誌鵬告別了母親,和大頭勝返回台縣飛川島漁港,登上大飛艇,再出發去香港南丫島。


    這次誌鵬駕駛的大飛艇再次從香港水警的眼皮底溜走,裝載二十多箱錄音機的大飛艇順利地進入大陸水域,高度緊張的誌鵬和大頭勝長長舒了一口氣,坐在船上吃著巧克力。


    忽然,海麵有兩隻舢板劃過來,每隻舢板有五六個人,手持鍍鋅鐵水管,水管鋸著45度角,十分鋒利,舢板上插著紅旗,旗上繡著七個白色的大字:“民兵營緝私大隊”,


    “大飛的走私仔聽著,我們是民兵營緝私大隊,你們已經被包圍,舉起手不要亂動,”領頭是一個五大三粗的壯漢,帶著紅臂章,手持尖水管。


    “怎麽辦,誌鵬,”大頭勝十分害怕,


    “大頭勝,不要慌,民兵沒權緝私的,你趕快拿著船槳準備自衛,”誌鵬拿起手中的船漿,


    “兄弟,大海朝天,各走一邊,大家出來混一口飯吃,行個方便,送你們二箱錄音機,放我們過去,”誌鵬冷靜地對壯漢說,


    “走私犯法,全部沒收,”壯漢指揮兩隻舢板前後夾擊大飛艇,堵著不允許離開。


    “你們是民兵,沒權緝私,”誌鵬手握船槳準備自衛,


    “我是緝私大隊長,誰說沒權緝私,同誌們,上去把這個小子綁了,”壯漢水管一揮,二個人跳上大飛艇,


    誌鵬飛身躍起,“啪啪”一腿連擊二下,把跳上船的人踢飛,“撲通”一聲,兩人掉下海,他一個筋鬥跳到船尾,掄起船槳猛劈,壯漢舉著鐵水管招架,“咣當”一聲,壯漢感到手臂發麻,誌鵬抽回船槳,向前突刺,壯漢中招,向後摔倒,滾下海。


    其他人看著傻眼了,這個小子一眨眼功夫就把幾個人打下海,比香港電視台正在播的武術大師黃飛鴻更厲害,站著舢板上的人不敢再上來,剛才掉下水的三個人狼狽不堪地爬上舢板在喘氣。


    不遠處傳來“突,突,突”的機動帆船聲音,這是一艘漁船,靠近大飛艇,漁船上站著幾個人,其中一個三十多歲的人跳下大飛艇,這個人喝得醉醺醺,他對著誌鵬就是一拳,見他是個酒鬼,誌鵬閃開躲避,沒有還手,


    “你敢打我..兄弟,我..打死你這個死撲街,”酒鬼撲上來扯著誌鵬的衣服,誌鵬撥開他的手,酒鬼退後幾步,再衝上前,一不小心,腳踏空了,側身掉下海,頭碰了一下舢板的船舷,“啊”一聲,沉到海裏,


    “打死人啦,打死人啦,”漁船上的人一邊大喊,一邊跳進海裏救人。


    舢板上的人立即跳入海裏,到處尋找落水的酒鬼,不知道為什麽,找來找去沒法找得到。


    附近有一膄高掛著五星紅旗的邊防部隊的巡邏快艇趕過來,聽說有走私客把人踢下海,艦長立即指揮邊防戰士下海撈救,下令誌鵬他們不準離開。


    邊防戰士潛入海裏到處尋找,沒有發現酒鬼的蹤影,一個多小時以後,艦長命令收隊,要漁船和舢板的人全部到飛川島派出所落口供。巡邏艇拖著大飛艇回岸,誌鵬和大頭勝被五花大綁,押進邊防隊的看守所,分開審問。翌日,邊防隊把誌鵬他們轉交飛川島派出所處理。


    由於牽涉到命案,派出所將此案移交給江城市公安局,誌鵬和大頭勝被關在江城市第一監獄。


    經過江城市公安局查明:酒鬼原名是李開傑,飛川島漁業大隊的漁民,舢板上的壯漢叫李開勝,與酒鬼是同胞兄弟,是當地的農民。


    李開勝冒充民兵營緝私大隊,糾集一夥同鄉企圖打劫來往的走私船,來一個黑吃黑,意想不到,遇到武功高強的小青年,把自己打得幾乎沉到海底,東西沒有劫到手,還惹下官非。李開勝等一夥人交給台縣法院處理。


    酒鬼李開傑的老婆長得風騷,正紅杏出牆,與同村的一個販賣鹹魚的萬元戶勾搭上,聽見李開傑被人踢下海,現在屍首也找不到,心裏禁不住一陣興奮,表麵裝得悲悲戚戚,整天哭哭啼啼。


    她去大隊的隊部辦理李開傑因公死亡的手續,經過大隊黨支部討論決定:李開傑與走私分子搏鬥,英勇犧牲,追認為革命烈士,報公社黨委批準。大隊發放了200元撫恤金給李開傑的老婆。


    酒鬼李開傑都成為革命烈士了,是誌鵬把他推下海變成革命烈士,這個故意殺人的大案,想逃過一劫,太難了。


    壯漢李開勝的口供,指證誌鵬故意把李開傑推下海淹死,大頭勝的口供,證明李開傑是喝醉酒,為了向前攻擊誌鵬,不小心掉下海的,江城市中級人民法院經過開庭審理,以上兩份證供不予采納。壯漢與酒鬼是同胞親兄弟;大頭勝與誌鵬是走私同案犯,屬於無效證據。


    跟著壯漢一起冒充緝私大隊同夥的口供對誌鵬一案是中性,當時浪比較大,小舢板搖搖晃晃,他們看不清是酒鬼不小心掉下海還是被誌鵬推下海。


    邊防隊巡邏艇是酒鬼掉下海以後才過來,邊防戰士提供的口供對誌鵬故意殺人案不起作用。


    現在最關鍵是第三人的口供。當時漁船上有五個人,四個人的口供講看不清誰是誰非,但有一份口供對誌鵬極其不利,這個人叫程富貴,他是酒鬼的同事兼好朋友,但沒有親屬關係,他說親眼看見誌鵬推李開傑下海,頭碰撞舢板的船舷墜入海裏。


    經過有人民陪審員參與的合議庭商議,裁定劉誌鵬故意殺人罪成立。中級法院一審宣判:劉誌鵬參與走私,屬於從犯和初犯,罰沒非法所得550元,判勞動教養三個月;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在法庭聽審的誌鵬母親當場暈倒;周師傅老淚縱橫,十分悲傷。


    大頭勝雖屬從犯,主犯是香港的馬哥,但多次參與走私,被判勞動教養半年,罰沒非法所得6000元。


    一審結案,誌鵬被關進江城市第一監獄的死牢,腳鎖上沉重的腳鐐。交了罰款550元,家裏實在是沒錢請律師協助上訴。誌鵬請獄警拿來紙和筆,親自寫上訴狀,在規定的時限前上交了。


    一個多月以後,二審結果出來,維持原判。要對重大的刑事罪犯從重從快處理,使打倒四人幫以後的社會治安明顯好起來,這是市領導的雄心壯誌。


    誌鵬的日子已經無多了。


    他拖著沉重的腳鐐,站立在鐵窗前,透過粗壯的窗鐵枝,看著蔚藍的天空,想起暈倒在法庭上的母親;傷心欲絕的師傅,誌鵬心如刀割,更多是憤憤不平。


    自己根本就沒有殺人,是酒鬼不小心掉下海,老天真是不公,沒有開眼啊!十九歲就要走到人生的盡頭,有很多事都沒有去做,一家人蝸居在豆腐般大小的房子,要靠自己去努力改變,但沒有時間了,真是死不甘心。他站著死牢裏一整天沒有坐下,晚上,覺得很困,躺下後不知不覺地睡著了。


    “鵬仔哥,鵬仔哥,”耳邊傳來柔和、甜美的女孩子聲音,誌鵬張開眼一看,一位穿著金黃色絲綢長裙的少女出現在眼前,她皮膚白晢,身材苗條豐盈,兩腿修長,臉若桃花,圓潤的鼻梁,彎彎的柳葉眉下一對秋水盈盈的大眼睛深情地看著自己,


    “鵬仔哥,你還認識我嗎?”


    誌鵬從來沒有看見過如此漂亮的女孩,他搖了搖頭。


    “你還記得前幾年從河裏釣起的金黃色鯉魚嗎?”


    “當然記得,它是一條非常美麗的金色鯉魚,我不舍得宰殺,把它放回河裏啦,”


    美少女對著誌鵬說:“我就是這條金色鯉魚,當時王母娘娘派我們下凡了解民間疾苦,我化身為鯉魚,被你釣起。”


    誌鵬恍然大悟,這條極其美麗的鯉魚原來是天上下凡來的仙女,幸虧當時沒有把她宰殺,“仙女姑娘,快救我,我被冤枉的,”


    “以後你就叫我鯉魚妹妹,我叫你鵬仔哥,這樣親切。你是個好人,不會殺人的,好人有好報。到槍斃前要強迫你簽字,千萬不要簽,”


    “謝謝鯉魚妹妹,我不會簽的,”


    “以後有事就到放生我的河邊,喊三聲鯉魚妹妹,我晚上就會來找你的,我先走啦,好好保重身體,”


    誌鵬想握一下仙女的手,突然,自己醒了,原來是一場夢,他希望這場夢永遠都不要醒,鯉魚妹妹太美麗了。


    臨行刑前一天,誌英姐姐和兩個妹妹、弟弟來看誌鵬最後一麵,母親病倒在床上,沒法前來。隔著玻璃,誌鵬的雙手與兄弟姐妹的手互相貼著一起,哭喊聲震動了整個探監室,看著這一群哭得死去活來的青少年,站著旁邊的女警也忍不住扭過頭擦一下眼睛滾出來的熱淚。


    ......


    死牢門打開,兩位獄警進來扶起誌鵬,“劉誌鵬,今天大限已到,該上路啦,你換一套新衣服吧,”


    獄警把誌鵬姐姐送來的前幾個月在服裝公司做的新衣服遞給他。誌鵬帶著沉重的鐵鐐,穿褲不方便,獄警幫他穿好整套衣服。


    犯人準備伏法,等他們穿上新衣服,也算實行革命的人道主義,獄警是這樣想的。


    誌鵬堅決不簽死刑核準通知書,周法官、監獄長、一名獄警簽名作證,死刑犯劉誌鵬已經驗明正身。


    “開飯囉,”監獄的飯堂工作人員送來三份飯菜,每份是三菜一湯,還有兩根香煙,一杯40度的米酒,一個蘋果。這頓斷頭飯還是比較豐盛,有香噴噴的燒鵝、白切雞、脆皮燒肉,荷蘭豆炒牛肉,鹽水菜心,雞蛋西紅柿肉片湯。


    誌鵬不喝酒不抽煙,他把酒和煙分給李利斌他們,


    “誌鵬,好兄弟,”兩人大口喝酒,點頭向誌鵬致謝。


    吃過斷頭飯,該上路了。


    監獄操場上的警車發出刺耳的“嗚嗚”鳴叫聲,誌鵬他們被五花大綁,後背插著姓名打著紅叉一米高的牌,被分別推上三輛解放牌汽車,誌鵬被安排在第三輛車上,兩位武警分開左右押著他,身後站著七八個持槍的武警。


    警車在前麵開路,三輛解放牌汽車跟著,後麵是法院的麵包車和醫院的救護車。死刑犯槍斃前要先遊街示眾,囚車從監獄出發,慢慢駛過繁華的大街,街上兩旁站滿圍觀的群眾,


    “政府真好,把這些打靶仔斃了,好得很,省得他們害人害物,”大街上的群眾交頭接耳,拍手稱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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