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章多多合作
開局一首歌唱哭萬千觀眾 作者:黑土哥哥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音響中播放的淩歌的歌曲結束,所有人都還處於震撼中。
全場寂靜無聲,久久無語。
他們真的是不明白,為何一個如此年輕的人,居然能夠寫出這等水平的作品。
這難道就是天才麽?
李逢春看著眾人的反應很是滿意。
要知道,他剛剛聽到淩歌這首歌的時候,也是一樣的反應。
直接被震撼到無以複加。
很難想象這樣的作品會是一個不滿二十歲的年輕人寫出來的。
可是即使再難以相信,這也是不折不扣的事實。
李逢春咳嗽兩聲,眾人這才回過神來。
“你們覺得這首歌,能做紫禁城的推廣曲麽?”
李逢春問道。
他要讓這些心高氣傲的一流詞曲創作人們自己親口說出答案。
那樣免得說他們央台不公平。
所有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最終還是頹然一歎。
他們心中產生了深深的挫敗感。
一股無力的感覺自內心深處升起。同淩歌這樣的天才處於同一個時代,這是他們的幸運,也是他們的悲哀。
最終還是林夕站起來說話了。
“這首歌,太合適了。我相信,應該沒有任何歌曲能跟這首歌更契合的了。淩老弟這首歌當選,這是當之無愧,眾望所歸。”
<a id="wzsy" href="http://www.fantuantanshu.com">fantuantanshu.com</a>
聽見林夕這話,其餘詞曲人不由內心覺得十分無語。
當之無愧是沒錯,可是眾望所歸是腫麽一回事?
你問過我們了麽?知道我們內心的真實感受麽?
他們誰不希望自己的作品當選啊,誰會希望淩歌的作品當選?
又不是傻子。
隻是迫於現實,沒辦法,是無奈,是不甘。
不過即使他們內心再怎麽不甘,這現實也隻能是現實。
淩歌的作品,就是甩開他們十八條街。
就是一首高質量的作品。
不服不行。
事已至此,他們還不如賣淩歌一個麵子。
給這個華語樂壇的新詞曲大佬留下一個好的印象。
於是很多人衝著淩歌豎起了大拇指。
“淩先生這首歌,確實太牛了。我們服了。”
“是啊,淩先生的這首歌,簡直就是為紫禁城量身定做,每一句詞,都跟主題高度契合,簡直就是百分百的完美。”
“淩先生,以後在音樂上,還請多多指教。”
“是啊,淩先生,以後希望在音樂上能多指導指導我們。”
........
一群人開始紛紛衝著淩歌賣好。
因為他們知道,淩歌的崛起,勢不可擋。
這首歌,登上春晚開始,淩歌的大名,將震驚整個詞曲界。
淩歌站起身,十分謙虛。
一點也沒有因為這首歌被選中就得意忘形。
畢竟,這首歌可不是他寫的。
這隻是一首在係統商城裏兌換的歌而已。
要真是論起創作天賦來說,他就是個渣渣啊。
對於這一點,淩歌還是十分的有自知之明的。
“各位嚴重了,指教不敢當,大家以後相互交流,相互交流。”
淩歌隻能這樣委婉的說道。
至於是不是真的要相互交流,那當然是不可能的。
他懂個錘子的創作啊,他怎麽交流。
而眾人看到淩歌這幅姿態,則是內心紛紛對淩歌產生了好感。
人長得這麽帥,才華如此出眾。
要是一般人恐怕早就心高氣傲,狂傲到沒邊兒了。
可是淩歌呢,卻如此的謙遜。
這種品質,就連他們都汗顏。
果然,修身養性得是每個創作人的必修功課。
也隻有心平氣和的人,才能寫出好的創作吧。
眾人回到酒店,紛紛準備各回各家了。
畢竟現在這裏的事情已經塵埃落定,他們繼續待在這裏也沒有用了。
而淩歌則是跟李逢春等人在現場簽訂合同。
這是這首歌的授權合同,授權給紫禁城博物館作為推廣曲。
但是,淩歌自己也可是隨時演唱,他的演唱不受控製。
因為淩歌更多的演唱,反而會增加紫禁城的宣傳力度。
因此他們並不會在這方麵做出比如不能在其他場合演唱之類的限製。
淩歌看完了合同條款,舉得沒有任何問題。
於是拿起筆在簽名那裏龍飛鳳舞的簽上了自己的名字。
李逢春看著淩歌的簽名,笑道:“淩先生,你這簽名,好漂亮。”
淩歌謙虛道:“還好,還好。”
這個簽名是他前世的時候,找某個專門設計藝術簽的大佬設計的。
光是這個簽名的設計,就花了一千塊。
一筆一畫皆是恰到好處,都是滿滿的藝術感。
為了練習這個簽名,淩歌曾經在紙上寫了好幾千遍。最終才終於將簽名練好。
當時的淩歌是想的,以後紅了就要經常簽名。
所以簽名什麽的,一定不能太拉胯了。
結果,那個簽名設計好之後好多年,都沒能派上用場。
因為,他壓根兒就沒紅過。
簽名啥的,完全排不上用場。
這世界上最悲催的事情,莫過於此。
不過,上一世沒排上用場,這一世倒是能用上了。
淩歌簽完合同之後,很快的,李逢春就讓財務給他來了錢。
手機中,一個感覺有些機械化的女聲響起。
“致富寶到賬,一百萬元。”
看到手機致富寶中到賬的金額,淩歌心裏是美滋滋的。
蚊子再小,那也是肉啊。
淩歌站起身,跟李逢春握手。
“李台長,合作愉快啊。”
李逢春向來威嚴的臉上,此刻露出笑容。
“相信,咱們之間的合作還會很多的。待會兒咱們加一個威信,常聯係。”
李逢春十分看好淩歌,已經起了結交的心思。
淩歌這樣的人,將來必然會在樂壇流傳千古。
要是他跟淩歌打好關係,說不定百年後,也能被後世人隨帶著提上一句他李逢春的名字呢。
淩歌倒是覺得挺不錯的。
李逢春可是央台的台長,跟這樣的人打好關係,隻有好處,沒有任何的壞處。
於是,握手結束後,兩人互相加了威信。
張導也跟淩歌加了威信。
因為後麵,淩歌還要上春晚的,所以兩人之後還會有很多的交流合作。
淩歌倒是挺開心的。
一下子,認識了兩位大人物。
別人可是想破了頭,都不一定能結識到這兩人的。
全場寂靜無聲,久久無語。
他們真的是不明白,為何一個如此年輕的人,居然能夠寫出這等水平的作品。
這難道就是天才麽?
李逢春看著眾人的反應很是滿意。
要知道,他剛剛聽到淩歌這首歌的時候,也是一樣的反應。
直接被震撼到無以複加。
很難想象這樣的作品會是一個不滿二十歲的年輕人寫出來的。
可是即使再難以相信,這也是不折不扣的事實。
李逢春咳嗽兩聲,眾人這才回過神來。
“你們覺得這首歌,能做紫禁城的推廣曲麽?”
李逢春問道。
他要讓這些心高氣傲的一流詞曲創作人們自己親口說出答案。
那樣免得說他們央台不公平。
所有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最終還是頹然一歎。
他們心中產生了深深的挫敗感。
一股無力的感覺自內心深處升起。同淩歌這樣的天才處於同一個時代,這是他們的幸運,也是他們的悲哀。
最終還是林夕站起來說話了。
“這首歌,太合適了。我相信,應該沒有任何歌曲能跟這首歌更契合的了。淩老弟這首歌當選,這是當之無愧,眾望所歸。”
<a id="wzsy" href="http://www.fantuantanshu.com">fantuantanshu.com</a>
聽見林夕這話,其餘詞曲人不由內心覺得十分無語。
當之無愧是沒錯,可是眾望所歸是腫麽一回事?
你問過我們了麽?知道我們內心的真實感受麽?
他們誰不希望自己的作品當選啊,誰會希望淩歌的作品當選?
又不是傻子。
隻是迫於現實,沒辦法,是無奈,是不甘。
不過即使他們內心再怎麽不甘,這現實也隻能是現實。
淩歌的作品,就是甩開他們十八條街。
就是一首高質量的作品。
不服不行。
事已至此,他們還不如賣淩歌一個麵子。
給這個華語樂壇的新詞曲大佬留下一個好的印象。
於是很多人衝著淩歌豎起了大拇指。
“淩先生這首歌,確實太牛了。我們服了。”
“是啊,淩先生的這首歌,簡直就是為紫禁城量身定做,每一句詞,都跟主題高度契合,簡直就是百分百的完美。”
“淩先生,以後在音樂上,還請多多指教。”
“是啊,淩先生,以後希望在音樂上能多指導指導我們。”
........
一群人開始紛紛衝著淩歌賣好。
因為他們知道,淩歌的崛起,勢不可擋。
這首歌,登上春晚開始,淩歌的大名,將震驚整個詞曲界。
淩歌站起身,十分謙虛。
一點也沒有因為這首歌被選中就得意忘形。
畢竟,這首歌可不是他寫的。
這隻是一首在係統商城裏兌換的歌而已。
要真是論起創作天賦來說,他就是個渣渣啊。
對於這一點,淩歌還是十分的有自知之明的。
“各位嚴重了,指教不敢當,大家以後相互交流,相互交流。”
淩歌隻能這樣委婉的說道。
至於是不是真的要相互交流,那當然是不可能的。
他懂個錘子的創作啊,他怎麽交流。
而眾人看到淩歌這幅姿態,則是內心紛紛對淩歌產生了好感。
人長得這麽帥,才華如此出眾。
要是一般人恐怕早就心高氣傲,狂傲到沒邊兒了。
可是淩歌呢,卻如此的謙遜。
這種品質,就連他們都汗顏。
果然,修身養性得是每個創作人的必修功課。
也隻有心平氣和的人,才能寫出好的創作吧。
眾人回到酒店,紛紛準備各回各家了。
畢竟現在這裏的事情已經塵埃落定,他們繼續待在這裏也沒有用了。
而淩歌則是跟李逢春等人在現場簽訂合同。
這是這首歌的授權合同,授權給紫禁城博物館作為推廣曲。
但是,淩歌自己也可是隨時演唱,他的演唱不受控製。
因為淩歌更多的演唱,反而會增加紫禁城的宣傳力度。
因此他們並不會在這方麵做出比如不能在其他場合演唱之類的限製。
淩歌看完了合同條款,舉得沒有任何問題。
於是拿起筆在簽名那裏龍飛鳳舞的簽上了自己的名字。
李逢春看著淩歌的簽名,笑道:“淩先生,你這簽名,好漂亮。”
淩歌謙虛道:“還好,還好。”
這個簽名是他前世的時候,找某個專門設計藝術簽的大佬設計的。
光是這個簽名的設計,就花了一千塊。
一筆一畫皆是恰到好處,都是滿滿的藝術感。
為了練習這個簽名,淩歌曾經在紙上寫了好幾千遍。最終才終於將簽名練好。
當時的淩歌是想的,以後紅了就要經常簽名。
所以簽名什麽的,一定不能太拉胯了。
結果,那個簽名設計好之後好多年,都沒能派上用場。
因為,他壓根兒就沒紅過。
簽名啥的,完全排不上用場。
這世界上最悲催的事情,莫過於此。
不過,上一世沒排上用場,這一世倒是能用上了。
淩歌簽完合同之後,很快的,李逢春就讓財務給他來了錢。
手機中,一個感覺有些機械化的女聲響起。
“致富寶到賬,一百萬元。”
看到手機致富寶中到賬的金額,淩歌心裏是美滋滋的。
蚊子再小,那也是肉啊。
淩歌站起身,跟李逢春握手。
“李台長,合作愉快啊。”
李逢春向來威嚴的臉上,此刻露出笑容。
“相信,咱們之間的合作還會很多的。待會兒咱們加一個威信,常聯係。”
李逢春十分看好淩歌,已經起了結交的心思。
淩歌這樣的人,將來必然會在樂壇流傳千古。
要是他跟淩歌打好關係,說不定百年後,也能被後世人隨帶著提上一句他李逢春的名字呢。
淩歌倒是覺得挺不錯的。
李逢春可是央台的台長,跟這樣的人打好關係,隻有好處,沒有任何的壞處。
於是,握手結束後,兩人互相加了威信。
張導也跟淩歌加了威信。
因為後麵,淩歌還要上春晚的,所以兩人之後還會有很多的交流合作。
淩歌倒是挺開心的。
一下子,認識了兩位大人物。
別人可是想破了頭,都不一定能結識到這兩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