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隔一段時間,師小海都會出一本新書。書的內容包括她寫的情感問題分析,以及一些比較有代表性的問答和小故事。她新書的稿子已經攢完,原本約了出版社的編輯周五見麵詳談新書的出版事宜,然而到了周五那天,她忽然臨時有事,便委派亞飛和路秋天代她去出版社見編輯。


    亞飛當師小海的助理已經有些時間了,上一本書的出版就有亞飛的幫忙,因此這些事務亞飛十分熟悉,也正好是個帶路秋天熟悉工作的機會。


    上午,兩名姑娘就來到了出版社。


    師小海的責編名叫吳麗莉,早已在出版社的大門口等著了。吳麗莉認識亞飛卻不認識路秋天,三個人一麵往出版社的大樓裏走,亞飛一麵把路秋天介紹給吳麗莉。


    吳麗莉誇獎道:“小海老師的助手姑娘們也都是大美女啊。”


    亞飛和路秋天確實都長得頗為漂亮,然而路秋天剛上社會不久,還不太懂得人情世故,被人一誇就紅了臉,受寵若驚地連連擺手:“沒有啦沒有啦!”


    吳麗莉逗她:“大學裏追你的男生很多吧?”


    路秋天愈發地羞澀,不光擺手,頭也跟著一起搖:“真的沒有啦!”


    亞飛在她耳邊小聲提醒:“回誇就可以了。”


    路秋天愣了一愣,才意識到對方隻是拿客套話恭維她。


    前方的走廊上一個穿著棕色夾克的高個子男人路過,路秋天和吳麗莉正在說話,都沒有注意到,而亞飛抬頭看了一眼,忽覺那人有些眼熟,似乎在什麽地方見過麵。然而她還沒有看清楚,那個男人已經路過拐角消失不見了。


    來的路上亞飛喝了許多水,她停下腳步問道:“廁所在哪裏?”


    吳麗莉忙說:“我帶你去吧,我正好也上個廁所。秋天你要上嗎?”


    路秋天搖頭。


    吳麗莉便讓她到前麵等著,她們上完廁所再回來找她。


    路秋天站在柱子邊上等人,百無聊賴地拿起手機。她打開微信,點開了嶽戈的頭像,看著他們前日的聊天記錄,嘿嘿傻笑。她想她是真的愛上嶽戈了,無法自控,她每次和嶽戈聊完,總是忍不住把之前的聊天記錄來回反複地看上許多遍,如果看到自己哪一句話說得不好,就會懊惱許久。可嶽戈喜歡她嗎?每次他們聊天的時候,她總覺得嶽戈對她也是有好感的,他們每每聊得十分開心,可嶽戈又很少主動給她發消息,這讓她又快活又苦惱。


    她糾結著打下一行字:“你在幹什麽呀?o(n_n)o”


    手指懸在發送鍵上,糾結了許久,終於點下了發送鍵。


    “你好……”


    麵前突然響起一個磁性的男生,把路秋天嚇了一跳,手機差點摔到地上。那男人也被路秋天的驚慌失措嚇了一跳,手忙腳亂地幫她搶救起了險些和大理石地麵親密接觸的手機。


    “對不起對不起!”男人一臉局促地連連道歉。


    路秋天這時才看清站在他麵前的人。是個個子很高、濃眉大眼、虎頭虎腦的年輕男人。他的年紀也不大,二十來歲的模樣,穿著一身棕色夾克和牛仔褲,很是麵善。


    路秋天接過手機:“謝謝!你幹嘛跟我道歉呀?”


    男人顯然也不擅長與人交際,不好意思地撓撓頭,不知該說什麽。過了一會兒他才問道:“那個,請問編輯部怎麽走?”


    “對不起,我不是這裏的工作人員,我也不知道。”


    “啊,對不起對不起,打擾了。我再去找找。”男人說完就轉身走了。


    路秋天站在原地,想想剛才他們兩人互相道歉的場麵,有種兩人傻到一處了的感覺,倒也覺得這男人十分可愛。男人離開之後,她低頭看看手機,嶽戈還沒有回信。這讓她又陷入了淡淡的焦慮之中。


    幾分鍾後,吳麗莉和亞飛回來了。


    吳麗莉把她們兩人帶到會議室,拿出出版合同的初稿遞給她們看。路秋天還不會看合同,亞飛就一邊看一邊寫批注,向她解釋。


    三個人一條條往下對合同的細節,讓路秋天頗長了不少見識——原來一條條文字背後,還有那麽多的潛台詞。她從前以為作者隻要寫完了稿子交給出版社,出版社印刷後上市,也就結束了,卻沒想到作者和出版社之間還有那麽多的門道,出版一本書實在是不容易。


    看到“雙方權利及義務”這一大條時,亞飛迅速瀏覽了一遍,直接在第五條上打了個x。


    路秋天連忙湊過去看,那是一條很長的條款。


    “為宣傳、促銷乙方的簽約作品,甲方可以自行或授權第三方將簽約作品在報紙、雜誌、互聯網絡等媒體上進行部分章節的非盈利性刊載,同時可以免費使用乙方姓名、肖像及含有乙方肖像的照片、圖片、形象及聲音等,以上使用甲方均不需另行取得乙方同意。”


    亞飛麵無表情地說:“這一條必須去掉。”


    在此之前,雙方對於合同的基礎條款雖然也有意見不合,但總是你進一步我退一步,談一談條件,更改一下細節,最後也能達成一致。這還是亞飛第一次如此強硬地要求去掉合同的某一項條款。


    吳麗莉頗感驚訝。她問道:“哪裏不合適呢?出版合同裏一定都會有這一條的,畢竟新書需要宣傳嘛。”


    路秋天也不明所以地看著亞飛。談合同是個拉鋸戰的過程,往往雙方要你來我往把合同改上好幾版,才能最終在合同上簽下大名蓋下公章。師小海還沒有自己的專屬法務,很多工作都是三個姑娘自己完成的,她們做自媒體,也算是一種創業。談合同的前期的工作師小海全權委托給了亞飛和路秋天,直到合同成形之後,她才會再請律師朋友最後幫忙確定一遍。亞飛跟著師小海工作已經有段時間了,她又是個很可靠的人,路秋天明白,她的突然強硬一定有她的道理。


    可是先前有一些在她看來頗為霸王的條款,亞飛也沒有否定,顯然師小海是給她透過底的,什麽樣的條款是可以接受的。但宣傳的這一條,即使路秋天剛剛入行,她也知道出書是需要宣傳的,這一條的不合理之處又在哪裏呢?


    亞飛說:“乙方可以配合宣傳,但甲方無權自行宣傳。”


    吳麗莉皺眉。她猶豫了一會兒才開口說道:“別的還能談,可這一條,別說取消,就連修改也不可能啊。對於出版社來說,作家就跟明星一樣,如果不讓宣傳,我們不可能做這本書。你看,就算是最當紅的明星拍的戲,也還是需要炒作來吸引觀眾的嘛。”


    亞飛不接她的茬,客氣但強硬地說道:“跟你們主編請示一下吧。”


    吳麗莉為難地舔了舔嘴唇。她隻是個責編,權力有限,作者的有些意見她可以自行做主,有些得到主編的同意之後可以做主,但也有一些事情,她非做主不可。她如果真的去和主編請示這樣的要求,一定會在主編那裏挨一頓罵,她完全可以想象主編會怎麽說——“這種鬼要求你還要來請示我?你應該立刻馬上拒絕她們!可笑!”


    “嘶……”吳麗莉發現亞飛沒有讓步的意思,於是說道,“要不我直接和小海老師溝通一下?”


    “這就是小海的要求。”


    “……”


    這下談話徹底陷入僵局了。


    吳麗莉無可奈何,隻好暫且答應了會找領導請示,跳過這一條,繼續和亞飛確認合同後麵的條款。


    等她們把合同初稿對完,已經是中午了。師小海不是第一次出書的新人,出版社也頗看好師小海,因此那些低劣的陷阱自然沒必要拿出來引人發笑。除了那被擱置的第五條之外,其他的溝通還算順利。


    吳麗莉收起合同,伸了個懶腰,笑著聊起閑話:“今天我們出版社還有其他作家來呢。你們有沒有看過《熊寶寶的廚房》這部漫畫?”


    她的話音剛落,正打哈欠的路秋天猛地雙目圓睜,激動地叫起來。


    “啊啊啊!熊寶寶!漫畫作者也來了嗎!!我超喜歡他的!!”

章節目錄

閱讀記錄

戀愛導師所有內容均來自互聯網,鉛筆小說網隻為原作者朱少乙的小說進行宣傳。歡迎各位書友支持朱少乙並收藏戀愛導師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