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九章 失敗的傭兵
科技與狠活:魔改異界產業鏈 作者:小電康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帳篷裏的男子已經醒了,見到文森先是愣了一下,才意識到這個魔族與眾不同。
就算不認識文森,他也應該聽說過,魔物越是相貌接近於人,就越危險。
在對方戰戰兢兢地偷眼打量文森時,領主也在打量著他。
這男子應該不會比妮妮婭年長很多,但外表完全是一副缺乏保養的農夫像。
他相貌粗獷,動作硬朗,眼神飄忽,乍看像個不修邊幅的逃兵,和妮妮婭從外貌到氣質都毫無相似性。
「你就是妮妮婭的哥哥嗎?」文森開門見山地問,「告訴我你的名字。」
「拉姆斯,我叫拉姆斯·瓦爾德,」妮妮婭的哥哥看了一眼身邊的骷髏,很老實地回答,「我是妮妮婭·瓦爾德的大哥。」
「沙爾克·瓦爾德是你的父親吧。」文森又問,「他來了嗎?」
「父親沒有來,他在村裏組織民兵。」
「你們還想打?」文森淡淡一笑,接著問,「這次四五百人都被消滅了,還想死多少人?」
「領主大人,我不敢說謊,我都招供,請不要殺我,現在我徹底明白了,您才是能挽救我們的人。其實我不想殺小妮妮婭,在戰場上我都是裝的……」
沒等文森表達出任何威壓,拉姆斯就渾身發起抖來,仿佛不求饒就不知道接下來該說什麽一樣,忙不迭地乞求寬恕。
怎麽看都不像是個有骨氣的人,妮妮婭當初起碼還抗拒了幾句……
不過,文森對此也沒感到有多奇怪,畢竟魔族不光擅長大記憶恢複術,還擅長痛改前非術。
相比起隻是被嚇唬了一陣的妮妮雅,拉姆斯經曆了一些傳統的審訊項目,比如說一邊扒皮、一邊讓樂於助人的女巫治愈的小場麵。
才換了半張皮的拉姆斯就已經幡然悔悟,發誓徹底放棄邪教信仰了。
雖然也算不上是多麽痛的領悟,文森認為他也應該大徹大悟,知道和自己作對是什麽下場了。
比起審訊,更恐怖的是詛咒,拉姆斯身上中的詛咒是比較樸素的一種,隻是如果不服從魔族就會變成食屍鬼的小詛咒。
離開巫妖超過一天,詛咒就會發作,當看到已經被變成食屍鬼,又被骷髏們亂刃分屍的其他死硬邪教徒後,拉姆斯就徹底明白自己今後的命運了。
「為什麽要加入邪教?」文森翹著腿坐在他麵前,俯視著跪在地上的拉姆斯,「沙爾克是不是村裏的邪教頭目?」
「領主大人,村子裏的邪教頭目不是父親,可是他有苦衷,隻能聽令於邪教……」
聽了拉姆斯的話,文森才漸漸了解了甜水村與沙爾克的情況。
由於三十年前的戰爭,甜水河被人為改道,導致下遊沿岸的村子越來越幹旱,農民種地生活越來越困難。
有的農民放棄了自己的土地成為佃農,有的直接轉行做起了其他行當。
沙爾克·瓦爾德是一名參加過戰爭的老兵,可能還當過將領,指揮希羅德軍隊和魔族打過不少惡仗,盡管他自己從不承認這些。
大概是因為他在戰爭中犯下過大過錯,不得不流落民間隱居,但沙爾克的武藝並不是假貨,不但能讓他在村裏受到尊重,還能教導子女習武。
拉姆斯作為長子,從小就生得像父親一樣孔武有力,靠著家傳的武藝爭強好勝,在甜水村是有名的孩子王,自認為自己不應該成為農民,而是應該成為優秀的武士,甚至是騎士。
因為個人原因,沙爾克一直在警告他,參加希羅德軍隊會給家族惹來禍端,加入魔族軍隊更是褻瀆榮譽,習武防身足夠,做個本分農民也能生活,可是拉姆斯對此十分不滿。
於是,在十六歲那年,自
認為比成年人更能打的拉姆斯偷偷離家出走,加入了冒險者。
後來,他又在一支雇傭兵裏成了戰士,靠著勇氣和武藝打出了一片天,三年後還拉起了自己的傭兵隊。
當衣錦還鄉的拉姆斯回到甜水村時,村裏的年輕人都羨慕不已,在沙爾克極力反對下,他還是帶走了二十多個童年夥伴,一起去希羅德王國討生活。
不僅如此,有了這種成功人士的示範,不光村子裏的年輕人躍躍欲試,連沙爾克最疼愛的小女兒妮妮婭都動了心,後來在十四歲的時候也有樣學樣地跑了出去。
不知道算是幸運還是不幸,妮妮婭沒有找到大哥,隻能自己摸爬滾打,成為了一名自由冒險者。
其實,妮妮婭沒找到拉姆斯投奔,倒未必是壞事。
村裏生活困苦,農民靠天吃飯,年輕人不想留下是人之常情,沙爾克因為私人原因隱居也是無可奈何,但是比起在頭幾年一帆風順,接下來卻厄運連連的拉姆斯,村裏的日子並不算太糟。
從兩年前,拉姆斯的雇傭兵生意就走背運了,不光打仗經常失敗,人員和裝備損失慘重,有時候還會受到雇主的坑騙,導致血本無歸。
不過對付有的無良雇主,傭兵隊可以一走了之,甚至選擇報複,但是有的雇主就不好對付了。
在一次為希羅德親王靈格斯護送物資的任務中,拉姆斯的傭兵隊遭到了不明身份的盜賊襲擊,不但由大部分由同鄉組成的隊伍傷亡慘重,重要物資還被搶走了。
在希羅德,得罪了親王靈格斯,和得罪了國王本人也沒什麽區別,甚至更糟。
人人都知道,在希羅德,一個人可以得罪神明,但不能得罪親王大人。
很快,拉姆斯的名字就上了王室通緝令,他和他的所剩不多傭兵隊弟兄在希羅德是徹底混不下去了。
由於知道同鄉和父親都不會饒恕自己,拉姆斯也不敢回家,準備逃亡到其他國家,先低調躲上幾年,然後再想辦法回鄉,或者在別的地方重操舊業。
可是,沒等一行人逃出希羅德,就在邊境上被人發現了。
「抓住我們的雖然是邊境衛隊,可是他們還有另一個身份,就是自由邪教徒。」拉姆斯心有餘悸地說,「為了不被交給親王大人,我們隻能答應他們的條件,改信成為信徒。」
成為信徒後,拉姆斯在邪教的協助下,秘密潛回希羅德,並按照他們的要求回到甜水村,見到了父親和同鄉們。
「邪教徒費那麽大勁,讓你們回去幹什麽?」文森有點疑惑,不過他也知道這肯定不是發善心,「是不是讓你們去傳教?」
拉姆斯苦笑一聲,拉開自己胸前的衣服,露出堅實的胸膛。
那裏赫然有個拳頭大的新傷疤,雖然已經愈合,但皮膚都是滑嫩的新皮。
就算不認識文森,他也應該聽說過,魔物越是相貌接近於人,就越危險。
在對方戰戰兢兢地偷眼打量文森時,領主也在打量著他。
這男子應該不會比妮妮婭年長很多,但外表完全是一副缺乏保養的農夫像。
他相貌粗獷,動作硬朗,眼神飄忽,乍看像個不修邊幅的逃兵,和妮妮婭從外貌到氣質都毫無相似性。
「你就是妮妮婭的哥哥嗎?」文森開門見山地問,「告訴我你的名字。」
「拉姆斯,我叫拉姆斯·瓦爾德,」妮妮婭的哥哥看了一眼身邊的骷髏,很老實地回答,「我是妮妮婭·瓦爾德的大哥。」
「沙爾克·瓦爾德是你的父親吧。」文森又問,「他來了嗎?」
「父親沒有來,他在村裏組織民兵。」
「你們還想打?」文森淡淡一笑,接著問,「這次四五百人都被消滅了,還想死多少人?」
「領主大人,我不敢說謊,我都招供,請不要殺我,現在我徹底明白了,您才是能挽救我們的人。其實我不想殺小妮妮婭,在戰場上我都是裝的……」
沒等文森表達出任何威壓,拉姆斯就渾身發起抖來,仿佛不求饒就不知道接下來該說什麽一樣,忙不迭地乞求寬恕。
怎麽看都不像是個有骨氣的人,妮妮婭當初起碼還抗拒了幾句……
不過,文森對此也沒感到有多奇怪,畢竟魔族不光擅長大記憶恢複術,還擅長痛改前非術。
相比起隻是被嚇唬了一陣的妮妮雅,拉姆斯經曆了一些傳統的審訊項目,比如說一邊扒皮、一邊讓樂於助人的女巫治愈的小場麵。
才換了半張皮的拉姆斯就已經幡然悔悟,發誓徹底放棄邪教信仰了。
雖然也算不上是多麽痛的領悟,文森認為他也應該大徹大悟,知道和自己作對是什麽下場了。
比起審訊,更恐怖的是詛咒,拉姆斯身上中的詛咒是比較樸素的一種,隻是如果不服從魔族就會變成食屍鬼的小詛咒。
離開巫妖超過一天,詛咒就會發作,當看到已經被變成食屍鬼,又被骷髏們亂刃分屍的其他死硬邪教徒後,拉姆斯就徹底明白自己今後的命運了。
「為什麽要加入邪教?」文森翹著腿坐在他麵前,俯視著跪在地上的拉姆斯,「沙爾克是不是村裏的邪教頭目?」
「領主大人,村子裏的邪教頭目不是父親,可是他有苦衷,隻能聽令於邪教……」
聽了拉姆斯的話,文森才漸漸了解了甜水村與沙爾克的情況。
由於三十年前的戰爭,甜水河被人為改道,導致下遊沿岸的村子越來越幹旱,農民種地生活越來越困難。
有的農民放棄了自己的土地成為佃農,有的直接轉行做起了其他行當。
沙爾克·瓦爾德是一名參加過戰爭的老兵,可能還當過將領,指揮希羅德軍隊和魔族打過不少惡仗,盡管他自己從不承認這些。
大概是因為他在戰爭中犯下過大過錯,不得不流落民間隱居,但沙爾克的武藝並不是假貨,不但能讓他在村裏受到尊重,還能教導子女習武。
拉姆斯作為長子,從小就生得像父親一樣孔武有力,靠著家傳的武藝爭強好勝,在甜水村是有名的孩子王,自認為自己不應該成為農民,而是應該成為優秀的武士,甚至是騎士。
因為個人原因,沙爾克一直在警告他,參加希羅德軍隊會給家族惹來禍端,加入魔族軍隊更是褻瀆榮譽,習武防身足夠,做個本分農民也能生活,可是拉姆斯對此十分不滿。
於是,在十六歲那年,自
認為比成年人更能打的拉姆斯偷偷離家出走,加入了冒險者。
後來,他又在一支雇傭兵裏成了戰士,靠著勇氣和武藝打出了一片天,三年後還拉起了自己的傭兵隊。
當衣錦還鄉的拉姆斯回到甜水村時,村裏的年輕人都羨慕不已,在沙爾克極力反對下,他還是帶走了二十多個童年夥伴,一起去希羅德王國討生活。
不僅如此,有了這種成功人士的示範,不光村子裏的年輕人躍躍欲試,連沙爾克最疼愛的小女兒妮妮婭都動了心,後來在十四歲的時候也有樣學樣地跑了出去。
不知道算是幸運還是不幸,妮妮婭沒有找到大哥,隻能自己摸爬滾打,成為了一名自由冒險者。
其實,妮妮婭沒找到拉姆斯投奔,倒未必是壞事。
村裏生活困苦,農民靠天吃飯,年輕人不想留下是人之常情,沙爾克因為私人原因隱居也是無可奈何,但是比起在頭幾年一帆風順,接下來卻厄運連連的拉姆斯,村裏的日子並不算太糟。
從兩年前,拉姆斯的雇傭兵生意就走背運了,不光打仗經常失敗,人員和裝備損失慘重,有時候還會受到雇主的坑騙,導致血本無歸。
不過對付有的無良雇主,傭兵隊可以一走了之,甚至選擇報複,但是有的雇主就不好對付了。
在一次為希羅德親王靈格斯護送物資的任務中,拉姆斯的傭兵隊遭到了不明身份的盜賊襲擊,不但由大部分由同鄉組成的隊伍傷亡慘重,重要物資還被搶走了。
在希羅德,得罪了親王靈格斯,和得罪了國王本人也沒什麽區別,甚至更糟。
人人都知道,在希羅德,一個人可以得罪神明,但不能得罪親王大人。
很快,拉姆斯的名字就上了王室通緝令,他和他的所剩不多傭兵隊弟兄在希羅德是徹底混不下去了。
由於知道同鄉和父親都不會饒恕自己,拉姆斯也不敢回家,準備逃亡到其他國家,先低調躲上幾年,然後再想辦法回鄉,或者在別的地方重操舊業。
可是,沒等一行人逃出希羅德,就在邊境上被人發現了。
「抓住我們的雖然是邊境衛隊,可是他們還有另一個身份,就是自由邪教徒。」拉姆斯心有餘悸地說,「為了不被交給親王大人,我們隻能答應他們的條件,改信成為信徒。」
成為信徒後,拉姆斯在邪教的協助下,秘密潛回希羅德,並按照他們的要求回到甜水村,見到了父親和同鄉們。
「邪教徒費那麽大勁,讓你們回去幹什麽?」文森有點疑惑,不過他也知道這肯定不是發善心,「是不是讓你們去傳教?」
拉姆斯苦笑一聲,拉開自己胸前的衣服,露出堅實的胸膛。
那裏赫然有個拳頭大的新傷疤,雖然已經愈合,但皮膚都是滑嫩的新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