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不知天高地厚
陶燕俊猶豫了,她才給王恩倫打過電話,再打過去,說不定對方就不耐煩了。
她畢竟不是她堂哥陶沐風,不能一個電話就讓人馬首是瞻。
“你等一下,我已經給王叔打過電話了,他的人很快就會過來。”
陶燕俊也隻有先把飛哥穩住,祈禱著王叔的人早點來。
“半個小時,王老大的人來了我就放人,要是來不了,你們一個也走不了!”
飛哥總算是忌憚王恩倫的勢力,不敢輕易動手。
陶燕俊也鬆了一口氣,隨後又緊張起來,祈禱王叔安排的人馬早點到。
“那可不行,我還要坐車去林城呢,你們快點道歉。”
這個時候,葉歡那個風輕雲淡地聲音又想起了,讓陶燕俊的心瞬間沉了下去。
這個不知死活的家夥!
“陳晨,我們走,別管這個不知死活的家夥……”
陶燕俊暴怒,這個家夥簡直是個傻瓜,已經一定發了瘋才會想要救他!
在路過葉歡身邊的時候,有聽到這個家夥不鹹不淡的一句:“早就該離開了,耽擱我這麽多時間。”
陶燕俊差點一口老血噴了出來,這個人——真的是個瘋子!
“小妞,現在就想走啊,哪有這麽容易。”一個小混混卻攔住了陶燕俊的去路,不讓她和陳晨上車。
“我說,能不能快一點,你們已經耽誤我很長時間了。”
葉歡早就不耐煩了,要不是兩個女孩下來,他才懶得和一群混混bb半天。
這種垃圾,真的沒有和他說話的資格!
“一起上吧!”葉歡聲音冰冷。
一群混混還沒有反應過來,葉歡便動了,一拳率先打在一旁的一個混混身上,幾顆帶血的牙齒就飛了出來。
“幹死他!”
飛哥最先反應過來,提著砍刀就衝了上來。
不管陶燕俊來自什麽家族,受過什麽教育,到底也隻是一個女孩子,哪裏見過這麽暴力危險的一幕。
兩人躲到一旁,陶燕俊抱著陳晨,相比之下,她還是要更鎮定一些。
接近500個特種兵都不是葉歡的對手,何況十幾個小混混。
幾乎是一眨眼的功夫,這些人就被葉歡撂倒在地上,痛苦地呻吟著。
葉歡沒有和這些垃圾說一句話的心思都沒有,上去就是一人一腳,把他們的腿骨給踢斷了。
“啊!”
十幾個混混痛苦地大叫著,場麵極其混亂。
車上的乘客都不可思議的看著這一幕,這個年輕人,太暴力了!
到底誰才是黑社會?
輪到飛哥了,他身體素質好點,掙紮著跪了起來。
“大哥,我錯了,我錯了,我給你跪下磕頭道歉了,你就放過我吧……”
他真的是被嚇死了,葉歡暴力了,一人一腳,把人腿踢斷的時候眼睛都不眨一下。
“好,賠錢,我賠錢……”
飛哥跪在地上,慌亂地掏出錢包,連忙道:“給你,大哥都給你……”
隻要不打斷他的腿他什麽都可以不要了,隻要腿還在,他就是這裏的老大,就還能賺錢。
他在心裏恨死他那個表弟了,沒用的東西,居然給他招惹這麽一個殺神。
就算是葉歡不打斷他表弟的腿,他回去也想把他的腿打斷!
葉歡不客氣的把錢包接了過來,裏麵的現金還挺多,有兩千多快,葉歡收了起來,就把錢包扔在了地上。
飛哥愣住了,他原本以為葉歡要錢,肯定是要大出血,沒想到對方隻要了現金。
葉歡也不管飛哥是怎麽個想法,他沒有和一個小混混斤斤計較的想法。
都隻是隨性而為,葉歡也不是一個懲奸除惡的好人。
走到陶燕俊和陳晨身邊,葉歡淡淡地說道:“走吧,上車!”
陶燕俊臉色微紅,他沒想到葉歡真這麽厲害,一個人把單挑了這麽拿著刀的混混。
想想自己之前說的那些話,陶燕俊就覺得臉紅。
她以為葉歡是個不知天高地厚的笨蛋,現在看來,自己在他眼中才是不知所謂的傻子吧。
回想起葉歡剛才打架的樣子,陶燕俊覺得真是有幾分瀟灑。
雖然在她受過的教育中,打架是最沒用的東西了,但她還是忍不住去回想剛才葉歡打架時的幹淨利落。
“快點,上車!”
葉歡看到陶燕俊在發愣,便催促道,他已經耽誤很多時間了。
“哦哦。”陶燕俊說著又看了葉歡一眼。
不知道為何,這個原本她覺得普通的青年,仔細一看,竟然有些不凡,尤其是氣質,有種讓人說不出的舒服。
這個時候,又一輛本田飛度開了過來,穩穩的停在路旁。
“哪位是陶燕俊小姐?”從車上下來的,是一個光頭。
“我是。”陶燕俊收拾好表情,恢複了高冷的樣子。
光頭掃了一眼倒在地上的十幾人,當看到正坐在地上,靠著越野車的飛哥時,眼中閃過一抹驚訝。
“陶小姐,我是王老大派來的,你們不是被飛仔抓住了嗎?現在這是什麽情況?”
光頭口中的飛仔應該就是飛哥了,他是王老大的手下,同時也是林城邊界的一個老大。
因為他認識飛哥,所以王老大才派他來解決。
“是這樣的,我的朋友已經將這裏解決了,不好意思,麻煩你了。”雖然隻是王叔的一個手下,但陶燕俊的語氣也很客氣。
沒辦法,他隻是陶家的一個旁支,她要抓住一切可以結交的力量。
“陶小姐,你是在開玩笑麽!你找了王老大來處理,然後你朋友又解決了,你是在戲弄王老大,還是覺得我們這種人一天很閑?”
光頭臉色一變,覺得被戲弄了,聽王老大的口氣也不是什麽重要的人,隻是隨便來看看。
沒想到他親自出馬,來了一看,這裏居然沒自己什麽事了,可以掉頭回去了!
他怎麽能不生氣!
“對不起,這位大哥,改天我專門找王叔道歉。”雖然心頭討厭大漢的口氣,但陶燕俊還是笑著道。
她長得漂亮,笑容也甜美,一般人都不會再和她計較的。
“哼!”光頭卻不吃這一套,冷哼一聲。
“我說,走了好不好?什麽王老大不王老大的,不搭理就是了,快點上車。”
說這話的自然是葉歡,他早就不耐煩了。
陶燕俊心頭又是一緊,這個家夥,以為能打就天下無敵了啊?
如果可以,陶燕俊真想找個膠帶把葉歡的臭嘴封起來。
“大哥,這是我朋友,就是他——一個人把飛哥他們一群人打倒了。”
陶燕俊特意強調了是一個人,就是為了讓光頭忌憚,免得兩人鬧了起來。
要是葉歡再把光頭打了,那這件事就麻煩了,王老大可不是能打就能解決的。
“年輕人,一個人打十幾個,很能打嘛。但你知不知道,你口中的王老大是什麽人物。得罪了王老大,再能打你都要完蛋。”
光頭冷冷地威脅道,他是為王老大在辦事,隻要葉歡敢動他,王老大自然會解決他!
葉歡懶得和這個光頭廢話,轉身就自己上車,隻留下淡淡地一句話:
“王老大——他算個屁!”
“你!”
光頭震怒,但想到這個青年一個人便打倒了飛仔十幾個人,自己一個人萬萬不是對手。
“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以為能打就天下無敵了嗎,我會原話轉告給王老大的!”
光頭惡狠狠地威脅道,葉歡懶得和這種人廢話,自顧自的回到了座位。
光頭臉色一陣變幻,怒視著葉歡,又看了陶燕俊一眼,一言不發地上車離開。
陶燕俊也氣呼呼地回到座位,她簡直要被氣死了,這個葉歡,就不能說話好聽點啊,非要把全世界的人得罪了啊!
此時,客車內鴉雀無聲,一個個乘客噤若寒蟬,不敢回頭去看葉歡。
這個青年太暴力了,剛才一個人打十幾個他們都是親眼所見。
司機大叔心中也是一片震驚,怪不得無論自己怎麽勸告,這個青年都不怕,原來有這麽大的本事。
想想自己剛才還認為這個年輕人狂妄自大,實在是太可笑了。
車上的乘客不敢說話,陶燕俊氣呼呼的也不願意和葉歡說話。
隻有陳晨抱著小狼,輕輕地撫摸著毛發,也不知道該說什麽。
客車很快開到了市區,陳晨把小狼遞給葉歡,不過葉歡也沒有要抱的意思,就把小狼放在了地上。
不過小狼很聰明,也很依賴葉歡,就這樣跟在葉歡腳後。
“真聰明可愛的小狗啊。”
陳晨和陶燕俊同時在心裏想到,可是看到葉歡那副對小狗愛答不理的樣子,她們就一陣惋惜,這小狗沒能遇到一個好主人。
如果可以,她們真想把小狗要過來養,又可愛又依賴主人,而且還聰明,真的是太完美的寵物了。
可惜,這個小狗渾身金黃,一看就知道不是普通品種,葉歡怎麽會給她們呢。
她們不知道,葉歡完全不想養小狼,隻要她們願意,葉歡會毫不猶豫把小狼送給她們。
隻是小狼肯定是不會願意的,它的眼裏基本隻有葉歡。
葉歡不光是它的救命恩人,身上的靈韻也讓它很舒服,它怎麽舍得離開。
再說,它是一隻靈獸,在地球上,就是百獸之王。
怎麽可能給一個普通人當寵物!
陶燕俊猶豫了,她才給王恩倫打過電話,再打過去,說不定對方就不耐煩了。
她畢竟不是她堂哥陶沐風,不能一個電話就讓人馬首是瞻。
“你等一下,我已經給王叔打過電話了,他的人很快就會過來。”
陶燕俊也隻有先把飛哥穩住,祈禱著王叔的人早點來。
“半個小時,王老大的人來了我就放人,要是來不了,你們一個也走不了!”
飛哥總算是忌憚王恩倫的勢力,不敢輕易動手。
陶燕俊也鬆了一口氣,隨後又緊張起來,祈禱王叔安排的人馬早點到。
“那可不行,我還要坐車去林城呢,你們快點道歉。”
這個時候,葉歡那個風輕雲淡地聲音又想起了,讓陶燕俊的心瞬間沉了下去。
這個不知死活的家夥!
“陳晨,我們走,別管這個不知死活的家夥……”
陶燕俊暴怒,這個家夥簡直是個傻瓜,已經一定發了瘋才會想要救他!
在路過葉歡身邊的時候,有聽到這個家夥不鹹不淡的一句:“早就該離開了,耽擱我這麽多時間。”
陶燕俊差點一口老血噴了出來,這個人——真的是個瘋子!
“小妞,現在就想走啊,哪有這麽容易。”一個小混混卻攔住了陶燕俊的去路,不讓她和陳晨上車。
“我說,能不能快一點,你們已經耽誤我很長時間了。”
葉歡早就不耐煩了,要不是兩個女孩下來,他才懶得和一群混混bb半天。
這種垃圾,真的沒有和他說話的資格!
“一起上吧!”葉歡聲音冰冷。
一群混混還沒有反應過來,葉歡便動了,一拳率先打在一旁的一個混混身上,幾顆帶血的牙齒就飛了出來。
“幹死他!”
飛哥最先反應過來,提著砍刀就衝了上來。
不管陶燕俊來自什麽家族,受過什麽教育,到底也隻是一個女孩子,哪裏見過這麽暴力危險的一幕。
兩人躲到一旁,陶燕俊抱著陳晨,相比之下,她還是要更鎮定一些。
接近500個特種兵都不是葉歡的對手,何況十幾個小混混。
幾乎是一眨眼的功夫,這些人就被葉歡撂倒在地上,痛苦地呻吟著。
葉歡沒有和這些垃圾說一句話的心思都沒有,上去就是一人一腳,把他們的腿骨給踢斷了。
“啊!”
十幾個混混痛苦地大叫著,場麵極其混亂。
車上的乘客都不可思議的看著這一幕,這個年輕人,太暴力了!
到底誰才是黑社會?
輪到飛哥了,他身體素質好點,掙紮著跪了起來。
“大哥,我錯了,我錯了,我給你跪下磕頭道歉了,你就放過我吧……”
他真的是被嚇死了,葉歡暴力了,一人一腳,把人腿踢斷的時候眼睛都不眨一下。
“好,賠錢,我賠錢……”
飛哥跪在地上,慌亂地掏出錢包,連忙道:“給你,大哥都給你……”
隻要不打斷他的腿他什麽都可以不要了,隻要腿還在,他就是這裏的老大,就還能賺錢。
他在心裏恨死他那個表弟了,沒用的東西,居然給他招惹這麽一個殺神。
就算是葉歡不打斷他表弟的腿,他回去也想把他的腿打斷!
葉歡不客氣的把錢包接了過來,裏麵的現金還挺多,有兩千多快,葉歡收了起來,就把錢包扔在了地上。
飛哥愣住了,他原本以為葉歡要錢,肯定是要大出血,沒想到對方隻要了現金。
葉歡也不管飛哥是怎麽個想法,他沒有和一個小混混斤斤計較的想法。
都隻是隨性而為,葉歡也不是一個懲奸除惡的好人。
走到陶燕俊和陳晨身邊,葉歡淡淡地說道:“走吧,上車!”
陶燕俊臉色微紅,他沒想到葉歡真這麽厲害,一個人把單挑了這麽拿著刀的混混。
想想自己之前說的那些話,陶燕俊就覺得臉紅。
她以為葉歡是個不知天高地厚的笨蛋,現在看來,自己在他眼中才是不知所謂的傻子吧。
回想起葉歡剛才打架的樣子,陶燕俊覺得真是有幾分瀟灑。
雖然在她受過的教育中,打架是最沒用的東西了,但她還是忍不住去回想剛才葉歡打架時的幹淨利落。
“快點,上車!”
葉歡看到陶燕俊在發愣,便催促道,他已經耽誤很多時間了。
“哦哦。”陶燕俊說著又看了葉歡一眼。
不知道為何,這個原本她覺得普通的青年,仔細一看,竟然有些不凡,尤其是氣質,有種讓人說不出的舒服。
這個時候,又一輛本田飛度開了過來,穩穩的停在路旁。
“哪位是陶燕俊小姐?”從車上下來的,是一個光頭。
“我是。”陶燕俊收拾好表情,恢複了高冷的樣子。
光頭掃了一眼倒在地上的十幾人,當看到正坐在地上,靠著越野車的飛哥時,眼中閃過一抹驚訝。
“陶小姐,我是王老大派來的,你們不是被飛仔抓住了嗎?現在這是什麽情況?”
光頭口中的飛仔應該就是飛哥了,他是王老大的手下,同時也是林城邊界的一個老大。
因為他認識飛哥,所以王老大才派他來解決。
“是這樣的,我的朋友已經將這裏解決了,不好意思,麻煩你了。”雖然隻是王叔的一個手下,但陶燕俊的語氣也很客氣。
沒辦法,他隻是陶家的一個旁支,她要抓住一切可以結交的力量。
“陶小姐,你是在開玩笑麽!你找了王老大來處理,然後你朋友又解決了,你是在戲弄王老大,還是覺得我們這種人一天很閑?”
光頭臉色一變,覺得被戲弄了,聽王老大的口氣也不是什麽重要的人,隻是隨便來看看。
沒想到他親自出馬,來了一看,這裏居然沒自己什麽事了,可以掉頭回去了!
他怎麽能不生氣!
“對不起,這位大哥,改天我專門找王叔道歉。”雖然心頭討厭大漢的口氣,但陶燕俊還是笑著道。
她長得漂亮,笑容也甜美,一般人都不會再和她計較的。
“哼!”光頭卻不吃這一套,冷哼一聲。
“我說,走了好不好?什麽王老大不王老大的,不搭理就是了,快點上車。”
說這話的自然是葉歡,他早就不耐煩了。
陶燕俊心頭又是一緊,這個家夥,以為能打就天下無敵了啊?
如果可以,陶燕俊真想找個膠帶把葉歡的臭嘴封起來。
“大哥,這是我朋友,就是他——一個人把飛哥他們一群人打倒了。”
陶燕俊特意強調了是一個人,就是為了讓光頭忌憚,免得兩人鬧了起來。
要是葉歡再把光頭打了,那這件事就麻煩了,王老大可不是能打就能解決的。
“年輕人,一個人打十幾個,很能打嘛。但你知不知道,你口中的王老大是什麽人物。得罪了王老大,再能打你都要完蛋。”
光頭冷冷地威脅道,他是為王老大在辦事,隻要葉歡敢動他,王老大自然會解決他!
葉歡懶得和這個光頭廢話,轉身就自己上車,隻留下淡淡地一句話:
“王老大——他算個屁!”
“你!”
光頭震怒,但想到這個青年一個人便打倒了飛仔十幾個人,自己一個人萬萬不是對手。
“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以為能打就天下無敵了嗎,我會原話轉告給王老大的!”
光頭惡狠狠地威脅道,葉歡懶得和這種人廢話,自顧自的回到了座位。
光頭臉色一陣變幻,怒視著葉歡,又看了陶燕俊一眼,一言不發地上車離開。
陶燕俊也氣呼呼地回到座位,她簡直要被氣死了,這個葉歡,就不能說話好聽點啊,非要把全世界的人得罪了啊!
此時,客車內鴉雀無聲,一個個乘客噤若寒蟬,不敢回頭去看葉歡。
這個青年太暴力了,剛才一個人打十幾個他們都是親眼所見。
司機大叔心中也是一片震驚,怪不得無論自己怎麽勸告,這個青年都不怕,原來有這麽大的本事。
想想自己剛才還認為這個年輕人狂妄自大,實在是太可笑了。
車上的乘客不敢說話,陶燕俊氣呼呼的也不願意和葉歡說話。
隻有陳晨抱著小狼,輕輕地撫摸著毛發,也不知道該說什麽。
客車很快開到了市區,陳晨把小狼遞給葉歡,不過葉歡也沒有要抱的意思,就把小狼放在了地上。
不過小狼很聰明,也很依賴葉歡,就這樣跟在葉歡腳後。
“真聰明可愛的小狗啊。”
陳晨和陶燕俊同時在心裏想到,可是看到葉歡那副對小狗愛答不理的樣子,她們就一陣惋惜,這小狗沒能遇到一個好主人。
如果可以,她們真想把小狗要過來養,又可愛又依賴主人,而且還聰明,真的是太完美的寵物了。
可惜,這個小狗渾身金黃,一看就知道不是普通品種,葉歡怎麽會給她們呢。
她們不知道,葉歡完全不想養小狼,隻要她們願意,葉歡會毫不猶豫把小狼送給她們。
隻是小狼肯定是不會願意的,它的眼裏基本隻有葉歡。
葉歡不光是它的救命恩人,身上的靈韻也讓它很舒服,它怎麽舍得離開。
再說,它是一隻靈獸,在地球上,就是百獸之王。
怎麽可能給一個普通人當寵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