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熄燈後,照例是談話會,一群人各自說著自己的輝煌曆史或者悲慘史。


    十二號監房裏一共有十個人,有搶劫的,有打架鬥毆的,有坑蒙拐騙的,每天八點半就熄燈了,大家又都是小夥子,哪睡得著,閑得無聊就開始聊天,講述各自在外麵的一些經曆,當然其中不乏吹牛的。


    就像‘號頭’陳天,據他所說他有一次拿著一把玩具手機去搶劫,對方五個人全都被嚇住了,憑著一把玩具手機搶了三千多塊錢,而且他期間還把手槍扔到地上叫囂著給對方一個機會,如果不服的話可以把槍撿起來打死他,當然他也不是吹得完全不符合邏輯,他當時說自己腰上還有另外一把槍,問對方有沒有人敢和他玩對射。


    結果沒人敢撿起地上那把槍,然後陳天撿起了那把玩具槍揚長而去,離開之前還不忘嘲諷對方,記得去報警。


    對於他說的這件事,李傑持保留態度,據‘老人’說,陳天一開始並沒有說這件事情,而是進來有一段時間之後在說了這件事。


    李傑懷疑他一開始不懂法,不敢貿然吹牛,等到過了一段時間,懂了一點之後才編出了這件事(每天都要學法律條文)。


    根據刑法規定,搶劫罪是侵犯財產罪中危害性最大、性質最嚴重的犯罪,所以在刑罰的派發上也是比較嚴厲的,基本是三年起步十年以下,同時規定了八種加重情節,有其中一種的話最少都是十年以上,最高無期或者死刑。


    持槍搶劫就是八種加重情節之一,一般來說,如果沒有研究過法律條文的話,很多人可能分不清玩具槍和真槍是否適用加重情節。


    實際上玩具槍並不在其列,因為‘槍’的概念是按照槍支管理法來定義的,其中第46條規定,槍支是指以火藥或者壓縮氣體等為動力,利用管狀器具發射金屬彈丸或其他物質,足以致人傷亡或者喪失知覺的各種槍支。


    所以,李傑猜測陳天的經曆很有可能是編造的,否則以他愛吹牛的習慣,倘若這件事情是真的,恐怕一進來他就迫不及待的說了出來,何必要憋上一段時間呢。


    今天的談話會好像有點特殊,一開始作為‘號頭’的陳天就讓手下的兩個小弟一人一邊把譚明給死死地壓倒在地麵上。


    其他人麵麵相覷,不知道陳天這又是唱的哪一出,要知道譚明戴個黑框眼鏡,斯斯文文的,平時沉默寡言基本上不惹事。


    陳天雖然因為熄燈了看不清眾人臉上的表情,不過他也猜到了大家肯定有疑問,因此他輕輕咳了兩聲。


    “四眼,老子給你個機會!從實招來!”


    陳天的嗓子因為一場大病被燒壞了,說起話來就跟一條毒蛇一般,再加上他一副凶神惡煞的長相,兩相配合很有威懾力。


    譚明的頭被陳天的兩個小弟死死的壓在冰冷的地麵上,陳天今天突然發難讓他心裏一驚。


    ‘難道他知道那件事了?’


    ‘不行,我不能說,如果要被說出來了,以後就完了!’


    譚明心中打定主意,今天死也不說出他入獄的原因,半晌,陳天見他沒有反應,狠狠地呸了一口!


    “小六,三子,給我捂住他的嘴巴,狠狠的打,打到他願意說為止!”


    事件進行到這裏,李傑大概也猜到了陳天為什麽突然來了這麽一出。


    所有的罪犯當中有一種是被所有人瞧不起的,那就是強女、幹犯,譚明好像從來沒有在談話會中發表過言論,估計是害怕被別人發現,然後不知道陳天從哪裏聽說了這件事,今天來算賬來了。


    真要說陳天有多麽憎惡恐怕也不盡然,這肯定是其中緣由之一,另外一種大概是想找點樂子吧,因為欺負強女、幹犯基本上是大家默認的潛規則,隻要做的不是太過分,管理員遇到這種事情一般都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兩個小弟足足打了一刻鍾,譚明仍然緊咬牙關,李傑借著外界傳來的微光看到陳天臉上閃過一絲訝然,估計是沒想到譚明這麽能忍吧。


    陳天沉默了一會,開口道:“小六,三子,停手!”


    隨後他下床走到譚明身邊,輕輕地捏了捏他的下巴陰測測的說道:“小子,你的骨頭很硬嘛!今天就先饒過你一回!不過這件事沒玩,你一天不說,老子就一直打,打到你開口為止!”


    譚明家境優渥,從小到大他爸媽都沒摸過他一下,何曾受過這等委屈,挨了一通打早已委屈的淚流滿麵,不過他心裏發誓,即便天天挨打他也不說,這要是被人知道了,以後哪裏還有他的容身之地。


    房間內發生的變故,李傑自始至終一直冷眼旁觀,既不阻止也不點破,十二號監房裏他的刑期最短,即使刑期快到了的薛六也還有一年半的時間,估計出去之後也不會有什麽交集。


    毆打事件結束之後,陳天也沒興趣再去阻止談話會,但是大家閑著又沒事做,睡又睡不著,於是就各自找著相熟的人嘀嘀咕咕的小聲交談起來。


    周東和原主關係比較好,兩個就睡在隔壁,周東側著身子對著李傑說道。


    “謝童,你再過半年之後就出去了,你出去之後打算做什麽?”


    李傑對周東還有有些好感的,不僅是因為他庇護原主,而是同情他的遭遇,周東父母在他很小的時候就離開了他,他從小是跟爺爺的長大,他爺爺是典型的農民,拉著他長大供他讀書已經很不容易了,後來他爺爺生了病,但是家裏窮沒錢治。


    當時周東年紀小還在上學,根本沒有賺錢能力,哪怕是去打童工很多也不要,要的給的錢也很少,後來為了給爺爺治病,不得不走上犯罪的道路,但是他一個小孩子又沒人教,沒幾次就被抓住了。


    刑訊的時候警方得知這件事,參與審訊的小姑娘覺得周東可憐,把這件事給捅到媒體上去了,在當地引發了巨大的輿論。


    不過周東畢竟犯了罪,該判的還得判,萬幸的是,社會各界人士知道了周東的事,紛紛慷慨解囊募集了善款,周東爺爺治病的錢直接湊齊了。


    李傑輕聲道:“讀書!”


    周東羨慕道:“真好啊,你還能讀書,我還要兩年,估計出去了之後,學校都不收我這種大齡學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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