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室內,看著眾人恍然的表情,尤其是孫羽的樣子,宋瓦強忍著心頭的喜悅,有著一種從未有過的滿足感。
他覺得一夜的辛苦都值得了!
宋瓦繼續說:“凶手在刻意隱藏自己對血液的需求,我就懷疑一定有問題,那麽他隱藏這件事的目的是什麽呢?”
聯想剛才宋瓦的推論,孟遠回答了宋瓦的問題,“他的殺人周期到後來是固定的,他怕我們通過這一點發現他。”
“對!”越多與宋瓦互動,宋瓦越是激動,他說:“凶手有儲存調製後血液的習慣,可血液這種東西是很難保鮮的,所以凶手需要一個保鮮的工具。
在咱們國家,對公共交通的安檢極其嚴格,凶手又要每天都吸食血液,所以他必須要和血液在一起。我想到了一個東西,車載冰箱!”
宋瓦操控大屏幕,一張華國的地圖出現在了眾人麵前。
凶手到夢山市的交通工具是汽車,帶有車載冰箱的汽車。
凶手的殺人周期是五天,如果全力開車的話,五天的時間足以讓凶手從華國任何地方來到夢山市。
可凶手還需要入境,他也未必會全力開車,所以宋瓦將重點放在了國家邊境的城市。
經過各地警方連夜的配合,最終發現,五天之前,在海省最邊緣的城市砂岩縣有過一起失蹤案。
失蹤者是一個9歲的女孩兒,至今生死不明。
砂岩縣臨近海域,許多偷渡的人都是從那裏上岸的,宋瓦認為那裏就是凶手入境的地方。
巧合的是,通過監控確定,在政七街家屬院中,前天晚上進來了一輛海省牌照的車。
宋瓦又反查這個牌照,在海省的一家二手車公司中找到了購買這輛車的人。
韓雨,女,22歲,雲省人,生長在一個落後的山村內。
為了驗證韓雨的身份,宋瓦根據時間查了從砂岩縣到夢山市所有高速公路的服務區,追蹤車輛的路線,可以確定韓雨就是前天晚上進入政七街家屬院那輛車的駕駛者。
大屏幕上出現了一組韓雨的照片,都是服務區監控截取的畫麵。
身高和孫羽推斷的差不多,1米8的樣子,在女人中是極為顯眼的那種,手臂很長。
披肩長發,戴著墨鏡,脖子上係著一條白色的絲巾,她的皮膚白的嚇人,顏色幾乎和絲巾相同,穿了一件淡粉色的連衣裙。
從目前的情況看,凶手應該就是個女人了,這一點和孫羽的推斷截然相反。
夏嵐的目光偷偷從屏幕上挪開,她看了眼孫羽,後者還是一副呆滯的樣子,完全沒在意宋瓦提供的照片。
不知為何,夏嵐忽然有種直覺,她覺得孫羽不會錯,畢竟孫羽從來沒有錯過。
夏嵐問:“她的證件照呢?”
宋瓦找出了韓雨的證件照,證件照上是一個青澀的女孩兒,臉上棱角勉強能和墨鏡女人對得上,但差距確實是有的。
“應該是整容了。”宋瓦說,“我聯係了雲省塔灣市公安局的戶籍警員,剛才就是她給我回的電話。
韓雨的證件是十六周歲的時候辦理的,當時辦理的還有簽證,她去的是海國,紅鰻所在的海國。”
六年的時間,尤其是女人,容貌的變化確實可能會很大,兩人臉型棱角接近,可能進行過微整。
宋瓦的調查確實滴水不漏,就像解答一道難題一般,從各個角度將答案論證了一遍。
“有沒有可能,海國間諜盯上了韓雨,奪走了她的身份,讓一個和她長得相似的人頂替了她?”馬悠然輕聲問道。
她其實還想再補一句,讓一個長得和她相似的男人頂替了她。
不過這樣說的話就顯得太維護孫羽了,所以她隻是委婉地表達了一下。
說話間,馬悠然看向孫羽。
在場的人當中,夏嵐是想讓自己無條件信任孫羽,而馬悠然是從內心深處就信任孫羽。
“不重要了。”孫羽緩緩開口說道,他朝宋瓦點了點頭,送上一個讚許的眼神,“你應該已經在查這一次韓雨轉移血液的方式了吧?”
“對!”宋瓦覺得孫羽是在認同他的看法,“幾位死者的死亡時間是五點左右,我們發現屍體是八點之後。
凶手有足夠的時間調製血液,她打算和我們正麵交鋒,自然也會提前轉移血液,方便她後麵撤離。
我已經把韓雨的照片發到了家屬院附近同城快遞的站點,還有昨天案發後在附近接單的跑腿師傅,相信很快就有結果。”
案情討論結束,雷震安排刑警隊的人帶領輔警到家屬院周邊的超市、便利店摸排。
韓雨需要購買純牛奶和白砂糖,最好的選擇自然是周邊的超市。
他們也隻是碰碰運氣,有了韓雨戴墨鏡的照片,拿著去找各個售貨員對比,說不定她去超市的時候沒有戴墨鏡呢?
有的時候,警察抓人就是這麽的嘲諷,警察在緝凶的過程中可以失誤很多次,但凶手隻要失誤一次就會被警察抓住尾巴。
孫羽趴在走廊的窗戶邊,額頭抵著窗戶看向窗外的景色。
一支煙滅,孫羽又點上了一支。
“這種被人牽著鼻子走的感覺······”夏嵐也趴到了窗戶邊,輕聲說,“讓你想起了胡筱,對嗎?”
“對!”孫羽歎息道。
通過現場留下的種種痕跡來誤導心理學側寫,這正是胡筱最擅長的伎倆。
孫羽承認他被誤導了,如果沒有宋瓦,他都知道自己會到什麽時候才意識到這個問題。
孫羽甚至還有種錯覺,這會不會又是胡筱精心安排的一場遊戲呢?或者說,是期末考試之前的提前測驗?
期末考試自然是“鑰匙”的爭奪,至於這一次是不是測驗就不確定了,畢竟從目前的證據看,凶手在奪取血液的同時目標是夏嵐,和孫羽沒有直接關係。
孫羽的眼球向右轉動,勉強能看到夏嵐的輪廓。
麵對一個在謀略上有著胡筱影子的凶手,孫羽可不覺得夏嵐能安然無恙。
“在這個案子結束之前,不準離開我的視野範圍。”
他覺得一夜的辛苦都值得了!
宋瓦繼續說:“凶手在刻意隱藏自己對血液的需求,我就懷疑一定有問題,那麽他隱藏這件事的目的是什麽呢?”
聯想剛才宋瓦的推論,孟遠回答了宋瓦的問題,“他的殺人周期到後來是固定的,他怕我們通過這一點發現他。”
“對!”越多與宋瓦互動,宋瓦越是激動,他說:“凶手有儲存調製後血液的習慣,可血液這種東西是很難保鮮的,所以凶手需要一個保鮮的工具。
在咱們國家,對公共交通的安檢極其嚴格,凶手又要每天都吸食血液,所以他必須要和血液在一起。我想到了一個東西,車載冰箱!”
宋瓦操控大屏幕,一張華國的地圖出現在了眾人麵前。
凶手到夢山市的交通工具是汽車,帶有車載冰箱的汽車。
凶手的殺人周期是五天,如果全力開車的話,五天的時間足以讓凶手從華國任何地方來到夢山市。
可凶手還需要入境,他也未必會全力開車,所以宋瓦將重點放在了國家邊境的城市。
經過各地警方連夜的配合,最終發現,五天之前,在海省最邊緣的城市砂岩縣有過一起失蹤案。
失蹤者是一個9歲的女孩兒,至今生死不明。
砂岩縣臨近海域,許多偷渡的人都是從那裏上岸的,宋瓦認為那裏就是凶手入境的地方。
巧合的是,通過監控確定,在政七街家屬院中,前天晚上進來了一輛海省牌照的車。
宋瓦又反查這個牌照,在海省的一家二手車公司中找到了購買這輛車的人。
韓雨,女,22歲,雲省人,生長在一個落後的山村內。
為了驗證韓雨的身份,宋瓦根據時間查了從砂岩縣到夢山市所有高速公路的服務區,追蹤車輛的路線,可以確定韓雨就是前天晚上進入政七街家屬院那輛車的駕駛者。
大屏幕上出現了一組韓雨的照片,都是服務區監控截取的畫麵。
身高和孫羽推斷的差不多,1米8的樣子,在女人中是極為顯眼的那種,手臂很長。
披肩長發,戴著墨鏡,脖子上係著一條白色的絲巾,她的皮膚白的嚇人,顏色幾乎和絲巾相同,穿了一件淡粉色的連衣裙。
從目前的情況看,凶手應該就是個女人了,這一點和孫羽的推斷截然相反。
夏嵐的目光偷偷從屏幕上挪開,她看了眼孫羽,後者還是一副呆滯的樣子,完全沒在意宋瓦提供的照片。
不知為何,夏嵐忽然有種直覺,她覺得孫羽不會錯,畢竟孫羽從來沒有錯過。
夏嵐問:“她的證件照呢?”
宋瓦找出了韓雨的證件照,證件照上是一個青澀的女孩兒,臉上棱角勉強能和墨鏡女人對得上,但差距確實是有的。
“應該是整容了。”宋瓦說,“我聯係了雲省塔灣市公安局的戶籍警員,剛才就是她給我回的電話。
韓雨的證件是十六周歲的時候辦理的,當時辦理的還有簽證,她去的是海國,紅鰻所在的海國。”
六年的時間,尤其是女人,容貌的變化確實可能會很大,兩人臉型棱角接近,可能進行過微整。
宋瓦的調查確實滴水不漏,就像解答一道難題一般,從各個角度將答案論證了一遍。
“有沒有可能,海國間諜盯上了韓雨,奪走了她的身份,讓一個和她長得相似的人頂替了她?”馬悠然輕聲問道。
她其實還想再補一句,讓一個長得和她相似的男人頂替了她。
不過這樣說的話就顯得太維護孫羽了,所以她隻是委婉地表達了一下。
說話間,馬悠然看向孫羽。
在場的人當中,夏嵐是想讓自己無條件信任孫羽,而馬悠然是從內心深處就信任孫羽。
“不重要了。”孫羽緩緩開口說道,他朝宋瓦點了點頭,送上一個讚許的眼神,“你應該已經在查這一次韓雨轉移血液的方式了吧?”
“對!”宋瓦覺得孫羽是在認同他的看法,“幾位死者的死亡時間是五點左右,我們發現屍體是八點之後。
凶手有足夠的時間調製血液,她打算和我們正麵交鋒,自然也會提前轉移血液,方便她後麵撤離。
我已經把韓雨的照片發到了家屬院附近同城快遞的站點,還有昨天案發後在附近接單的跑腿師傅,相信很快就有結果。”
案情討論結束,雷震安排刑警隊的人帶領輔警到家屬院周邊的超市、便利店摸排。
韓雨需要購買純牛奶和白砂糖,最好的選擇自然是周邊的超市。
他們也隻是碰碰運氣,有了韓雨戴墨鏡的照片,拿著去找各個售貨員對比,說不定她去超市的時候沒有戴墨鏡呢?
有的時候,警察抓人就是這麽的嘲諷,警察在緝凶的過程中可以失誤很多次,但凶手隻要失誤一次就會被警察抓住尾巴。
孫羽趴在走廊的窗戶邊,額頭抵著窗戶看向窗外的景色。
一支煙滅,孫羽又點上了一支。
“這種被人牽著鼻子走的感覺······”夏嵐也趴到了窗戶邊,輕聲說,“讓你想起了胡筱,對嗎?”
“對!”孫羽歎息道。
通過現場留下的種種痕跡來誤導心理學側寫,這正是胡筱最擅長的伎倆。
孫羽承認他被誤導了,如果沒有宋瓦,他都知道自己會到什麽時候才意識到這個問題。
孫羽甚至還有種錯覺,這會不會又是胡筱精心安排的一場遊戲呢?或者說,是期末考試之前的提前測驗?
期末考試自然是“鑰匙”的爭奪,至於這一次是不是測驗就不確定了,畢竟從目前的證據看,凶手在奪取血液的同時目標是夏嵐,和孫羽沒有直接關係。
孫羽的眼球向右轉動,勉強能看到夏嵐的輪廓。
麵對一個在謀略上有著胡筱影子的凶手,孫羽可不覺得夏嵐能安然無恙。
“在這個案子結束之前,不準離開我的視野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