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小涯和林月如再次來到九龍酒店,林月如一證在手,通行無阻,酒店工作人員也都以為警方秘密辦案,不敢阻擾。
兩人朝著案發現場的洗手間而去,隻聽裏麵淫聲亂耳,林月如微微臉紅,案發現場的照片雖然已經拍了回去,但案件未破,這個洗手間依舊拉著警戒線,停止使用,可是卻成為了男女約炮的聖地。
段小涯暗暗感慨,真是一個饑渴的國度哇!
林月如站在門口重重咳了一聲,一對衣衫不整的男女倉皇而出。
這種場麵倒也是段小涯喜聞樂見的,嘿嘿一笑:“恁母的,酒店這麽多的房間,卻偏要跑到洗手間,太摳門了,連房費都不出。”
走到瑞恩慘死的隔間之中,段小涯拉開褲子的拉鏈,撒了泡尿。
林月如本來以為他在勘查案情,跟在身後,此刻驀地一陣臉紅,急忙別過身去,小聲地道:“小涯,你這是在破壞案發現場。”
“我是在還原案發現場,當時瑞恩就是小便的時候被殺死的。”段小涯把隔間的門關了起來,然後“啊”的一聲,身體貼著隔間的門緩緩地滑了下去。
林月如驚道:“小涯,你沒事吧?”
“月如姐,我知道怎麽回事了。”段小涯倒下的同時,抬眼看到頭頂天花板的通風口,每個隔間頭頂都有一個通風口,每一個通風口又都有一塊方形的鏤空花紋鋁合金板。
段小涯欣喜萬分,急忙打開隔間的門,興奮地道:“姐,我知道凶手是怎麽殺人的了!”
“你……你先把拉鏈拉起來。”
“歹勢歹勢。”
案發當時,瑞恩來不及拉拉鏈就掛了,所以段小涯扮演瑞恩的時候,也沒把拉鏈拉起來。
段小涯拉著林月如的手,到了隔間前麵,指著頭頂的通風口:“你看這個通風口,和其他的通風口有什麽不同?”
廁所重地,異味濃烈,自然需要通風,不僅裝了風口,而且天花板上的隔層還有抽風設備。
林月如倒也是個聰慧敏銳之人,經過段小涯提醒,立即將案發隔間上方的風口裝飾,和他們風口裝飾做了對比,風口的花紋是按梅蘭菊竹排列的,而案發隔間的風口是竹的花紋,可是明顯放的位置不對,是打橫放的。
“這個風口被人動過?”
段小涯點頭:“沒錯,凶手就是躲在風口上麵,把餐刀擲下來,正中大黑鬼的心口。”
“真按你說的,這個風口的位置往下擲刀,也隻能紮到死者的頭頂,怎麽會紮在心口?”因為風口就在瑞恩當時站的位置頭頂前方半米多出一點的地方,兩點連線,是到不了瑞恩心口的。
段小涯笑道:“這還不簡單,瑞恩聽到風口的動靜,自然就會仰頭,或者凶手在風口上喊他一聲,他一驚之下,也會本能地仰頭看個究竟,這個時候,凶手迅速地將餐刀擲出。”
“小涯,你真聰明!”
段小涯嘚瑟一笑:“一般一般,天下第三。”
林月如莞爾:“你這人,就不能誇你。”
“姐,那我是不是就沒有嫌疑了?”
林月如點了點頭,忽然把手從他手裏抽了出來,問道:“你剛才小便的時候,有沒有洗手?”
段小涯:“……”
林月如流波婉轉白他一眼,兩人到了洗手池洗了手,林月如又問:“小涯,那你說凶手會是什麽人?”
“我上天花板隔層去看一看,說不定能發現一些蛛絲馬跡。”
林月如忙道:“不可以,你如果在隔層裏留下什麽痕跡,說不定就會成為警方指控你的證據,到時你不是凶手,也成了凶手了。這件事還是等我回到局裏反映,讓警方派人過來取證,凶手雖然狡猾,但不可能一點痕跡都不留下。”
發現一條重大的線索,兩人都很高興,段小涯笑道:“姐,這些天多謝你的幫忙,我請你喝酒吧?”
“先不忙著喝酒,我去找高隊說明情況,你在家裏等我消息。”
“好。”
到了酒店門口分手,林月如打車去了市警察局,她對段小涯的事一直盡心盡力,現在有了調查方向,自然第一時間去向高嶠報告,早日洗脫段小涯的嫌疑。
段小涯總算鬆了口氣,把假胡子摘了下來,再給水琳琅打了電話,道:“娘子,有沒有想我呀?”
“夫君,這些天你去哪兒了?”水琳琅本來以為他又受了什麽重傷,以入夢術想要聯係他,可是時間不對,當晚在三十米大街一戰,他很快就蘇醒過來,所以也沒進入他的夢境。
“你放心,我沒事,我把虎威石已經拿到手了。”
“好,咱們晚上見個麵,你現在在哪兒?”
“我住在古城區朋友家裏,在白柳門一帶。”
“晚上我在給你電話,我現在人不在市裏。”
段小涯心情蕩漾,每次要和水琳琅見麵,總是充滿期待,這可是他磕過頭的老婆,奶奶的腿兒,什麽時候才能做點夫妻之間該做的事?
段小涯已經好些天沒換衣服了,迅速跑到服裝商場買了一套行頭,人模狗樣地裝扮起來,在商場地落地玻璃鏡前照了一下,吐了一手的唾沫,弄了一下發型,一旁的售貨員不禁暗暗皺起眉頭。
段小涯問售貨員:“我是不是很帥?”
售貨員露出職業的微笑:“帥,先生,你一穿上我們店裏的衣服,整個人都精神了。”
“嘖嘖,我就喜歡誠實的孩子。”
“先生,總共兩百八十八。”
段小涯拿了三百塊出來:“不用找了。”囂張地往外走去。
售貨員暗暗感慨,真是百年難得一見的奇葩哇!
段小涯走出商場,把換下來的衣服隨手施舍給了路邊乞討的乞丐,年輕的乞丐很不爽:“哥兒們,你幹啥呢,打發乞丐呢?”
段小涯一愣:“難道你不是?”
“哥兒們,職業不分貴賤,你是不是歧視我?”
“不,兄弟,你誤會了,我沒歧視你,隻是鄙視你而已。”段小涯搖了搖頭,年紀輕輕,有手有腳,做點什麽不好,卻要乞討為生,這不是賤骨頭嗎?
兩人朝著案發現場的洗手間而去,隻聽裏麵淫聲亂耳,林月如微微臉紅,案發現場的照片雖然已經拍了回去,但案件未破,這個洗手間依舊拉著警戒線,停止使用,可是卻成為了男女約炮的聖地。
段小涯暗暗感慨,真是一個饑渴的國度哇!
林月如站在門口重重咳了一聲,一對衣衫不整的男女倉皇而出。
這種場麵倒也是段小涯喜聞樂見的,嘿嘿一笑:“恁母的,酒店這麽多的房間,卻偏要跑到洗手間,太摳門了,連房費都不出。”
走到瑞恩慘死的隔間之中,段小涯拉開褲子的拉鏈,撒了泡尿。
林月如本來以為他在勘查案情,跟在身後,此刻驀地一陣臉紅,急忙別過身去,小聲地道:“小涯,你這是在破壞案發現場。”
“我是在還原案發現場,當時瑞恩就是小便的時候被殺死的。”段小涯把隔間的門關了起來,然後“啊”的一聲,身體貼著隔間的門緩緩地滑了下去。
林月如驚道:“小涯,你沒事吧?”
“月如姐,我知道怎麽回事了。”段小涯倒下的同時,抬眼看到頭頂天花板的通風口,每個隔間頭頂都有一個通風口,每一個通風口又都有一塊方形的鏤空花紋鋁合金板。
段小涯欣喜萬分,急忙打開隔間的門,興奮地道:“姐,我知道凶手是怎麽殺人的了!”
“你……你先把拉鏈拉起來。”
“歹勢歹勢。”
案發當時,瑞恩來不及拉拉鏈就掛了,所以段小涯扮演瑞恩的時候,也沒把拉鏈拉起來。
段小涯拉著林月如的手,到了隔間前麵,指著頭頂的通風口:“你看這個通風口,和其他的通風口有什麽不同?”
廁所重地,異味濃烈,自然需要通風,不僅裝了風口,而且天花板上的隔層還有抽風設備。
林月如倒也是個聰慧敏銳之人,經過段小涯提醒,立即將案發隔間上方的風口裝飾,和他們風口裝飾做了對比,風口的花紋是按梅蘭菊竹排列的,而案發隔間的風口是竹的花紋,可是明顯放的位置不對,是打橫放的。
“這個風口被人動過?”
段小涯點頭:“沒錯,凶手就是躲在風口上麵,把餐刀擲下來,正中大黑鬼的心口。”
“真按你說的,這個風口的位置往下擲刀,也隻能紮到死者的頭頂,怎麽會紮在心口?”因為風口就在瑞恩當時站的位置頭頂前方半米多出一點的地方,兩點連線,是到不了瑞恩心口的。
段小涯笑道:“這還不簡單,瑞恩聽到風口的動靜,自然就會仰頭,或者凶手在風口上喊他一聲,他一驚之下,也會本能地仰頭看個究竟,這個時候,凶手迅速地將餐刀擲出。”
“小涯,你真聰明!”
段小涯嘚瑟一笑:“一般一般,天下第三。”
林月如莞爾:“你這人,就不能誇你。”
“姐,那我是不是就沒有嫌疑了?”
林月如點了點頭,忽然把手從他手裏抽了出來,問道:“你剛才小便的時候,有沒有洗手?”
段小涯:“……”
林月如流波婉轉白他一眼,兩人到了洗手池洗了手,林月如又問:“小涯,那你說凶手會是什麽人?”
“我上天花板隔層去看一看,說不定能發現一些蛛絲馬跡。”
林月如忙道:“不可以,你如果在隔層裏留下什麽痕跡,說不定就會成為警方指控你的證據,到時你不是凶手,也成了凶手了。這件事還是等我回到局裏反映,讓警方派人過來取證,凶手雖然狡猾,但不可能一點痕跡都不留下。”
發現一條重大的線索,兩人都很高興,段小涯笑道:“姐,這些天多謝你的幫忙,我請你喝酒吧?”
“先不忙著喝酒,我去找高隊說明情況,你在家裏等我消息。”
“好。”
到了酒店門口分手,林月如打車去了市警察局,她對段小涯的事一直盡心盡力,現在有了調查方向,自然第一時間去向高嶠報告,早日洗脫段小涯的嫌疑。
段小涯總算鬆了口氣,把假胡子摘了下來,再給水琳琅打了電話,道:“娘子,有沒有想我呀?”
“夫君,這些天你去哪兒了?”水琳琅本來以為他又受了什麽重傷,以入夢術想要聯係他,可是時間不對,當晚在三十米大街一戰,他很快就蘇醒過來,所以也沒進入他的夢境。
“你放心,我沒事,我把虎威石已經拿到手了。”
“好,咱們晚上見個麵,你現在在哪兒?”
“我住在古城區朋友家裏,在白柳門一帶。”
“晚上我在給你電話,我現在人不在市裏。”
段小涯心情蕩漾,每次要和水琳琅見麵,總是充滿期待,這可是他磕過頭的老婆,奶奶的腿兒,什麽時候才能做點夫妻之間該做的事?
段小涯已經好些天沒換衣服了,迅速跑到服裝商場買了一套行頭,人模狗樣地裝扮起來,在商場地落地玻璃鏡前照了一下,吐了一手的唾沫,弄了一下發型,一旁的售貨員不禁暗暗皺起眉頭。
段小涯問售貨員:“我是不是很帥?”
售貨員露出職業的微笑:“帥,先生,你一穿上我們店裏的衣服,整個人都精神了。”
“嘖嘖,我就喜歡誠實的孩子。”
“先生,總共兩百八十八。”
段小涯拿了三百塊出來:“不用找了。”囂張地往外走去。
售貨員暗暗感慨,真是百年難得一見的奇葩哇!
段小涯走出商場,把換下來的衣服隨手施舍給了路邊乞討的乞丐,年輕的乞丐很不爽:“哥兒們,你幹啥呢,打發乞丐呢?”
段小涯一愣:“難道你不是?”
“哥兒們,職業不分貴賤,你是不是歧視我?”
“不,兄弟,你誤會了,我沒歧視你,隻是鄙視你而已。”段小涯搖了搖頭,年紀輕輕,有手有腳,做點什麽不好,卻要乞討為生,這不是賤骨頭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