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家六房的“四爺”高務儉,已經負責台灣攻略好幾年時間,在對於建立、鞏固和擴大據點方麵擁有足夠的經驗。


    不顧高務儉在台灣時麵臨的情況,在高務實看來還是比將來去南洋要簡單不少。這主要是因為台灣此時基本處於“無主”狀態,當地的原住民文明程度相當低,簡單的說就是還在部落文明這個層次,連城市都沒有,了不起有一些聚落、小寨。


    高務儉這位“四爺”是高務實的嫡親弟弟,而且是高務實最小的嫡親弟弟,身份當然非常非常與眾不同,所以他在台灣的行動自由度極高。


    可以這麽說,隻要在戰略層麵沒有違背高務實的指令,那些被指派給他的高家家丁頭目,就不會有任何違背他命令的可能。換句話說,他在台灣的擴張幾乎能用隨心所欲來形容。


    一個年僅二十出頭的年輕人,掌握了一支在台灣無數部落中可以橫著走的精銳力量,他的擴張風格如何,那是可想而知的。


    不過好在這支力量雖然精銳,到底數量還是有限,因此高務儉還是用了腦筋的。他並沒有簡單的選擇一路平推,而是經常穩住一部、打擊一部,要麽玩鷸蚌相爭漁翁得利,要麽二桃殺三士,總之也算是在智慧層麵碾壓了當地土人。


    原曆史上西班牙人與荷蘭人也在台灣建立過短暫的殖民統治,如果沒有高務實的幹涉,台灣本來會在約三十年後受到西班牙和荷蘭的爭奪。


    17世紀初期,荷蘭的不斷崛起,使得以西班牙為中心的南洋國家貿易開始走向了衰落。到了1624年,荷蘭成功的占據了台灣,西班牙就開始著急了,因為一旦荷蘭勢力在台灣確立,西班牙的海外貿易尤其是亞洲貿易就會受到嚴重打擊。


    所以,西班牙不能再坐以待斃了,它不僅需要開始尋找一些新的殖民地,而且需要將荷蘭人驅逐出台灣,因此它也將目光轉向了台灣。


    1626年,西班牙集結了大量的軍隊,從馬尼拉出發,繞過台灣的背麵,發現了基隆這個城市,並且成功的在基隆登陸了。


    一切看起來都非常的順利,而且他們還在基隆發現了一座天然的小島,這個小島就是一個很好的屏障。之後西班牙人在這座島嶼上建立了一個堡壘,並且派遣一小部分的兵力駐紮在這裏進行防禦。


    1629年,西班牙開始向台灣的西北航行,不斷的擴大它的勢力範圍,而且還發現了一條淡水河。要是一切順利的話,那麽西班牙就會以淡水為中心建立自己的殖民地領土。台灣島的麵積足夠大,所以從事糧食生產和經濟作物是非常便利的,要是控製了淡水,那麽就沒必要擔心荷蘭人了。


    但是,西班牙的美夢並沒有實現,它很快就發現了自己的失誤所在,那就是:台灣並不是一個很多勢力爭奪的地方,全島開發的並不多,且開發的難度非常大,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才可以,而想要得到的回報,則需要很長的周期。


    除此之外,還有一個問題就是:台灣本土還有一些土著居民的存在,這些土著人口並不算特別少,又不像美洲原住民那樣受文化影響而對白人有某種神秘的畏懼,台灣土人對白人的觀感就是兩個字:異類。


    異類,意味著雙方必須經過戰爭才能確立勝負關係、統屬關係,這樣一個強硬的土人勢力,對於西班牙而言是非常難以對付的。


    因為,這些土人沒有接受過文明的洗禮,他們的文化水平非常的低,和他們根本無法溝通,如此衝突就無法避免了。由於這些問題的存在,所以西班牙在台灣發展了十多年的時間,卻沒有得到任何的回報,並沒有取得西班牙想象中的成就。而且西班牙上層還一直不理解自己為何會失敗——為什麽他們不肯信上帝?明明美洲人就很好“說服”啊!


    他們沒有找到自身計劃的局限性,就想要控製這個地方,這顯然是不可能成功的。而西班牙王室投入這麽多,卻沒有看到回報,於是就將這次行動看做是一場賠錢的買賣。


    作為西班牙在台灣的最大對手荷蘭,此時也已經占據了台灣的南麵,但他們也並沒有放棄台灣北部,但他們當時的局麵也非常緊張,兵力有限,所以他們則需要用有限的兵力去應付戰場。


    但到了1640年,西班牙在台灣幾乎就要自行崩潰了,很多曾經的軍事要塞都裁撤掉了,駐守在此的一些士兵都回到了菲律賓,隻留下了不到400人駐紮在台灣。


    1641年,荷蘭看到了西班牙衰敗的局勢,於是就試探性的向西班牙遺留下的軍隊發起了攻擊。為了更好的了解西班牙的真正實力,荷蘭在台灣總督還寫了一封信給西班牙,將自己想要進攻西班牙軍隊的意圖直接告訴了西班牙。


    西班牙的回信讓荷蘭看到了希望,因為荷蘭從中看到的最大反擊希望,就是“傲慢的口氣”和“盲目的自信”。


    1642年,荷蘭派出一支遠征軍進攻基隆,369名士兵在基隆成功登陸。這三百多名荷蘭士兵知道,他們的對手是400名西班牙士兵和無數台灣土著組成的軍隊,雖然西班牙的防禦措施還算到位,但是荷蘭人卻事先就占據了島上的製高點,一開火就炮轟了西班牙的據點。最終經過了6天的戰鬥,西班牙殖民軍投降了。


    之後,他們交出了西班牙的國家旗幟和全部的武器,這些投降的士兵都被遣送回了西班牙。由於戰鬥時間非常倉促,所以菲律賓也沒有來得及援助,盡管菲律賓總督因為這場戰鬥被免職了,但是西班牙卻並沒有任何反擊的打算。


    而荷蘭在占據了基隆之後,發現基隆並沒有他們想象中那麽有經營價值,於是也就隻是象征性的組建了一支軍隊在這裏防禦。


    以上曆史事實表明了一個關鍵點:台灣對於歐洲人而言,統治成本很高,無論西、荷都認為不劃算,因此都沒有正經地進行大規模投資以便長期統治。


    這就有點奇怪了,高務實是認為台灣很有統治價值的(前文有述,這裏就不說了),雙方的理解為何出現這麽大的差別?


    道理很簡單,西、荷兩國占據台灣,一開始就不是衝著開化程度很低的台灣本身去的,這兩家占據和爭奪台灣,其實本質上都是衝著大明和日本去的。


    然後呢?西班牙人通過葡萄牙人在澳門的存在,間接取得了和大明的貿易資格,而荷蘭人爭取與大明貿易一直失敗,但卻成功的獲得了在日本的一定貿易許可。


    此時此刻,西班牙人占著台灣已經沒有意義,當然也就懶得和荷蘭人在台灣糾纏。事情說穿了就是這麽簡單,經濟不僅決定經濟本身,還決定政治走向,決定軍事行動。


    不過那是原曆史,當前的局麵和原曆史差別就很大了。


    首先是因為時間關係,荷蘭人還沒有過來,歐洲人在東亞、東南亞方麵占據貿易領頭羊位置的是葡萄牙。葡萄牙與明、日兩國的貿易同時存在;西班牙剛剛進來不久,還不曾取得與大明直接貿易的許可(但大明商人可以去菲律賓貿易),對日本的貿易剛剛起步,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計。


    此時變化來了,高務實用一場呂宋戰役告訴了歐洲人:你們所謂的遠東,是我大明說了算,我京華說了算。


    這次戰爭本來就是趁著西班牙無敵艦隊遠征英國的機會發起的,考慮到西班牙此戰的損失,他們即便正處於最驕狂的時代,也不可能考慮反攻菲律賓——其實這也正是葡萄牙方麵在不曾取得國王直接授權(因為葡萄牙國王就是西班牙國王腓力二世兼任)的情況下,果阿總督會派特使到定南商議和平轉讓馬六甲的原因。


    葡萄牙人按照自己的習慣理解來做事,所以他們並不知道高務實的舉動並不代表“大明帝國”,隻以為這是大明帝國在展現自己對東亞各國的宗主權,因此在西班牙都一潰千裏的情況下,葡萄牙人直接失去了抵抗的勇氣。


    根據阿爾弗雷多特使和“黃芷汀女爵閣下”初步達成的口頭協議,葡萄牙需要完全放棄在南洋的殖民行為。而以高務實對歐洲人的了解,他認為葡萄牙人極有可能陽奉陰違,通過他們在所謂“香料群島”的貿易力量暗中幹涉,給京華的南洋攻略拖後腿,


    當然,葡萄牙人可能會把京華的南洋攻略視為“大明帝國強化其南洋宗主權的行動”,所以在葡萄牙甚至西班牙眼中,這些拖後腿的舉動實際是他們與“大明帝國”進行殖民戰爭的一部分。


    南洋地區既有已經形成國家組織很久的亞齊、淡目、萬丹、蘇門答臘、柔佛、婆羅(文萊)、蘇祿等國,也有很多部落或部落聯盟集團,總之小國林立。


    在京華“南疆共同體”因為大明國內形勢無法對南洋進行正式戰爭的情況下,在這些地區進行擴張就隻能盡量舍棄軍事手段,而改行軍事、政治、經濟方麵的威脅或拉攏手段來靈活應對,這在高務實看來是很需要技巧的,他有些擔心高務儉會不會搞砸。


    眾人商量了許久,尤其是高陌根據內務部的情報,拿著最新的南洋局勢圖向高務實夫婦和劉馨三人詳細說明了南洋目前的複雜情況,最終高務實決定讓高務儉先交卸台灣方麵的任務,來京向他述職,在述職之後他要親自和高務儉交流——當然也可以理解為麵授機宜。


    等這些事情談完,時間已經不早了。四人剛從南洋問題轉回到南疆產業布局安排不久,內務部家丁傳來消息,匯報了宮裏和內閣的最新動向。


    司禮監將皇帝最新誥命送至內閣,誥命晉高務實柱國、資政大夫;晉黃芷汀一品夫人,“以原職,權掌暹羅、勃固、緬甸、南掌、柬埔寨等國疏文陛奏”。內閣收到誥命,很快附署通過,並送六科。六科也很快通過,附署畫押,形成合法誥命下達。


    這一次誥命與前一次誥命最大的不同,就是去掉了有關“定南都護府”相關的幾乎全部內容,但是保留了一丁點兒,即那句讓黃芷汀“以原職,權掌暹羅、勃固、緬甸、南掌、柬埔寨等國疏文陛奏”。


    “以原職”就是說黃芷汀的正式職務依舊是“安南都統使司副都統使”,但是“暫時代管”暹羅、勃固、緬甸、南掌、柬埔寨等國的“疏文陛奏”。


    什麽叫“疏文陛奏”?就是他們原本需要象征性地給皇帝上奏,說一說國內的情況,請示皇帝該如何如何——這當然都是流於表麵的東西,連他們說的是不是實情,皇帝都不會去查。而皇帝的回複一般也都是套話,大抵不過教導他們以仁義治國之類,雙方完全是廢話對廢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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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廢話歸廢話,這依舊是“君臣召對”的一種形式,是確定誰為君、誰為臣的重要證據。而此時皇帝讓黃芷汀“權掌”——也就是“暫管”此事,卻絕非是說讓黃芷汀變成司禮監性質。


    實際上這意味著今後的南疆除了安南都統司還是由都統使莫茂洽直接上奏皇帝,其他各國就變成了上奏給黃芷汀,而黃芷汀則奉命代表皇帝回複他們。


    司禮監也能代表皇帝進行朱批,但司禮監的朱批是必須皇帝同意的,實際上司禮監正經的說,隻是幫皇帝簽字蓋章,本身不具備批複權限——通過其他手段如欺騙皇帝或模糊皇帝口諭用詞等手段來達到的不算。


    黃芷汀現在享受的權力卻不同,她是“暫管”——暫不暫無所謂,反正現在她是“管”,既然是管,就表示她隻對皇帝本人負責,具體怎麽回答這些國王,那是她的事。


    原本皇帝在理論上的確是有權“管理”這些藩屬國的,但那僅僅是理論,皇帝在這些地方又不駐軍,本人離得又遠,這種所謂管理根本不曾有過。


    然而這個權力給了黃芷汀就不同了。她夫君的幾支警備軍是南疆各國實際上的正規軍,她本人又代表她夫君坐鎮於定南城,這個管本身就是實管,隻缺名義,而現在皇帝給了名義。


    南疆,實際上已經交給了黃芷汀代表高務實管治,隻缺一個統一的行政架構了。


    不過這還隻是皇帝的第一道誥命,除了這一道誥命之外還有一道詔書:經吏部遴選提名,以陳於陛、陳經邦、徐學謨三人為吏部尚書繼任人選舉行廷推,廷推日期定在三日之後。


    第二隻靴子,至此基本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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