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光如流水,轉眼又過一月,已經是盛夏了。
高務實回到桂林,在這一個月裏,把積壓的文牘全部處理完成,還順手參劾掉一個私用驛站馬車的按察使(史實,《神宗實錄》裏這年真有按察使因此倒台),因為其他不法、不謹而被高務實參劾掉的官員也有六七名,總算讓他這個按台沒有白幹一年,回去不好交差。
黃芷汀送高務實到桂林之後,呆了幾天就回了思明府,她畢竟也是有正事的人,不好長期在外耽擱。
她走的時候自然是萬般不舍,見慣了戰場生死的黃大小姐當時竟然淚眼婆娑,看那模樣,就算忽然說不走了,狼兵們也是不奇怪的。
幸好這次帶的狼兵私底下都知道大小姐跟高按台之間有些不同尋常,一個個把頭低得就差塞進褲襠裏去了,算是勉強維護了一下大小姐的威嚴。
高務實沒有說太多的話,他雖然有不錯的口才,在這種時刻反而不太願意宣之於口,隻是簡單的跟黃芷汀說了兩個字:“等我。”
黃芷汀的眼淚其實也就是被這兩個字帶出來的。
各項事情該辦的都辦得差不多了,高務實又不像張任一樣有興趣自己種紅薯,每天除了按時“上班”,就是接收京華集團從各地送來給他批複的請示。
他近期也沒有做太多的調整,隻有一件事算是新的指示:他命高琦以泉州港為基地,派人逐步查探魍港極其周邊地區。
魍港,也稱北港,亦作蚊港,位於後世台灣省的嘉義縣布袋鎮,在台灣中部北港溪下遊一帶。明朝時期,一度以“魍港”代稱台灣。魍港也曾是海商及漁民來往台灣島、澎湖列島、浙閩地區的重要港口。
如果從泉州出發,隻要直接往東南方行船即可抵達,且中途幾乎正好經過澎湖列島。
台灣島在中國曆史上很長一段時間都處於默默無聞,少人問津的狀態。春秋戰國時期大陸稱台灣島為“島夷”,秦朝時稱台灣島為“瀛州”,三國時,稱其為“夷州”。
到隋唐宋元時則主要稱其為“琉球”,這期間大陸與台灣的聯係更多是民間漁民或出海活動的人經常到訪,此時台灣本島上除了極少數來自大陸的人移居外,還有一些途經此處短暫居住的人,而更多的居民則是台灣島上的土著居民。
到了大明時期,後世的各類專家們估計,台灣島上大約住著十萬左右的土著居民,他們過著原始部落生活,散居於全島三萬六千平方公裏的土地上。
明朝中期以後民間對台灣的稱呼很多,如“雞籠”(指台灣北部)、“北港”(即魍港,台灣西部沿海的通稱)、“大員”、“台員”、“台窩灣”(指今台南安平地區附近),官方稱為“東番”,萬曆年間,大明官方開始啟用“台灣”這一名稱。
雖然曆代大陸朝廷對台灣的管理屬於鬆散型,但也並不是完全放任不管。宋代由於海上貿易有了進一步發展,所以大陸與台灣的接觸多了起來,到南宋時,政府還派兵屯戍於澎湖,管理台灣。
元代則設立了澎湖巡檢司,這時到台灣移民的百姓又有所增多。
到了明代時,明朝初期仍設澎湖巡檢司,直至洪武二十年,因實施海禁而廢除,並把居民遷到漳州、泉州一帶。嘉靖四十二年,因為考量沿海治安等因素,複設澎湖巡檢司。
不過總體而言,由於大明此前實行海禁政策,沒有對台灣進行有效管理,使這裏成為一些海盜走私集團的避風港和活動基地,其中比較有名的就有林道乾、林鳳,原曆史上還將有後來的李旦、鄭芝龍這對義父子。
高琦在閩海擊敗的,就是林鳳爭奪呂宋失敗後的餘部主力以及海盜聯盟。
哦,其實台灣現在在歐洲人那邊也有另一個名字,叫做“福爾摩沙”。這還是嘉靖二十二年的舊事,當時葡萄牙人在開船去日本的路上,偶然經過台灣海峽,意外發現了一座美麗的島嶼,他們就將這座美麗的島嶼稱為“福爾摩沙”(Formosa),“福爾摩沙”就是“美麗之島”的意思。
不過,葡萄牙人雖然發現了“美麗之島”,卻並未占領這座島嶼——葡萄牙人口有限,台灣島上的原住民也很少,對於他們而言,其實沒有什麽價值。
隨後的曆史,如果高務實這隻小蝴蝶不出現的話,就應該是荷蘭人取代葡萄牙、西班牙成為新的海上霸主。
然後荷蘭人會在巴達維亞城(現雅加達)建立“東印度公司”,負責管理東南亞一帶的殖民地。到了大明天啟四年(1624年)時,荷蘭人將派出部分人侵入台灣島,並在島上修築了熱蘭遮堡(明人稱其為台灣城,位置在後世的安平),第二年,荷蘭人又在熱蘭遮堡對麵的赤嵌山上修築了普羅文查堡(明人稱其為赤嵌城,位置在後世的台南)。荷蘭人由此開始了對台灣的殖民統治。
此地原本是東方海盜走私集團避風港,忽然被荷蘭人占領,這當然直接影響了彼時在大明東南沿海進行貿易的鄭芝龍集團的利益。不過那時候,鄭芝龍雖與荷蘭人有過交涉,但後因忙於抗清和降清問題,便無暇顧忌了。所以,在韃清與南明勢力爭鬥的過程中,荷蘭人在台灣穩穩地駐紮了38年之久。
直到鄭成功收複台灣——這個大家都清楚,就不多說了。
總之,此時的台灣有少量大明海盜或與海盜有關係的百姓在沿海生活,但人口很少。整體來說,台灣還是個原始荒島,屬於無主之地。
高務實讓高琦派人探查魍港,自然不是為了剿滅海盜餘孽——或者說這隻是極少一部分原因——他是開始考慮占領台灣了。
以高務實現在的海上實力,占據台灣並不困難,甚至西班牙、葡萄牙乃至於後來的荷蘭人什麽的,很可能都不會考慮去跟他爭搶台灣。
葡萄牙就不說了,這都幾十年過去了,他們有大把的機會可以去占領台灣,卻根本沒這麽做,因為無利可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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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荷蘭人是怎麽回事呢,他們後來不是占領台灣了?
其實這個道理說穿了一文不值:葡萄牙人租了澳門,盡管還是不大方便,但總歸是可以跟大明進行交易了。然而荷蘭人一直沒有取得這個“通行證”,他們一直要靠著鄭芝龍的轉手,才能跟大明做生意。
這顯然是很不符合當時號稱“海上馬車夫”的荷蘭人心意的,所以他們才打起了台灣的主意,在台灣搞殖民,指望有朝一日可以聚集實力擊敗鄭芝龍,然後強迫大明直接和他們進行交易。
所以,說穿了大家都不是衝著此時的台灣島本身去的,而是為了找個“中轉站”,好跟大明做買賣。
而現在的大明並不拒絕跟人做買賣,雖說外國佬的商船不準進港,但大明已經允許大明的海商出海貿易了,而且由於朝廷在其中獲利越來越大,這已經是一條國策,不會輕易變更了。
如此,誰會腦子抽風為了一個荒島,去跟大明最強大的海貿集團對著幹?
因此在這個時候,高務實去拿台灣島,顯然是不會遭遇太多外部阻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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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芷汀送高務實到桂林之後,呆了幾天就回了思明府,她畢竟也是有正事的人,不好長期在外耽擱。
她走的時候自然是萬般不舍,見慣了戰場生死的黃大小姐當時竟然淚眼婆娑,看那模樣,就算忽然說不走了,狼兵們也是不奇怪的。
幸好這次帶的狼兵私底下都知道大小姐跟高按台之間有些不同尋常,一個個把頭低得就差塞進褲襠裏去了,算是勉強維護了一下大小姐的威嚴。
高務實沒有說太多的話,他雖然有不錯的口才,在這種時刻反而不太願意宣之於口,隻是簡單的跟黃芷汀說了兩個字:“等我。”
黃芷汀的眼淚其實也就是被這兩個字帶出來的。
各項事情該辦的都辦得差不多了,高務實又不像張任一樣有興趣自己種紅薯,每天除了按時“上班”,就是接收京華集團從各地送來給他批複的請示。
他近期也沒有做太多的調整,隻有一件事算是新的指示:他命高琦以泉州港為基地,派人逐步查探魍港極其周邊地區。
魍港,也稱北港,亦作蚊港,位於後世台灣省的嘉義縣布袋鎮,在台灣中部北港溪下遊一帶。明朝時期,一度以“魍港”代稱台灣。魍港也曾是海商及漁民來往台灣島、澎湖列島、浙閩地區的重要港口。
如果從泉州出發,隻要直接往東南方行船即可抵達,且中途幾乎正好經過澎湖列島。
台灣島在中國曆史上很長一段時間都處於默默無聞,少人問津的狀態。春秋戰國時期大陸稱台灣島為“島夷”,秦朝時稱台灣島為“瀛州”,三國時,稱其為“夷州”。
到隋唐宋元時則主要稱其為“琉球”,這期間大陸與台灣的聯係更多是民間漁民或出海活動的人經常到訪,此時台灣本島上除了極少數來自大陸的人移居外,還有一些途經此處短暫居住的人,而更多的居民則是台灣島上的土著居民。
到了大明時期,後世的各類專家們估計,台灣島上大約住著十萬左右的土著居民,他們過著原始部落生活,散居於全島三萬六千平方公裏的土地上。
明朝中期以後民間對台灣的稱呼很多,如“雞籠”(指台灣北部)、“北港”(即魍港,台灣西部沿海的通稱)、“大員”、“台員”、“台窩灣”(指今台南安平地區附近),官方稱為“東番”,萬曆年間,大明官方開始啟用“台灣”這一名稱。
雖然曆代大陸朝廷對台灣的管理屬於鬆散型,但也並不是完全放任不管。宋代由於海上貿易有了進一步發展,所以大陸與台灣的接觸多了起來,到南宋時,政府還派兵屯戍於澎湖,管理台灣。
元代則設立了澎湖巡檢司,這時到台灣移民的百姓又有所增多。
到了明代時,明朝初期仍設澎湖巡檢司,直至洪武二十年,因實施海禁而廢除,並把居民遷到漳州、泉州一帶。嘉靖四十二年,因為考量沿海治安等因素,複設澎湖巡檢司。
不過總體而言,由於大明此前實行海禁政策,沒有對台灣進行有效管理,使這裏成為一些海盜走私集團的避風港和活動基地,其中比較有名的就有林道乾、林鳳,原曆史上還將有後來的李旦、鄭芝龍這對義父子。
高琦在閩海擊敗的,就是林鳳爭奪呂宋失敗後的餘部主力以及海盜聯盟。
哦,其實台灣現在在歐洲人那邊也有另一個名字,叫做“福爾摩沙”。這還是嘉靖二十二年的舊事,當時葡萄牙人在開船去日本的路上,偶然經過台灣海峽,意外發現了一座美麗的島嶼,他們就將這座美麗的島嶼稱為“福爾摩沙”(Formosa),“福爾摩沙”就是“美麗之島”的意思。
不過,葡萄牙人雖然發現了“美麗之島”,卻並未占領這座島嶼——葡萄牙人口有限,台灣島上的原住民也很少,對於他們而言,其實沒有什麽價值。
隨後的曆史,如果高務實這隻小蝴蝶不出現的話,就應該是荷蘭人取代葡萄牙、西班牙成為新的海上霸主。
然後荷蘭人會在巴達維亞城(現雅加達)建立“東印度公司”,負責管理東南亞一帶的殖民地。到了大明天啟四年(1624年)時,荷蘭人將派出部分人侵入台灣島,並在島上修築了熱蘭遮堡(明人稱其為台灣城,位置在後世的安平),第二年,荷蘭人又在熱蘭遮堡對麵的赤嵌山上修築了普羅文查堡(明人稱其為赤嵌城,位置在後世的台南)。荷蘭人由此開始了對台灣的殖民統治。
此地原本是東方海盜走私集團避風港,忽然被荷蘭人占領,這當然直接影響了彼時在大明東南沿海進行貿易的鄭芝龍集團的利益。不過那時候,鄭芝龍雖與荷蘭人有過交涉,但後因忙於抗清和降清問題,便無暇顧忌了。所以,在韃清與南明勢力爭鬥的過程中,荷蘭人在台灣穩穩地駐紮了38年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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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此時的台灣有少量大明海盜或與海盜有關係的百姓在沿海生活,但人口很少。整體來說,台灣還是個原始荒島,屬於無主之地。
高務實讓高琦派人探查魍港,自然不是為了剿滅海盜餘孽——或者說這隻是極少一部分原因——他是開始考慮占領台灣了。
以高務實現在的海上實力,占據台灣並不困難,甚至西班牙、葡萄牙乃至於後來的荷蘭人什麽的,很可能都不會考慮去跟他爭搶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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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荷蘭人是怎麽回事呢,他們後來不是占領台灣了?
其實這個道理說穿了一文不值:葡萄牙人租了澳門,盡管還是不大方便,但總歸是可以跟大明進行交易了。然而荷蘭人一直沒有取得這個“通行證”,他們一直要靠著鄭芝龍的轉手,才能跟大明做生意。
這顯然是很不符合當時號稱“海上馬車夫”的荷蘭人心意的,所以他們才打起了台灣的主意,在台灣搞殖民,指望有朝一日可以聚集實力擊敗鄭芝龍,然後強迫大明直接和他們進行交易。
所以,說穿了大家都不是衝著此時的台灣島本身去的,而是為了找個“中轉站”,好跟大明做買賣。
而現在的大明並不拒絕跟人做買賣,雖說外國佬的商船不準進港,但大明已經允許大明的海商出海貿易了,而且由於朝廷在其中獲利越來越大,這已經是一條國策,不會輕易變更了。
如此,誰會腦子抽風為了一個荒島,去跟大明最強大的海貿集團對著幹?
因此在這個時候,高務實去拿台灣島,顯然是不會遭遇太多外部阻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