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的公寓小單元裏,花灑的水流聲嘩嘩了一陣,然後停下。


    因為花姐回複的信息,雷越從福榕市場一路狂奔回來,在臥室找了一套幹淨衣服,就直衝衛生間洗澡更衣。


    【花姐:我記得你,長得怪嚇人的那個是吧,可以過來試試,把臉遮上,能吃苦就行】


    此時,狹窄的衛生間裏,雷越正站在洗手盆前,望著鏡子中的自己。


    一件灰色連帽衛衣搭配牛仔褲,隻要把衛衣的帽兜拉上來,加上中短的頭發就差不多能遮住那半邊爛臉。


    其實,他已經不想遮擋了的……


    身體是演員的創作工具,想要成為一位出色的演員,就必須直麵自己的身體,並且不斷地訓練、挖掘和掌控這個工具。


    演員對於自己的麵部,更是不能逃避,也逃避不了。


    雷越真不願再像以前那樣遮遮掩掩,當然為了演繹不同的角色,某些化妝、造型與形體改造都是必要的。


    所以一些好演員會被大家稱讚其懂得“變形”,演這個角色時巨胖,演下個角色就暴瘦。


    他不想遮臉,意思隻是接納自己,全新的自己……


    沒有人想要看到你的臉。


    “是嗎,是這樣嗎……”


    雷越對著鏡子輕聲嘀咕,皺皺眉、瞪瞪目、咧咧嘴,隻見那張一半滿是紫紅疤痕的爛臉顯得麵目猙獰。


    突然,他猛地從懷中拔出了一把黑銀色重型手槍,演起警匪片裏的強盜範兒,右手舉著手槍,槍口對準鏡中的自己。


    “你正在夢裏開槍打我,你最好趕緊醒過來向我道歉。”雷越語氣滿不在乎地說了一句經典電影台詞。


    定格了幾秒,他這才哂笑地搖了搖頭,歎了一口氣,把手槍藏進懷中。


    接著,雷越走出衛生間,來到客廳,走到那個古舊的紅木雕花神櫃前麵。


    神櫃上擺放著電子香燭、一盆水果貢品,以及供奉著的三張遺照:他的父親、母親和外婆,他們在黑邊相框所裝的照片中都麵帶微笑。


    “婆婆,爸媽,早上好。”雷越雙手合什,朝他們仨拜了拜,之前清晨已經上過香了。


    “你們放心吧,有那位烏鴉朋友給我帶路,我可以支棱起來的——我要去影視城跑龍套了!呃我知道我知道……”


    他對著那三張照片,發出揶揄自己的笑聲:


    “長成我這樣還想當演員,絕對是不自量力、不切實際、癡心妄想的啦。


    “但演員嘛就是需要長得與眾不同,我演不了白馬王子,還演不了伏地魔嗎?”


    他瞪著眉目顯現猙獰,“誰不知道村裏的小孩看到我就會被嚇哭,就我這樣演起壞蛋來往片場一站,謔,化妝費都省了。”


    “你們說,是吧?”雷越的笑語聲越來越輕,目光移向媽媽的照片。


    “賺錢、管飯、避風頭、研究那把槍……有多少理由都好,其實我也不是完全明白,為什麽烏鴉要帶我走一條我一直走不通的路?”


    他說著說著,聲音幾近喃喃,“為什麽不是別的路?為什麽非得是表演,表演對於我,到底意味著什麽……”


    漸漸,雷越陷入思緒中。


    自己第一次登台表演是在幼兒園的一次才藝表演活動上,出演一個英勇的小男孩戰士,披風和戰衣還是媽媽親手縫製的。


    那次演出很成功,他至今都記得很清楚,在台下觀眾席的媽媽、爸爸和外婆都笑得那麽燦爛,手掌拍得那麽熱烈。


    而當他獲得老師們、其他家長等人的讚賞,他們又是那麽驕傲。


    就是從那時起,雷越體會到了表演的樂趣,也發現到了自己的天賦。


    他喜歡扮演成其他人,也喜歡因為自己的表演而帶給別人種種的感受,喜歡外婆和爸媽為之驕傲。


    就是那時候,他給他們神氣地許下了誓言:“我長大以後,要當一個演員,當一個大明星!”


    孩童們的“我的夢想”一般都是胡扯的,但他確實是從那時起就在認真地追求這個夢想。


    隻是,那場大火的到來,把他的世界全然改變了。


    在婆婆的鼓勵和支持下,他堅持著舊世界殘留的美夢。


    但就因為沒有放棄這個美夢,他已經記不清楚遭受過多少人的不解、冷眼與嘲笑了。


    而他仍然“不知醜”“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地堅持至今,其中一個原因是……


    對於那場火災,雷越向來是有著一些疑惑的。


    雖然警方從火災現場廢墟找到了屬於他父母的一些不明人體組織,卻沒能找到完整的屍體殘骸,警方認為這是因為兩位死者都已經燒成了灰燼。


    盡管這麽多年來,雷越早就接受了父母兩人已經去世,一直有每天拜祭他們倆。


    但他心裏,自小還有著另一番念頭。


    爸媽有可能是失蹤了,他們其實還活在這個世界上……


    如果自己成了個知名演員,也是個大明星,身影到處曝光,那萬一爸媽會通過大銀幕看到他呢?萬一是哪次電視亮相呢,萬一是哪次報紙采訪呢……


    雷越此時想著,心頭又躍出了一些畫麵。


    那麽,不管身處何方的父母,都能知道他的狀況,看到兒子堅持了心中熱愛,實現了兒時誓言,即使火災毀容成了“怪物”也沒有打倒他。


    無論他們是出於什麽原因、什麽苦衷而失蹤,都足以寬慰吧,甚至還因此有著全家重聚的一天。


    這個想法產生於童年,雷越以前並沒有與外婆多說,怕惹她傷心。


    長大以後,他懂得這種設想充滿天真與荒謬,更怕自己徒增希望,所以也從來不去多講。


    但這個想法一直就在心底,從未忘卻,從未放棄。


    “呼。”這時候,雷越深呼吸了下,把這些想法繼續藏著,將這份重量壓著心中又再浮現的一句話:沒有人想要看到你的臉。


    就算再不容易實現,千難萬難,他也不願夢想就此宣告結束。


    因為表演是他活著的動力,一直都是。


    “你們還真別說,那隻黑鳥真的懂我……聽它的吧。”


    雷越鼓起勁來,對著神櫃上的三張照片認真地說:“未來是有著無限可能的,我總得趁年輕試一試,說不定就成了呢?”


    至於另一個關乎開飯的原因,他沒有多講,事實上在一頓早餐後,自己全副身家的準確數字為1,975元。


    “那我走啦,可能今晚會在影視城過夜,你們不用擔心。”


    雷越說罷,去沙發拿過一個棕色舊背包背上,懷中藏著手槍,仰著爛臉出門走去,“出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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