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小涯自然是喜歡林素的,甚至可以說,在他渾渾噩噩的那段歲月,他幾乎不對任何異性產生內心的波瀾,隻有兩個,一個是唐小玉,一個就是林素。
但在他沒有得到妙僧的神識之前,他對任何女人,用情都不會太深,隻是覺得林素身上有著吸引他的地方,讓他精神覺得愉悅。
林素向來就有村花的稱號,是村裏很多男人的夢中情人,她比村裏任何一個女人都美,潔白無瑕的麵孔,精致的五官,還有曼妙的身材,都能引起男人賞心悅目的情愫。
可是同時,她又是那種典型的農村婦女,她淳樸善良,而且沒有什麽文化,把命運完全交到別人手裏。
這一點對段小涯而言,完全沒有什麽新鮮點,他現在對她更多的反倒是同情。
這個女人太悲慘了,讓他忍不住想去憐惜她。
他握著林素的手越來越緊,認真地說:“素素姐,我喜歡你。”他本來是個戲謔的人,很少會這麽正經地說話,但林素的性格不同,如果和她開玩笑,她必然會懷疑他的真誠。
林素不敢迎接段小涯的目光,默默地低下頭來:“你喜歡我,這就夠了,既然你其他的女朋友可以不要婚姻,我也可以不要。”
段小涯心花怒放,他就是等著林素這一句話,他不願意去強迫一個女人,尤其是感情的事,所以他從一開始就說的明明白白。
多情,是妙僧賦予他的性情,他沒有辦法去改變,除非他可以拋棄那些神識。
但他唯一能做的,就是真實,他就是這樣一個人,他可以對每一個女人,每一段感情,都真心實意的,但無法做到一心一意。
妙僧的千古情劫,可不是隻有一個女人而已,他的任務就是好好地愛這些女人,替妙僧銷了這些情債。
這世上沒有白吃的午餐,他既然得到妙僧的神識,自然就要付出一些什麽。
段小涯輕輕地掰過林素纖柔的腰肢,目光灼熱地注視著她,道:“素素姐,除了婚姻,我什麽都可以給你,我會好好照顧你的。”
林素聽他說的真摯,心頭也有一些感動,小聲地道:“可是現在公婆要把我嫁給大義,小涯,我該怎麽辦?”
“現在講究婚姻自由,隻要你不願意,他們也沒資格強迫你,否則大不了到法院見。”
“可是,當初大仁娶我的時候,是給我家送過聘金的,現在我爸媽根本就不把聘金退給安家,安家肯定不會放我走的。”林素幽幽地道。
白菱忽然又從裏屋走了出來,冷笑一聲:“送出去的聘金,竟然還想著要回來,這是有多不要臉呢?”
林素不想白菱忽然出現,頓時局促起來,把手從段小涯手裏抽了出來,雙頰染了一層火燒雲似的紅色。
白菱太妹出身,沒有那種爭風吃醋的思想,道上的大佬擁有三四個女人,那是再為正常不過的事,她早已見怪不怪了。
所以她對林素沒有嫉妒心理,反而替她出謀劃策:“素素姐,你盡管就回娘家,安家難道還敢過來搶人不成?當初他們給你們家的聘金,屬於贈與財產,就算官司打到法院,他們也討不了便宜。”
段小涯暗暗詫異,想不到這麽一個小太妹,竟然還懂法律,這世道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
不過,身為一個農村土生土長的男人,段小涯還是能夠理解安家的難處,畢竟安大仁結婚,前前後後花了五六萬塊,這在農村就是一筆巨款,然而現在不僅死了兒子,這筆賬也打了水漂,安家自然心有不甘。
倘若安大仁剛死的時候,告上法院,法院出於實際問題的考慮,聘金多多少少還能要回一點。
可是現在,安大仁死了將近三年,林素也在安家待了三年,盡了一個兒媳該有的責任和義務,這筆錢無論如何都要不回來了。
可是,村民法律意識淡薄,最早的時候,安家也沒想過打官司,隻能按照村裏的習俗,娶了林素,林素就算是安家人了,跟林家的關係就不大了。
林家養大一個女兒,做了安家的人,收點錢不應該嗎?
這些都是村裏的傳統觀念,和現代的法律到底是有一些出入,說白了,就是買賣婚姻。
法律,隻是一種社會規範,但它不是真理,它沒有辦法考慮到方方麵麵,或者做到百分百的合理,這永遠是不可能的,它隻能滿足到大部分人的需求。
從經濟的角度出發,安家絕對損失慘重,段小涯倒也能夠理解安家的做法,不過他這個人從來都是幫親不幫理,安家是死是活,對他而言,遠遠沒有林素重要。
所以,他對林素說:“素素姐,要不你就先回娘家,安家若敢過去搶人,我第一個站出來,我看安家誰敢動你一根手指頭?”
白菱嘚瑟地道:“是呀,素素姐,你放心吧,有小涯哥在,沒人敢欺負你,小涯哥可厲害了呢,以後你要跟了他,保證讓你欲罷不能。”
段小涯:“……”
林素雙頰火燒火燎,她本來以為白菱說的會是段小涯的武力值,結果她說的是另外一回事。
現在白菱住在段小涯家裏,又說出這樣的話,明顯和段小涯有過親密接觸,但想白菱對她沒有一絲敵意,心裏也就稍稍放心下來。
段小涯挨在林素身邊,又重新拉起她的手,道:“素素姐,現在你是我的人,我不會讓你受任何委屈,你盡管回娘家,安家要敢為難你,一切有我。”
說話之間,就見安大義找了過來,走到門口,一見段小涯和林素親密的姿態,不由怒從心起,畢竟現在林素相當於是他未過門的媳婦,怎麽容許他人染指。
“段小涯,你幹什麽?”安大義大步衝了進來。
林素慌忙站了起來,本能地退到段小涯身後,安大義一拳朝著段小涯麵上掄了過去。
段小涯閃身一避,反手一抓他的腰間,安大義哎喲一聲,接著段小涯腳下一絆,瞬間就把安大義撂倒在地。
此刻他雖中了屍毒,而且功力大減,對付安大義這樣普通的村民,還是綽綽有餘。
但在他沒有得到妙僧的神識之前,他對任何女人,用情都不會太深,隻是覺得林素身上有著吸引他的地方,讓他精神覺得愉悅。
林素向來就有村花的稱號,是村裏很多男人的夢中情人,她比村裏任何一個女人都美,潔白無瑕的麵孔,精致的五官,還有曼妙的身材,都能引起男人賞心悅目的情愫。
可是同時,她又是那種典型的農村婦女,她淳樸善良,而且沒有什麽文化,把命運完全交到別人手裏。
這一點對段小涯而言,完全沒有什麽新鮮點,他現在對她更多的反倒是同情。
這個女人太悲慘了,讓他忍不住想去憐惜她。
他握著林素的手越來越緊,認真地說:“素素姐,我喜歡你。”他本來是個戲謔的人,很少會這麽正經地說話,但林素的性格不同,如果和她開玩笑,她必然會懷疑他的真誠。
林素不敢迎接段小涯的目光,默默地低下頭來:“你喜歡我,這就夠了,既然你其他的女朋友可以不要婚姻,我也可以不要。”
段小涯心花怒放,他就是等著林素這一句話,他不願意去強迫一個女人,尤其是感情的事,所以他從一開始就說的明明白白。
多情,是妙僧賦予他的性情,他沒有辦法去改變,除非他可以拋棄那些神識。
但他唯一能做的,就是真實,他就是這樣一個人,他可以對每一個女人,每一段感情,都真心實意的,但無法做到一心一意。
妙僧的千古情劫,可不是隻有一個女人而已,他的任務就是好好地愛這些女人,替妙僧銷了這些情債。
這世上沒有白吃的午餐,他既然得到妙僧的神識,自然就要付出一些什麽。
段小涯輕輕地掰過林素纖柔的腰肢,目光灼熱地注視著她,道:“素素姐,除了婚姻,我什麽都可以給你,我會好好照顧你的。”
林素聽他說的真摯,心頭也有一些感動,小聲地道:“可是現在公婆要把我嫁給大義,小涯,我該怎麽辦?”
“現在講究婚姻自由,隻要你不願意,他們也沒資格強迫你,否則大不了到法院見。”
“可是,當初大仁娶我的時候,是給我家送過聘金的,現在我爸媽根本就不把聘金退給安家,安家肯定不會放我走的。”林素幽幽地道。
白菱忽然又從裏屋走了出來,冷笑一聲:“送出去的聘金,竟然還想著要回來,這是有多不要臉呢?”
林素不想白菱忽然出現,頓時局促起來,把手從段小涯手裏抽了出來,雙頰染了一層火燒雲似的紅色。
白菱太妹出身,沒有那種爭風吃醋的思想,道上的大佬擁有三四個女人,那是再為正常不過的事,她早已見怪不怪了。
所以她對林素沒有嫉妒心理,反而替她出謀劃策:“素素姐,你盡管就回娘家,安家難道還敢過來搶人不成?當初他們給你們家的聘金,屬於贈與財產,就算官司打到法院,他們也討不了便宜。”
段小涯暗暗詫異,想不到這麽一個小太妹,竟然還懂法律,這世道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
不過,身為一個農村土生土長的男人,段小涯還是能夠理解安家的難處,畢竟安大仁結婚,前前後後花了五六萬塊,這在農村就是一筆巨款,然而現在不僅死了兒子,這筆賬也打了水漂,安家自然心有不甘。
倘若安大仁剛死的時候,告上法院,法院出於實際問題的考慮,聘金多多少少還能要回一點。
可是現在,安大仁死了將近三年,林素也在安家待了三年,盡了一個兒媳該有的責任和義務,這筆錢無論如何都要不回來了。
可是,村民法律意識淡薄,最早的時候,安家也沒想過打官司,隻能按照村裏的習俗,娶了林素,林素就算是安家人了,跟林家的關係就不大了。
林家養大一個女兒,做了安家的人,收點錢不應該嗎?
這些都是村裏的傳統觀念,和現代的法律到底是有一些出入,說白了,就是買賣婚姻。
法律,隻是一種社會規範,但它不是真理,它沒有辦法考慮到方方麵麵,或者做到百分百的合理,這永遠是不可能的,它隻能滿足到大部分人的需求。
從經濟的角度出發,安家絕對損失慘重,段小涯倒也能夠理解安家的做法,不過他這個人從來都是幫親不幫理,安家是死是活,對他而言,遠遠沒有林素重要。
所以,他對林素說:“素素姐,要不你就先回娘家,安家若敢過去搶人,我第一個站出來,我看安家誰敢動你一根手指頭?”
白菱嘚瑟地道:“是呀,素素姐,你放心吧,有小涯哥在,沒人敢欺負你,小涯哥可厲害了呢,以後你要跟了他,保證讓你欲罷不能。”
段小涯:“……”
林素雙頰火燒火燎,她本來以為白菱說的會是段小涯的武力值,結果她說的是另外一回事。
現在白菱住在段小涯家裏,又說出這樣的話,明顯和段小涯有過親密接觸,但想白菱對她沒有一絲敵意,心裏也就稍稍放心下來。
段小涯挨在林素身邊,又重新拉起她的手,道:“素素姐,現在你是我的人,我不會讓你受任何委屈,你盡管回娘家,安家要敢為難你,一切有我。”
說話之間,就見安大義找了過來,走到門口,一見段小涯和林素親密的姿態,不由怒從心起,畢竟現在林素相當於是他未過門的媳婦,怎麽容許他人染指。
“段小涯,你幹什麽?”安大義大步衝了進來。
林素慌忙站了起來,本能地退到段小涯身後,安大義一拳朝著段小涯麵上掄了過去。
段小涯閃身一避,反手一抓他的腰間,安大義哎喲一聲,接著段小涯腳下一絆,瞬間就把安大義撂倒在地。
此刻他雖中了屍毒,而且功力大減,對付安大義這樣普通的村民,還是綽綽有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