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亡繼絕”,這種事大明一貫很喜歡做,但高務實這個“當世大儒”對此卻是興趣缺缺——有好處的話當然可以幹,但要是沒好處……嗬嗬嗬嗬,今天天氣不錯,您吃了嗎?
以高務實的口才,忽悠這麽兩位漢話都說不太利索的南掌國公主和王子,當然輕而易舉,也就不多贅述了。
總之高務實的態度,就是看起來還是很支持他們的,隻是對於出兵雲雲,那就得先等等。
等什麽呢?
哎呀,那就多了,你看這麽大的事,總得有朝廷的允許吧?就算朝廷允許了,還要議論一下這場仗怎麽打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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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單獨從雲南出兵,還是讓安南也出兵相助,亦或者還讓廣西也承擔一部分出兵任務……這都是要仔細商議的。
就算商議定了,出兵也得做準備對吧?調動那些軍隊,選用哪些將領,需要提前征集並儲備多少糧食,需要準備多少軍餉,分幾路出兵,目標各是什麽,萬一戰局出現意外的變化又該怎麽應對……等等等等。
總之千頭萬緒,不是一時半會兒就能搞得定的,咱們要麽不打,要打就得保證打贏,不能跟你父親那樣,打個柬埔寨(此時明人已經這麽稱呼了)居然還能兵敗身死。
甚至,咱們大明堂堂天朝,禮儀之邦,不能不教而誅,還說不定要下旨給緬甸的那位什麽白象王莽應龍,說不定這廝被嚴旨切責一番後慫了呢,那搞不好不用打仗就能讓你們姐弟回國,你這位刀公子說不定也就能穩穩妥妥繼承你父親的職務啦……
高務實的這些理由,聽起來每一條都極有道理,刀家姐弟(我就這麽稱呼吧,順口)聽得一愣一愣的,看樣子都被高務實給說服了,覺得這事兒確實不能著急。
其實高務實不過是拿出了一位久經考驗的官員三成功力,來打了幾下太極罷了。實際上,如果他現在是雲南巡撫,自己又有把握的話,他就能自行決定要不要跟緬甸打一仗。
這可不是開玩笑,也談不上什麽“擅起邊釁”,因為……別看緬甸現在這麽牛掰,其實它在大明的政治體係中,也不過是個宣慰司罷了——緬甸宣慰司就是它。
緬甸軍民宣慰使司,屬於大明的地方行政機構,為明朝在雲南邊境所設的“三宣六慰”之一,明成祖時設立。(實際上明洪武二十七年曾置緬中宣慰司,直屬雲南布政司,但很快廢除了)
永樂元年時,緬甸頭目那羅答,遣使郎尋蹇來朝貢方物,以木邦孟養阻遏貢道為辭,上優詔答之,為開立緬甸宣慰司,以羅塔為宣慰使。宣德五年,緬甸宣慰莽得刺貢方物,從此緬甸宣慰司的宣慰使開始以莽為姓。
世宗嘉靖初年,緬甸宣慰司由莽紀歲擔任宣慰使,駐阿瓦城(今曼德勒附近)。嘉靖五年,孟養土司思倫攻緬甸,破阿瓦城,虜其宣慰莽紀歲,殺掠無算,遂與木邦土司罕列瓜分其地。
明廷詔遣永昌府知府嚴時泰往諭之,不聽,紀歲竟為孟養土司思倫及孟密土司思真所殺。
孟養土司思倫殺了莽紀歲,並於次年立自己的兒子思洪法為阿瓦城王,又與思真、罕列分割緬甸宣慰司轄地,阿瓦王朝名存實亡。莽紀歲的幼子莽瑞體為避難逃往東籲。
東籲的曆史背景比較複雜,此處不贅述,但理論上也是緬甸宣慰司三宣六慰的一部分,直到莽瑞體的養父、緬族首領明吉瑜統治時期(1486-1531)才宣布脫離阿瓦獨立,為建立一個獨立的緬族王朝奠定了基礎。
嘉靖十年時,年僅十五歲的莽瑞體在東籲繼位。從此,緬甸曆史上最強盛的王朝建立了,史稱東籲王朝。
嘉靖二十九年,莽瑞體去世,莽瑞體乳母之子並妹夫莽應龍繼位(無風注:此處存疑,史學界還有一說,認為莽應龍是莽瑞體同母異父的兄弟)。
莽應龍於嘉靖三十四年率軍攻占阿瓦,滅阿瓦王朝,接著又拒絕了明廷的招撫,繼續北上攻打明朝管轄下的木邦、蠻莫、孟養、孟密、車裏諸土邦。
高務實覺得,莽應龍這廝的舉動,證明他已不再將大明看成是自己的上司或者“上國”,緬甸徹底成為獨立國家並轉而侵占大明的領土,他死後,他的兒子莽應裏也秉承這一思想繼續跟大明纏戰不已。
曆史上,直至萬曆三十四年(1606年),明緬戰爭因為雙方都沒有餘力繼續打下去了,才逐漸消停下來,但是此時的“六慰”,除車裏宣慰司於萬曆十三年重新歸附大明之外,其餘五慰都已為緬甸所有,明朝基本上隻保住了“三宣”。
這個結果當然是高務實十分惱火的,前世他作為曆史的看客,對此隻能遺憾感慨,但這一世既然自己來到了大明,他覺得自己還是有必要管一管這個“閑事”的。
隻是,根源不是幫南掌國“興亡繼絕”罷了。
目的不同,處理手段當然會有差異,不過話說回來,他剛才對刀家姐弟的話也不完全是推脫,準備工作當然是真的要做的。
隻是跟緬甸開戰與這次打安南有明顯的不同,去掉一些名義上的問題,還有一個最為實際的麻煩:這次打安南,從最開始的名義上來說,乃是高務實、岑淩、黃芷汀等人聯合發動的一場私人戰爭,所以大明朝廷一兵未派、一錢未出——這也是高務實對安南的處理能夠很快得到朝廷認可的一個重要原因。
坐在家裏就得了不少好處,還要怎麽著?大家都是體麵人,不能沒點吃相。
但如果要對緬甸發動戰爭的話,顯然就不可能是私戰了,朝廷必然需要出兵,而且從各個角度來看,都肯定得是以雲南為基地出兵——此時的雲南乃是真正的“大雲南”,三宣六慰名義上可全都是歸雲南管的!
按照大明的傳統,這場仗隻要決定開打,那出兵沒有十萬也得八萬,然後外加一大堆的土司小弟——三宣六慰以及雲南的內屬土司估摸都得出兵,其中如孟養、孟密、木邦這些近年來被緬甸壓著打的宣慰司搞不好能傾巢而出,而內屬土司——就是雲南那些相當於廣西岑黃兩家這樣的土司,那就看雲南的規矩是怎麽定的了,總之再少也得派兵跟著,哪怕隻是意思意思。
這樣的話,雲南一動就是至少十幾萬大軍的規模,雖說土司全是“***”,別說拿不到軍餉了,甚至連糧餉都是自己倒貼,可漢軍的軍餉那可少不了吧?如果打贏了仗,土司們的賞賜總不能小氣吧?
那這就很有問題了,因為朝廷願不願意花這麽大一筆錢,可就不好說得很了。
現在朝廷的府庫的確是比十年前豐沛了不少,但是相應的,這其中很多錢又花在了“繼續建設”和“軍械升級”等方麵——這是受了高務實的理論影響,他認為錢存在哪裏不動就全是廢物,隻有花出去才有意義,其實說穿了就是後世的“貨幣是等價交換物”原理,貨幣不去交換就沒有產生價值。
這樣一來,朝廷歲入雖然大增,但手裏頭的存銀增長卻不多,隻是補齊了曆年積欠(神奇的大明朝廷以前經常欠官員俸祿和各種津貼)。
在這種情況下,高務實想找機會給緬甸來一場“預防性戰爭”,第一個要做的,不是什麽戰爭布局、戰術規劃,而是趕緊想法子,看看怎麽說服朝廷肯花這筆錢,以及……從哪弄這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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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咱們大明堂堂天朝,禮儀之邦,不能不教而誅,還說不定要下旨給緬甸的那位什麽白象王莽應龍,說不定這廝被嚴旨切責一番後慫了呢,那搞不好不用打仗就能讓你們姐弟回國,你這位刀公子說不定也就能穩穩妥妥繼承你父親的職務啦……
高務實的這些理由,聽起來每一條都極有道理,刀家姐弟(我就這麽稱呼吧,順口)聽得一愣一愣的,看樣子都被高務實給說服了,覺得這事兒確實不能著急。
其實高務實不過是拿出了一位久經考驗的官員三成功力,來打了幾下太極罷了。實際上,如果他現在是雲南巡撫,自己又有把握的話,他就能自行決定要不要跟緬甸打一仗。
這可不是開玩笑,也談不上什麽“擅起邊釁”,因為……別看緬甸現在這麽牛掰,其實它在大明的政治體係中,也不過是個宣慰司罷了——緬甸宣慰司就是它。
緬甸軍民宣慰使司,屬於大明的地方行政機構,為明朝在雲南邊境所設的“三宣六慰”之一,明成祖時設立。(實際上明洪武二十七年曾置緬中宣慰司,直屬雲南布政司,但很快廢除了)
永樂元年時,緬甸頭目那羅答,遣使郎尋蹇來朝貢方物,以木邦孟養阻遏貢道為辭,上優詔答之,為開立緬甸宣慰司,以羅塔為宣慰使。宣德五年,緬甸宣慰莽得刺貢方物,從此緬甸宣慰司的宣慰使開始以莽為姓。
世宗嘉靖初年,緬甸宣慰司由莽紀歲擔任宣慰使,駐阿瓦城(今曼德勒附近)。嘉靖五年,孟養土司思倫攻緬甸,破阿瓦城,虜其宣慰莽紀歲,殺掠無算,遂與木邦土司罕列瓜分其地。
明廷詔遣永昌府知府嚴時泰往諭之,不聽,紀歲竟為孟養土司思倫及孟密土司思真所殺。
孟養土司思倫殺了莽紀歲,並於次年立自己的兒子思洪法為阿瓦城王,又與思真、罕列分割緬甸宣慰司轄地,阿瓦王朝名存實亡。莽紀歲的幼子莽瑞體為避難逃往東籲。
東籲的曆史背景比較複雜,此處不贅述,但理論上也是緬甸宣慰司三宣六慰的一部分,直到莽瑞體的養父、緬族首領明吉瑜統治時期(1486-1531)才宣布脫離阿瓦獨立,為建立一個獨立的緬族王朝奠定了基礎。
嘉靖十年時,年僅十五歲的莽瑞體在東籲繼位。從此,緬甸曆史上最強盛的王朝建立了,史稱東籲王朝。
嘉靖二十九年,莽瑞體去世,莽瑞體乳母之子並妹夫莽應龍繼位(無風注:此處存疑,史學界還有一說,認為莽應龍是莽瑞體同母異父的兄弟)。
莽應龍於嘉靖三十四年率軍攻占阿瓦,滅阿瓦王朝,接著又拒絕了明廷的招撫,繼續北上攻打明朝管轄下的木邦、蠻莫、孟養、孟密、車裏諸土邦。
高務實覺得,莽應龍這廝的舉動,證明他已不再將大明看成是自己的上司或者“上國”,緬甸徹底成為獨立國家並轉而侵占大明的領土,他死後,他的兒子莽應裏也秉承這一思想繼續跟大明纏戰不已。
曆史上,直至萬曆三十四年(1606年),明緬戰爭因為雙方都沒有餘力繼續打下去了,才逐漸消停下來,但是此時的“六慰”,除車裏宣慰司於萬曆十三年重新歸附大明之外,其餘五慰都已為緬甸所有,明朝基本上隻保住了“三宣”。
這個結果當然是高務實十分惱火的,前世他作為曆史的看客,對此隻能遺憾感慨,但這一世既然自己來到了大明,他覺得自己還是有必要管一管這個“閑事”的。
隻是,根源不是幫南掌國“興亡繼絕”罷了。
目的不同,處理手段當然會有差異,不過話說回來,他剛才對刀家姐弟的話也不完全是推脫,準備工作當然是真的要做的。
隻是跟緬甸開戰與這次打安南有明顯的不同,去掉一些名義上的問題,還有一個最為實際的麻煩:這次打安南,從最開始的名義上來說,乃是高務實、岑淩、黃芷汀等人聯合發動的一場私人戰爭,所以大明朝廷一兵未派、一錢未出——這也是高務實對安南的處理能夠很快得到朝廷認可的一個重要原因。
坐在家裏就得了不少好處,還要怎麽著?大家都是體麵人,不能沒點吃相。
但如果要對緬甸發動戰爭的話,顯然就不可能是私戰了,朝廷必然需要出兵,而且從各個角度來看,都肯定得是以雲南為基地出兵——此時的雲南乃是真正的“大雲南”,三宣六慰名義上可全都是歸雲南管的!
按照大明的傳統,這場仗隻要決定開打,那出兵沒有十萬也得八萬,然後外加一大堆的土司小弟——三宣六慰以及雲南的內屬土司估摸都得出兵,其中如孟養、孟密、木邦這些近年來被緬甸壓著打的宣慰司搞不好能傾巢而出,而內屬土司——就是雲南那些相當於廣西岑黃兩家這樣的土司,那就看雲南的規矩是怎麽定的了,總之再少也得派兵跟著,哪怕隻是意思意思。
這樣的話,雲南一動就是至少十幾萬大軍的規模,雖說土司全是“***”,別說拿不到軍餉了,甚至連糧餉都是自己倒貼,可漢軍的軍餉那可少不了吧?如果打贏了仗,土司們的賞賜總不能小氣吧?
那這就很有問題了,因為朝廷願不願意花這麽大一筆錢,可就不好說得很了。
現在朝廷的府庫的確是比十年前豐沛了不少,但是相應的,這其中很多錢又花在了“繼續建設”和“軍械升級”等方麵——這是受了高務實的理論影響,他認為錢存在哪裏不動就全是廢物,隻有花出去才有意義,其實說穿了就是後世的“貨幣是等價交換物”原理,貨幣不去交換就沒有產生價值。
這樣一來,朝廷歲入雖然大增,但手裏頭的存銀增長卻不多,隻是補齊了曆年積欠(神奇的大明朝廷以前經常欠官員俸祿和各種津貼)。
在這種情況下,高務實想找機會給緬甸來一場“預防性戰爭”,第一個要做的,不是什麽戰爭布局、戰術規劃,而是趕緊想法子,看看怎麽說服朝廷肯花這筆錢,以及……從哪弄這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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