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


    2009年6月的一個晚上,我在明華小區外的川菜館門口見到了有些狼狽的張慶。看到我出現在他麵前,他立刻對我說:“哥們兒,我又沒錢了,先請我吃個飯唄?”說完尷尬的衝我一笑。我點點頭,招手叫他跟我走進了川菜館的一個包間。


    張慶是我網上的一個朋友,因為經常玩同一個遊戲,我們又在一個遊戲家族,因此順理成章的認識。在一次家族聚會後,酒醉的他告訴我自己曾經因為職務侵占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這樣的一個罪名讓他在出獄後的很長一段時間內沒有辦法找到一份穩定的工作——的確,這個罪名太敏感了。


    作為一個文字編輯,我喜歡和這些剛剛服刑結束的人攀談,這可以讓我更清楚的了解到人性原始的一麵。也正是因為這樣,從那次聚會後我就經常約他出來喝酒。


    他告訴我:由於自己刑期短,所以自己18個月的刑期是在看守所度過的。而且由於監室資源緊張,他從新收號“畢業”後,直接分到了重刑號。18個月的時間,他目睹了幾十個即將被執行死刑的犯人的最後時刻。也就是在這個階段,他寫下了人生中最多的文字:三十萬字——盡管那都是些斷斷續續的雜記。


    從第一次見到死刑犯時的驚恐,到送獄友上路時的悲哀,再到最後的麻木不仁,張慶經曆了常人無法體驗的蛻變。


    當他知道我的工作性質時,馬上告訴我想要把自己的那本日記出版。當然,我對這件事是有極大興趣的,因為現在網上雖然有一些描述監獄的書,但是描寫重刑號死刑犯的書實在是太少,而且,一次性出現幾十個不同的死刑犯,是完全沒有過的。於是我當即答應他盡量完成他的心願,前提是我得先看看那本日記。於是,那天晚上他送來了。


    他從懷裏掏出了那本相當破舊的日記本,並再三囑咐我不要弄丟,因為這個日記本是他接到宣判書的當天,他女友送他的。


    我問他:“我得拿回家好好看看,可以吧!”


    他抬起頭,擦擦嘴角的油水說:“沒問題。我寫東西不行,你看著改改,不過……”


    我淡淡一笑:“你放心,不會直接出現真實人名的。”


    他歎著氣點點頭,繼續努力的吞咽著並不豐盛的飯菜。


    於是,就出現了這樣的一篇被一本“雜記”改編成的文章。


    0、


    2004年4月,我因“職務侵占”罪,被l市公安局城中分局依法刑事拘留,三個月後, 我被l市城中區法院以相同的罪名判處有期徒刑18個月。


    1、


    我是4月22日的下午被l市公安局城中分局刑警四中隊抓捕的。說是抓捕,實際上不如說是自首。那個下午我在街邊吃了一碗加肉的炸醬麵麵後,給女友馬蘭隻丟下一句“別等我”,便關掉手機,徑直走進了刑警隊大門。


    事實上我完全可以在得手之後馬上離開這個我並沒有太多牽掛的城市,而且在我看來,我所做的一切隻是為了得到我辛苦工作四個月之後應得的酬勞。正因為如此,當我在4月18日的晚上從崔瘸子手中接過4000元錢時,我毫無愧疚的猛吃海喝了一頓,並且在幾天時間內就把這些錢花的隻剩下幾百塊。


    但是我並沒有逃離。我在走到火車站廣場時忽然想到:如果我就這樣離開,將會讓馬蘭陷入兩難的境地——我所在的公司有好幾個人知道馬蘭的電話。


    我不想讓我愛的人因為我的原因被人恥笑。


    接待我的是一個胖胖的警察,看到我戴著眼鏡,文質彬彬的樣子,他完全沒有把我放在心上。隻是瞟了一眼就繼續看他的卷宗,半天才從嘴裏擠出一句:“找誰?”


    我輕咳一聲:“我是張毅虎,投案來了。”


    胖警察一下子抬起頭,差點從椅子上蹦起來,眼神裏充滿著驚訝和喜悅:“正找你小子呢!這下輕鬆了,你自己倒送上門兒來了!”說著話,從辦公桌下麵的抽屜裏拿出一個不鏽鋼的方形鐵盤,以及一副明晃晃的手銬:“把身上東西都掏出來,放在這個盤子裏。然後自己把銬子戴上!”


    從走進大門的那一刻開始,我就知道我短時間內已經走不出這裏了。沒去上班的這幾天時間裏,我專門從書店買來一本《刑法》,並且按照自己的行為給自己定了罪。作為一個無路可逃的犯罪嫌疑人,我能做的隻有言聽計從。我默默的把身上所有的東西都放進那個總在火車上看到的雜物盤,然後接過胖警察遞過來的手銬,“哢嚓”一聲鎖住了自己的雙腕。


    原來真手銬要比我小時候玩兒的玩具手銬要沉的多。


    胖警察走過來:“你個狗東西真是念書念多了?過去抱著那個暖氣管拷著!”


    我看著已經鎖好的手銬,笑笑說:“警官,您幫我打開一下吧。我第一次以這樣的身份進公安局,不知道規矩。”


    胖警察瞪了我一眼,拿出鑰匙,打開我左腕的一隻手銬,神清氣爽的拽著我走到暖氣旁邊,並讓我抱著暖氣管道重新拷好。然後看了看我自己銬住的右手腕,轉身走到門口,衝著走廊的盡頭喊了一聲:“徐隊!科技城那個扣公司電腦的小子自首了!你開個傳喚證過來!”


    走廊盡頭一陣喧鬧,一個男人沙啞的聲音傳來:“行,知道了!一會兒就來!”


    這個叫老劉的胖子答應了一聲,轉身看著我:“知道這是什麽地方嗎?”


    “知道。”我歎口氣。


    “說說?”


    “刑警四中隊。”


    “放屁!”胖子忽然被激怒了一樣,大聲訓斥說:“這裏在好人看來是刑警四支隊,對於你這樣的人,這就是專門給你治病的地方!”


    我不可置否的點點頭,不想做任何爭辯。


    劉胖子看我不語,滿意的點點頭:“態度還算不錯。知道自己犯了事兒主動投案,這做錯事後的第一步就很好!不過這算不了什麽,你自己很清楚為什麽要到這個地方來,犯了錯誤就得接受法律的製裁!”說著,拿出一本筆錄,刷刷的寫起來。


    “姓名?”


    “張毅虎”


    “性別……嗯,男。出生日期?”


    “1981年12月7日”


    “家庭住址?”


    “c市xx小區萬興閣1702b”


    胖子抬起頭大量我一眼。接著問:“現在住哪兒?”


    “l市虎雲小區12號樓四單元701”


    “身份證號碼?”


    “xxxxx……”


    “文化程度?”


    “大學本科。”


    劉胖子一愣,抬起頭看著我:“那個學校畢業的?”


    “l市財經大學,數理學院軟件開發班99屆。”


    劉胖子放下筆歎口氣:“多好的學校!多好的專業!爹娘辛辛苦苦供你讀書,出來是為了讓你蹲監獄的?就你這專業,到哪兒去吃不上一碗好飯?你就差了買筆記本電腦的這幾千塊錢了?”


    我抬起頭委屈道:“他們四個月沒給我發一分錢,我實在是熬不下去了……”


    “那你就能把電腦從公司抬出來給私自賣了?”


    劉胖子很會說話,我心裏清楚,如果這時候我默認了電腦是從公司“抬出來”賣了,那性質就不是“職務侵占”這麽簡單了。這擺明了是一個陷阱,要不是這幾天每天呆在和朋友合租的房子裏看刑法,我大概一不小心就為自己多加了好幾年的刑期。第一回合就挖了這麽大的一個陷阱,讓我不免對後麵的預審有些心驚肉跳。


    “不是從公司抬出來,這台電腦本來就是分配給我可以帶回家使用的。而且從公司辭職後我也跟老板說了,請他趕緊把前麵幾個月的工資給我結算掉,我馬上把電腦拿回去還給他們……”


    “那你賣沒賣!”劉胖子大喝一聲。


    “賣了……,可那是因為……”我據理力爭。


    “沒有可是!賣就是賣了!”劉胖子看上去有些痛心的罵我“你這就是讀書讀傻了!工資不發你可以找勞動部門啊!你早早的就可以辭職不幹啊!你把電腦壓在你手裏,最後你還賣掉,那就是你的不對!而且就算你賣也賣個好人啊,居然賣給崔瘸子那個混蛋了,你知不知道這段時間崔瘸子都成了全l市最大的電腦銷贓中心了?我們現在一大隊人馬都盯著他呢!你還往槍口上撞!”


    我無言以對。的確,如果我沒有把電腦賣給崔瘸子的話,我們老板就不可能通過小道消息知道我已經把電腦賣掉了,他也不會一怒之下報警。


    劉胖子頓了頓,問:“家人現在知道了嗎?”


    我點點頭,又搖搖頭:“我父母現在不在本市,臨進來之前我給我女朋友打電話了,讓她告訴我父母一聲。”


    “女朋友做什麽的?叫什麽名字?”


    “l市三小學的老師,叫馬蘭。”


    劉胖子又發作起來:“有個當老師的女朋友都沒把你這兔崽子教好!你說說你,放著好好的日子不過,非要進公安局這兒轉轉。這是你溜達的地方嗎?”


    我苦笑了一下:“警官,我確實是一時糊塗了。但是我犯的事情我也不藏著,該什麽樣就是什麽樣。可事實畢竟是事實,我知道我這樣的事兒真的到了法庭,法官也會把他連續幾個月沒發工資這一條考慮進去的。”


    劉胖子冷笑一下:“懂的倒是不少。行了,你這事兒在我們這兒來說根本也就不是個什麽大案子。你老老實實的交代你的問題,加上你現在的自首情節,還有欠薪的誘因,進去關幾天也就出來了。”


    我一愣。


    關幾天?難道這個事會按照普通的治安案件來處理,而不是刑事案件?想到這裏我趕緊問:“警官,如果我現在賠錢給我們老板,工資我也不要了,是不是治安拘留就可以了?”


    劉胖子嘴角閃過一絲蔑笑,旋即說:“這就看你的了,賠償是肯定的。至於行政還是刑事,這得分局法製科說了算。”


    我像是在黑暗中見到了一絲曙光。我知道,我賣掉的那台筆記本電腦市值還不到7000塊錢,我認罪態度好,而且積極賠償的話,或許我真的可以治安拘留15天就重見天日。


    看到我發愣,劉胖子點燃一支煙遞給我:“好好想想怎麽辦,你是個大學生,應該知道孰重孰輕。你現在要是不好好配合我們的話,吃苦的可就是你了。”說完,轉身走向門口:“我給你十分鍾的考慮時間。”


    劉胖子回來的時候我剛把煙屁股扔掉。接下來的訊問就變的很輕鬆,那個叫徐隊的警察從訊問開始就一直沒有過來,我懷疑可能是劉胖子為了減少我的壓力,故意讓他留在外麵。也好,少一個人,或許我心裏的負罪感會更少一些,說起案情也會考慮的比較清楚。


    不到一個小時預審結束。劉胖子打開我的手銬,把我從暖氣管子上解脫出來,緊接著又把雙手靠在一起。不過好在他給我了一張椅子,我得以把雙手放在桌子上,兩腿伸直休息一下——我的腿已經蹲的沒有知覺了。


    接過劉胖子遞給我剛才的訊問筆錄,他說:“好好看看,沒有問題的話就在每一頁上簽名,按上自己的手印。在最後一頁寫上‘以上筆錄已經看過,全對’,再簽上自己的名字。”說著,走出了辦公室:“徐隊,傳喚證填好了嗎?”


    我偷偷的看了他一眼,和我想象中的表情一樣:滿麵春風,塵埃落定。


    簡單的翻閱了一下筆錄,簽字畫押,那個叫徐隊的中年男子走了進來。看了我一眼後問胖子:“撂啦?”


    胖子滿麵紅光的點頭:“又成一個!”


    中年男子笑了笑,把手中的傳喚證遞過來:“順便把這個簽了吧!”我點點頭,接過那張薄薄的紙。


    傳喚證上寫著:“張毅虎,因你涉嫌職務侵占罪,被依法傳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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