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的清早,林家四口在兩位媒人的帶同下,準備充足地去鎮上的陳家提親。


    秋水是個守舊的老鎮,多少留著點“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鄉方,何況林家的兒子與陳家的女兒,自身情況又相對比較特殊,所以有這樣一手包辦的婚姻也在情理之中。


    這日,林鹿將林成打扮得整潔體麵,幫他選了一套正式的黑色西服,又配了一條暗紅色的領帶。


    衣服是全新的,是秋水鎮上一家裁縫店的老師傅做的,按著林成的尺寸量身定製,一針一線盡是妥貼合身。


    林成第一次穿這樣的衣服,渾身不自在,拉拉袖口,扯扯領帶,一路上無數次和林鹿抱怨這身行頭。


    林鹿不厭其煩地好脾氣開導他:“林成,今天是你的大日子,這樣的衣著會顯得隆重一些。”


    當然,林成的智力隻維持在四五歲小孩子的思想層麵上,這種話他是無法理解的。


    “姐,我什麽時候能換下?”林成反複問。


    “等到回了家,就能換休閑裝了。”


    “那我們回家吧!”林成拖住林鹿的手臂就要往回走。


    林母嫌他事兒多,抓著他的手將他往前拉了一把:“你這孩子,別說些有的沒的了,待到辦完正事,你愛怎麽著就怎麽著,行吧!”


    兩個媒人相互對視了一眼,暗自偷笑,心想林成還真是個傻子。


    到了陳家的大門口,林鹿這才發現,他們一家也是嚴陣以待。


    陳家雖然清貧,家徒四壁,但一張灰舊的八仙桌上擺著幾盤瓜果和瓜仁,茶杯裏倒著熱乎乎的紅棗茶,說明他們重視這門親事。


    他們雖說穿得算不上光鮮,但也能瞧出,應該是拿出了家裏最好的衣服。


    林鹿看著有些欣慰和安心,因為陳家的禮數周到,不比他們遜色分毫,她覺得林成與這樣的人家結親,今後的日子不會太艱難。


    一個上午,冗長又繁鎖,在媒人的調和下,該有的禮儀和規矩一點沒少。


    其間,林成和陳紅紅沒有直接的互動。


    陳紅紅是聾啞人士,她早就耳聞,父母要把她許配給林成。她與林成認識,一般大的年紀,林成雖說智商低於常人,但至少有自理的能力,而且為人老實,並不會做出格惹人嫌棄的舉止,所以她是可以接受他的。


    倒是林成,這半天下來,到現在也不知道是為了什麽出現在這裏的。


    他和林鹿坐在一條長凳上,跟著林鹿學樣,林鹿喝水他也跟著喝水,林鹿吃了一塊瓜,他也拿一塊瓜吃。


    十八萬整的現金是臨走前交到陳家父母手上的,它們被包在一張印著喜字的紅紙裏,紅紙裏裏外外裹得嚴實,是林父從家裏一路護著過來的,沉甸甸捧在手中。


    對於這筆錢,林父直到現在還無法消受,他勞勞碌碌一輩子,打一出生都沒賺到過這麽多的錢。


    林鹿簡單解釋過這筆錢的來龍去脈,隻說是她和公司簽了三年的合同,簽合同之前和老板說了家裏的情況,雙方溝通下來,老板同情她家裏的境遇,這才同意她提前暫支這筆錢。


    林父母沒見過世麵,思想淳樸,林鹿說的他們全都不加懷疑。


    離開陳家後,他們一行人在鎮上碰到了回來參加楊小白婚禮的梁奇,他開著一輛七人座的商務車,見著他們,一一打過招呼。


    上車前,他隻是和林鹿簡單問候了一聲,接下來的時間,全部是在接受大家的讚美聲。


    梁奇是秋水鎮的“鎮山之寶”,念書念得最好,工作找得最好,他之於秋水鎮,幾乎可以算得上前無古人,後無來者。


    他是一個傳奇,秋水鎮所有家庭對於後輩的教育,全部以梁奇為榜樣為標杆,他就是這裏唯一一個大人口中的“別人家的孩子”。


    “小梁啊,你現在真的是飛黃騰達了,你不知道,你爸媽有多風光!”


    “是喲是喲,走在鎮上,你爸媽那是比村幹部都受愛戴!”


    兩位媒人,上車後足足對梁奇誇了十分鍾有餘,別人愣是沒插得上一句嘴。


    林成粘著林鹿,他學會了林鹿手機裏的一款消除類遊戲,玩得不好,可從未接觸過這樣的新鮮事物,像是發現了新大陸,愛不釋手。


    林鹿看著林成玩,但不會在一邊指點引導,如果林成主動尋求她的幫助,她就會握著他幹瘦的手指,在屏幕上點啊點的,直到幫他通關為止。


    他們玩得起勁,突然聽其中一位媒人牽線搭橋說:“老林,你也是有福氣的呀,你看你家鹿兒,一畢業就賺到了林成的彩禮錢,這數目對我們來說,可是天文數字啦!你看看我們這裏,獨獨就出了小梁和鹿兒這兩個有出息的孩子,這倆孩子長得也是眉清目秀,看一眼就覺得有夫妻相,你們說呢?”


    梁奇聽了,笑而不答,望了一眼後視鏡裏的林鹿,她卻仿若未聞,一直陪著林成玩手機。


    林父林母在兩位媒人的左右夾擊下,被她們說得口若懸河,心想,如果這倆孩子真在一起,那還真是天下無雙了!


    可畢竟是林鹿的父母,心情比不得旁人,礙於林鹿的麵,支支吾吾,沒敢多附和媒人。自家閨女從小臉皮薄,這樣大庭廣眾之下被亂點鴛鴦譜,怕她下不來台,弄得不好要生出抵觸心理。


    車在離村三裏遠的地方就停下了,路太窄,最多能開過一輛三輪車。這裏一路坑坑窪窪的,幹旱的時候稍微平整一些,下過雨就會特別泥濘,深一腳淺一腳,難走極了。


    這三裏路,他們下車後是步行回家的。


    梁奇主動和林鹿走到一起,同她隨意聊了幾句,沒人提及為何林鹿突然失約了,說好的這個周末一起回來,她卻隻留下一通信息,拋下他,隻身來到這裏。


    林鹿是有問必答的性格,她哪怕在心裏有意疏離梁奇,但從始致終不會表現得很絕對。


    梁奇天性敏感,見林鹿有些意興闌珊,看穿不說穿,也不多言,沒說幾句就轉過頭去和林成拉家常。


    “林成,恭喜你啊,要升級了。”很平常的一句道賀,他說時帶著玩笑的口吻。


    林成一臉恍惚,完全沒有聽懂,但他挺喜歡梁奇的,雖然兩個人處於雞同鴨講的狀態,可林成也七七八八同他說了很多事情。


    回到家,林鹿思前想後,還是決定同父母攤牌,她不想和梁奇被誤會成是秋水鎮上的金童玉女。


    “爸,媽,我有話想和你們說。”


    “說唄!”林母回應的同時,林父也走上前一步,靜待下文。


    “我在沙川市交了一個男朋友。”


    林父林母難以致信,倒也沒說三道四,繼續聽林鹿說:“其實,這十八萬是他借給我的,並且答應我可以慢慢還。就在前兩天,他知道我回家了,還千裏迢迢來這裏看我。”


    林母聞言,急忙問:“那怎麽不讓他來家裏坐?”


    林鹿咬了咬唇,不敢承認,他已經偷偷摸摸來家裏坐過了,甚至還做過了……


    “因為我們是剛在一起,所以也不想這麽快見雙方父母。”林鹿實話實說。


    林父林母覺得有道理,按家鄉的傳統,男女雙方上門就表示確定了婚期,不然傳出去是要出洋相,被人背後要指指點點戳脊梁骨的。


    林母支持林鹿的決定:“鹿兒,你從小就懂事乖巧,沒讓爸媽操過一分心。按理說,在我們村裏,你這年紀都該是兩個孩子的媽了!你有男朋友是好事,爸媽相信你的眼光,隻要是咱們閨女選中的人,不管比小梁好還是差,我們都是接受的。”


    這話讓林鹿聽了非常窩心,很難得父母理解支持自己的選擇,可憐天下父母心,不求把女兒嫁給大富大貴的人家,但求是她選定的如意郎君就好。


    到了第二天,林鹿一家也會去楊小白家參加喜宴。


    楊小白家靠近鎮上,可以搜得到微弱的信號,林鹿趁機給時斂森撥了通電話過去。


    可能還早的緣故,電話響了很久才接起,林鹿猜得不錯,時斂森果然還沒睡醒,說話時帶著濃重的鼻音,聽著迷迷糊糊的,還沒醒透的狀態。


    “林鹿?”他接起時,有力無力“喂”了一聲,這會兒,聲音清亮又有力,好像開啟了瞬間轉醒的模式,有點換了個人似的。


    “是我,打擾你睡覺了?”林鹿小心翼翼地問,生怕他有起床氣。


    “嗯……”他懶洋洋順著問話,刻意拖長回答,然後舒服地伸了一個懶腰,眼角的笑容合也合不上,說不出接到這通電話後有多欣喜若狂。


    仿佛久旱逢甘雨,忽然不設防備就聽到林鹿的聲音,心都濕潤了。


    “你在鎮上?”時斂森問時有些心疼林鹿,她家到鎮上,單程就要十幾公裏的路,他深有體會其中辛苦,說不上跋山涉水,但也十分難走。


    “嗯,今天有個鄰居結婚。”林鹿言簡意賅,不願多提這些與他們自身無關的話題,她的初衷是想關心時斂森的身體,轉而問:“你的身體怎麽樣了?回去之後,有去醫院做檢查嗎?”


    哪有這個閑功夫?


    時斂森剛下飛機就開始馬不停蹄處理各種棘手的事,公事私事一籮筐,他都超過三十個小時沒合過眼,這會兒也不過才睡了四個多小時呢。


    他自然隱瞞掉一切風波,隻報喜不報憂,皮膚過敏這事兒倒是好利索了,隻不過身上的紅腫硬塊還沒徹底消下去,除了脫掉衣服後影響美觀以外,已然不礙事了。


    當林鹿問起,他倒是憋不住了,存了讓她著急的心,謊話編得有模有樣:“去看過醫生了,醫生說沒個十天半月好不了呢。皮膚過敏後,我吃不香睡不好,言子承都說我瘦了一圈呢。”時斂森叫苦連天,聽得林鹿信多過疑,很是替他難受一番。


    林鹿扁嘴,安撫了幾句,才聽那頭不懷好意地輕輕笑出了聲,曖昧裏帶著些不正輕的調戲:“現在又開始癢了呢,好想你幫我撓一撓。”


    林鹿聽得麵紅耳赤,沉默著不說話,可光是輕淺的呼吸,就擾亂了時斂森的心。身上不癢倒是真的,但心尖處有異樣的感覺傳來,一波接一波,比癢更難耐。


    有人喊林鹿開飯了,她把手機拿開了些,應了一聲。


    沒等她開口,時斂森的聲音不自覺冷了幾分,失寵一般問:“是不是要掛了?”


    “是啊。”


    “把我吵醒不說,沒說幾句又要掛我電話,哪有這麽便宜的事兒?你得說幾句好話把我哄高興了不可,不然我不會放過你。”他說得咬牙切齒,隨後半真半假威脅:“非旦我不會放過你,連時小森也不會放過你。”


    好吧,這樣的話成功難倒了林鹿,她臉色紅得能滴出血來,又是曬在太陽下,臉一直紅到了耳根子,身上都滾燙滾燙的。雖說她與時斂森有過翻雲覆雨的經曆,可不代表她已經習慣這樣子口頭上的親昵與嬉戲。


    “你還在聽嗎?”見林鹿不答話,時斂森追問。


    林鹿口拙,說不出肉麻的情話,隻是告訴他:“我明天一早就回來。”


    這是多麽明顯的想念,嘴上不說想念你,卻是一心想要早點見到你了,再多等一分,再多等一秒,盡是煎熬。


    顯然,得寸進尺如時斂森,這樣隱秘實誠的話不足以打動他,他要更為直白的示愛。


    況且,他不要林鹿這麽辛苦,先前就承諾過會去接她,他是說到做到的性子,執拗得很。


    “明天你在家等我,我來接你。”他的語氣,分毫不由人反駁。


    林鹿深知他的脾氣,也不拒絕,然後提了個小小的請求:“你來的時候,可以幫我帶個ipad嗎?”


    “帶十個都沒問題。”時斂森一口答應,又問:“要裝些什麽軟件都告訴我,不然你家那裏沒信號,不方便下載。”


    林鹿沒想到他想得那麽周到齊全,憑著感覺說了幾款簡單的小遊戲。


    時斂森用筆記下,突然好脾氣的放過林鹿:“去吃飯吧,明天見。”


    這回換成林鹿戀戀不舍:“你真的是很好。謝謝你,時斂森。”


    從認識至今,時斂森幫了她太多太多,她欠了他數不清的人情。


    他救她於危難,幫她家度過難關,讓她感動,給她愛情。她無以回報,隻想用自己的餘生,毫無保留地用來愛一個名叫時斂森的男人。


    林鹿知道,在沙川市裏,除了時斂森不離不棄在等著她以外,還有無窮無盡的風暴也在靜候著她。


    可她一點兒都不感到害怕,因為縱然自己貪生怕死,膽小如鼠;可是她的時斂森頂天立地,無所不能。


    從來如此,他例來護林鹿周全,沒有一次例外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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