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原以為會就算見不到一個鬼哭狼嚎的姑娘,也會見到一張梨花帶雨的臉龐,可是當孟淩對著我和橘子小姐甩開腮幫子大快朵頤時,我幾乎完全確信,她壓根沒想過真的自殺。我不免開始同情暴龍,想起他被這小丫頭嚇得一愣一愣地,居然真的站在她對麵給她唱歌減壓,這畫麵想想都傻的可以。
“吃也吃了,喝也喝了,你要是再不說我可撐不住了,哪有說個書把台下觀眾等困了的呢。你以為你是當紅小花旦啊,我和你木木姐可不是癡心腦殘粉!”橘子小姐皺著眉抱怨。
孟淩聞言又看了看我,我則事不關己地別過頭,她終於擦擦嘴巴,開始向我們大吐苦水。什麽叫怨婦,怨婦和祥林嫂最大的區別就是她可以連續兩個小時抱怨一個人的種種罪行不重樣,估計魯迅先生都想跳出來縫上她那不饒人的嘴巴。語畢,她重新一臉無辜,瞪著對大眼睛眨巴眨巴地問我:“姐,你說他是不是不愛我?”
這個問題讓我有些脊背發涼,通常女生這樣問你,想聽到的答案一定是否定的。但女人生來又是矛盾體,此刻如果我說“他愛你”,孟淩勢必心裏得意,但是嘴上還會找出無數個事件來否定我,那恐怕又是兩個小時了。於是乎,我決定自我犧牲來拯救我和橘子小姐的耳膜。我點點頭,擲地有聲地回答道:“是!”
孟淩顯然也沒想到我會這樣回答,當場僵住了,這讓我有些心慌,心想這妮子不會當場從口袋裏抽出一塊刀片血灑“散夥飯”吧。沒想到她回過神後,掏出刀片卻是要去手刃前男友。“這個王八蛋,敢不是真心愛我,我去廢了他!”
“你入邪教了吧你?”橘子小姐一臉不可思議。
“他道德敗壞!”
“我看你腦子敗壞!”
“那我打電話給他,我得問問他,到底愛沒愛過我?”
由此可見,全世界犯傻的姑娘都一樣,別管十八還是二十八,分手後都愛問這個愚蠢的問題。這問題其實挺俗,但人類本來就不能脫俗,愛是最輕浮的誓言,可大多數女人還是要靠這個活著。孟淩電話打過去,無人接聽,她打了三次,最後頹然地坐在椅子上發呆。
“電話號碼!”橘子小姐說,看她沒反應重新強調一遍:“我說,把電話號碼給我!”她把孟淩複述的手機號撥過去,然後轉身上樓,大概過了五分鍾又重新回來。不過,不枉費孟淩這五分鍾度秒如年般的折磨,橘子小姐的確帶來了好消息,那個叫張峰的男生明天會親自過來一趟。
(2)
我把孟淩帶回了家,趙湘北還沒回來,電話關機。
孟淩洗過澡,換上我的睡衣摟著我聊天,周身散發出一種濃鬱的作女味。別問我什麽是作女味,那是一種無法形容的討厭氣息,別人覺得刺鼻難忍,自己卻美得跟公主似的。她開始給我講述她和張峰的戀愛史,不是那種慢條斯理式的娓娓道來,而是像一隻快樂的山燕子,臉上掛著秘製甜蜜微笑,就好像分手這事壓根沒有發生。
張峰是她在實習單位認識的學長,身高不錯,長得不錯,可就是脾氣和她一樣倔強。張峰家在本地,孟淩就有了免費飯卡,去他家蹭飯如履平地。張媽媽頗為開通,對待孟淩親密如姐妹,兩人沒事還一起刷個淘寶看個綜藝什麽的。可脾氣秉性上的事,原本就不能改編,隻能是因為更愛一個人而暫時壓抑,日積月累還是會重蹈覆轍。可這倆人,明顯不需要日積月累,因為他們從來就不會選擇為對方壓製自己,所以吵架也是家庭便飯。
“你跟他媽媽關係那麽好,吵架了怎麽不找他媽媽訴苦?”原諒我此刻內心的自私想法,我實在希望把她盡快送回去,別管是張峰身邊還是張峰的媽身邊。
“我找了啊,我給她打了電話?”她說這話時明顯一副自帶“你猜怎麽著”的表情,好奇心作祟,我也的確問了。於是乎她如願以償地向我繼續解釋,“我問他媽媽,你就是這麽教育你兒子的嗎,挺大個人了不會說句人話。欺負女生就是沒教養,你生了他難道不知道教他怎麽做人嗎?”語畢,她再次拋給我一個“你猜她怎麽說的眼神”。
我的天啊,這種情商是充話費贈的嗎?對著一位母親說她的孩子沒有教養,任憑誰都會爆炸的好嗎?我終於相信,張峰和她分手絕對沒有什麽難言之隱,就是因為不愛了。我突然想起一首歌:“愛我你怕了嗎”什麽什麽的。
孟淩繼續吐槽:“她居然在電話那邊對著我冷笑,說我這麽對她說話才是沒教養,你說這母子是不是一對奇葩?”
我啞口無言,內心卻在咆哮,你才是奇葩好嗎?這一刻,我開始慶幸,若不是當初失去了孟遠,恐怕今天的我也會成長成這副樣子吧。
從幾何起,女孩們形成了一個很不好的觀點。認為折磨男人是標榜自己魅力的通關勳章,一次次用沾滿別人尊嚴的勳章來炫耀自己的驕傲。可人總要失去,曾經不懂得感恩的我們,注定要失去最重要的東西。
(3)
我曾經養過一條叫做oscar的狗,是一條奶茶色的母泰迪,性格跋扈,品相一般。那是孟遠送給我的禮物,我叫它閨女,並且拒絕一切人稱之為狗。現在想起來,真想給自己一悶棍,這就和你指著一個孩子說他不是人有什麽區別?
那個年紀的我和孟淩差不多,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我把所有的壞脾氣都給了身邊的人,卻把僅有的柔情給了這條狗。當時我很怕它會突然因為某種原因暴斃,於是乎但凡它有個身體不適我就會第一時間送它去醫院。盡管,這小王八蛋平時一吃西瓜就會吐,吐完了必然發燒,但當時的我完全沒有意識到這是一條吃西瓜過敏的狗。
那個寵物店主是個長得像白雪公主後媽的姑娘,每次我去,必定要拿出針管給oscar來上一下,美其名曰幫助代謝掉體內的西瓜。你們看那時的我何等天真,居然沒有意識到打針其實會給我的閨女造成更大傷害。
孟遠的工作地點離我們租住的房子很近,所以盡管每天都要加班,依然保持著每天先回家幫我做好飯再回單位的習慣。那天也是一樣,我吃過飯後百無聊賴帶著oscar看電視,直到孟遠下班回來。我當時有種望斷欲穿的感覺,因為就等著他回來陪我去帶oscar找後媽量體溫了。可孟遠卻蹲在地上嚷著胃疼,要先吃飯。僵持不下,我走了極端,當著他的麵把所有飯菜一股腦地丟進了垃圾桶。
然後,離家出走了。
我走了一夜,孟遠找了我一夜,第二天早晨我回到家,勒令他當天搬走。
孟遠的確搬走了,三天後我的生日,他偷偷送回來的蛋糕,被我一把丟了出去。
所以說,我不想見孟淩,我不願意這些回憶排山倒海般地壓下來,因為我羞於回首。如果蒼天有眼,當時應該收走我這個禍害人家不識好歹的女人吧,我寧願那樣,不會讓我後來釀成大錯。
我原以為會就算見不到一個鬼哭狼嚎的姑娘,也會見到一張梨花帶雨的臉龐,可是當孟淩對著我和橘子小姐甩開腮幫子大快朵頤時,我幾乎完全確信,她壓根沒想過真的自殺。我不免開始同情暴龍,想起他被這小丫頭嚇得一愣一愣地,居然真的站在她對麵給她唱歌減壓,這畫麵想想都傻的可以。
“吃也吃了,喝也喝了,你要是再不說我可撐不住了,哪有說個書把台下觀眾等困了的呢。你以為你是當紅小花旦啊,我和你木木姐可不是癡心腦殘粉!”橘子小姐皺著眉抱怨。
孟淩聞言又看了看我,我則事不關己地別過頭,她終於擦擦嘴巴,開始向我們大吐苦水。什麽叫怨婦,怨婦和祥林嫂最大的區別就是她可以連續兩個小時抱怨一個人的種種罪行不重樣,估計魯迅先生都想跳出來縫上她那不饒人的嘴巴。語畢,她重新一臉無辜,瞪著對大眼睛眨巴眨巴地問我:“姐,你說他是不是不愛我?”
這個問題讓我有些脊背發涼,通常女生這樣問你,想聽到的答案一定是否定的。但女人生來又是矛盾體,此刻如果我說“他愛你”,孟淩勢必心裏得意,但是嘴上還會找出無數個事件來否定我,那恐怕又是兩個小時了。於是乎,我決定自我犧牲來拯救我和橘子小姐的耳膜。我點點頭,擲地有聲地回答道:“是!”
孟淩顯然也沒想到我會這樣回答,當場僵住了,這讓我有些心慌,心想這妮子不會當場從口袋裏抽出一塊刀片血灑“散夥飯”吧。沒想到她回過神後,掏出刀片卻是要去手刃前男友。“這個王八蛋,敢不是真心愛我,我去廢了他!”
“你入邪教了吧你?”橘子小姐一臉不可思議。
“他道德敗壞!”
“我看你腦子敗壞!”
“那我打電話給他,我得問問他,到底愛沒愛過我?”
由此可見,全世界犯傻的姑娘都一樣,別管十八還是二十八,分手後都愛問這個愚蠢的問題。這問題其實挺俗,但人類本來就不能脫俗,愛是最輕浮的誓言,可大多數女人還是要靠這個活著。孟淩電話打過去,無人接聽,她打了三次,最後頹然地坐在椅子上發呆。
“電話號碼!”橘子小姐說,看她沒反應重新強調一遍:“我說,把電話號碼給我!”她把孟淩複述的手機號撥過去,然後轉身上樓,大概過了五分鍾又重新回來。不過,不枉費孟淩這五分鍾度秒如年般的折磨,橘子小姐的確帶來了好消息,那個叫張峰的男生明天會親自過來一趟。
(2)
我把孟淩帶回了家,趙湘北還沒回來,電話關機。
孟淩洗過澡,換上我的睡衣摟著我聊天,周身散發出一種濃鬱的作女味。別問我什麽是作女味,那是一種無法形容的討厭氣息,別人覺得刺鼻難忍,自己卻美得跟公主似的。她開始給我講述她和張峰的戀愛史,不是那種慢條斯理式的娓娓道來,而是像一隻快樂的山燕子,臉上掛著秘製甜蜜微笑,就好像分手這事壓根沒有發生。
張峰是她在實習單位認識的學長,身高不錯,長得不錯,可就是脾氣和她一樣倔強。張峰家在本地,孟淩就有了免費飯卡,去他家蹭飯如履平地。張媽媽頗為開通,對待孟淩親密如姐妹,兩人沒事還一起刷個淘寶看個綜藝什麽的。可脾氣秉性上的事,原本就不能改編,隻能是因為更愛一個人而暫時壓抑,日積月累還是會重蹈覆轍。可這倆人,明顯不需要日積月累,因為他們從來就不會選擇為對方壓製自己,所以吵架也是家庭便飯。
“你跟他媽媽關係那麽好,吵架了怎麽不找他媽媽訴苦?”原諒我此刻內心的自私想法,我實在希望把她盡快送回去,別管是張峰身邊還是張峰的媽身邊。
“我找了啊,我給她打了電話?”她說這話時明顯一副自帶“你猜怎麽著”的表情,好奇心作祟,我也的確問了。於是乎她如願以償地向我繼續解釋,“我問他媽媽,你就是這麽教育你兒子的嗎,挺大個人了不會說句人話。欺負女生就是沒教養,你生了他難道不知道教他怎麽做人嗎?”語畢,她再次拋給我一個“你猜她怎麽說的眼神”。
我的天啊,這種情商是充話費贈的嗎?對著一位母親說她的孩子沒有教養,任憑誰都會爆炸的好嗎?我終於相信,張峰和她分手絕對沒有什麽難言之隱,就是因為不愛了。我突然想起一首歌:“愛我你怕了嗎”什麽什麽的。
孟淩繼續吐槽:“她居然在電話那邊對著我冷笑,說我這麽對她說話才是沒教養,你說這母子是不是一對奇葩?”
我啞口無言,內心卻在咆哮,你才是奇葩好嗎?這一刻,我開始慶幸,若不是當初失去了孟遠,恐怕今天的我也會成長成這副樣子吧。
從幾何起,女孩們形成了一個很不好的觀點。認為折磨男人是標榜自己魅力的通關勳章,一次次用沾滿別人尊嚴的勳章來炫耀自己的驕傲。可人總要失去,曾經不懂得感恩的我們,注定要失去最重要的東西。
(3)
我曾經養過一條叫做oscar的狗,是一條奶茶色的母泰迪,性格跋扈,品相一般。那是孟遠送給我的禮物,我叫它閨女,並且拒絕一切人稱之為狗。現在想起來,真想給自己一悶棍,這就和你指著一個孩子說他不是人有什麽區別?
那個年紀的我和孟淩差不多,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我把所有的壞脾氣都給了身邊的人,卻把僅有的柔情給了這條狗。當時我很怕它會突然因為某種原因暴斃,於是乎但凡它有個身體不適我就會第一時間送它去醫院。盡管,這小王八蛋平時一吃西瓜就會吐,吐完了必然發燒,但當時的我完全沒有意識到這是一條吃西瓜過敏的狗。
那個寵物店主是個長得像白雪公主後媽的姑娘,每次我去,必定要拿出針管給oscar來上一下,美其名曰幫助代謝掉體內的西瓜。你們看那時的我何等天真,居然沒有意識到打針其實會給我的閨女造成更大傷害。
孟遠的工作地點離我們租住的房子很近,所以盡管每天都要加班,依然保持著每天先回家幫我做好飯再回單位的習慣。那天也是一樣,我吃過飯後百無聊賴帶著oscar看電視,直到孟遠下班回來。我當時有種望斷欲穿的感覺,因為就等著他回來陪我去帶oscar找後媽量體溫了。可孟遠卻蹲在地上嚷著胃疼,要先吃飯。僵持不下,我走了極端,當著他的麵把所有飯菜一股腦地丟進了垃圾桶。
然後,離家出走了。
我走了一夜,孟遠找了我一夜,第二天早晨我回到家,勒令他當天搬走。
孟遠的確搬走了,三天後我的生日,他偷偷送回來的蛋糕,被我一把丟了出去。
所以說,我不想見孟淩,我不願意這些回憶排山倒海般地壓下來,因為我羞於回首。如果蒼天有眼,當時應該收走我這個禍害人家不識好歹的女人吧,我寧願那樣,不會讓我後來釀成大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