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失去記憶的時間是十個小時,在這裏真的要感謝愛德華,他是世界上最好的朋友,如果沒有他我的下場一定很慘。可是在恢複記憶的時候,我是多麽迫切的想要回到你的身邊,我想到我們曾經一起坐在山坡上。


    頭頂上是皎潔的月與星星,身後是且怯怯私語的草地,很奇怪,在我有記憶的時候記得最多的不是我們參加過多少宴會,我有過多奢華的生活,而是這一些和你在一起的點點滴滴。”


    手指搭在紙張上翻動的聲音成為這個房間裏獨特的曲調,丁依依將桌上的台燈挪近了點,繼續看到:


    “我能夠明顯的感覺到我失憶的時間越來越長,我不知道該怎麽辦,我愛你,我是真的愛你,哪怕世界末日我都依舊愛你,可是這種愛多麽沉重啊,如果我現在去找你,你一定是欣喜若狂的,但是之後陷入悲痛的將會不止你一個,我就好像一個懵懂的孩子霸占著你的愛,但是卻又不記得你,不記得任何一個人,有可能這輩子你們都要在這種痛苦中度過,我不願意,就當已經死了吧。”


    屋外傳來一陣清脆的單車鈴聲,那是賣花的孩子準備回家時候的信號,隻要當天花賣完了,或者新增加了訂單,她總是會這麽高興的多按響幾下。


    她再翻了一頁,空白的頁麵宣誓著她就是在那一天全部失憶的,而後,這個本子就被愛德華收藏了起來。


    她又從頭到尾翻了一遍,每一頁裏述說的都是思念,每一頁都出現葉念墨的名字。


    “我這麽愛他?”她在心中給自己打了一個大大的問號,世界上任何一個人和她說她愛他,她都有理由不去相信,畢竟他們都不是她,怎麽能夠知道她愛他。


    可是筆記本上每一句話,每一個詞甚至每一個標點符號都透露著丁依依濃濃的愛意和絕望。她不想失憶哪怕在失憶前的最後一天都想著回到他的身邊,她真的很愛他。


    他和她錯過了半年多的時間?是否還要繼續錯過?答案是否定的。她起身,隨後因為長時間久坐而立刻癱倒在椅子。


    肚子裏的饑餓感以及小腿肚的麻痹感交錯著,她不得不齜牙咧嘴等著那一陣麻痹感消失。


    飯廳裏,丁依依大口大口吃著愛德華留下來的食物,眼淚砸進了土豆泥裏麵,很快就消失不見。


    電話就這麽突兀的響起來,她聽得到聲音,卻找不到自己的手機。


    每一次鈴聲的響動都讓她心急如焚,她瘋狂把在沙發上,桌子上找著,等到在書櫃上找到手機的時候對方已經掛了電話。


    她立刻撥打了過去,電話很快被接通,愛德華似乎在和別人說話,好一會注意力才重新回到聽筒內,“?”


    “愛德華。”丁依依呼喚著他,明明抑製住自己的哭聲,但還是有哭腔泄露出來。


    對方好像察覺到了,不一會四周安靜了很多,他的聲音還是一如既往的沉穩,“別急,慢慢說。”


    “我找到了你的鬧鍾,找到了那把鑰匙。”丁依依平複了一下心情才繼續說道:“我打開了筆記本。”


    愛德華並沒有過多的驚訝,語氣裏反而帶上了笑意,“你一直都是聰明的女孩,當我把你從他們手裏救出來的時候我就知道。”


    “對不起,我真的覺得自己是混蛋。”丁依依一直在道歉,哪怕她覺得道歉根本就沒有用,她霸占了他那麽久,光明正大的以自己失憶了而霸占著他,禁錮著他去尋找自己的幸福。


    “傻瓜,”愛德華的聲音裏帶著笑,“你曾經是我最大的幸福。”


    他那邊的信號似乎很不好,線路忽然被切斷,她的哭聲她的懺悔全部都被阻隔在千裏之外。


    愛德華把手機拿開,望著逐漸暗淡下去的電話屏幕,淡淡的湊近親吻著通訊錄上的名字,低聲說道:“現在也是。”


    英國


    因為突如其來斷線讓丁依依有了時間來平複自己的心情,直到手指不再顫抖她才重新拿起了手機,正想重新打電話,一封短信就傳輸過來了。


    “依依?現在我可以這麽叫你了,當初給你改名的理由齷齪到讓我難以啟齒,但是我還是要說。之所以給你換名字,是因為我想讓你永遠的擺脫過去,不想讓以前和你相關的人有機會找到你。然而,上帝的力量是不可逆轉的。


    你和他是注定的,是受到上帝祝福的一對,上帝將守護你的使命交給了我,現在我的使命已經完成了,是時候該去追求我自己想要追求的東西了。答應我,現在去睡一覺,然後明天陽光升起的時候就立刻動身去找你命中注定的人,還有,不需要再給我打電話了,這個號碼將會在適當的時候再次啟動。”


    信息的內容幹淨利落,帶著最後道別的意味,丁依依握著手裏的手機,直到發燙以後才放下。


    窗外,對麵鄰居八歲的孩子正在大聲的和自己的夥伴說些什麽,清朗的笑聲透過空氣傳了出來。


    鼻腔裏有烤雞的味道,應該是隔壁開書店老板妻子烤製的,她總喜歡在烤製的時候放上特殊的香料,雖然有些嗆鼻,但是總讓人記憶幽深。


    丁依依站在窗口,視線所到之處還可以看到對麵的房子裏人影竄動,但是此時她卻一點也沒有感覺到寂寞。


    清晨,叫醒她的是清脆的自行車鈴聲,一聲又一聲好似春天的百靈鳥。


    她如往常一樣起床,先是環顧四周一圈,然後隨意的把披散著的頭發紮了起來。


    “小姐!”她聽到了清脆的呼喚聲。


    等到她下樓開門的時候賣花的孩子,今天她籃子裏滿滿的都是大朵的紫色鮮花,鮮花上還有露珠幾滴,看起來嬌豔萬分。


    “這是什麽?”她被這一抹紫色所吸引,連忙問道。


    孩子主動拿了一束遞給她,“菖蒲,象征著喜訊的美好寓意。”


    “喜訊麽?”丁依依低頭輕嗅著花朵,嘴角不自覺的揚起愉快的弧度。


    孩子似乎在趕路,“這是愛德華先生讓我交給您的,已經付錢了,那我走了。”


    她騎上車沒有幾步,又忽然刹車,“對了小姐,我要上學啦,以後就不出來賣花了。”


    清脆的自行車鈴聲漸行漸遠,丁依依捧著花束目送著她遠去。心中忽然一片寧靜。所有的人都在往未來的道路前進,不管好的還是不好的,沒有人止步不前。


    她抱著花束回房間,找了房間裏最漂亮的花瓶來安置菖蒲,這一切沒有刻意的加快速度,一切就好像順應自然的發生,等到她出門的時候已經接近早上九點。


    到了酒店,她直徑到了酒店葉念墨的房間,站在木質的房門外,她剛舉起的手在微微顫抖。


    心中的種種情感匯聚在一處,迫使她按下了門鈴,她一下子按了三次,然後理了理衣領和袖口,站在原地等待。


    幾分鍾後,房間裏沒有任何的動靜,她又按了幾聲,還是沒有人回應。


    所有澎湃的情緒都在他不在的認知力被打壓著,她有些沮喪的往電梯周,出了酒店大堂,她卻被前台的人叫住。


    “請問您是小姐嗎?”一名梳著馬尾辮子的白人女孩看著她微笑道,在得到的點頭後臉色放鬆了不少,“有一位客人囑托我們,如果看到您的話就給你這把鑰匙,讓您親自去那間房間。”


    再次回到房門口,丁依依拿著房卡開了門,房間裏空空蕩蕩的,盡管每天都有人來打掃,但還是少了幾分人氣。


    房間的角落裏,堆積著一壘包裝精美的禮物,大致看起來就有幾十個。


    她看到桌子上壓著一張紙條,上麵的字跡蒼勁有力,“每天拿一份禮物,當禮物都用光的時候,我就回來。”


    葉念墨也走了?她心中震驚,走到那一堆禮物中細細的數了起來,總共有23份。


    她將最開始拿在手裏的那一份拆開,那是一本珠寶設計的書,書上麵有很多的插圖,而她的視線在每一張珠寶的圖片上久久停留,因為每一張珠寶上設計師德名字都是丁依依。


    “這些都是我設計的嗎?”她顫抖的撫摸著光滑的紙麵,心裏的感覺越來越奇妙,直到下午,她才把這本書的內容全部都看光。


    她帶走了這本書,回到家中,隨意吃過幾口飯以後她又繼續從頭到尾的看了一遍,最後時限落在了最後一幅圖片上。


    從圖片上看可以很容易看出這是一款婚戒,湛藍色的絲絨盒子裏,兩枚古樸簡單的對戒相互依偎著,在盒子旁邊還放著一顆糖果。


    她立刻想到了在日記本裏描述的那一幕,結婚的時候,一個孩子錯拿了禮盒,婚禮現場打開的盒子裝的你不是戒指,而是一顆糖果。


    “哈哈。”她笑出聲,聲音帶著哽咽,要多幸運才會遇到這些人呢?


    次日清晨,她一早就去了酒店,今天的禮物是最新款的香水,淡淡的花香味道讓人仿佛沉溺在花香之中。


    她帶著禮物心滿意足的回到家中,先給家中的植物澆水,然後拿起紙筆來到書房。


    書房裏,一切的東西都原封不動的放著,愛德華走之前看的那本西方哲學史還蓋在桌麵上,她將筆紙攤在桌麵上,然後開始寫信。


    “愛德華,知道我給你寫信你一定很詫異吧,你肯告訴我你在哪裏,但是這並不妨礙我們交流,從今天開始,我會每天給你寫一封信,哪怕這些信永遠不會到你的手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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