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林文豪
任務完成,葉凡自然功成身退了,再說了,葉凡實在太困了。
“等一下。”朱雨蝶看著葉凡的背影,招了招手喊道。
然而,葉凡像是根本沒有聽到似的,快速坐上了專屬於他的那輛大黃蜂,迅速的疾馳而去。
這邊,朱雨蝶有些失望,看著那遠去的大黃蜂,她還是在心中感覺到一陣失落。
“大小姐。”身旁的保鏢來到朱雨蝶麵前,見到朱雨蝶如此,他自然明白,朱雨蝶有事情要吩咐。
伸手指了指遠處的大黃蜂,朱雨蝶冷冷的說道:“馬上給我調查,看看這輛車的主人是誰。”
手下人自然不敢違背朱雨蝶的意思,而朱雨蝶看著離去的大黃蜂,她知道,她很快就會知道答案的。
這些都是葉凡所不知道的,將車開回家之後,葉凡就躺在床上直接睡下了,因為他實在太困了。
這個夜晚,葉凡做了個夢,夢中有個美女,一點點向著他走來。
“哎呦,幹什麽啊,我不認識你,你被這樣啊,再這樣我叫人了。”葉凡大叫起來。
好好的一個姑娘,怎麽當著葉凡的麵就脫衣服呢,這個樣子多不好啊,葉凡都不知道還能再說點什麽好了。
反倒是眼前的女人,還一臉調皮的樣子對著葉凡笑了笑:“怎麽啦,別跑啊,本姑娘還就要吃定你了。”
“吃定我幹什麽,我又不是唐僧。”葉凡一臉無語。
一身冷汗直流,當葉凡醒來之後,天已經亮了,不過還好,今天是周末,葉凡倒是不用擔心要去上學。
沒多久,葉凡的手機響了起來,向著一旁看去,電話是李雲燕打過來的。
“喂,在幹什麽呢?”李雲燕問道:“今天有沒有時間啊?”
葉凡這邊迷迷糊糊的,他知道,李雲燕現在對於葉凡有著百分之七十的好感度,但是葉凡現在還有更為重要的事情要做。
不過先陪李雲燕出去逛逛也好,葉凡笑了笑:“那好啊,有時間嗎?咱們一起逛一會。”
“好啊,那在我家門口的咖啡店吧。”李雲燕笑了笑說道。
葉凡點頭,陪李雲燕逛一會,晚上的話葉凡正好也要去夏洛丹的晚宴上參加宴會。
“那好,等等,半個小時後馬上到。”葉凡對著麵前說道。
掛斷電話,葉凡快速的收拾起來,葉凡穿了一件很普通的外套,至於禮服,葉凡先把這個放在車子當中,等晚上出去的時候再穿。
開著大黃蜂,出去之後回頭率百分百,葉凡心裏也很痛快,很快就到了李雲燕的家門口。
至於李雲燕,在那裏焦急的等待著,嘴中還喃喃自語著:“這個葉凡,怎麽回事,還不過來啊?”
說話間,李雲燕發現,遠處一輛寶馬車停在了那裏,寶馬車上,忽然走下來一位青年。
青年穿著白色的西服,看起來顯得非常帥氣,而這名青年手中捧著一大束玫瑰花,慢慢的向著李雲燕走來。
“李雲燕,我喜歡你,做我的女朋友吧。”這名青年非常自信的說著。
青年叫做林文豪,他已經喜歡李雲燕很長時間了,他也相信,在他豪車鮮花的攻勢下,沒有任何女人可以拒絕他。
所以林文豪此時非常的自信,目光落在李雲燕的身上,也是說不出的貪婪之色。
李雲燕看著麵前的林文豪,心中卻升起一絲厭惡感,直接拒絕道:“實在不好意思,林文豪,我已經有男朋友了。”
什麽?李雲燕已經有男朋友了?這件事情,林文豪也隻是聽說而已,沒想到在李雲燕這裏得到了證實。
像是知道似的,林文豪故意說道:“哦,是嗎?那我倒是很想見見你的男朋友了。”
林文豪早就知道葉凡了,要家世沒有家世,穿的也很普通,和林文豪比起來,簡直就差遠了。
所以對於這樣的人,林文豪根本沒有放在眼裏,甚至是想要等到葉凡出來之後,當麵讓他出糗。
李雲燕也有些為難:“怎麽辦,如果葉凡來了,這個家夥肯定要羞辱葉凡一番。”
當然,這番話李雲燕隻是在心中想想罷了,相比起林文豪來說,李雲燕還是覺得跟著葉凡一起會踏實一點。
林文豪就在這裏等著,他這段時間已經說了葉凡很多的壞話,讓李雲燕非常不舒服。
“雲燕,其實我才是最為適合你的,那個家夥,完全就是貪圖你的美貌。”林文豪一副色眯眯的樣子看著李雲燕。
李雲燕可是雲海高中的校花,如果能夠追到她的話,那林文豪說出去該多有麵子啊,此時他已經壓抑不住心中的激動了。
然而正當他還在想著的時候,遠處,一輛大黃蜂直接停在了他的麵前。
劇烈的摩擦聲,閃亮的車身,隻是剛剛亮相,就已經讓林文豪直接楞在了那裏。
天啊,這可是大黃蜂啊,就算有錢都不一定能夠買得到,怎麽會忽然出現在這裏,林文豪有些傻眼了。
李雲燕也有些好奇:“這輛車,到底是誰?”
順著目光看去,當車門打開的那一刹那,那個神秘車主慢慢變得清晰起來。
李雲燕直接愣住了,因為赫然出現在眼前之人,正是葉凡,而葉凡卻臉上帶著笑意,慢慢向前走來。
林文豪也愣住了,他隻是聽說過葉凡,卻並沒有見過,然而此時麵對眼前這人,林文豪居然會沒來由的感受到一絲慌亂。
葉凡走了過來,臉上帶著一絲笑意:“雲燕,我來接你了。”
“恩。”李雲燕輕輕點了點頭,臉上流露出甜蜜之色。
倒是站在一旁的林文豪有些納悶了,這就是李雲燕的男朋友嗎?不是說李雲燕的男朋友是葉凡嗎?那個窮小子。
可是眼前這人呢?該不會,就連車也是借的吧?一定是這樣的,林文豪在那裏想著。
“文燕,這是我送給你的花。”林文豪做出一副誠意款款的樣子:“收下吧。”
葉凡見狀,心中覺得好笑,對於林文豪這種做法,葉凡隻會覺得幼稚而已。
不就是鮮花嗎?葉凡雖然沒有鮮花,卻有更為重要的東西,隻見葉凡從口袋中隨意的掏出一枚玉戒指來。
“雲燕,這是我送給你的戒指。”葉凡突然從口袋中掏出一枚黑漆漆的戒指來。
李雲燕看著葉凡手中這枚戒指,欣然準備接受,因為不管葉凡送的是什麽,她都非常喜歡。
但是林文豪卻不這麽覺得,他認為,葉凡這個窮小子,不知道在哪裏淘出了這麽一堆便宜貨。
“雲燕,你男朋友好寒酸啊,就送這麽個小東西?”林文豪冷眼撇了撇眼前:“這麽個小東西,地攤貨吧,十幾塊錢能買一堆。”
十幾塊錢買一堆?葉凡笑了起來,這或許是他所聽到的最好笑的笑話了。
至於李雲燕,卻欣然的接受了,臉上浮現出一絲開心之色:“我很喜歡,不管地攤貨還是什麽也好,我喜歡就可以了。”
“那怎麽可以,雲燕,你想要什麽,我都可以送給你啊。”林文豪在一旁說著。
這邊,葉凡就看不順眼了,明明李雲燕是他的女朋友,這林文豪在這裏算是怎麽回事。
葉凡將戒指拿了過來:“普通戒指?既然這樣,就讓你好好開開眼,看看這到底是不是普通戒指?”
李雲燕有些擔心,不過看到葉凡非常鎮定的樣子,她也就沒再說什麽。
反倒是麵前的林文豪,一副看好戲的樣子:“我倒是想要看看,你這枚戒指,有什麽不尋常的地方。”
說完話,林文豪瞪大了眼睛,像是要在葉凡手中的戒指上看出一些端倪來。
然而葉凡笑了起來:“嗬嗬,看好了。”
說著,葉凡的手指在戒指上輕輕碰了碰,原本,漆黑的戒指,忽然變成了血色,而且這種血色,還在不斷的上升著。
看到這裏,就算再不明白的話,林文豪也能看的出來了:“這,這是血玉戒指?”
“血玉戒指?”李雲燕有些難以置信的看向葉凡。
葉凡點頭:“沒錯,血玉戒指,帶上之後可以美容養顏,去除身體毒素,甚至可以驅魔辟邪,你說他的價值如何?”
他的價值如何?林文豪可是富家大少,他當然知道,血玉戒指的價值,幾十萬打底最少的。
而且,這種東西可是有價無市,葉凡到底是從哪裏搞到手的?
葉凡根本不去理會林文豪,反而看向眼前的李雲燕:“雲燕,喜歡嗎?”
本來見到這東西黑不溜秋的,林雲燕也就沒當回事,但是當血玉戒指所呈現的那血色的時候,連李雲燕也被吸引住了。
葉凡笑了笑:“那好吧,我們先去吃點東西吧。”
“好,林大少,我們先走了。”李雲燕還是不忘對著林文豪說道。
林文豪站在原地,他肺都快要氣炸了,這個葉凡,實在是太氣人了。
至於葉凡呢,在路過林文豪的時候,還不忘說了一句:“雲燕,你和這種窮人說話幹什麽?”
窮人?林文豪差點快要吐血,開大黃蜂就可以這樣看不起人嗎?
任務完成,葉凡自然功成身退了,再說了,葉凡實在太困了。
“等一下。”朱雨蝶看著葉凡的背影,招了招手喊道。
然而,葉凡像是根本沒有聽到似的,快速坐上了專屬於他的那輛大黃蜂,迅速的疾馳而去。
這邊,朱雨蝶有些失望,看著那遠去的大黃蜂,她還是在心中感覺到一陣失落。
“大小姐。”身旁的保鏢來到朱雨蝶麵前,見到朱雨蝶如此,他自然明白,朱雨蝶有事情要吩咐。
伸手指了指遠處的大黃蜂,朱雨蝶冷冷的說道:“馬上給我調查,看看這輛車的主人是誰。”
手下人自然不敢違背朱雨蝶的意思,而朱雨蝶看著離去的大黃蜂,她知道,她很快就會知道答案的。
這些都是葉凡所不知道的,將車開回家之後,葉凡就躺在床上直接睡下了,因為他實在太困了。
這個夜晚,葉凡做了個夢,夢中有個美女,一點點向著他走來。
“哎呦,幹什麽啊,我不認識你,你被這樣啊,再這樣我叫人了。”葉凡大叫起來。
好好的一個姑娘,怎麽當著葉凡的麵就脫衣服呢,這個樣子多不好啊,葉凡都不知道還能再說點什麽好了。
反倒是眼前的女人,還一臉調皮的樣子對著葉凡笑了笑:“怎麽啦,別跑啊,本姑娘還就要吃定你了。”
“吃定我幹什麽,我又不是唐僧。”葉凡一臉無語。
一身冷汗直流,當葉凡醒來之後,天已經亮了,不過還好,今天是周末,葉凡倒是不用擔心要去上學。
沒多久,葉凡的手機響了起來,向著一旁看去,電話是李雲燕打過來的。
“喂,在幹什麽呢?”李雲燕問道:“今天有沒有時間啊?”
葉凡這邊迷迷糊糊的,他知道,李雲燕現在對於葉凡有著百分之七十的好感度,但是葉凡現在還有更為重要的事情要做。
不過先陪李雲燕出去逛逛也好,葉凡笑了笑:“那好啊,有時間嗎?咱們一起逛一會。”
“好啊,那在我家門口的咖啡店吧。”李雲燕笑了笑說道。
葉凡點頭,陪李雲燕逛一會,晚上的話葉凡正好也要去夏洛丹的晚宴上參加宴會。
“那好,等等,半個小時後馬上到。”葉凡對著麵前說道。
掛斷電話,葉凡快速的收拾起來,葉凡穿了一件很普通的外套,至於禮服,葉凡先把這個放在車子當中,等晚上出去的時候再穿。
開著大黃蜂,出去之後回頭率百分百,葉凡心裏也很痛快,很快就到了李雲燕的家門口。
至於李雲燕,在那裏焦急的等待著,嘴中還喃喃自語著:“這個葉凡,怎麽回事,還不過來啊?”
說話間,李雲燕發現,遠處一輛寶馬車停在了那裏,寶馬車上,忽然走下來一位青年。
青年穿著白色的西服,看起來顯得非常帥氣,而這名青年手中捧著一大束玫瑰花,慢慢的向著李雲燕走來。
“李雲燕,我喜歡你,做我的女朋友吧。”這名青年非常自信的說著。
青年叫做林文豪,他已經喜歡李雲燕很長時間了,他也相信,在他豪車鮮花的攻勢下,沒有任何女人可以拒絕他。
所以林文豪此時非常的自信,目光落在李雲燕的身上,也是說不出的貪婪之色。
李雲燕看著麵前的林文豪,心中卻升起一絲厭惡感,直接拒絕道:“實在不好意思,林文豪,我已經有男朋友了。”
什麽?李雲燕已經有男朋友了?這件事情,林文豪也隻是聽說而已,沒想到在李雲燕這裏得到了證實。
像是知道似的,林文豪故意說道:“哦,是嗎?那我倒是很想見見你的男朋友了。”
林文豪早就知道葉凡了,要家世沒有家世,穿的也很普通,和林文豪比起來,簡直就差遠了。
所以對於這樣的人,林文豪根本沒有放在眼裏,甚至是想要等到葉凡出來之後,當麵讓他出糗。
李雲燕也有些為難:“怎麽辦,如果葉凡來了,這個家夥肯定要羞辱葉凡一番。”
當然,這番話李雲燕隻是在心中想想罷了,相比起林文豪來說,李雲燕還是覺得跟著葉凡一起會踏實一點。
林文豪就在這裏等著,他這段時間已經說了葉凡很多的壞話,讓李雲燕非常不舒服。
“雲燕,其實我才是最為適合你的,那個家夥,完全就是貪圖你的美貌。”林文豪一副色眯眯的樣子看著李雲燕。
李雲燕可是雲海高中的校花,如果能夠追到她的話,那林文豪說出去該多有麵子啊,此時他已經壓抑不住心中的激動了。
然而正當他還在想著的時候,遠處,一輛大黃蜂直接停在了他的麵前。
劇烈的摩擦聲,閃亮的車身,隻是剛剛亮相,就已經讓林文豪直接楞在了那裏。
天啊,這可是大黃蜂啊,就算有錢都不一定能夠買得到,怎麽會忽然出現在這裏,林文豪有些傻眼了。
李雲燕也有些好奇:“這輛車,到底是誰?”
順著目光看去,當車門打開的那一刹那,那個神秘車主慢慢變得清晰起來。
李雲燕直接愣住了,因為赫然出現在眼前之人,正是葉凡,而葉凡卻臉上帶著笑意,慢慢向前走來。
林文豪也愣住了,他隻是聽說過葉凡,卻並沒有見過,然而此時麵對眼前這人,林文豪居然會沒來由的感受到一絲慌亂。
葉凡走了過來,臉上帶著一絲笑意:“雲燕,我來接你了。”
“恩。”李雲燕輕輕點了點頭,臉上流露出甜蜜之色。
倒是站在一旁的林文豪有些納悶了,這就是李雲燕的男朋友嗎?不是說李雲燕的男朋友是葉凡嗎?那個窮小子。
可是眼前這人呢?該不會,就連車也是借的吧?一定是這樣的,林文豪在那裏想著。
“文燕,這是我送給你的花。”林文豪做出一副誠意款款的樣子:“收下吧。”
葉凡見狀,心中覺得好笑,對於林文豪這種做法,葉凡隻會覺得幼稚而已。
不就是鮮花嗎?葉凡雖然沒有鮮花,卻有更為重要的東西,隻見葉凡從口袋中隨意的掏出一枚玉戒指來。
“雲燕,這是我送給你的戒指。”葉凡突然從口袋中掏出一枚黑漆漆的戒指來。
李雲燕看著葉凡手中這枚戒指,欣然準備接受,因為不管葉凡送的是什麽,她都非常喜歡。
但是林文豪卻不這麽覺得,他認為,葉凡這個窮小子,不知道在哪裏淘出了這麽一堆便宜貨。
“雲燕,你男朋友好寒酸啊,就送這麽個小東西?”林文豪冷眼撇了撇眼前:“這麽個小東西,地攤貨吧,十幾塊錢能買一堆。”
十幾塊錢買一堆?葉凡笑了起來,這或許是他所聽到的最好笑的笑話了。
至於李雲燕,卻欣然的接受了,臉上浮現出一絲開心之色:“我很喜歡,不管地攤貨還是什麽也好,我喜歡就可以了。”
“那怎麽可以,雲燕,你想要什麽,我都可以送給你啊。”林文豪在一旁說著。
這邊,葉凡就看不順眼了,明明李雲燕是他的女朋友,這林文豪在這裏算是怎麽回事。
葉凡將戒指拿了過來:“普通戒指?既然這樣,就讓你好好開開眼,看看這到底是不是普通戒指?”
李雲燕有些擔心,不過看到葉凡非常鎮定的樣子,她也就沒再說什麽。
反倒是麵前的林文豪,一副看好戲的樣子:“我倒是想要看看,你這枚戒指,有什麽不尋常的地方。”
說完話,林文豪瞪大了眼睛,像是要在葉凡手中的戒指上看出一些端倪來。
然而葉凡笑了起來:“嗬嗬,看好了。”
說著,葉凡的手指在戒指上輕輕碰了碰,原本,漆黑的戒指,忽然變成了血色,而且這種血色,還在不斷的上升著。
看到這裏,就算再不明白的話,林文豪也能看的出來了:“這,這是血玉戒指?”
“血玉戒指?”李雲燕有些難以置信的看向葉凡。
葉凡點頭:“沒錯,血玉戒指,帶上之後可以美容養顏,去除身體毒素,甚至可以驅魔辟邪,你說他的價值如何?”
他的價值如何?林文豪可是富家大少,他當然知道,血玉戒指的價值,幾十萬打底最少的。
而且,這種東西可是有價無市,葉凡到底是從哪裏搞到手的?
葉凡根本不去理會林文豪,反而看向眼前的李雲燕:“雲燕,喜歡嗎?”
本來見到這東西黑不溜秋的,林雲燕也就沒當回事,但是當血玉戒指所呈現的那血色的時候,連李雲燕也被吸引住了。
葉凡笑了笑:“那好吧,我們先去吃點東西吧。”
“好,林大少,我們先走了。”李雲燕還是不忘對著林文豪說道。
林文豪站在原地,他肺都快要氣炸了,這個葉凡,實在是太氣人了。
至於葉凡呢,在路過林文豪的時候,還不忘說了一句:“雲燕,你和這種窮人說話幹什麽?”
窮人?林文豪差點快要吐血,開大黃蜂就可以這樣看不起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