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部非洲有一個叫坦布爾的小城,這裏風光迷人,吸引了眾多的外國遊客來觀光旅遊,同時,也招引了一些小偷前來“淘金”。
一天,一個小偷從別處來到了這裏,他叫彼得,二十歲的樣子。往常,他在公交車上行竊屢屢得手,所以到了小城,他就上了一輛開往國際大酒店和飛機場的公交車,準備下手,因為他覺得在這輛公交車上的乘客會比較有錢。
彼得一上車,就看準了一個中年男子,他覺得這個人像個大老板,一定會有錢。他挨著中年人坐下,中年人拿著個皮包,趁人家不注意,彼得用鋒利的刀片輕輕地把皮包劃開一個口子,然後用手指把皮包裏的錢夾了出來,放進口袋裏,但彼得沒有發現,同時被夾出來的還有一張機票。
得手後,車到了一個小站,車停了,彼得準備下車,然後溜之大吉,就在這時,車上的小廣播響了,是早錄好音了的,每站一播,一個女聲溫柔地說:“下車的乘客,您好!在您下車之前,請您看一看自己的錢物有沒有在車上丟失或者遺忘,以便我們在規定程序之內幫您尋找,如果您是到坦布爾小城來的遊客,我們更希望您坦布爾之旅愉快!”
彼得的心慌了起來,這是他往常在別的城市沒有遇到過的,廣播裏的話說得也太有藝術了:一般得手後是小偷先下車的,而被偷了錢物的人還在車上,還蒙在鼓裏,這話雖然是在問下車的乘客有沒有丟東西,其實是在提醒車上的人—有人下車了,你有沒有被偷掉東西?
果然,那個被彼得偷了錢的中年人站了起來,叫道:“哎呀,不好!我的皮包被劃破了,我的錢和機票不見了!”
那中年人剛說完這話,又指著正要下車的彼得喊了起來:“是他,剛才是他在我身邊的!”這時候,如果車上的人一哄而上,對著彼得或是罵或是打,這彼得倒不怕,因為他有一把特製的伸縮刀,眼下正掛在他的腰上,看上去像一件精美的飾品,但如果彼得一抽出來一摁開關,那就是一件凶器了,他會揮著凶器死拚,以求脫身。
但是,車上的乘客沒人出聲,也用不著出聲,因為出現這樣的情況,司機會按照程序來處理的。這時,司機對著那個被偷了錢的中年人說:“這位先生,在沒有證據之前,您可不能這樣說,您不能亂冤枉人。”司機沒有打開車門,他隻是摁了一下方向盤下邊的一個按鈕,車又徐徐地往前開了。
中年人急了,對司機說:“不信?不信你搜他的身啊!”司機一邊開車一邊說:“這位先生,您是坦布爾小城的居民吧?您知道,您我都沒有這樣的權力搜別人的身。”中年人說:“可是我的飛機是十一點的,你不及時處理,我要誤點了。”
這時,彼得見不能下車,急了,說:“這位司機先生說得對,不能亂冤枉人,可是我過站了啊,您得讓我下車啊!”
司機聽了這話,對彼得說:“您難道不想證明您的清白嗎?好吧,到站了我會讓您下車的。”彼得稍稍放鬆了,車上再沒有人出聲,一切像他在別的地方一樣,行竊後就算是有人知道也沒人出聲,到哪兒下車都不要緊,隻要能下車就行。
一會兒,公交車開進了路邊的一個小院子,是警察局下設的一個值班點,原來司機按的按鈕是報警,這時早有兩個警察等候在那裏做好了準備,公交車一進院子,車上的乘客都下了車,在院子裏排成一排,然後一個個進去搜身,彼得沒想到會是這樣,他慌了起來,連忙說要上廁所,在廁所裏,他慌忙把偷來的東西衝進了下水道裏,雖然有點可惜,但眼下最要緊的是洗脫罪名。
車上除那個中年人外一共是23名乘客,都檢查過了,沒有發現中年男子丟的錢和機票。檢查彼得時,同樣也沒搜出什麽東西,彼得若無其事地鬆了一口氣,搜不到東西,乘客們都急著要走,中年人急了,他嚷道:“我的錢和機票總不能這樣平白無故地不見了吧?”
一個戴著墨鏡的高個子警察說:“別急,還有一道程序沒做,剛才不是有人上廁所了嗎?”說著,警察摁了一個開關,一個掛在牆上的大屏幕亮了起來,屏幕上出現了彼得把錢和機票衝進下水道的一幕,原來那個廁所是值班點專門監視犯人用的特定廁所,廁所裏裝著特殊攝像頭。那攝像頭還拍攝到東西被衝下的時候,立刻被特殊裝置截住並衝洗和烘幹的過程,真相大白了,彼得是小偷,證據麵前他無話可說!
彼得以為,就算他是小偷,無非是把他關進警察局兩天,然後放人,出來後他又重操舊業,然而彼得沒想到的是,這裏的警察並不馬上放大家走,他們要按程序處理。警察一個個地問乘客:“你要到哪裏去?”“你去幹什麽?”“這趟車誤了你什麽?”等等,幸好,車上的20個人都是坦布爾小城的居民,他們都很樸實善良,說隻是誤了一點時間,其他的沒什麽。
可是,車上還有三個人,他們就不同了:一個是去電影院看進口大片,這時電影早就放了;一個是去和朋友談一筆約一萬美元的生意,這時約好的時間早已過了;還有一個就是那個被偷的中年人,他是要坐飛機去旅行,他誤點了,旅行社的其他人早就坐飛機走了!
警察問清楚後,便作了詳細的記錄,其他20人上了公交車走了,那三個人和彼得留下。警察一筆筆地跟彼得算賬,告訴他:由於你的盜竊行為,給20名乘客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響,根據坦布爾地方法規規定,你得賠償其他20名乘客每人5美元的誤時費,20乘以5就是100美元;看電影的這位乘客,電影票價是35美元,你得賠償那張電影票的錢;去和朋友談生意的這位乘客,要看他會不會因為過了時間而生意吹了,如果是吹了的話,那麽經警察局核實,你得賠償人家50%的損失,也就是5千美元……
彼得聽了,叫了起來,說:“那如果他去談10萬美元的或者是100萬美元的生意,那我就要賠償他5萬或者是50萬美元的損失了?”警察說:“是的,先生。”警察看了看彼得,說:“還有,這位先生是去外國旅行的,由於你的盜竊致使他誤點,你得賠償他已經交旅行社的旅行費用3千美元。”
經過那生意人和朋友的電話聯係,在時間觀念很強的坦布爾,那朋友已經把生意給了別人,這時,警察鄭重地對彼得宣布:因為這次盜竊,他得賠償車上乘客總共8135美元的損失。彼得聽了,哭了,他說自己沒這麽多的錢,警察就讓他叫家裏人拿錢來替他賠償,彼得說他沒有家人,警察說:“那好吧,你跟我們走,我們會安排你為坦布爾城服刑8個月,當然,我們會給你支付工錢,一個月大約是1千美元,你用這筆錢來作賠償。”
這以後,除節假日外,警察帶著彼得天天走上街頭。由於警察局高度保密,所以,沒人知道彼得是個小偷呢,在他的刑期裏,他將和警察一起,在街頭上維護治安,抓小偷。
一天,一個小偷從別處來到了這裏,他叫彼得,二十歲的樣子。往常,他在公交車上行竊屢屢得手,所以到了小城,他就上了一輛開往國際大酒店和飛機場的公交車,準備下手,因為他覺得在這輛公交車上的乘客會比較有錢。
彼得一上車,就看準了一個中年男子,他覺得這個人像個大老板,一定會有錢。他挨著中年人坐下,中年人拿著個皮包,趁人家不注意,彼得用鋒利的刀片輕輕地把皮包劃開一個口子,然後用手指把皮包裏的錢夾了出來,放進口袋裏,但彼得沒有發現,同時被夾出來的還有一張機票。
得手後,車到了一個小站,車停了,彼得準備下車,然後溜之大吉,就在這時,車上的小廣播響了,是早錄好音了的,每站一播,一個女聲溫柔地說:“下車的乘客,您好!在您下車之前,請您看一看自己的錢物有沒有在車上丟失或者遺忘,以便我們在規定程序之內幫您尋找,如果您是到坦布爾小城來的遊客,我們更希望您坦布爾之旅愉快!”
彼得的心慌了起來,這是他往常在別的城市沒有遇到過的,廣播裏的話說得也太有藝術了:一般得手後是小偷先下車的,而被偷了錢物的人還在車上,還蒙在鼓裏,這話雖然是在問下車的乘客有沒有丟東西,其實是在提醒車上的人—有人下車了,你有沒有被偷掉東西?
果然,那個被彼得偷了錢的中年人站了起來,叫道:“哎呀,不好!我的皮包被劃破了,我的錢和機票不見了!”
那中年人剛說完這話,又指著正要下車的彼得喊了起來:“是他,剛才是他在我身邊的!”這時候,如果車上的人一哄而上,對著彼得或是罵或是打,這彼得倒不怕,因為他有一把特製的伸縮刀,眼下正掛在他的腰上,看上去像一件精美的飾品,但如果彼得一抽出來一摁開關,那就是一件凶器了,他會揮著凶器死拚,以求脫身。
但是,車上的乘客沒人出聲,也用不著出聲,因為出現這樣的情況,司機會按照程序來處理的。這時,司機對著那個被偷了錢的中年人說:“這位先生,在沒有證據之前,您可不能這樣說,您不能亂冤枉人。”司機沒有打開車門,他隻是摁了一下方向盤下邊的一個按鈕,車又徐徐地往前開了。
中年人急了,對司機說:“不信?不信你搜他的身啊!”司機一邊開車一邊說:“這位先生,您是坦布爾小城的居民吧?您知道,您我都沒有這樣的權力搜別人的身。”中年人說:“可是我的飛機是十一點的,你不及時處理,我要誤點了。”
這時,彼得見不能下車,急了,說:“這位司機先生說得對,不能亂冤枉人,可是我過站了啊,您得讓我下車啊!”
司機聽了這話,對彼得說:“您難道不想證明您的清白嗎?好吧,到站了我會讓您下車的。”彼得稍稍放鬆了,車上再沒有人出聲,一切像他在別的地方一樣,行竊後就算是有人知道也沒人出聲,到哪兒下車都不要緊,隻要能下車就行。
一會兒,公交車開進了路邊的一個小院子,是警察局下設的一個值班點,原來司機按的按鈕是報警,這時早有兩個警察等候在那裏做好了準備,公交車一進院子,車上的乘客都下了車,在院子裏排成一排,然後一個個進去搜身,彼得沒想到會是這樣,他慌了起來,連忙說要上廁所,在廁所裏,他慌忙把偷來的東西衝進了下水道裏,雖然有點可惜,但眼下最要緊的是洗脫罪名。
車上除那個中年人外一共是23名乘客,都檢查過了,沒有發現中年男子丟的錢和機票。檢查彼得時,同樣也沒搜出什麽東西,彼得若無其事地鬆了一口氣,搜不到東西,乘客們都急著要走,中年人急了,他嚷道:“我的錢和機票總不能這樣平白無故地不見了吧?”
一個戴著墨鏡的高個子警察說:“別急,還有一道程序沒做,剛才不是有人上廁所了嗎?”說著,警察摁了一個開關,一個掛在牆上的大屏幕亮了起來,屏幕上出現了彼得把錢和機票衝進下水道的一幕,原來那個廁所是值班點專門監視犯人用的特定廁所,廁所裏裝著特殊攝像頭。那攝像頭還拍攝到東西被衝下的時候,立刻被特殊裝置截住並衝洗和烘幹的過程,真相大白了,彼得是小偷,證據麵前他無話可說!
彼得以為,就算他是小偷,無非是把他關進警察局兩天,然後放人,出來後他又重操舊業,然而彼得沒想到的是,這裏的警察並不馬上放大家走,他們要按程序處理。警察一個個地問乘客:“你要到哪裏去?”“你去幹什麽?”“這趟車誤了你什麽?”等等,幸好,車上的20個人都是坦布爾小城的居民,他們都很樸實善良,說隻是誤了一點時間,其他的沒什麽。
可是,車上還有三個人,他們就不同了:一個是去電影院看進口大片,這時電影早就放了;一個是去和朋友談一筆約一萬美元的生意,這時約好的時間早已過了;還有一個就是那個被偷的中年人,他是要坐飛機去旅行,他誤點了,旅行社的其他人早就坐飛機走了!
警察問清楚後,便作了詳細的記錄,其他20人上了公交車走了,那三個人和彼得留下。警察一筆筆地跟彼得算賬,告訴他:由於你的盜竊行為,給20名乘客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響,根據坦布爾地方法規規定,你得賠償其他20名乘客每人5美元的誤時費,20乘以5就是100美元;看電影的這位乘客,電影票價是35美元,你得賠償那張電影票的錢;去和朋友談生意的這位乘客,要看他會不會因為過了時間而生意吹了,如果是吹了的話,那麽經警察局核實,你得賠償人家50%的損失,也就是5千美元……
彼得聽了,叫了起來,說:“那如果他去談10萬美元的或者是100萬美元的生意,那我就要賠償他5萬或者是50萬美元的損失了?”警察說:“是的,先生。”警察看了看彼得,說:“還有,這位先生是去外國旅行的,由於你的盜竊致使他誤點,你得賠償他已經交旅行社的旅行費用3千美元。”
經過那生意人和朋友的電話聯係,在時間觀念很強的坦布爾,那朋友已經把生意給了別人,這時,警察鄭重地對彼得宣布:因為這次盜竊,他得賠償車上乘客總共8135美元的損失。彼得聽了,哭了,他說自己沒這麽多的錢,警察就讓他叫家裏人拿錢來替他賠償,彼得說他沒有家人,警察說:“那好吧,你跟我們走,我們會安排你為坦布爾城服刑8個月,當然,我們會給你支付工錢,一個月大約是1千美元,你用這筆錢來作賠償。”
這以後,除節假日外,警察帶著彼得天天走上街頭。由於警察局高度保密,所以,沒人知道彼得是個小偷呢,在他的刑期裏,他將和警察一起,在街頭上維護治安,抓小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