答應幫別人寫一則關於交通事故的公益微電影劇本,所以我需要了解一些相關的細節,想著你肯定能幫得上忙!”
“原來是這個事啊,我正在查的案子也有兩起交通事故。這好說,不過我得回去問問交管局的同仁才能給你準確的訊息。”謝飛敲敲桌子說道。
不一會兒菜就上來了,謝飛和王建又聊了一些生活上的瑣事,吃完飯謝飛便直接回了警局。
謝飛決定先在警局的網絡公共係統查一下相關資料,然後再去交警大隊。
打開係統,鍵入“交通事故”。電腦頻幕上顯示了許多字段,謝飛慢慢地看起來。
謝飛看到一則關於交通事故判定原則的文章,點開瀏覽起來了,看的過程中總感覺哪裏有點奇怪,但又說不出來。
突然,謝飛想起理賠材料裏,《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沈玉琳那一起交通事故的責任判定是死者方全責,沒有在規定的區域橫穿馬路。
這樣來判定似乎有點可疑。按照文章裏寫的來說,就算是死者方突然出現在路上,這也是一個意外事件,死者方的損失更大,一般來說,絕不可能判定死者方負全責,肇事方不用負責的。
細心的謝飛去交警大隊調他們這裏留底的這次車禍處置過程的各種材料,和理賠檔案一一做核對。意外地發現交警大隊這裏留底的這份《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居然和理賠材料裏那份不一樣!
兩份《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都是使用交警大隊的規範空白表填寫的,這個沒有問題,最後簽名也是同一個人,蓋的公章私章也都一樣,但蹊蹺的是,兩份《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事故責任方的判定卻完全不同。
交警大隊留底那份是行人和司機各負對等的50%的責任!同一起事故居然出現兩個不同的事故認定來,這也太離奇了吧?
謝飛拿著這兩份《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來找當時出現場並簽字的一個名叫馮曉陽的交警,一見麵,原來認識,就是那天韓風喊他小馮的那個交警。
馮曉陽拿著這兩份都是他簽名蓋章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著實驚訝,他指著交警大隊留底的那份行人司機各負50%責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很肯定地說:“這個是我當時填寫的,我想起來了,你看這裏也寫了的,當時那個車子也有點超速的,所以我覺得都有責任。”
“你確定嗎?時間這麽長了,你不會有什麽遺漏?會不會是你更改過一份?”謝飛問。
“不會的,怎麽可能?當時肇事車的刹車痕跡很明顯的,從那個刹車距離很容易就能判定它當時的車速的。”馮曉陽說,然後他又拿起理賠檔案裏那份同樣有他簽名蓋章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他隻看了一眼就說:“這份不是我寫的,這個簽名是假冒我的。”
“你確定嗎?”謝飛又問。
“確定,你看我自己的簽名。”他指了指交警大隊留底的那份簽名處。
謝飛拿起兩個簽名一對比也看出來了,筆跡是不太一樣。那就是說理賠材料裏這份是假的了?謝飛心想。但是這兩份都有一模一樣的公章啊,還有他的私章呢!
“但是你個人這個私章卻一模一樣啊!”謝飛比較著說。
“這個我也不清楚,按理說我的私章都是拴在我這串自己家鑰匙上不離身的,咋能偷走?”馮曉陽疑惑地說。
“這兩份《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上蓋的你們交警大隊的公章也是一模一樣的,你看。”謝飛指著那兩個圓型公章說。
“這我就不知道了。”馮曉陽搖搖頭說。
謝飛拿了交警大隊的公章和馮曉陽的私章,驅車去了江城市公安局指定刻印章的那家店鋪。
老板是個40開外的中年男人,他找出他們封檔的印章模型,仔細查看了那兩份《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上的蓋章後,很肯定指著那份理賠材料裏的表說:“這份是假的,這上麵蓋的公章和私章都是仿製的,是找那些沒有資質刻印章的地下私人小作坊裏刻的,不是我們這裏出來的。”
“你確定嗎?”謝飛問。
“確定。你看他們這個章的邊緣這裏,有一點模糊,而且他們這個最外圈的這個圓,這個位置有一點不均衡。我們自己做的章,我能認得出來。”店老板很肯定地說。
那麽到底是誰這麽大膽,居然私刻交警大隊的公章和馮曉陽的私章,做出一份假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然後把那份對肇事司機不利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偷梁換柱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