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誌魁高高舉起了自己的無名指,在他的無名指上,套著一個閃閃發亮的白金戒指。江河仔細注視著這個戒指,從光澤上看的確是白金,從價值上看大概值個五六千塊錢。可據王老板所說,楊誌魁的工資一個月隻有三百而已。
如果是對戒的話,那麽價格估計要一萬元左右。如果是楊誌魁自己攢錢買的,那不知道楊誌魁要攢多少年才能夠這一對戒指的錢。但戒指其實並不是重點,重點是帶著戒指的人。
楊誌魁看起來很高興:“你看,我有了戒指,我們這就屬於是結婚了。我最近沒有一點錢了,你們算是我們的證婚人,等著我攢了錢了,我就請你們吃飯,到那時候你們想吃什麽就吃什麽,嘻嘻。”
眾人看著這個楊誌魁,這心裏都不是滋味。楊誌魁不知道是裝瘋還是賣傻,似乎是不知道現在的重點是什麽。
楊誌魁笑著走到了櫃子麵前,他剛剛打開了櫃門,就扭頭喊道:“是不是你們動我的寶貝了,是不是你們動我的寶貝了。”
說著,他跪在了地上,將那個收納盒抱了出來。像是看著自己的孩子一樣,他一手緊緊抱著收納盒,一隻手則是在各種塑料袋以及瓶瓶罐罐上翻動著。他嘴裏一邊念叨著,一邊終於是將這收納盒裏的東西都數對了。
見東西沒少,楊誌魁這才鬆了一口氣,將收納盒又重新蓋好放了回去。
“不好意思。”楊誌魁依舊跪在地上,他對幾人說道:“我以為你們要收走我的寶貝,不能收走我的寶貝,這是我花了很長時間才收來的,這就是我的命,沒有了它們,我也就不想活了。”
徐一曼看著楊誌魁,也不知道該說什麽好。
邵老終於開口說道:“楊誌魁,說說吧,剛才你都幹什麽去了?”
楊誌魁指了指自己的床,說道:“我能坐在這個上麵麽,我覺得冷。”
幾人奇怪的看著楊誌魁,楊誌魁上身隻穿了一個短袖,而下~身則是穿著個秋褲,暮秋時節,氣溫轉冷,尤其是晚上,寒風淩烈,侵人肌骨。但這楊誌魁也不知道是發什麽神經,身穿如此單薄,也難怪會這麽冷了。
邵老看著楊誌魁,最終點來點,說道:“可以。”
楊誌魁點了點頭,刺溜一下子就鑽進了被子裏麵去,隻從被子裏露出了一個腦袋來。電褥子燒的很暖和,看樣子楊誌魁很舒服。他把自己的右手拿了出來,在燈光下觀摩著自己手上的戒指,像是一個剛剛得到最喜歡的玩具,興奮的睡不著覺的小孩。
“鍾情妄想症會讓一個人變成這樣?”邵老忍不住看向了旁邊站著的徐一曼。
徐一曼搖著頭,說道:“沒有,鍾情妄想症隻針對於暗戀者來說。他們和其餘人相處的時候,除了怎麽勸說都沒用的認為別人喜歡自己外,其餘的話題都是能夠交流的,而且是能正常交流的。但是看楊誌魁現在這個狀態,總是答非所問,不是裝傻就是真有點傻了。”
說罷,幾人都沒有說話,都在觀察著這個楊誌魁,想要看穿這個楊誌魁到底是真傻還是在裝傻。別人不說話,楊誌魁倒是也樂得於此,他依舊在看著自己的戒指,似乎能把戒指看出個花兒來。
邵老歎口氣問道:“剛才你出去幹什麽去了?楊誌魁。”
楊誌魁看向了邵老,說道:“我不是說了麽,我剛才結婚去了。”
看楊誌魁的樣子倒不像是裝出來的傻,其實他們倒也是能夠交流,隻不過這楊誌魁似乎成了更進一步的江河,聽不懂話裏的深層次的意思。
想到了這一點,邵老說道:“你是什麽時候買的戒指。”
“兩天前。”楊誌魁聽到了這個話題,顯的比較興奮:“前天下午沒什麽車,我就和大師傅打了聲招呼,去買這個戒指。買戒指的那個女的告訴我,大家都喜歡買這個戒指,價格適合工薪階層,不算特別貴,品相也特別好,我就買了。”
“等到今天。”楊誌魁說道:“我和她結婚了。”
“可是她已經死了。”邵老重重說道。
“死了?”楊誌魁問道:“誰啊。”
“朱亮。”邵老看著楊誌魁,兩個字從嘴裏說了出來。
聽到了邵老的話,楊誌魁的手放了下來。他瞪著眼看著邵老,似乎是不敢相信邵老的話。可問題是,江河之前的話已經點明了,連屍體都是楊誌魁抬到火葬場裏的,他怎麽可能不知道朱亮死了呢。
邵老終於明白楊誌魁為什麽是現在這個樣子了,按照徐一曼的話來說,就算是有鍾情妄想症,可也能夠和人正常交流。但是看楊誌魁這個樣子,根本不像是能和人交流的,更別說是幫人修車了。
之前邵老不知道原因,現在知道了。
邵老走到了楊誌魁的麵前,拽住了楊誌魁的衣領,左右開弓就是兩個打巴掌,這兩巴掌把所有人都打懵了,不知道邵老這是何用意。
就見邵老提著楊誌魁的衣領喊道:“你清醒點,朱亮已經死了。”
這句話一說,楊誌魁似乎才終於清醒了過來,他看了看自己手上的戒指,又看了看攥著自己衣領的邵老,突然毫無征兆的嚎啕大哭了起來。他一把抱住了邵老,俯身在邵老的懷中一把鼻涕一把淚。
眼淚幾乎是侵濕了邵老的衣服,鼻涕也打在邵老的身上。可邵老絲毫沒有回避之情,他抱著楊誌魁,也沒有說話。
楊誌魁一邊嚎啕大哭一邊喊道:“是啊,朱亮已經死了,是我把她抱到火葬場裏的,是我把她放在殯儀館裏麵的,朱亮自己死了,他死了。”
這一哭,如同天崩地裂,直到他的眼淚流幹,嗓子都壓了之後,悲傷的情緒依舊蔓延在這個小屋子中,眾人看著楊誌魁,心中不知道該是什麽感受。
邵老的兩巴掌將楊誌魁的癔症打醒了,楊誌魁這才說了到底發生了什麽事情。
三天前,老王修車鋪沒有什麽生意,一心想要見朱亮的楊誌魁和大師傅打了一聲招呼,便早早離開了修車廠,前往海綿廠去尋找朱亮。楊誌魁知道這個時候,朱亮應該下班了,他離開老王修車鋪的時候選了一個整點——六點。
為了省坐車的一塊錢,楊誌魁步行前往海綿廠。為了抄近路,楊誌魁繞過了火葬場,從慶春路去海綿廠。這段路,他走了足足一個半小時。深秋七點鍾天黑的很早,當他來到了慶春路上的時候,天已經全黑了。
楊誌魁並不在意這些,這條慶春路他不知道走了多少遍了。按照往常的情況,朱亮此刻應該在海綿廠後麵的操場上。海綿廠的女工人不少,後麵又有一大塊空地,為了加強素質建設,王廠長決定將那片空地作為操場,操場上有各式各樣的健身器具。
朱亮作為個二十來歲的小姑娘,她哪裏能和那些四十來歲的大媽聊在一塊,沒事的時候,朱亮就一個人出來在操場上散散步,聽聽音樂。朱亮的這個習慣被楊誌魁摸的清楚,而楊誌魁也總悄悄的潛入海綿廠,偷偷藏在操場的一棵大樹後觀察著朱亮。
如果楊誌魁猜的不錯,此刻的朱亮就應該拿著手機在操場聽著音樂。
可這次楊誌魁猜錯了,朱亮並不在操場。楊誌魁像是一個和父母走失在商場裏的孩子,一時間,恐懼不安襲上了他的心頭。他一邊躲避著海綿廠的女工,一邊在海綿廠裏搜尋朱亮的身影,可找了足足幾個小時,都沒有找著朱亮。
楊誌魁看了看自己的手機,已經是晚上十點鍾左右了。
海綿廠宿舍最後一盞燈都滅了,朱亮都不見人影。楊誌魁可以確定,朱亮並不在宿舍裏。可不在宿舍裏,十點鍾都沒有回來,她去了什麽地方呢?
尋找朱亮無果,楊誌魁隻好從海綿廠回來,他第二天還要繼續工作。可能朱亮今天生病了去了醫院,又或者朱亮的親戚來,她請假了,又或者是朱亮和別的男人在一起了。胡思亂想的楊誌魁順著慶春路往修車廠走。
剛從後門這走出來,一輛麵包車也從後門駛了進來。
楊誌魁沒有在意,他看時間已經十來點了,必須趕緊回去了。每天工作結束之後,楊誌魁必須幫助王老板清點一下汽車配件,看看是否有丟失情況。這個時候,王老板已經要準備回家了,他再不回去,說不準王老板會生氣,那他的這份工作也就要泡湯了。
於是他做了一個決定,橫穿田野直接回去,這樣要比繞過火葬場花的時間少一些,估計能在十一點前趕回去。
他橫著田野往另一條街上走去,走了沒有多長時間,他看到了一個人正躺在地上。
這個人身穿淡藍色的長裙,在黑暗中並不顯眼。如果不是楊誌魁正從這裏經過,黑燈瞎火中根本就看不到地上還躺著這麽一位。這個姑娘就躺在一棵樹下,樹上還有一個血袋,下端的針頭還插在女孩子的手腕上。
楊誌魁這麽定睛觀瞧,躺在地上的不是別人,正是自己找了幾個小時都沒有找到的人——朱亮。
如果是對戒的話,那麽價格估計要一萬元左右。如果是楊誌魁自己攢錢買的,那不知道楊誌魁要攢多少年才能夠這一對戒指的錢。但戒指其實並不是重點,重點是帶著戒指的人。
楊誌魁看起來很高興:“你看,我有了戒指,我們這就屬於是結婚了。我最近沒有一點錢了,你們算是我們的證婚人,等著我攢了錢了,我就請你們吃飯,到那時候你們想吃什麽就吃什麽,嘻嘻。”
眾人看著這個楊誌魁,這心裏都不是滋味。楊誌魁不知道是裝瘋還是賣傻,似乎是不知道現在的重點是什麽。
楊誌魁笑著走到了櫃子麵前,他剛剛打開了櫃門,就扭頭喊道:“是不是你們動我的寶貝了,是不是你們動我的寶貝了。”
說著,他跪在了地上,將那個收納盒抱了出來。像是看著自己的孩子一樣,他一手緊緊抱著收納盒,一隻手則是在各種塑料袋以及瓶瓶罐罐上翻動著。他嘴裏一邊念叨著,一邊終於是將這收納盒裏的東西都數對了。
見東西沒少,楊誌魁這才鬆了一口氣,將收納盒又重新蓋好放了回去。
“不好意思。”楊誌魁依舊跪在地上,他對幾人說道:“我以為你們要收走我的寶貝,不能收走我的寶貝,這是我花了很長時間才收來的,這就是我的命,沒有了它們,我也就不想活了。”
徐一曼看著楊誌魁,也不知道該說什麽好。
邵老終於開口說道:“楊誌魁,說說吧,剛才你都幹什麽去了?”
楊誌魁指了指自己的床,說道:“我能坐在這個上麵麽,我覺得冷。”
幾人奇怪的看著楊誌魁,楊誌魁上身隻穿了一個短袖,而下~身則是穿著個秋褲,暮秋時節,氣溫轉冷,尤其是晚上,寒風淩烈,侵人肌骨。但這楊誌魁也不知道是發什麽神經,身穿如此單薄,也難怪會這麽冷了。
邵老看著楊誌魁,最終點來點,說道:“可以。”
楊誌魁點了點頭,刺溜一下子就鑽進了被子裏麵去,隻從被子裏露出了一個腦袋來。電褥子燒的很暖和,看樣子楊誌魁很舒服。他把自己的右手拿了出來,在燈光下觀摩著自己手上的戒指,像是一個剛剛得到最喜歡的玩具,興奮的睡不著覺的小孩。
“鍾情妄想症會讓一個人變成這樣?”邵老忍不住看向了旁邊站著的徐一曼。
徐一曼搖著頭,說道:“沒有,鍾情妄想症隻針對於暗戀者來說。他們和其餘人相處的時候,除了怎麽勸說都沒用的認為別人喜歡自己外,其餘的話題都是能夠交流的,而且是能正常交流的。但是看楊誌魁現在這個狀態,總是答非所問,不是裝傻就是真有點傻了。”
說罷,幾人都沒有說話,都在觀察著這個楊誌魁,想要看穿這個楊誌魁到底是真傻還是在裝傻。別人不說話,楊誌魁倒是也樂得於此,他依舊在看著自己的戒指,似乎能把戒指看出個花兒來。
邵老歎口氣問道:“剛才你出去幹什麽去了?楊誌魁。”
楊誌魁看向了邵老,說道:“我不是說了麽,我剛才結婚去了。”
看楊誌魁的樣子倒不像是裝出來的傻,其實他們倒也是能夠交流,隻不過這楊誌魁似乎成了更進一步的江河,聽不懂話裏的深層次的意思。
想到了這一點,邵老說道:“你是什麽時候買的戒指。”
“兩天前。”楊誌魁聽到了這個話題,顯的比較興奮:“前天下午沒什麽車,我就和大師傅打了聲招呼,去買這個戒指。買戒指的那個女的告訴我,大家都喜歡買這個戒指,價格適合工薪階層,不算特別貴,品相也特別好,我就買了。”
“等到今天。”楊誌魁說道:“我和她結婚了。”
“可是她已經死了。”邵老重重說道。
“死了?”楊誌魁問道:“誰啊。”
“朱亮。”邵老看著楊誌魁,兩個字從嘴裏說了出來。
聽到了邵老的話,楊誌魁的手放了下來。他瞪著眼看著邵老,似乎是不敢相信邵老的話。可問題是,江河之前的話已經點明了,連屍體都是楊誌魁抬到火葬場裏的,他怎麽可能不知道朱亮死了呢。
邵老終於明白楊誌魁為什麽是現在這個樣子了,按照徐一曼的話來說,就算是有鍾情妄想症,可也能夠和人正常交流。但是看楊誌魁這個樣子,根本不像是能和人交流的,更別說是幫人修車了。
之前邵老不知道原因,現在知道了。
邵老走到了楊誌魁的麵前,拽住了楊誌魁的衣領,左右開弓就是兩個打巴掌,這兩巴掌把所有人都打懵了,不知道邵老這是何用意。
就見邵老提著楊誌魁的衣領喊道:“你清醒點,朱亮已經死了。”
這句話一說,楊誌魁似乎才終於清醒了過來,他看了看自己手上的戒指,又看了看攥著自己衣領的邵老,突然毫無征兆的嚎啕大哭了起來。他一把抱住了邵老,俯身在邵老的懷中一把鼻涕一把淚。
眼淚幾乎是侵濕了邵老的衣服,鼻涕也打在邵老的身上。可邵老絲毫沒有回避之情,他抱著楊誌魁,也沒有說話。
楊誌魁一邊嚎啕大哭一邊喊道:“是啊,朱亮已經死了,是我把她抱到火葬場裏的,是我把她放在殯儀館裏麵的,朱亮自己死了,他死了。”
這一哭,如同天崩地裂,直到他的眼淚流幹,嗓子都壓了之後,悲傷的情緒依舊蔓延在這個小屋子中,眾人看著楊誌魁,心中不知道該是什麽感受。
邵老的兩巴掌將楊誌魁的癔症打醒了,楊誌魁這才說了到底發生了什麽事情。
三天前,老王修車鋪沒有什麽生意,一心想要見朱亮的楊誌魁和大師傅打了一聲招呼,便早早離開了修車廠,前往海綿廠去尋找朱亮。楊誌魁知道這個時候,朱亮應該下班了,他離開老王修車鋪的時候選了一個整點——六點。
為了省坐車的一塊錢,楊誌魁步行前往海綿廠。為了抄近路,楊誌魁繞過了火葬場,從慶春路去海綿廠。這段路,他走了足足一個半小時。深秋七點鍾天黑的很早,當他來到了慶春路上的時候,天已經全黑了。
楊誌魁並不在意這些,這條慶春路他不知道走了多少遍了。按照往常的情況,朱亮此刻應該在海綿廠後麵的操場上。海綿廠的女工人不少,後麵又有一大塊空地,為了加強素質建設,王廠長決定將那片空地作為操場,操場上有各式各樣的健身器具。
朱亮作為個二十來歲的小姑娘,她哪裏能和那些四十來歲的大媽聊在一塊,沒事的時候,朱亮就一個人出來在操場上散散步,聽聽音樂。朱亮的這個習慣被楊誌魁摸的清楚,而楊誌魁也總悄悄的潛入海綿廠,偷偷藏在操場的一棵大樹後觀察著朱亮。
如果楊誌魁猜的不錯,此刻的朱亮就應該拿著手機在操場聽著音樂。
可這次楊誌魁猜錯了,朱亮並不在操場。楊誌魁像是一個和父母走失在商場裏的孩子,一時間,恐懼不安襲上了他的心頭。他一邊躲避著海綿廠的女工,一邊在海綿廠裏搜尋朱亮的身影,可找了足足幾個小時,都沒有找著朱亮。
楊誌魁看了看自己的手機,已經是晚上十點鍾左右了。
海綿廠宿舍最後一盞燈都滅了,朱亮都不見人影。楊誌魁可以確定,朱亮並不在宿舍裏。可不在宿舍裏,十點鍾都沒有回來,她去了什麽地方呢?
尋找朱亮無果,楊誌魁隻好從海綿廠回來,他第二天還要繼續工作。可能朱亮今天生病了去了醫院,又或者朱亮的親戚來,她請假了,又或者是朱亮和別的男人在一起了。胡思亂想的楊誌魁順著慶春路往修車廠走。
剛從後門這走出來,一輛麵包車也從後門駛了進來。
楊誌魁沒有在意,他看時間已經十來點了,必須趕緊回去了。每天工作結束之後,楊誌魁必須幫助王老板清點一下汽車配件,看看是否有丟失情況。這個時候,王老板已經要準備回家了,他再不回去,說不準王老板會生氣,那他的這份工作也就要泡湯了。
於是他做了一個決定,橫穿田野直接回去,這樣要比繞過火葬場花的時間少一些,估計能在十一點前趕回去。
他橫著田野往另一條街上走去,走了沒有多長時間,他看到了一個人正躺在地上。
這個人身穿淡藍色的長裙,在黑暗中並不顯眼。如果不是楊誌魁正從這裏經過,黑燈瞎火中根本就看不到地上還躺著這麽一位。這個姑娘就躺在一棵樹下,樹上還有一個血袋,下端的針頭還插在女孩子的手腕上。
楊誌魁這麽定睛觀瞧,躺在地上的不是別人,正是自己找了幾個小時都沒有找到的人——朱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