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天下人尤其是京師官員以各種心態等著高務實的三板斧時,高務實並沒有讓他們失望。
兩日之後,高務實剛剛完成對戶部各項工作的交接,並審視了萬曆元年以來曆年的戶部度支冊薄,緊接著便有一道名為《稅者取之於民而用之於民疏》上呈皇帝。
當然,奏疏都是先經通政司而到內閣,是以頭一個看到正文的,乃是諸位閣老。
《取用疏》開篇頗有意思,幾乎是原封不動地照搬了高拱當年關於“義利之辨”的說法。
“臣戶部尚書高務實謹奏:《大學》何以言主財?曰:此正聖賢有用之學。夫《洪範》八政,首諸食貨。《禹謨》三事,終於厚生。理財,王政之要務也。
後世迂腐好名者流,不識義利,不辯公私,徒以不言利為高,乃至使人不可以為國。殊不知聚人曰財,理財曰義,又曰義者利之和,則義固嚐不利也。義利之分,惟在公私之判。苟出乎義,則利皆義也;苟出乎利,則義亦利也。”
高務實是高拱的衣缽傳人,以高拱昔日的觀點作為此疏的開篇,政治用意十分明顯。不過,他也不隻是出於政治目的,一直以來他也都讚同這一觀點。
高拱提出的以公利辯私利,確實是一種高見。其中“聚人曰財,理財曰義”是批駁宋儒“以名為利”的觀點。
與之相反的,則是高拱賦予了“義”和“利”全新的解釋,也就是上文中所提到的:所謂“義”,就是理財,是管理國家的財貨;所謂“利”,當然就是聚財,聚集人才去創造財貨。
由此而來,“義”和“利”就不再是抽象、虛空的概念,而是社會大眾為國家創造的利益的總和。
如若一心隻為國家謀利而不計較個人利益的得失,則義即利;反之則義非利。因此,“義”和“利”是一種辯證的關係,兩者相互依存在一定條件下又可以互相轉化,轉化的條件就是“公私之判”。
高拱對於公利和私利有著嚴格的劃分,在他的著作《問辯錄·孟子》中曾經這樣寫道:“孟子之學,最嚴於義利之辯,故於篇首發之,不奪不饜,是利而不利也。不遺親,不後君,是不利而無不利也。此謂國不以利為利,以義為利也”。
所以高務實一直很清楚,高拱所追求的“利”,不是私利而是公利,也就是“不以利為利,以義為利也”。
高拱的思想是當前朝臣們都很清楚的,高務實以此開篇先聲奪人,即是提醒他人,他高務實是高拱政治理念的繼承人,任何改革必以高拱當初的理念為基礎。
同時,這也是團結實學派力量的一種手段,畢竟從“高黨”到“實學派”,本身就是從以社會關係為紐帶的政治集團,到以施政理念為紐帶的政治集團的一種轉變和升華。
接下來,高務實奏疏中繼續寫道:“蓋謂有國家者,不當私其利於已,而以利為利;隻當公其利於人,而以義為利也。蓋以利為利,則失卻人心而國家不可保,亦未嚐利也;以義為利,則得之人心而又有土有財,其利為無窮矣。是則義利之辯如此,為人君者,可不深省於斯?”
這一段則是像皇帝說明“義利之辨”為何重要。事實上,這一段不僅是強調“義利之辨”的重要性,也是為他的下文打下說理的基礎。
“我國家以農為本,逐商為末,祖宗成法,句句在訓。農者天下之本,亦為財貨之本,故古人皆以為農之為盛,則國必盛焉。然則天下皆農,果可行耶?臣不以為然。
臣以為農之為本,如樹之有根,根深則蒂固,如此木即盛也。然木之為木,其勢在幹,其榮在葉。雖不可不察其根,亦不可輕其幹、葉者也。
今臣有一言:無士則國不明,無農則國不穩,無工則國不強,無商則國不富。士農工商,雖有先後,獨不可偏廢,望陛下思之察之。
其如人也,士為其首,農為其身,工為其手,商為其足。倘隻餘士農,則其人不可行動,不可作為,乃與人彘何異?
我太祖高皇帝仁恩浩蕩,澤被天下,惜農憫農,製誥以訓。天下社稷,曆二祖列宗至陛下,凡二百一十九年矣,終以重農憫農為要,誠推曆代之冠。
然本朝既以重農為祖宗法度,卻獨不以興修水利為常,不亦怪哉?臣察究其源,問及各衙,其必曰:太倉不足用矣,固不得大興。
又問:太倉何以不足用也?其必曰:民力不可濫用,民財不可盡取,故不可足也。
果不可足邪?臣以為大謬不然!”
奏疏寫到這裏,高務實該鋪墊的東西已經鋪墊完成,接下來就要開始“上幹貨”了。
“臣察前宋蘇轍《收支敘》中,乃有元祐初年其戶部收入數目,其言:‘今者一歲之入,金以兩計者四千三百,而其出之不盡者二千七百;銀以兩計者五萬七千,而其出之多者六萬;錢以千計者四千八百四十八萬(除米鹽錢後得此數),而其出之多者一百八十二萬(並言未破應在及泛支給賜得此數);綢絹以匹計者一百五十一萬,而其出之多者十七萬;穀以石計者二千四百四十五萬,而其出之不盡者七十四萬;草以束計者七百九十九萬,而其出之多者八百一十一萬。’
經臣及同僚折算,當時金一兩約值十貫錢,四千三百兩即值四萬三千貫錢;銀一兩約值一貫錢,五萬七千兩兩即值五萬七千貫錢;綢絹每匹約值一貫半錢,一百五十一萬匹即值二百二十六萬五千貫錢;米穀一石約值一貫錢,二千四百四十五萬石即值二千二百四十五萬貫錢(注:此處折算標準參見程民生《宋代物價研究》),合計約兩千六百八十萬貫。再加上加上按緡錢征收之稅收入四千八百四十八萬貫,總數約為七千五百萬貫。
七千五百萬貫本以堪稱巨額,然此即為元祐初年前宋之歲入否?非也。
臣察知,前宋之財務一分為二,一為戶部左曹(元豐改製前為三司)所統率,由轉運司、州縣主官、市鎮稅官而構成之財政收納各衙門,其掌田賦、商稅、酒稅、常貢、征榷之利;
一為戶部右曹(元豐改製前為司農寺)所統率,由提舉常平司、州通判、縣丞而構成之財政收納各衙門,掌常平、免役、坊場、坑冶、河渡、山澤、地利、榷貨、戶絕沒納之財。
而前宋左曹隸戶部尚書,右曹不隸戶部尚書,因此天下之財分而為二。而蘇轍《元祐會計錄敘》中則又言:‘若夫內藏右曹之積,與天下封樁之實,非昔三司所領,則不入會計,將著之他書,以備觀覽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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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是可知,臣等折算而出之七千五百萬貫錢,不過戶部可以會計之正賦歲入,而戶部右曹掌管之收入,甚至未計其內。如此觀之,前宋疆域不及我朝,而歲入不啻十倍!以陛下之聖明,獨不以為異哉?”
說上幹貨就上幹貨,高務實在這裏比較了一下宋明兩代的財政收入——他雖然隻說了宋朝,但皇帝當然知道本朝歲入,是以不必多說。
至於結果,當然是觸目驚心,以至於高務實用了“不啻十倍”來形容。接下來還沒完,高務實又繼續例證宋明兩代財政收入差距之大,然後再從各項生產指標如鐵器、糧食(大致估算的產量)、布帛、絲綢等產量來證明實際上大明的“生產力”實際上反而超過前宋。
不過這一切都是為了引出另一個要素,他疏言:“故前宋歲入約一億,而其田賦折錢僅約三千萬貫上下(其中實物征收的米穀2445萬石,折錢征收部分未知,但數目不會很大),比重不過三成而已;非農之稅款多達七成。故臣言:兩宋之富不在農而在商矣。
然或曰:我朝寬民愛厚,所以行此曆代未有之仁政,此正聖人之所倡,汝何以兩宋苛政比之?
臣亦受聖人教化,自也倡導仁政,然則稅之一事,非獨減免既以為仁政者也!
其為稅者,既非朝廷所有,亦非陛下所有,此財取之於民而用之於民。
君上代天牧民,臣等襄佐君上。稅用於君者,隻為使君上切實牧民,不受用度掣肘;稅用於臣等,隻為使臣等切實佐君,不受吃穿所迫。粒米半黍,一針一線,皆為牧民養民之所用,言何苛政?
或曰:古有湯昌,亦有桀紂。我皇上固神文聖武,焉知後世子孫皆盡賢德?倘有一二不肖,薄賦尚有可限,重稅豈非虐民?
又曰:官員任免雖有所製,然貌忠實奸、表裏不一者自古未可盡察,若朝廷重稅以征,其作奸犯科、貪婪自取者所獲十倍於今則如何?
臣以為,此正早定規製之所急要也。凡稅之所征,賬目須清,一兩一錢,來去明晰。此非獨稅法之所當變,戶部等衙計度舊製亦當有所更易。入賬出賬,非一人可為;入庫出庫,非一人可掌。層層查漏,級級追缺。
凡賬目不對,須逐級而對照;事出必究,窮十代而未盡!臣請效兵部四侍郎舊製,亦於戶部另設二侍郎,分掌兩新曹。此二新曹者,一曰審計署;二曰關稅署。
前者專司審計,下轄六司。曰農業審計司,曰工礦審計司,曰商業審計司,曰關稅審計司,曰度支審計司。
後者專司邊貿海貿,下轄五司。曰邊市司,曰海港司,曰陸緝司,曰海緝司,曰政研保障司。
其上兩署十一司詳情,臣已隨疏具奏……”
內閣收到的這道奏疏後麵,果然還附帶了一封厚厚的條陳,詳細說明他所提出的“審計署”、“關稅署”連個“新曹”的作用、功能,以及所管轄的範圍、要達成的目標。
此外,又對兩署的十一個司做了具體說明,包括每個司成立的意義、功能、目標等等,全都詳細說明了一番。
即便是申時行,對高務實的這道奏疏和“隨疏具奏”的條陳也不得不心下讚歎。
尤其是附上的那封條陳,洋洋灑灑寫了數萬言之多,其關注的具體事務之詳細,所作安排之周全,完全超乎申時行的想象。
申時行心中讚歎之後,又不覺深深警醒:高務實履新戶部尚書不過三日,戶部那麽多官員能不能全部認得都不好說,怎麽可能就搞出如此詳細的新設兩署計劃來?任他高務實如何天縱英才,那也絕無可能。
因此隻能說明一件事:這計劃必是早已有之!
天知道高務實從什麽時候起,就開始琢磨這些東西了!
但申時行左思右想,又覺得高務實此前應該也沒有料到過自己會被調任戶部尚書。畢竟以他六首狀元的身份,哪怕曾經外放地方為官,回京之後應該也不會考慮從戶部而入閣,而是走禮部入閣,或者幹脆效仿他三伯高拱,再開一次大明的先例,由吏部尚書入閣!
反正高務實肯定是想著要入閣的,這一點申時行用腳指頭都能想到。
既然如此,高務實到底是從什麽時候起居然就琢磨起了戶部這些事呢?他琢磨這些事的理由又是什麽呢?
申時行以己度人,當然不會認為高務實這麽做真的隻是為了挽救大明朝。他的思路不由自主地開始跑偏:難道高務實認為他憑借“天下文膽”、“天下第一文帥”等身份還不足以固寵,還要把自己打造成為另一個蔡京?
(注:宋時蔡京所以受寵,一個主要原因就是其理財能力在徽宗看來基本無可替代,不過明代文臣則一般認為他的財政手段不過是苛政罷了。這裏申時行以蔡京來比高務實,也是出自這一考量。)
一想到蔡京,自詡為正人君子的申時行不由得驚出一身汗來,昔日嚴嵩當政,便有很多人將之比為蔡京,可見蔡京極盛之時的權勢和對皇帝的影響。
如今高務實對皇帝的影響恐怕已經不弱蔡京、嚴嵩當年,他現在又管著戶部,甚至要把戶部也搞成兵部那樣的“四侍郎製”,先前申時行還隻是覺得他的計劃至少看起來頗為周詳,如今回頭一想……
糟糕,他這是在培植勢力啊!
為什麽這麽想?且不說戶部多了兩侍郎之後,戶部尚書的權威肯定更盛,就單說他那個“審計署”裏頭就有很大的貓膩!
被高務實擺在審計署六司最後一個的,叫做“度支審計司”,這個司雖然級別不高,隻是個“司”,主官不過是正五品的郎中,但它權限極大!
有多大?中樞各衙門的財政用度,全都要經過它的審計!年初入賬的時候要審查一番,年末出賬還要歸它核查,看你這衙門今年的開支是不是對得上,有沒有瞞報,有沒有濫用!
申時行倒抽一口涼氣,額頭上連汗都下來了:好你個高務實,你是要掐住整個中樞各部衙的脖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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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書友“曹麵子”、“乘月隨風”的打賞支持,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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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今天這章用古文寫的地方有點太多了,我從晚上六點多寫到十一點一刻。以本書的訂閱情況來看,我這個“費效比”是真的太差太差了,如果換了高務實的話,我猜他一定會罷工。
兩日之後,高務實剛剛完成對戶部各項工作的交接,並審視了萬曆元年以來曆年的戶部度支冊薄,緊接著便有一道名為《稅者取之於民而用之於民疏》上呈皇帝。
當然,奏疏都是先經通政司而到內閣,是以頭一個看到正文的,乃是諸位閣老。
《取用疏》開篇頗有意思,幾乎是原封不動地照搬了高拱當年關於“義利之辨”的說法。
“臣戶部尚書高務實謹奏:《大學》何以言主財?曰:此正聖賢有用之學。夫《洪範》八政,首諸食貨。《禹謨》三事,終於厚生。理財,王政之要務也。
後世迂腐好名者流,不識義利,不辯公私,徒以不言利為高,乃至使人不可以為國。殊不知聚人曰財,理財曰義,又曰義者利之和,則義固嚐不利也。義利之分,惟在公私之判。苟出乎義,則利皆義也;苟出乎利,則義亦利也。”
高務實是高拱的衣缽傳人,以高拱昔日的觀點作為此疏的開篇,政治用意十分明顯。不過,他也不隻是出於政治目的,一直以來他也都讚同這一觀點。
高拱提出的以公利辯私利,確實是一種高見。其中“聚人曰財,理財曰義”是批駁宋儒“以名為利”的觀點。
與之相反的,則是高拱賦予了“義”和“利”全新的解釋,也就是上文中所提到的:所謂“義”,就是理財,是管理國家的財貨;所謂“利”,當然就是聚財,聚集人才去創造財貨。
由此而來,“義”和“利”就不再是抽象、虛空的概念,而是社會大眾為國家創造的利益的總和。
如若一心隻為國家謀利而不計較個人利益的得失,則義即利;反之則義非利。因此,“義”和“利”是一種辯證的關係,兩者相互依存在一定條件下又可以互相轉化,轉化的條件就是“公私之判”。
高拱對於公利和私利有著嚴格的劃分,在他的著作《問辯錄·孟子》中曾經這樣寫道:“孟子之學,最嚴於義利之辯,故於篇首發之,不奪不饜,是利而不利也。不遺親,不後君,是不利而無不利也。此謂國不以利為利,以義為利也”。
所以高務實一直很清楚,高拱所追求的“利”,不是私利而是公利,也就是“不以利為利,以義為利也”。
高拱的思想是當前朝臣們都很清楚的,高務實以此開篇先聲奪人,即是提醒他人,他高務實是高拱政治理念的繼承人,任何改革必以高拱當初的理念為基礎。
同時,這也是團結實學派力量的一種手段,畢竟從“高黨”到“實學派”,本身就是從以社會關係為紐帶的政治集團,到以施政理念為紐帶的政治集團的一種轉變和升華。
接下來,高務實奏疏中繼續寫道:“蓋謂有國家者,不當私其利於已,而以利為利;隻當公其利於人,而以義為利也。蓋以利為利,則失卻人心而國家不可保,亦未嚐利也;以義為利,則得之人心而又有土有財,其利為無窮矣。是則義利之辯如此,為人君者,可不深省於斯?”
這一段則是像皇帝說明“義利之辨”為何重要。事實上,這一段不僅是強調“義利之辨”的重要性,也是為他的下文打下說理的基礎。
“我國家以農為本,逐商為末,祖宗成法,句句在訓。農者天下之本,亦為財貨之本,故古人皆以為農之為盛,則國必盛焉。然則天下皆農,果可行耶?臣不以為然。
臣以為農之為本,如樹之有根,根深則蒂固,如此木即盛也。然木之為木,其勢在幹,其榮在葉。雖不可不察其根,亦不可輕其幹、葉者也。
今臣有一言:無士則國不明,無農則國不穩,無工則國不強,無商則國不富。士農工商,雖有先後,獨不可偏廢,望陛下思之察之。
其如人也,士為其首,農為其身,工為其手,商為其足。倘隻餘士農,則其人不可行動,不可作為,乃與人彘何異?
我太祖高皇帝仁恩浩蕩,澤被天下,惜農憫農,製誥以訓。天下社稷,曆二祖列宗至陛下,凡二百一十九年矣,終以重農憫農為要,誠推曆代之冠。
然本朝既以重農為祖宗法度,卻獨不以興修水利為常,不亦怪哉?臣察究其源,問及各衙,其必曰:太倉不足用矣,固不得大興。
又問:太倉何以不足用也?其必曰:民力不可濫用,民財不可盡取,故不可足也。
果不可足邪?臣以為大謬不然!”
奏疏寫到這裏,高務實該鋪墊的東西已經鋪墊完成,接下來就要開始“上幹貨”了。
“臣察前宋蘇轍《收支敘》中,乃有元祐初年其戶部收入數目,其言:‘今者一歲之入,金以兩計者四千三百,而其出之不盡者二千七百;銀以兩計者五萬七千,而其出之多者六萬;錢以千計者四千八百四十八萬(除米鹽錢後得此數),而其出之多者一百八十二萬(並言未破應在及泛支給賜得此數);綢絹以匹計者一百五十一萬,而其出之多者十七萬;穀以石計者二千四百四十五萬,而其出之不盡者七十四萬;草以束計者七百九十九萬,而其出之多者八百一十一萬。’
經臣及同僚折算,當時金一兩約值十貫錢,四千三百兩即值四萬三千貫錢;銀一兩約值一貫錢,五萬七千兩兩即值五萬七千貫錢;綢絹每匹約值一貫半錢,一百五十一萬匹即值二百二十六萬五千貫錢;米穀一石約值一貫錢,二千四百四十五萬石即值二千二百四十五萬貫錢(注:此處折算標準參見程民生《宋代物價研究》),合計約兩千六百八十萬貫。再加上加上按緡錢征收之稅收入四千八百四十八萬貫,總數約為七千五百萬貫。
七千五百萬貫本以堪稱巨額,然此即為元祐初年前宋之歲入否?非也。
臣察知,前宋之財務一分為二,一為戶部左曹(元豐改製前為三司)所統率,由轉運司、州縣主官、市鎮稅官而構成之財政收納各衙門,其掌田賦、商稅、酒稅、常貢、征榷之利;
一為戶部右曹(元豐改製前為司農寺)所統率,由提舉常平司、州通判、縣丞而構成之財政收納各衙門,掌常平、免役、坊場、坑冶、河渡、山澤、地利、榷貨、戶絕沒納之財。
而前宋左曹隸戶部尚書,右曹不隸戶部尚書,因此天下之財分而為二。而蘇轍《元祐會計錄敘》中則又言:‘若夫內藏右曹之積,與天下封樁之實,非昔三司所領,則不入會計,將著之他書,以備觀覽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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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是可知,臣等折算而出之七千五百萬貫錢,不過戶部可以會計之正賦歲入,而戶部右曹掌管之收入,甚至未計其內。如此觀之,前宋疆域不及我朝,而歲入不啻十倍!以陛下之聖明,獨不以為異哉?”
說上幹貨就上幹貨,高務實在這裏比較了一下宋明兩代的財政收入——他雖然隻說了宋朝,但皇帝當然知道本朝歲入,是以不必多說。
至於結果,當然是觸目驚心,以至於高務實用了“不啻十倍”來形容。接下來還沒完,高務實又繼續例證宋明兩代財政收入差距之大,然後再從各項生產指標如鐵器、糧食(大致估算的產量)、布帛、絲綢等產量來證明實際上大明的“生產力”實際上反而超過前宋。
不過這一切都是為了引出另一個要素,他疏言:“故前宋歲入約一億,而其田賦折錢僅約三千萬貫上下(其中實物征收的米穀2445萬石,折錢征收部分未知,但數目不會很大),比重不過三成而已;非農之稅款多達七成。故臣言:兩宋之富不在農而在商矣。
然或曰:我朝寬民愛厚,所以行此曆代未有之仁政,此正聖人之所倡,汝何以兩宋苛政比之?
臣亦受聖人教化,自也倡導仁政,然則稅之一事,非獨減免既以為仁政者也!
其為稅者,既非朝廷所有,亦非陛下所有,此財取之於民而用之於民。
君上代天牧民,臣等襄佐君上。稅用於君者,隻為使君上切實牧民,不受用度掣肘;稅用於臣等,隻為使臣等切實佐君,不受吃穿所迫。粒米半黍,一針一線,皆為牧民養民之所用,言何苛政?
或曰:古有湯昌,亦有桀紂。我皇上固神文聖武,焉知後世子孫皆盡賢德?倘有一二不肖,薄賦尚有可限,重稅豈非虐民?
又曰:官員任免雖有所製,然貌忠實奸、表裏不一者自古未可盡察,若朝廷重稅以征,其作奸犯科、貪婪自取者所獲十倍於今則如何?
臣以為,此正早定規製之所急要也。凡稅之所征,賬目須清,一兩一錢,來去明晰。此非獨稅法之所當變,戶部等衙計度舊製亦當有所更易。入賬出賬,非一人可為;入庫出庫,非一人可掌。層層查漏,級級追缺。
凡賬目不對,須逐級而對照;事出必究,窮十代而未盡!臣請效兵部四侍郎舊製,亦於戶部另設二侍郎,分掌兩新曹。此二新曹者,一曰審計署;二曰關稅署。
前者專司審計,下轄六司。曰農業審計司,曰工礦審計司,曰商業審計司,曰關稅審計司,曰度支審計司。
後者專司邊貿海貿,下轄五司。曰邊市司,曰海港司,曰陸緝司,曰海緝司,曰政研保障司。
其上兩署十一司詳情,臣已隨疏具奏……”
內閣收到的這道奏疏後麵,果然還附帶了一封厚厚的條陳,詳細說明他所提出的“審計署”、“關稅署”連個“新曹”的作用、功能,以及所管轄的範圍、要達成的目標。
此外,又對兩署的十一個司做了具體說明,包括每個司成立的意義、功能、目標等等,全都詳細說明了一番。
即便是申時行,對高務實的這道奏疏和“隨疏具奏”的條陳也不得不心下讚歎。
尤其是附上的那封條陳,洋洋灑灑寫了數萬言之多,其關注的具體事務之詳細,所作安排之周全,完全超乎申時行的想象。
申時行心中讚歎之後,又不覺深深警醒:高務實履新戶部尚書不過三日,戶部那麽多官員能不能全部認得都不好說,怎麽可能就搞出如此詳細的新設兩署計劃來?任他高務實如何天縱英才,那也絕無可能。
因此隻能說明一件事:這計劃必是早已有之!
天知道高務實從什麽時候起,就開始琢磨這些東西了!
但申時行左思右想,又覺得高務實此前應該也沒有料到過自己會被調任戶部尚書。畢竟以他六首狀元的身份,哪怕曾經外放地方為官,回京之後應該也不會考慮從戶部而入閣,而是走禮部入閣,或者幹脆效仿他三伯高拱,再開一次大明的先例,由吏部尚書入閣!
反正高務實肯定是想著要入閣的,這一點申時行用腳指頭都能想到。
既然如此,高務實到底是從什麽時候起居然就琢磨起了戶部這些事呢?他琢磨這些事的理由又是什麽呢?
申時行以己度人,當然不會認為高務實這麽做真的隻是為了挽救大明朝。他的思路不由自主地開始跑偏:難道高務實認為他憑借“天下文膽”、“天下第一文帥”等身份還不足以固寵,還要把自己打造成為另一個蔡京?
(注:宋時蔡京所以受寵,一個主要原因就是其理財能力在徽宗看來基本無可替代,不過明代文臣則一般認為他的財政手段不過是苛政罷了。這裏申時行以蔡京來比高務實,也是出自這一考量。)
一想到蔡京,自詡為正人君子的申時行不由得驚出一身汗來,昔日嚴嵩當政,便有很多人將之比為蔡京,可見蔡京極盛之時的權勢和對皇帝的影響。
如今高務實對皇帝的影響恐怕已經不弱蔡京、嚴嵩當年,他現在又管著戶部,甚至要把戶部也搞成兵部那樣的“四侍郎製”,先前申時行還隻是覺得他的計劃至少看起來頗為周詳,如今回頭一想……
糟糕,他這是在培植勢力啊!
為什麽這麽想?且不說戶部多了兩侍郎之後,戶部尚書的權威肯定更盛,就單說他那個“審計署”裏頭就有很大的貓膩!
被高務實擺在審計署六司最後一個的,叫做“度支審計司”,這個司雖然級別不高,隻是個“司”,主官不過是正五品的郎中,但它權限極大!
有多大?中樞各衙門的財政用度,全都要經過它的審計!年初入賬的時候要審查一番,年末出賬還要歸它核查,看你這衙門今年的開支是不是對得上,有沒有瞞報,有沒有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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