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這段日子浩南等人的日子不好過。


    因為他們身上沒錢了,想要去那種地方瀟灑一番都做不到。甚至就連吃飯都成了問題。


    這不得不讓他們開始想辦法搞錢了。


    可是他們隻是三個十幾歲便已經輟學的小混混而已,自然是沒有什麽好的能夠快速賺錢的方法的。


    而那些靠汗水辛苦換取報酬的工作他們自然也是沒興趣去幹的,畢竟他們早就自由懶散慣了。


    “南哥,要不.........”


    一個小弟衝著淩歌那邊的車子做了個握拳的動作。


    幾人已經相處了很久,這樣的事情也不是沒有幹過。因此這個小弟這樣的動作一做出來浩南就明白了這是下手的意思。


    浩南思考了一會兒然後便直接點點頭同意了。


    “那就幹。”


    他經常在網上看關於車子一類的資料,畢竟無論是男人還是男孩都是很喜歡車的。因此他也是直接認出了那輛車是一輛超級豪車。


    既然是豪車,那就說明對方很有錢。


    那剛剛那麻袋裏裝的所謂的無價之寶可能是非常值錢的東西。


    幾人當下便是一合計便是決定了下手。


    也許這一次得手了之後,這一輩子就都不愁吃不愁穿了也說不一定。


    幹這一票得了。


    隨即浩南幾人騎上他們的摩托車便跟在了淩歌等人的車後麵。


    楊偉開車的速度並不快,因此浩南等人的摩托車剛好能夠跟得上。


    此刻車上得幾人還沒有注意到跟著得摩托車。


    此刻得車上坐著得是淩歌跟胖子,至於柳月如跟李雙雙她們則是沒有跟他們一起。畢竟兩人得名氣都很大,因此白天還是要避嫌得,畢竟白天更加容易被認出來以及被某些專門拍攝明星隱私得狗仔給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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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在得狗仔可是很厲害得,就算兩人沒什麽隻是朋友關係都能給你編造成有關係。


    兩個男的晚上出去吃飯都能被狗仔拍到然後由某些八卦娛樂說成是同,兩個女的一起吃飯則是能被說成是百合花。


    娛樂新聞為了博取流量賺取讀者眼球無所不用其極。


    什麽都是能夠憑空編纂得出來得。


    因此為了避免不必要得麻煩,還是要避避的。


    車子朝著前方開去。


    淩歌等人沒有準備第一時間回家,而是準備先去吃個午飯再回去。畢竟現在已經是中午了。之前在飛上的時候因為淩歌在睡覺就沒有在飛機上吃飯。


    車子朝著前麵繼續前進,而車子的後麵,幾輛摩托車一直緊緊的跟在後麵。


    淩歌等人是準備到魔都的南京路去吃山城火鍋。


    上次吃過一次山大城火鍋之後胖子便一直對那個味道念念不忘。


    魔都的南京路附近也有一家山城火鍋。


    前往山城火鍋的路上,淩歌從係統商城裏花費了十萬聲望值兌換了一首歌曲。


    這首歌是給林誌準備的。


    之前林誌的經紀人就已經跟胖子談好了,遙歌的價格是一百萬。


    這歌價格林誌那方是十分滿意的,一百萬對林誌那個級別的明星來說隻是一個小數字。


    而就淩歌的名氣來說,他寫的歌一百萬都會有大把的歌手爭著要。


    這個價格很公道,並不貴。


    淩歌兌換的歌曲是《不是每個戀曲都有美好回憶》。


    這首歌在前世也是一首比較經典的歌曲,淩歌之所以選擇這首歌的願意是林誌是一唱跳型的歌手,適合演唱那些歡快的有節奏的歌曲。


    並且演唱的難度還不能太高。


    否則林誌沒法駕馭。


    這首《不是每個戀曲都有美好回憶》便跟林誌走的路線十分契合。


    淩歌相信,這首歌如果被林誌演唱了後很快就能夠變成林誌的又一首代表作。


    淩歌從係統那裏將這首歌兌換出來之後便直接將曲子跟譜子在A4紙上麵寫了下來。


    隨後淩歌拿出手機將寫好的曲譜拍了下來。


    “老淩,這是你給林誌新寫的歌?”胖子之前便看到淩歌一直在紙上寫寫畫畫的,便沒有出聲打擾,此刻見到淩歌忙完了才開口問了出來。


    畢竟他才跟林誌的經紀人商量好了歌曲的價格,因此不難猜到這是淩歌寫給林誌的歌。


    聽到胖子的話淩歌點了點頭。


    “嗯,沒錯,上次都忘記了,這次可不能再忘記了,不然就不太好了。”


    隨後,


    淩歌便將威信打開,找到林誌,打開對話框用圖片的形式將寫好的歌曲給發了過去。


    此刻林誌也是剛剛回到灣灣省,他是灣灣省那邊兒的歌手。


    此刻剛剛從飛機上下來坐再回家的車上。


    不過這時候他的手機卻是忽然響了起來。


    那聲音是新的消息提示音。


    林誌將手機拿出來看便發現是淩歌發來的額消息。


    對於淩歌他自然是十分的重視,畢竟現在淩歌可是娛樂圈中最炙手可熱的男星,比他的人氣還要高上不少。


    林誌將淩歌消息對話框給點開便看到了淩歌發過來的圖片。


    這是.......


    林誌仔細的觀看了一下,這居然是一首手寫的歌曲詞曲。


    他眼睛瞬間睜得老大。


    淩歌這是這麽快就將歌曲給創作出來了麽?


    要知道,之前他得經紀人就將歌曲得要求給淩歌得經紀人說過了。


    那就是要為林誌量身定製一首歌,一首能夠配合舞蹈得輕快風的歌曲。畢竟林誌是一個唱跳型的歌手,他帥氣的舞蹈被很多粉絲喜愛。


    所以這首歌不可能是淩歌的存貨,唯一能解釋得通得就是這首歌是淩歌這兩天創作的。


    林誌直接呆住了,這個淩歌的創作天賦實在是太牛逼了。


    他看著詞曲跟著上麵標注的哼唱了起來。


    “反反複複握不住一粒沙,我的眼神和別人不一樣”


    “如果你懂,請你別走”


    “大街上大海中我都跟從”


    “怎麽笑怎麽痛一起感受”


    “要多愛要多寵全部接受”


    “就是不見,你的溫柔”


    身旁坐著的經紀人直接張大了嘴巴。


    這首歌好好聽,好歡快。


    “小誌,這歌是?”


    林誌停下演唱,看了經紀人一眼。


    “這是咱們跟淩歌邀的歌。”


    經紀人也是一驚:“這麽快就創作好了?”


    這很難不讓人驚訝,因為距離他們邀歌到現在也才過去了一天時間而已,可是淩歌居然就已經將歌曲創作好了。並且曲風也是跟林誌的唱跳曲風完全一致,還十分好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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