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著奧迪上了路,林哲宇覺得鼻子酸酸的,心頭很是沉重,車在途中,忽逢大雨,林哲宇集中注意力去開車,這才拋開那些心事。
走得比較晚,路途也不近,加上大雨,所以林哲宇到新源的時候,已經是下午兩點多了。
此時不中不晌,林哲宇倒也不方便在這個時候去胡慧芳家,好在之前聯係的是晚上過去,所以林哲宇考慮著買點禮物帶上去。
送禮是門技術活,不知道為什麽,林哲宇就想到了那晚黃安山所說的事情,這丁誌華收賄的確有一套,神不知鬼不覺。薑東城身為市委組織部長,什麽禮物沒見過?林哲宇也不知道他有什麽喜好,這才發覺自己的情商真的很低,這與他平日疏於觀察有關,無奈之下,隻得買了個大西瓜。
把西瓜放上車,口袋裏的手機便響了,一看號碼,林哲宇不由一樂,居然是久未聯係的商蔭小丫頭。商蔭那晚跟他在黃銀山水庫吃飯,飯後商蔭提到了對他的情感,林哲宇堅持認為,這丫頭是鑽進了死胡同,而且現在的女孩子,誰會把情感看的有多重要?幾個月不曾聯係便是一個鐵證,所以接商蔭的電話他是一點心裏負擔都沒有,笑道:“美女怎麽想起來打電話了?”
“咦,你什麽時候也變得這麽油嘴滑舌了?”商蔭的聲音更顯幹練,道,“你到哪兒了呀?”
林哲宇心下奇怪,道:“在老家呢。”
“要死了你,不是說今晚到胡書記家裏吃飯的嗎?胡書記還讓我來作陪,我這陪客都到了,你這主賓還沒到,是不是誠心放我鴿子?”
林哲宇被連珠炮般的發問給搞懵了,咳嗽著掩飾道:“在路上在路上,保證不耽誤。”
“那還差不多,到了打電話,我去接你。”商蔭這才掛上了電話。
林哲宇放下手機,苦笑出聲,我說胡書記啊,你這整的哪一出啊,這不添亂嘛?
既然說在路上,林哲宇又捱了一陣子,這才打了商蔭的電話,說到了,商蔭果然在胡慧芳家,立馬下樓來迎,一看林哲宇開著輛奧迪,ting意外的:“呀,發財了啊,開上奧迪了。”
“老車了,一直沒開。”林哲宇捧著西瓜,道,“ting沉的,搭把手。”
“大男人的,不要臉。”商蔭邁過頭去,馬尾辮子在小雨中一動一動的,顯得可愛之極。
進了門,薑東城一眼看到林哲宇手中的西瓜,不由失笑道:“送禮送西瓜的,我還是頭一回遇到。”
商蔭笑著道:“薑部長,像我這樣兩手空空隻帶一張嘴來的,您也是頭一回吧?”
兩人進了屋,林哲宇注意到家裏還有兩個女子,一個正是胡慧芳的女兒,正抱著個嬰兒,正是林哲宇初到新源市在超市時遇到的,另一個女孩子卻是麵生的很。
胡慧芳介紹了一下,林哲宇才知道這女孩就叫吳韻。
當著吳韻的麵,林哲宇倒不好說那麽多,好在他之前來過一趟,與薑東城也沒有多少陌生感,再加上商蔭這個妙人,聊天還是比較愜意的。
一邊聊著,林哲宇一邊在想,商蔭看起來對薑東城並沒有多少拘束之感,看來這丫頭走的也是胡慧芳的路線,不過也不奇怪,從團市委辦公室到市紀委監察室,如果沒有薑東城從中發力,還真的不容易,搞不好人家早就暗渡陳倉了,我日,腦子裏想什麽呢,怎麽能這樣的詞語。
飯菜都是胡慧芳的女兒在做,吳韻也去搭手,快好的時候,薑東城忽然接到一個電話,不由苦笑了起來:“事還真多。哲宇,小商,我是陪不了你們吃飯了,我得出去一趟。”
胡慧芳驚訝道:“這麽晚還要出去啊,回來吃飯嗎?”
“再說吧,你們先吃。”薑東城換了鞋就出了去。
飯菜上齊,隻有林哲宇一個大男人,自然不會去喝酒,商蔭卻是嚷嚷著要喝點紅酒,說這東西是養顏的,對女人極有好處,胡慧芳的女兒也附和,不過就沒有林哲宇的份了,胡慧芳拿了瓶茅台,林哲宇最喝不慣這種醬香型的酒,但好幾百一瓶的,你再挑三揀四的,未免顯得不識好歹,所以“將就”著喝了。
這個時候,林哲宇才提了一嘴,說:“胡書記,上次你跟我提到的小吳就是她吧?要畢業了吧?”
吳韻也不懼生,說已經畢業了,正在忙著找工作呢。
林哲宇看了胡慧芳一眼,道:“胡書記,我記得你說小吳老家是臨沭的,想在臨沭找份工作,我那邊有個熟人,不知道需不需要我去說一聲。”
胡慧芳上次也就這麽提了一嘴,也沒放在心上,聽林哲宇這麽一說,便道:“真的嗎?那太好了。”
林哲宇道:“小吳,胡書記說過你家裏的情況,教小學會輕鬆一些,縣一小你看怎麽樣?”
吳韻也知道林哲宇說這個話,還是有點把握的,也真想去教小學,沒太大的壓力,便道:“林大哥要是肯幫忙,我就感激不盡了。”
林哲宇笑了笑,拿手機打了個電話給彭偉功,當時彭偉功說了,小學隨便挑,他都留了名額,所以核實一下,告訴他打算去縣一小,彭偉功表示沒問題,不過需要盡快過來辦手續,這可是機動指標,再晚了,就得憑本事去參加考試競聘了。
放下電話,林哲宇說這事成了,後天周一上班,可以過去先看一看。
胡慧芳知道林哲宇的性格,沒有十足的把握不會說這樣的話,看他的樣子也是把自己無意中的話當件事情來辦了,心頭大是感動,不過隻說了一個字:“好。”
聊了一陣,仍不見薑東城回來,大家便都知道他確實有事了,所以林哲宇和商蔭也沒多留,告了辭,說自己明天回去,如果吳韻可以的話,可以搭自己的車明天跟自己一起回臨沭。
吳韻激動到不行,跟著林哲宇下了樓萬分道謝,林哲宇說都是自家人不用客氣,胡慧芳聽了也沒有更正“自家人”這個說法,顯然是默認了這個稱呼。
走得比較晚,路途也不近,加上大雨,所以林哲宇到新源的時候,已經是下午兩點多了。
此時不中不晌,林哲宇倒也不方便在這個時候去胡慧芳家,好在之前聯係的是晚上過去,所以林哲宇考慮著買點禮物帶上去。
送禮是門技術活,不知道為什麽,林哲宇就想到了那晚黃安山所說的事情,這丁誌華收賄的確有一套,神不知鬼不覺。薑東城身為市委組織部長,什麽禮物沒見過?林哲宇也不知道他有什麽喜好,這才發覺自己的情商真的很低,這與他平日疏於觀察有關,無奈之下,隻得買了個大西瓜。
把西瓜放上車,口袋裏的手機便響了,一看號碼,林哲宇不由一樂,居然是久未聯係的商蔭小丫頭。商蔭那晚跟他在黃銀山水庫吃飯,飯後商蔭提到了對他的情感,林哲宇堅持認為,這丫頭是鑽進了死胡同,而且現在的女孩子,誰會把情感看的有多重要?幾個月不曾聯係便是一個鐵證,所以接商蔭的電話他是一點心裏負擔都沒有,笑道:“美女怎麽想起來打電話了?”
“咦,你什麽時候也變得這麽油嘴滑舌了?”商蔭的聲音更顯幹練,道,“你到哪兒了呀?”
林哲宇心下奇怪,道:“在老家呢。”
“要死了你,不是說今晚到胡書記家裏吃飯的嗎?胡書記還讓我來作陪,我這陪客都到了,你這主賓還沒到,是不是誠心放我鴿子?”
林哲宇被連珠炮般的發問給搞懵了,咳嗽著掩飾道:“在路上在路上,保證不耽誤。”
“那還差不多,到了打電話,我去接你。”商蔭這才掛上了電話。
林哲宇放下手機,苦笑出聲,我說胡書記啊,你這整的哪一出啊,這不添亂嘛?
既然說在路上,林哲宇又捱了一陣子,這才打了商蔭的電話,說到了,商蔭果然在胡慧芳家,立馬下樓來迎,一看林哲宇開著輛奧迪,ting意外的:“呀,發財了啊,開上奧迪了。”
“老車了,一直沒開。”林哲宇捧著西瓜,道,“ting沉的,搭把手。”
“大男人的,不要臉。”商蔭邁過頭去,馬尾辮子在小雨中一動一動的,顯得可愛之極。
進了門,薑東城一眼看到林哲宇手中的西瓜,不由失笑道:“送禮送西瓜的,我還是頭一回遇到。”
商蔭笑著道:“薑部長,像我這樣兩手空空隻帶一張嘴來的,您也是頭一回吧?”
兩人進了屋,林哲宇注意到家裏還有兩個女子,一個正是胡慧芳的女兒,正抱著個嬰兒,正是林哲宇初到新源市在超市時遇到的,另一個女孩子卻是麵生的很。
胡慧芳介紹了一下,林哲宇才知道這女孩就叫吳韻。
當著吳韻的麵,林哲宇倒不好說那麽多,好在他之前來過一趟,與薑東城也沒有多少陌生感,再加上商蔭這個妙人,聊天還是比較愜意的。
一邊聊著,林哲宇一邊在想,商蔭看起來對薑東城並沒有多少拘束之感,看來這丫頭走的也是胡慧芳的路線,不過也不奇怪,從團市委辦公室到市紀委監察室,如果沒有薑東城從中發力,還真的不容易,搞不好人家早就暗渡陳倉了,我日,腦子裏想什麽呢,怎麽能這樣的詞語。
飯菜都是胡慧芳的女兒在做,吳韻也去搭手,快好的時候,薑東城忽然接到一個電話,不由苦笑了起來:“事還真多。哲宇,小商,我是陪不了你們吃飯了,我得出去一趟。”
胡慧芳驚訝道:“這麽晚還要出去啊,回來吃飯嗎?”
“再說吧,你們先吃。”薑東城換了鞋就出了去。
飯菜上齊,隻有林哲宇一個大男人,自然不會去喝酒,商蔭卻是嚷嚷著要喝點紅酒,說這東西是養顏的,對女人極有好處,胡慧芳的女兒也附和,不過就沒有林哲宇的份了,胡慧芳拿了瓶茅台,林哲宇最喝不慣這種醬香型的酒,但好幾百一瓶的,你再挑三揀四的,未免顯得不識好歹,所以“將就”著喝了。
這個時候,林哲宇才提了一嘴,說:“胡書記,上次你跟我提到的小吳就是她吧?要畢業了吧?”
吳韻也不懼生,說已經畢業了,正在忙著找工作呢。
林哲宇看了胡慧芳一眼,道:“胡書記,我記得你說小吳老家是臨沭的,想在臨沭找份工作,我那邊有個熟人,不知道需不需要我去說一聲。”
胡慧芳上次也就這麽提了一嘴,也沒放在心上,聽林哲宇這麽一說,便道:“真的嗎?那太好了。”
林哲宇道:“小吳,胡書記說過你家裏的情況,教小學會輕鬆一些,縣一小你看怎麽樣?”
吳韻也知道林哲宇說這個話,還是有點把握的,也真想去教小學,沒太大的壓力,便道:“林大哥要是肯幫忙,我就感激不盡了。”
林哲宇笑了笑,拿手機打了個電話給彭偉功,當時彭偉功說了,小學隨便挑,他都留了名額,所以核實一下,告訴他打算去縣一小,彭偉功表示沒問題,不過需要盡快過來辦手續,這可是機動指標,再晚了,就得憑本事去參加考試競聘了。
放下電話,林哲宇說這事成了,後天周一上班,可以過去先看一看。
胡慧芳知道林哲宇的性格,沒有十足的把握不會說這樣的話,看他的樣子也是把自己無意中的話當件事情來辦了,心頭大是感動,不過隻說了一個字:“好。”
聊了一陣,仍不見薑東城回來,大家便都知道他確實有事了,所以林哲宇和商蔭也沒多留,告了辭,說自己明天回去,如果吳韻可以的話,可以搭自己的車明天跟自己一起回臨沭。
吳韻激動到不行,跟著林哲宇下了樓萬分道謝,林哲宇說都是自家人不用客氣,胡慧芳聽了也沒有更正“自家人”這個說法,顯然是默認了這個稱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