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


    李傑收到了申城那邊傳來的消息,沈棟梁又進局子了,雖然他動刀沒造成什麽傷害,反而自己被暴走了一頓。


    但動刀子,性質就變了。


    拘留十五天,拘留結束,還得遣送回戶籍地。


    沈棟梁的申城之行剛剛開始,就要迎來結尾。


    畢竟,他是有案底的人,出來之後,不僅不悔改,反而在鬧市區打架鬥毆,還動了刀子。


    擱在官方眼中,他就是那種不穩定份子。


    誰知道沈棟梁下一次,還會不會繼續動刀子?


    與其放任這顆定時炸彈在申城,不如趁早遣送回老家。


    至於,沈棟梁接不接受?


    根本不在考慮的範圍之內,誰讓他不占理呢?


    等他拘押結束,會有專人送他上火車。


    火車票什麽的,派出所已經給他預定好了。


    得知沈棟梁的處罰結果,李傑當即往銀行跑了一趟,方兵這事幹得漂亮,必須要好好獎勵獎勵。


    對待自己人,李傑從來不小氣,直接給方兵的賬戶裏轉了兩萬塊錢。


    這兩萬塊,其中五千是給那個小夥的額外費用,另外一萬五是給方兵的獎金。


    半個月後,沈棟梁被放了出來。


    剛出拘留所的大門,他就坐上了警車,負責辦案的警員,親自‘護送’他前往火車站。


    不僅如此,辦案民警還領著他取票,跟著他檢票,親眼看著他坐上了前往鬆和的火車。


    同行的旅客看到警員一路跟著沈棟梁,懂行的立馬遠離了幾分,即使不懂的,也會下意識地避開。


    全程,沈棟梁都是一臉陰沉的表情。


    越想越氣!


    太他媽倒黴了。


    這都是什麽事嘛?


    好不容易在申城找到了一份掙錢的工作,累是累了一點,但賺的確實不少,起碼比他在廠裏那會掙得多。


    如果勤快一點的話,到年底,他少說也能存下兩萬塊錢。


    而現在,一切都泡湯了。


    不止是存錢計劃破產,連帶著生計也沒了。


    申城,他肯定不能再去了。


    畢竟,這回他可是掛了號的,繼續留在申城,聯防隊一查暫住證,他的老底就兜不住了。


    返回鬆和的路上,沈棟梁一直在想,要不要提前開始尋找計劃?


    兩萬,他雖然沒有存到,但幾千塊,還是有的。


    如果省著點花,這些錢至少能支持半年。


    隻是,錢要是全花光了,下一次做小買賣,可就沒了本錢。


    再說了,截止現在,不論是老婆孩子,還是那兩個小兔崽子,他是一點線索都沒有。


    華國那麽多,茫茫人海,他怎麽找?


    想了一整天,沈棟梁放棄了搜尋計劃,還得繼續掙錢。


    一邊掙錢,一邊慢慢打聽,等有了明確的線索,再動身也不遲。


    何況,有了錢,辦起事來也會更加順暢。


    在申城溜達了一圈,錢沒有賺多少,但沈棟梁卻深刻的了解到了一件事。


    時代變了。


    錢,才是第一位。


    有錢人,就是了不起,就是不一樣。


    倘若他賺了大錢,根本就沒必要自己去找,花錢請私家偵探去找便是。


    屆時,他隻需要等消息就行了。


    蛇有蛇道,鼠有鼠道,那幫私家偵探接觸的人三教九流的都有,他們找人的效率比他單打獨鬥高多了。


    隻是,費用也是貴。


    沈棟梁也不是沒有上門了解過,但費用太貴,他給不起。


    找一個人,十萬。


    而且不保證,一定能找到。


    收費貴,還不包找到人,沈棟梁腦抽了,才會花那個錢,起碼他現在不會花那個冤枉錢。


    假如他有一百萬的話,花個十萬試試水,也不是不行。


    然而,他現在哪有一百萬?


    一萬塊,他都沒有。


    兩天後,沈棟梁回到了鬆和市。


    他下了火車之後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局裏報道。


    報道沒別的意思,隻是證明他確實回來了,等他報完到,當地機關會通知申城那邊,沈棟梁已經回到了戶籍地。


    辦理手續的過程沒什麽意外,經辦民警也沒說什麽‘好好做人’之類的話。


    因為沒必要。


    沈棟梁又不是什麽大人物,何必浪費時間。


    況且,人家經辦人也和他不熟。


    沈棟梁辦好報道手續,走出局子時,天色已經黑了。


    抬頭看了眼漆黑的夜空,沈棟梁歎了口氣。


    鬆和市是他的家鄉,但他現在卻連個投奔的人都找不到。


    天色已晚,他得先找個住處。


    兜裏的錢不多,沈棟梁住宿的標準隻有一條,越便宜越好。


    反正他對居住條件沒什麽要求。


    能住人,就行。


    雖然鬆和市沒有朋友,但好歹也生活了那麽多年,沈棟梁自然知道哪裏住店便宜。


    不一會兒,他就來到了西城的一處小巷。


    眼前的巷子很窄,而且也比較陰暗,整條巷子大概五六十米,僅有巷子中間有一盞路燈亮著。


    路燈兩側,幾家店鋪門口的霓虹燈閃爍著暗紅色的幽光。


    來到這裏,沈棟梁就像回到家裏一樣,熟門熟路的找到了一家經濟實惠的小店。


    “老板,一個人?”


    走進小店內,門口吧台的老板娘習慣性的問道。


    “是住店還是?”


    “住店。”


    “小妹,要不要?”


    沈棟梁一邊掏錢,一邊問道。


    “53號,今天在嗎?”


    聽到這裏,老板娘瞬間明白,眼前這個男人是常客了,不然的話,也不會一張口就點‘53號’。


    而後,老板娘低頭看了眼吧台上的排班表。


    “53號在的,不過,她現在正在上鍾,還有二十分鍾下鍾。”


    “這樣吧老板,我先給你開房間,等53號下鍾了,我直接安排她去你房間?”


    “也行吧。”


    老板娘道:“押金200。”


    “給。”


    很快,沈棟梁就辦好了入住手續,拿著鑰匙來到了208號房間。


    放好行禮,他便拿著毛巾、臉盆去了東邊的公共浴室,這家賓館的房間沒有獨立衛浴,隻有一間公共浴室,隻有淋浴的那種。


    迅速解決個人衛生,沈棟梁急吼吼的跑回了自己的房間。


    這邊,他前腳進了房間,沒過一會兒,門口就傳來了一陣敲門聲。


    “老板,在嗎?”


    聽到柔柔的敲門聲,沈棟梁的骨頭都輕了幾兩,隻見他動作迅猛的跑到門口。


    打開房門,拉人入懷,一氣嗬成。


    “老板,別那麽急嘛!”


    幾個月沒嚐到肉味的沈棟梁,哪管得了那些,如果不是心疼錢,他恨不得撕了對方的衣服。


    正到了關鍵時刻,門口忽然傳來了一陣急促地拍門聲。


    砰!


    砰!


    砰!


    “開門!”


    “臨檢!”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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