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兵作戰時因為沒有裝填時間,所以很久以前高務實就認為,在連發火器成熟之前,騎兵部隊隻能使用便攜式一次性火器。
何謂便攜式?就是這玩意很小,而且很方便攜帶;一次性……嗯,這個不必解釋。
什麽東西算是便攜式一次性火器呢?當然是手雷,也叫掌心雷。
很早之前就曾提到過,大明的火器種類是非常多的,僅僅在爆炸類的火器方麵,大明就擁有許多稀奇古怪的產品,所以很顯然,最簡單的手雷式產品當然少不了。
隻不過嘛……黑火藥時代的手雷,講道理威力的確不太行,所以這些東西的實際應用效果都比較一般,以至於經常“爆炸不夠毒煙來湊”,很多便走了邪路。
手雷這一類產品並非京華的“原創”,其最早起源可以追溯到唐朝。唐朝末年,火藥正式被應用到軍事領域,出現了火箭(箭矢攜帶火藥)和火炮(拋石機拋射火藥),這是“投擲式火器”的濫觴。
而後到了宋朝,各種火球次第問世,有霹靂火球、蔟藜火球、毒藥火球、煙球及引火球等多種可手投彈藥,這些火球便是手雷、手榴彈的真正雛形。
及至明朝,火球的種類和工藝都有了進一步的發展。可惜隨後卻在韃清停滯了數百年,中國的手雷、手榴彈發展也一直停在了明朝時期的水平——或許還下降了不少。
西方崛起後在世界範圍內建立了以西方思維為中心的話語體係,中國人最早搞出投擲式火器的曆史幾乎被湮滅,所以後世很多人——尤其是西方人是基本不承認的,他們認為這些都是他們的原創。
在西方最早出現裝有黑火藥的手榴彈大約是在15世紀,當時主要是用於要塞防禦和監獄。到了17世紀中葉,手榴彈才開始裝備軍隊。然而到了19世紀,隨著槍炮的發展和城堡攻防戰的減少,手榴彈又一度被冷落,而後在美國南北戰爭中,手雷再次得到重視。
中國手雷、手榴彈的鼻祖應該是震天雷,於北宋後期發明,外殼為生鐵鑄造,內裝黑火藥,裝有引信,爆炸後利用破片殺傷敵人。這東西嶽飛曾使用過,可惜不知道由於什麽原因——或許就是黑火藥的威力不夠吧,總之南宋時期似乎沒有進一步發展。
歐洲最早出現專業擲彈兵,是路易十四的時候法軍改製。新的擲彈兵使用傳統的滑膛槍戰術來使用手雷,也就是站成橫排隊列,進行手雷的齊射(扔),以數量來彌補單個手雷威力的不足。
很快,英國人也開始將兩個近衛團訓練為擲彈兵團,而普魯士、奧地利、西班牙、俄羅斯等歐洲主要國家則很快的跟進。那個時代的擲彈兵,是實實在在的站成一排扔手榴彈的兵——當然,他們也帶有一般線列士兵的滑膛槍,也能完成一般線列完成的所有戰術任務。
這顯然與中國人不同,中國人沒有專門為手雷、手榴彈創造一個兵種的做法,而歐洲不僅專門搞了“擲彈兵團”,且擲彈兵團在創始之初就有高於一般士兵一等的建製,並且被視為精銳。
高務實也琢磨過為什麽會出現這種現象,他覺得可能有以下幾點原因:
首先,當時的手雷和後世的軍用手雷的最大區別,就是後世的軍用手雷就算拔掉了安全栓,隻要手不鬆開,引信就不會被點燃,你哪怕在手裏捏一分鍾都沒事。而那個時候的手雷簡直就是一縮小的榴彈炮彈丸,點燃以後看著它引信飛快的燃燒,你還要保持鎮定,不能手滑,要聽士官的指揮統一扔出,還要扔得夠遠,同時身邊還不斷的有敵人的鉛彈飛過……
這是要有豐富經驗戰場老兵,或者至少是經過長時期訓練的新兵才能做到的,因此在創始之初,歐洲的擲彈兵團基本是清一色的近衛/禁衛或者其他精銳兵團。
而且當時歐洲人用的也是黑火藥,手雷為了保證威力,隻好做得大一點,重量著實不輕,因此擲彈兵團的士兵基本都是身高體壯臂力大——嗯,一提這個形象大家基本應該猜到了,這一點做的最極端的就是毛子。
在亞曆山大一世的時候,新兵入伍後直接先按照身高安排大致去向,隻有最高、最壯的那些才可能成為擲彈兵,而最矮、最適合藏在草叢裏的就會參加輕步兵訓練。因為這些原因,可以說擲彈兵們從一開始就比一般的線列步兵在地位上高了一截。
其次,擲彈兵的手雷“齊扔”雖然比滑膛槍的齊射射程短,但是隻要夠得著,那可是非常有震懾力的攻擊方式。滑膛槍的威力再強大,也隻能擊中線列前一到兩排的士兵,而手雷的威力是可以直接對敵人整個士兵整列進行殺傷的,殺傷的同時還能打亂敵軍陣型,還會在敵軍後排士兵中造成驚恐甚至全線崩潰。
如此再加上擲彈兵整體比一般士兵強壯這一點,所以在排隊槍斃的年代,擲彈兵們通常是被當作攻堅力量,用於扭轉局部戰場局麵或者壓垮敵人的最重要一擊來使用的。
戰術安排一般是這樣:先是排槍,然後隊列前進,等到了擲彈距離後擲彈,然後直接刺刀衝鋒。別看這個範式好像很呆板,一點“戰爭藝術”的感覺都談不上,但其實一般真打到這個程度的時候,對麵往往已經潰散或者處在潰散的邊緣了,最後看到比自己高大一圈的天降猛男們刺刀衝鋒殺將過來,舉手投降顯然是個不錯的選擇。
這個作用有點像一戰和二戰裏的shock troops,當然也有例外的時候,比如在邦克山之戰中,英軍精銳的擲彈兵數次衝鋒居然就被大陸軍擋下了。
但是不管怎麽說,擲彈兵們常常有比普通士兵更多的撈戰功的機會,當然也會更加危險,所以被當做精銳倚重也名副其實。
順便提一句,毛子那群奇葩們再次把擲彈兵用到了極致:倚重於獨角獸炮帶來的遠程火力優勢,外加他們一貫彈藥不足,即使是擲彈兵得到的射擊訓練也不多,再加上蘇沃洛夫的300碼刺刀衝鋒戰術……所以毛子擲彈兵團基本無視射擊,甚至恨不得彈都懶得扔,直接上刺刀“烏拉”就完事,結果事實證明這招對法國人居然很有效。
大明對這些花式火器的使用比花式火器本身還花式,基本上沒有固定用法,或者說這個時代的武器研發生產體係和戰術指揮體係根本就沒能配套得上,完全玩脫節了。
大致上,身處後方的工匠們按照自己的想象“開發”新的火器,前方的將領們根本搞不清自己攜帶的那數十種火器每一種到底應該怎麽用、用到什麽場合,因此實際到了戰場上往往亂搞一氣,幾乎是任由低級軍官瞎指揮,甚或士兵本人自由發揮。
這種局麵直到戚繼光橫空出世才有了一定的改變,很多看起來花哨無比的火器都被戚繼光無視,轉而選擇了一些更能產生實效的武器來搭配使用。不過,對於爆炸類武器,戚繼光雖然使用,而且花了不少工夫改進,但最終使用的範圍還是不大。道理是明擺著的,爆炸威力不夠,使用局限性太大了。
這一局麵,隨著京華的火藥技術進步得到了改善,手雷開始慢慢裝備到京華自家的武裝力量體係之中。至於明軍方麵,禁衛軍采購了一些,但是不多,其他九邊各地暫時還未大規模采購——倒不是因為別的原因,隻是因為邊軍沒有禁衛軍的財政那麽富裕,現在還在為擴大騎兵規模與完成全軍“火槍刺刀兵”進化而努力。
京華的火藥技術進步使得其生產的手雷無須歐洲早期手雷(或手榴彈)那樣的大小,而體積既然小了,對士兵個頭的要求自然也就可以相應降低,因此京華內部測試了一段時間之後,除了精銳步軍會裝備給士兵數量不等的手雷之外,還為騎丁大規模配備了這種武器,因為它就是典型的“便攜式一次性火器”。
在這個月亮時隱時現的夜裏,京華手雷第一次大規模使用並打響了它的名聲。高江領著麾下騎丁,不顧開始進行戰術繞襲準備的那些察哈爾蒙古騎兵,無視他們自不遠處側移走位,隻是繼續裝彈裝藥,打出了第二輪火槍齊射,將西側背靠老哈河的蒙古人又打死打傷百來人。
此時他們正麵位於河邊的蒙軍已經分別往南北兩側避開,一是方便執行布日哈圖的繞襲命令,二是避開火槍的正麵打擊。在他們看來,高江的這個舉動頗不理智,一個勁地往河邊打,莫非你就那麽想被包圍起來?
好吧,某種程度上來說,高江的確有“想被包圍”的意思,隻不過根本原因是他希望縮短戰線接觸麵,方便集中火力進行重點進攻——對方既然要包圍自己,那種為了防止火槍陣密集火力而故意把隊伍間距拉大的做法就行不通了。
而且,由於現在京華的火槍殺傷距離已經超過蒙古人的箭矢,所以蒙古人必須集中兵力直接衝陣,爭取將高江所部直接圍殲絞殺。
蒙古人讓開河邊之地,高江並不追趕,而是殺到河邊接管了這處“陣地”,然後下意識準備下令繼續裝填一次彈藥。
不過,這一次看來已經來不及了,察哈爾蒙軍繞行包圍的速度太快,此刻已經組成了密集陣型開始發動向心攻勢,戰馬由慢跑到小跑,速度肉眼可見的正在提高。
高江自己就是騎兵將領,一眼就看得出來,在蒙古人殺奔眼前之前已經不足以完成下一次火槍裝填,因此大聲喝令:“全部掛槍!隨我令旗所指驅馬漸次提速!掌心雷三連投準備!”
三道命令,第一道是掛槍,也就是把騎兵火槍掛回馬臀左側的皮扣裏固定;第二道是先給出目標方向,然後“漸次提速”,也就是要求全軍準備衝刺前的助跑;第三道則是攻擊準備,手雷要做好連投三顆的準備。
這種戰術在京華騎兵部隊裏被稱之為“手雷三段擊”,不是高務實搞出來的,因為高務實並不懂騎兵作戰,沒敢胡亂編排戰術。
事實上這是騎丁家丁頭目們自行研究的戰法,其主要作戰方式並非直接衝陣,在衝陣中連續投手雷三次,而是依舊秉承騎兵習慣的斜插戰場之戰術特點,以斜線切入的方式,往側前方投擲三次手雷。
這樣做的目的有幾個,關鍵性的兩點其實都在於“距離”一詞。其一是可以避免交戰雙方的距離拉近得太快,導致投擲出去的手雷炸傷自己人;其二是斜切式的開場更有利於指揮官根據戰場形勢變化而臨時調整後續戰術。
這一點或許要解釋一下,即斜切投擲一次、兩次或者三次之後,如果敵軍在任何時候出現整體性的混亂甚至崩潰先兆,則我軍可以由斜切變成衝陣,進行最後一擊;如果三次投擲都沒能使敵軍動搖、崩潰,則我軍就要發揮騎兵特點,一擊即走,迅速拉開距離,繞一圈回來,看看是不是可以再來一次“手雷三段擊”。
總而言之,這個戰術和蒙古騎兵慣用的邊緣襲擾射擊其實是同一個思路,隻是由於扔手雷的距離比箭矢射程要短,所以使用起來是比較有局限性的,通常需要利用第一波火槍射擊逼得對方放棄比拚遠程弓矢射擊,轉而進行衝陣攻擊時才好采用。
眼下看來就是這種機會,隻不過這一戰術雖然被京華內部反複研究過,理論上好像沒什麽大問題,可是理論和實際之間有時候免不得有所差距……
京華騎丁的第一波次擲彈效果非常好,毫無心理準備的察哈爾蒙軍在轟隆隆的爆炸聲中被炸飛了一個又一個,連不少已經經過“槍聲特訓”的戰馬都受了驚,甚至有兩個久經戰場考驗的百夫長都被摔下馬來,天知道有沒有被同袍的戰馬踩死。
這一輪手雷攻勢甚至驚動了在戰場南方觀戰並指揮的布日哈圖和圖們大汗。圖們汗大吃一驚,道:“這是炸藥嗎?我是說……你之前提到過的那個地雷?”
“不對,這不是地雷,看起來像是掌心雷,但比以往的掌心雷威力大得多。”布日哈圖用極快的語速回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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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人確實厲害,不僅一眼看出京華騎丁的武器是什麽,而且連和大汗商量的意思都沒有,當即大喝一聲,衝傳令兵吼道:“擂鼓吹號,不要顧及戰馬,提前衝陣!給我直取明軍中軍,要快,一定要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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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昨晚落枕,腦袋都要支不起來了,有沒有懂骨科的大佬有啥好用的偏方?
何謂便攜式?就是這玩意很小,而且很方便攜帶;一次性……嗯,這個不必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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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雷這一類產品並非京華的“原創”,其最早起源可以追溯到唐朝。唐朝末年,火藥正式被應用到軍事領域,出現了火箭(箭矢攜帶火藥)和火炮(拋石機拋射火藥),這是“投擲式火器”的濫觴。
而後到了宋朝,各種火球次第問世,有霹靂火球、蔟藜火球、毒藥火球、煙球及引火球等多種可手投彈藥,這些火球便是手雷、手榴彈的真正雛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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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崛起後在世界範圍內建立了以西方思維為中心的話語體係,中國人最早搞出投擲式火器的曆史幾乎被湮滅,所以後世很多人——尤其是西方人是基本不承認的,他們認為這些都是他們的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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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最早出現專業擲彈兵,是路易十四的時候法軍改製。新的擲彈兵使用傳統的滑膛槍戰術來使用手雷,也就是站成橫排隊列,進行手雷的齊射(扔),以數量來彌補單個手雷威力的不足。
很快,英國人也開始將兩個近衛團訓練為擲彈兵團,而普魯士、奧地利、西班牙、俄羅斯等歐洲主要國家則很快的跟進。那個時代的擲彈兵,是實實在在的站成一排扔手榴彈的兵——當然,他們也帶有一般線列士兵的滑膛槍,也能完成一般線列完成的所有戰術任務。
這顯然與中國人不同,中國人沒有專門為手雷、手榴彈創造一個兵種的做法,而歐洲不僅專門搞了“擲彈兵團”,且擲彈兵團在創始之初就有高於一般士兵一等的建製,並且被視為精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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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當時的手雷和後世的軍用手雷的最大區別,就是後世的軍用手雷就算拔掉了安全栓,隻要手不鬆開,引信就不會被點燃,你哪怕在手裏捏一分鍾都沒事。而那個時候的手雷簡直就是一縮小的榴彈炮彈丸,點燃以後看著它引信飛快的燃燒,你還要保持鎮定,不能手滑,要聽士官的指揮統一扔出,還要扔得夠遠,同時身邊還不斷的有敵人的鉛彈飛過……
這是要有豐富經驗戰場老兵,或者至少是經過長時期訓練的新兵才能做到的,因此在創始之初,歐洲的擲彈兵團基本是清一色的近衛/禁衛或者其他精銳兵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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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亞曆山大一世的時候,新兵入伍後直接先按照身高安排大致去向,隻有最高、最壯的那些才可能成為擲彈兵,而最矮、最適合藏在草叢裏的就會參加輕步兵訓練。因為這些原因,可以說擲彈兵們從一開始就比一般的線列步兵在地位上高了一截。
其次,擲彈兵的手雷“齊扔”雖然比滑膛槍的齊射射程短,但是隻要夠得著,那可是非常有震懾力的攻擊方式。滑膛槍的威力再強大,也隻能擊中線列前一到兩排的士兵,而手雷的威力是可以直接對敵人整個士兵整列進行殺傷的,殺傷的同時還能打亂敵軍陣型,還會在敵軍後排士兵中造成驚恐甚至全線崩潰。
如此再加上擲彈兵整體比一般士兵強壯這一點,所以在排隊槍斃的年代,擲彈兵們通常是被當作攻堅力量,用於扭轉局部戰場局麵或者壓垮敵人的最重要一擊來使用的。
戰術安排一般是這樣:先是排槍,然後隊列前進,等到了擲彈距離後擲彈,然後直接刺刀衝鋒。別看這個範式好像很呆板,一點“戰爭藝術”的感覺都談不上,但其實一般真打到這個程度的時候,對麵往往已經潰散或者處在潰散的邊緣了,最後看到比自己高大一圈的天降猛男們刺刀衝鋒殺將過來,舉手投降顯然是個不錯的選擇。
這個作用有點像一戰和二戰裏的shock troops,當然也有例外的時候,比如在邦克山之戰中,英軍精銳的擲彈兵數次衝鋒居然就被大陸軍擋下了。
但是不管怎麽說,擲彈兵們常常有比普通士兵更多的撈戰功的機會,當然也會更加危險,所以被當做精銳倚重也名副其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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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對這些花式火器的使用比花式火器本身還花式,基本上沒有固定用法,或者說這個時代的武器研發生產體係和戰術指揮體係根本就沒能配套得上,完全玩脫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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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局麵直到戚繼光橫空出世才有了一定的改變,很多看起來花哨無比的火器都被戚繼光無視,轉而選擇了一些更能產生實效的武器來搭配使用。不過,對於爆炸類武器,戚繼光雖然使用,而且花了不少工夫改進,但最終使用的範圍還是不大。道理是明擺著的,爆炸威力不夠,使用局限性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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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華的火藥技術進步使得其生產的手雷無須歐洲早期手雷(或手榴彈)那樣的大小,而體積既然小了,對士兵個頭的要求自然也就可以相應降低,因此京華內部測試了一段時間之後,除了精銳步軍會裝備給士兵數量不等的手雷之外,還為騎丁大規模配備了這種武器,因為它就是典型的“便攜式一次性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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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他們正麵位於河邊的蒙軍已經分別往南北兩側避開,一是方便執行布日哈圖的繞襲命令,二是避開火槍的正麵打擊。在他們看來,高江的這個舉動頗不理智,一個勁地往河邊打,莫非你就那麽想被包圍起來?
好吧,某種程度上來說,高江的確有“想被包圍”的意思,隻不過根本原因是他希望縮短戰線接觸麵,方便集中火力進行重點進攻——對方既然要包圍自己,那種為了防止火槍陣密集火力而故意把隊伍間距拉大的做法就行不通了。
而且,由於現在京華的火槍殺傷距離已經超過蒙古人的箭矢,所以蒙古人必須集中兵力直接衝陣,爭取將高江所部直接圍殲絞殺。
蒙古人讓開河邊之地,高江並不追趕,而是殺到河邊接管了這處“陣地”,然後下意識準備下令繼續裝填一次彈藥。
不過,這一次看來已經來不及了,察哈爾蒙軍繞行包圍的速度太快,此刻已經組成了密集陣型開始發動向心攻勢,戰馬由慢跑到小跑,速度肉眼可見的正在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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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道命令,第一道是掛槍,也就是把騎兵火槍掛回馬臀左側的皮扣裏固定;第二道是先給出目標方向,然後“漸次提速”,也就是要求全軍準備衝刺前的助跑;第三道則是攻擊準備,手雷要做好連投三顆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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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而言之,這個戰術和蒙古騎兵慣用的邊緣襲擾射擊其實是同一個思路,隻是由於扔手雷的距離比箭矢射程要短,所以使用起來是比較有局限性的,通常需要利用第一波火槍射擊逼得對方放棄比拚遠程弓矢射擊,轉而進行衝陣攻擊時才好采用。
眼下看來就是這種機會,隻不過這一戰術雖然被京華內部反複研究過,理論上好像沒什麽大問題,可是理論和實際之間有時候免不得有所差距……
京華騎丁的第一波次擲彈效果非常好,毫無心理準備的察哈爾蒙軍在轟隆隆的爆炸聲中被炸飛了一個又一個,連不少已經經過“槍聲特訓”的戰馬都受了驚,甚至有兩個久經戰場考驗的百夫長都被摔下馬來,天知道有沒有被同袍的戰馬踩死。
這一輪手雷攻勢甚至驚動了在戰場南方觀戰並指揮的布日哈圖和圖們大汗。圖們汗大吃一驚,道:“這是炸藥嗎?我是說……你之前提到過的那個地雷?”
“不對,這不是地雷,看起來像是掌心雷,但比以往的掌心雷威力大得多。”布日哈圖用極快的語速回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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