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早被母親拉起床。她跟我說,昨天就她和姐姐兩個人去看演唱會,父親並沒有跟著一起去。這有什麽大驚小怪?想當初是他親手摔我的吉他,現在我在上萬人觀眾麵前唱歌,等於打了他的臉,他當然不好意思去觀看。


    瞧,這一天來的太快,我終於用實際行動打敗父親。


    我說:“媽,您別著急,這有什麽好擔心的。他可能不屑聽我唱歌吧?”


    母親說:“你別胡說。他手機裏全是你的歌。有事沒事就拿出來聽。”


    我說:“媽,你就別胡思亂想了。手機全是我的歌,隻是他拿來對一群牌友吹牛的本錢,或者在您麵前表現的一種方式,私下裏怎麽樣誰知道?”


    母親生氣了,說:“兒子,你不能這樣說你爸爸。當他知道你去工地,他奮不顧身要去。你知道他為什麽要去?”


    我不耐煩道:“媽,一大早上我不想聽見這些不愉快的事,它是會影響一天心情的。再說您昨天看了我唱歌,您應該表揚一番或者批評一頓也行。但是好像昨天什麽事都沒發生一樣,您要明白我也是您生命中重要的男人。”


    母親說:“要不我們今天去看看他吧?”


    我說:“媽,今天我真沒有時間。改天吧。”


    剛吃早餐,大門被敲的“嘭嘭”作響,急促的聲音十分不友善。姐姐跑去開門,盧超、胡胖子、艾微怒氣衝衝地走進來。


    盧超喊道:“小露子,你真不是人。我公關了這麽久,怎麽說你也應該謝謝燕子。再說周圍還有唱片公司和演藝公司,這對我們以後有幫助的你知道嗎?”


    我反問:“你是讓我謝謝燕子甩了我?還是謝謝她給我們這麽好的機會?”


    艾微說:“我知道你臉皮薄。但是我隻問你一句,你還想不想唱歌?”


    我說:“當然想唱歌。”


    盧超又說:“想不想用唱歌養活自己。”


    我說:“這還用說嘛。”


    “那就聽我們的。”


    麥城雖是三線城市,但是有一個繁華的步行街。步行街當然是吃喝玩樂的地方,有事沒事的人都喜歡往這裏雜堆,重要的是這裏每天有無數年輕男女逛街。雖說現在流行網上購物,但是真假有待考證和規範。國內各大品牌在步行街都有門店。這樣的地方不管是溜人還是溜狗都是一個好去處。


    我這個人比較宅。雖說歌手這個行業與潮流息息相關,但我隻想做一個單純的歌手,沒有必要把自己打扮的像個殺馬特或者二次元。我不太愛逛街,更不願意到人頭攢動的步行街,當然除了晚上在這裏賣唱。


    燕子預定的咖啡廳在步行街二樓,我們一行四個人緩步上樓梯。我在樓梯間拐角停住,盧超站在我身後說:“都到這裏還認慫了?”


    我說:“盧超,要不回吧?你說我去跟她說什麽呀?”


    艾微白了我一眼:“嘴在你身上,你想說什麽就說什麽。這難道還用我教嗎?”


    我說:“我確實不知道聊什麽?”


    胡胖子說:“你應該是輕車熟路,想當初追人家的時候,那才是兩眼一抹黑,啥也看不見,你不是也抹著黑把人家哪什麽了嗎?”


    胡胖子一席話,讓我無地自容,唉聲歎氣。


    燕子戴著墨鏡,氣質高貴地喝著拿鐵,身旁有一塊精致的小西點。她就算不唱歌,不管是遠觀或近看都像個明星。給人高山仰止、不容走近的感覺。


    我怯懦地坐在沙發上,盧超大大咧咧地喊來服務員給我們來四杯最貴的咖啡。不一會兒,來一杯不知道怎麽定義的咖啡,反正喝起來有種想捶牆的衝動。


    大家簡單地聊一下工作上的事情,就算聊到私事,也沒有扯到我和燕子的那段過往。不一會兒都陷入沉默,時間似乎停滯不前,隻有透過玻璃看見步行街外摟摟抱抱的情侶,才知道時間真真切切地在“嘀答……滴答”前行,有時候真羨慕這些正在熱戀的男女,仿佛就像我們的昨天,海誓山盟、患難與共,隻是到了誘惑麵前我們迷失了……


    步行街的一個姑娘吃冰淇淋,滿嘴都是泡沫,身旁的男友趕緊拿出紙巾擦試。姑娘喂了一口冰淇淋給男友,男友的嘴角也殘留了一些泡沫,姑娘又反過為男友擦嘴。他們很恩愛,或許隻要幾個月,他們就會像我和燕子一樣,成為最熟悉的陌生人。有時候感覺自己對愛情悲觀,我希望自己隻是臆想,而他們會像童話裏王子與公主一直幸福下去。


    回過神來,我不知道坐在對麵的燕子在想什麽?或者什麽也沒有想?可能這就是她坐進咖啡廳裏還要戴著墨鏡的緣故,因為我看不清她的眼神。


    我說:“還好嗎?”其實,盧超叫我開始說:你的歌唱的真好聽!


    兩句話兩個意思。前者提醒我們以前似乎有某些千絲萬縷的關係。後者雖是讚揚,可使兩個人關係陌生。我從來不會拍馬屁。雖說她的歌比以前唱的好。但是對於我講似乎並不太重要,至少對於前者而言是的。


    墨鏡下的朱唇輕啟:“我過的非常好,就是有點忙而已。”燕子把“非常好”加重了音。


    胡胖子識趣地叫坐在燕子旁邊的小助理離開。一眾人離開後,隻留下我和燕子。


    須臾,燕子說:“你看我的夢想實現了,我希望你的夢想也實現。“她終於摘下墨鏡,她有些黑眼圈,這是沒有休息好的原因。


    我淡淡一笑:“看來我的夢想是完成不了。有時想想也罷,成不成名對於現在的我來說,也並不是十分重要。”


    燕子堅決地說:“不,作為一名有音樂夢想的人。唯一的方法就是成名,不成名你怎麽繼續唱歌?既然喜歡唱歌,那麽一定要成名。因為成名才能代表著你夢想成功,默默無聞隻能說你是一個失敗者。這個時代沒有人憐憫失敗者,隻歌頌成功。”


    我啞口無言。燕子說的不無道理。但現在的我沒有燕子“生當做人傑,死亦為鬼雄。”的雄心壯誌。或許到了而立之年,慢慢開始學會中庸。


    我說:“幹嘛一定要和成功爭個你死我活。得到或失去並不那麽重要,重要的是一直在路上”


    燕子說:“可是我一定要成功。我不想到我五六十歲的時候,要去跳廣場舞,聽著歌聲的時候才會想起年輕時曾有一個音樂夢。有夢就一定要成功,那怕不折手段、費盡心機。”


    直到現在才猛然發覺,燕子和我不是同一路人。雖然我們有共同的夢想,曾經一起相互扶持和鼓勵走過一段沼澤和黑暗。


    或許我隻是她的黑夜撐燈人,一天她周圍一片光明就不在需要我。


    燕子,三個月的光陰隨風而逝。唯願你在聚焦的鎂光燈下盡情歌唱,而我一個黑夜撐燈人隻能給予微弱的燭光,似乎已經起不到任何作用,隻能轉身離開。謝謝你好心,讓我在鎂光燈下享受兩首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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