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縱使一個人有千般好,他心裏沒你也白搭。即使是萬人唾棄的江湖惡霸,也會對某個人用盡畢生溫柔。曾經有個人對我說,選擇愛自己的永遠要比選擇自己愛的對,這段故事我以後一定有機會講,現在我要說的,是龍龍和羅琳的故事。
羅琳比龍龍大,但長得不難看,龍龍沒有戀母情結,他是被十年虐出了後遺症,從此隻想找成熟的女人。他28歲,所以離開十年後,他隻選擇30歲以上的。
龍龍會唱歌,但他不會唱大鼓,搞音樂的都有包容性,他覺得羅琳能給他更多創作啟迪。當然,更重要的是羅琳祖籍和十年一樣,情到深處,往往都有一個不太正常的大腦。
羅琳很能喝酒,為了多接幾場私活,也常常需要應酬,所以總是醉醺醺的回家。龍龍不愛她,但也不想她穿著暴露地遊走於外場,就好像一條狗,自己尿過的蘑菇就不想別的狗靠近,盡管它壓根不吃蘑菇。男人歸根到底都是一個死德性,何況龍龍還是典型東北男人。發了幾次火,第二天羅琳依然醉成一灘爛泥,最嚴重的一次,她直接睡在了門口,龍龍開門扔垃圾時才發現了他。
他們為此吵得不可開交,吵得凶了羅琳開始對著他又撕又咬,打得凶了他就會還手。女人的力氣怎麽會大得過男人,一來二去還是羅琳占下風。為此,橘子小姐差點把他趕出去,我們兩個都是嚴重的女權主義者,最受不了男人打女人。
龍龍急了,擼開袖子給我們看,一條條血印觸目驚心。我和橘子小姐麵麵相覷,心想這唱大鼓的還真是手法夠辣,簡直是周芷若轉世。
(2)
啟動儀式結束當天,我們跑去羅琳家裏聚餐,她做了一桌子的家鄉菜,可謂色香味俱全。那一刻,我是打心底裏羨慕龍龍的,甭管羅琳脾氣多麽爆,就衝著這手藝挨打也值了。何況一個大小夥子,皮糙肉厚的,被咬幾下算得了什麽。吃著吃著,我們的心不約而同倒戈,尤其是趙湘北那個吃貨,厚顏無恥地拉著羅琳的小手,說要以後每周都來解饞一次。
後來羅琳的接了個電話說要下樓取快遞,回來時手裏除了捧著個紙盒,還拎了一條髒兮兮的流浪狗。趙湘北尖叫:“天呀,你們居然從網上買了條狗回來!”
噗,腦子是個好東西,很可惜我們的趙湘北同學並沒有。我們都冷冷地看著她,她卻一臉無辜地仍然瞪著那雙充滿求知欲的眼睛,眨巴眨巴地。熟悉她的人都知道,別看她隻要拿起賬本和合同就會渾身散發出老奸巨猾的人渣味,可隻要一下班進入平常百姓家,基本上就會變成一個連最基本的察言觀色都不會看的白癡。
羅琳聳聳肩把快遞盒放在門口的鞋架上,“這狗是我在樓下撿的。”
我們原本正喝得興起,龍龍卻騰地一下站起來,嚇得還在養病中的橘子小姐差點從沙發上翻下去。他什麽也沒說,隻是黑著臉繞過我們走過去,一隻手把羅琳拖進廚房,羅琳拖著那條髒兮兮的狗。我們麵麵相覷,決定還是繼續吃我們的,畢竟吵架這事我們也幫不上忙。奈何後來越吵越凶,我們先是男聲低沉的咆哮,再然後聽見女聲嘶啞的哭泣,最後聽見鍋碗瓢勺碎一地的慘烈。
無法繼續置身事外,大家直接奔向事發現場,隻見羅琳正舉著菜刀架在自己的脖子上,當即嚇壞了我們。我剛要上前,卻被龍龍一把扯了回來,我急著朝他喊:“幹什麽你們,要玩出人命也等我們走了以後,誰要陪你們上頭條呀?”
龍龍冷笑,“你們讓她割呀,這場戲一個月不知道要上演多少次,她沒演膩我都看膩了。今天剛好你們都來了,全當重播了。我說羅琳,你有種今天就讓我們見點血,別整天就來些假把式,這些都是老戲骨,看不了這麽low的演技!”
“陳夢龍,你丫就是個混蛋!”羅琳氣得直發抖。
“你現在是在怪我?我和你說的話你什麽時候能記住?和你說過多少次,我們現在不適合養狗,早就說不準帶它回來,養一段時間你再拋棄它,到時候它可能更無法生存。”
“養一天算一天,總不能看著不管,你就是冷血,說多了都沒意義!能養一天算一天,我就是隻爭朝夕有什麽錯?”
“嗬,我就是上了得過且過的當才會和你在一起!有本事你放我走,別整天拿死威脅我,我告訴你我受夠了!”
“你的意思是,我們沒有以後對嗎?”羅琳已經接近崩潰。
“你以為呢?”
“滾!你給我滾!”
(3)
龍龍還是沒能離開那張他賴以睡覺的大床,開始我們都隻是鄙夷他的當斷不斷,發展到後來開始同情羅琳一次次的歇斯底裏。從那以後的很長一段時間,他們的爭吵越來越頻繁,漸漸的我們已經不能在龍龍麵前提起羅琳,否則就會演變成一場沒完沒了的痛斥大會,就好像羅琳真做了什麽違背人倫的事。
那條小狗後來成了這段感情裏龍龍唯一的牽掛,其實他特別愛狗,隻是因為漂泊多年,嚐遍了流離失所的苦辣,過夠了想好好睡一覺都要委曲求全的日子。所以,他寧可小狗一直流浪,也不想它嚐試得而複失。他給小狗起名叫十三,因為堯十三是他最喜歡的民謠歌手,他說有他有勇氣離開那幢房子的時候,一定會帶十三走。他最愛的女人叫十年,第一條寵物狗叫十三,冥冥中都是宿命。
我們誰也沒想到,龍龍會在這件事上說到做到,他離開羅琳家時,果真帶走了十三,而且隻帶走了十三。那是他們吵得最凶的一次,原因已經記不起來,隻知道他拚命要離開,羅琳拚命挽留。最後撕扯到樓梯間裏,推搡之中羅琳從五樓滾到四樓,好在沒有造成什麽嚴重後果,隻是腿部擦出了淤青。
可就是那一幕,也沒能讓龍龍改變心意,羅琳一會兒哭鬧,一會兒要痛改前非,一會兒又詛咒發誓。好話說盡,狠話也說盡,循環往複,折騰到淩晨三點多,兩人終於筋疲力盡。
龍龍走出樓道的時候,天上還繁星點點,忽然一束火光從他眼前掉落,嚇得他還以為是天上掉下的隕石。他忍不住摸摸自己的腦袋,唏噓不已,若是再走快一步,恐怕現在燃著的就是自己了。再仔細一看,哪裏是什麽隕石,分明是他的衣服,羅琳把他的衣服裝在編織袋裏點燃從五樓扔下來了。
“瘋子!”他大吼一聲,頭也不回地抱著十三離開了那個居住了近兩個月的地方。
縱使一個人有千般好,他心裏沒你也白搭。即使是萬人唾棄的江湖惡霸,也會對某個人用盡畢生溫柔。曾經有個人對我說,選擇愛自己的永遠要比選擇自己愛的對,這段故事我以後一定有機會講,現在我要說的,是龍龍和羅琳的故事。
羅琳比龍龍大,但長得不難看,龍龍沒有戀母情結,他是被十年虐出了後遺症,從此隻想找成熟的女人。他28歲,所以離開十年後,他隻選擇30歲以上的。
龍龍會唱歌,但他不會唱大鼓,搞音樂的都有包容性,他覺得羅琳能給他更多創作啟迪。當然,更重要的是羅琳祖籍和十年一樣,情到深處,往往都有一個不太正常的大腦。
羅琳很能喝酒,為了多接幾場私活,也常常需要應酬,所以總是醉醺醺的回家。龍龍不愛她,但也不想她穿著暴露地遊走於外場,就好像一條狗,自己尿過的蘑菇就不想別的狗靠近,盡管它壓根不吃蘑菇。男人歸根到底都是一個死德性,何況龍龍還是典型東北男人。發了幾次火,第二天羅琳依然醉成一灘爛泥,最嚴重的一次,她直接睡在了門口,龍龍開門扔垃圾時才發現了他。
他們為此吵得不可開交,吵得凶了羅琳開始對著他又撕又咬,打得凶了他就會還手。女人的力氣怎麽會大得過男人,一來二去還是羅琳占下風。為此,橘子小姐差點把他趕出去,我們兩個都是嚴重的女權主義者,最受不了男人打女人。
龍龍急了,擼開袖子給我們看,一條條血印觸目驚心。我和橘子小姐麵麵相覷,心想這唱大鼓的還真是手法夠辣,簡直是周芷若轉世。
(2)
啟動儀式結束當天,我們跑去羅琳家裏聚餐,她做了一桌子的家鄉菜,可謂色香味俱全。那一刻,我是打心底裏羨慕龍龍的,甭管羅琳脾氣多麽爆,就衝著這手藝挨打也值了。何況一個大小夥子,皮糙肉厚的,被咬幾下算得了什麽。吃著吃著,我們的心不約而同倒戈,尤其是趙湘北那個吃貨,厚顏無恥地拉著羅琳的小手,說要以後每周都來解饞一次。
後來羅琳的接了個電話說要下樓取快遞,回來時手裏除了捧著個紙盒,還拎了一條髒兮兮的流浪狗。趙湘北尖叫:“天呀,你們居然從網上買了條狗回來!”
噗,腦子是個好東西,很可惜我們的趙湘北同學並沒有。我們都冷冷地看著她,她卻一臉無辜地仍然瞪著那雙充滿求知欲的眼睛,眨巴眨巴地。熟悉她的人都知道,別看她隻要拿起賬本和合同就會渾身散發出老奸巨猾的人渣味,可隻要一下班進入平常百姓家,基本上就會變成一個連最基本的察言觀色都不會看的白癡。
羅琳聳聳肩把快遞盒放在門口的鞋架上,“這狗是我在樓下撿的。”
我們原本正喝得興起,龍龍卻騰地一下站起來,嚇得還在養病中的橘子小姐差點從沙發上翻下去。他什麽也沒說,隻是黑著臉繞過我們走過去,一隻手把羅琳拖進廚房,羅琳拖著那條髒兮兮的狗。我們麵麵相覷,決定還是繼續吃我們的,畢竟吵架這事我們也幫不上忙。奈何後來越吵越凶,我們先是男聲低沉的咆哮,再然後聽見女聲嘶啞的哭泣,最後聽見鍋碗瓢勺碎一地的慘烈。
無法繼續置身事外,大家直接奔向事發現場,隻見羅琳正舉著菜刀架在自己的脖子上,當即嚇壞了我們。我剛要上前,卻被龍龍一把扯了回來,我急著朝他喊:“幹什麽你們,要玩出人命也等我們走了以後,誰要陪你們上頭條呀?”
龍龍冷笑,“你們讓她割呀,這場戲一個月不知道要上演多少次,她沒演膩我都看膩了。今天剛好你們都來了,全當重播了。我說羅琳,你有種今天就讓我們見點血,別整天就來些假把式,這些都是老戲骨,看不了這麽low的演技!”
“陳夢龍,你丫就是個混蛋!”羅琳氣得直發抖。
“你現在是在怪我?我和你說的話你什麽時候能記住?和你說過多少次,我們現在不適合養狗,早就說不準帶它回來,養一段時間你再拋棄它,到時候它可能更無法生存。”
“養一天算一天,總不能看著不管,你就是冷血,說多了都沒意義!能養一天算一天,我就是隻爭朝夕有什麽錯?”
“嗬,我就是上了得過且過的當才會和你在一起!有本事你放我走,別整天拿死威脅我,我告訴你我受夠了!”
“你的意思是,我們沒有以後對嗎?”羅琳已經接近崩潰。
“你以為呢?”
“滾!你給我滾!”
(3)
龍龍還是沒能離開那張他賴以睡覺的大床,開始我們都隻是鄙夷他的當斷不斷,發展到後來開始同情羅琳一次次的歇斯底裏。從那以後的很長一段時間,他們的爭吵越來越頻繁,漸漸的我們已經不能在龍龍麵前提起羅琳,否則就會演變成一場沒完沒了的痛斥大會,就好像羅琳真做了什麽違背人倫的事。
那條小狗後來成了這段感情裏龍龍唯一的牽掛,其實他特別愛狗,隻是因為漂泊多年,嚐遍了流離失所的苦辣,過夠了想好好睡一覺都要委曲求全的日子。所以,他寧可小狗一直流浪,也不想它嚐試得而複失。他給小狗起名叫十三,因為堯十三是他最喜歡的民謠歌手,他說有他有勇氣離開那幢房子的時候,一定會帶十三走。他最愛的女人叫十年,第一條寵物狗叫十三,冥冥中都是宿命。
我們誰也沒想到,龍龍會在這件事上說到做到,他離開羅琳家時,果真帶走了十三,而且隻帶走了十三。那是他們吵得最凶的一次,原因已經記不起來,隻知道他拚命要離開,羅琳拚命挽留。最後撕扯到樓梯間裏,推搡之中羅琳從五樓滾到四樓,好在沒有造成什麽嚴重後果,隻是腿部擦出了淤青。
可就是那一幕,也沒能讓龍龍改變心意,羅琳一會兒哭鬧,一會兒要痛改前非,一會兒又詛咒發誓。好話說盡,狠話也說盡,循環往複,折騰到淩晨三點多,兩人終於筋疲力盡。
龍龍走出樓道的時候,天上還繁星點點,忽然一束火光從他眼前掉落,嚇得他還以為是天上掉下的隕石。他忍不住摸摸自己的腦袋,唏噓不已,若是再走快一步,恐怕現在燃著的就是自己了。再仔細一看,哪裏是什麽隕石,分明是他的衣服,羅琳把他的衣服裝在編織袋裏點燃從五樓扔下來了。
“瘋子!”他大吼一聲,頭也不回地抱著十三離開了那個居住了近兩個月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