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這個書評一出,他的書粉們很多便立馬看到了。


    “臥槽,辰南老賊發書評了,破天荒啊。”


    “咦,貌似是推詩詞的?”


    “咦,淩神也參加詩詞大賽了麽?他可是剛剛才從全網黑中走出來啊。”


    “淩神果然牛逼,剛剛擺脫全網抵製,現在就又出來寫詩詞了。不多說了,兄弟們,咱們必須支持一波啊。”


    “對對對,必須支持一波淩神。而且我也想要看看淩神的詩詞是什麽樣的,他寫歌,寫書都寫得那麽好,應該詩詞也不錯吧。”


    “走走走,兄弟們走起。”


    ......


    一群辰南的書粉紛紛嚷嚷著去看淩歌的詩詞。


    這些人中,大部分也都是淩歌的書粉。


    畢竟《盜墓筆記》火爆異常,可謂是混啟點的書友們就沒幾個不愛看的。


    淩歌的號召力,可見一斑。


    而此刻,也有人前往了《盜墓筆記》的書評區發帖。


    【兄弟們,驚天大事件啊,淩神在詩詞大賽專欄裏麵發了一首詞,詞的意境太美了,將現在人的愛情用幾句話闡述得淋漓盡致啊,大家快去支持啊。】


    這個帖子一出,淩歌的粉絲們盡皆嘩然。


    淩神居然創作了一首詞?


    粉絲們紛紛斥責。


    這個不務正業的家夥。


    才剛剛從全網抵製事件中走出來,就又去寫詩詞了?


    不過粉絲們雖然在表達著不滿,可是行動上還是很給力的。


    而且,他們也很好奇淩歌能寫出什麽樣的詩詞?


    畢竟,淩歌在他們的心中可就是神一樣的男人,是他們心中的淩神。


    粉絲們紛紛跑去看淩歌創作的詩詞。


    當看到那優美的詩詞過後,無數人留言了眼淚。


    那是,遺憾,是青春,是回憶的眼淚。


    於是,所有看過的人都紛紛流著淚投下了他們手中唯一的一票。


    而此刻在湯臣一品書房中的淩歌則是坐在電腦前。


    自從將那首詞上傳上去之後便沒有管了。


    現在的他,正在思考該給柳月如的新專輯中選哪些歌。


    目前已經有一首《赤伶》了,還要用什麽歌呢?


    淩歌仔細思考。


    然後他又想到了一首歌。


    一首十分合適柳月如的歌。


    《阿刁》。


    這首歌,是向命運的呐喊,是向生活的宣戰。


    柳月如的經曆,跟這首歌十分相契合。


    這也是為什麽柳月如在淩歌心裏不一樣。


    因為柳月如的堅強,她那堅持不懈,奮不顧身的勇氣感染了他。


    前世的他就是那樣一個堅強的人。


    一路跌跌撞撞在娛樂圈摸爬滾打,可是他是不幸的。


    因為他最終也還是沒有成功。


    但,在汙穢的娛樂圈摸爬滾打那麽些年來,他一直堅守著他自己的底線。


    他從來沒有去做過那些不該做的事。


    曾經有一個娛樂圈的女大佬想要潛規則他,他依舊倔強的拒絕了。


    在娛樂圈,他見慣了太多的肮髒跟醜惡。


    可是,他依舊是一個善良的人。


    一個為了救落水孩童而寧願犧牲掉自己聲生命的善良人。


    在柳月如的身上,他看到了太過跟他相同的特質。


    所以,他願意幫助柳月如。


    而柳月如的一切,也讓他感同身受。


    他們本質上就是同一類人。


    堅強,且善良。


    內心深處,永遠溫溫柔柔。


    即使這個世界對待他們有多麽不公,但他們從未抱怨。


    他們依舊溫柔的對待這世界。


    這就是柳月如為什麽會在淩歌心裏不一樣的原因。


    隻有同一種人,才會磁場想合,才會逐漸靠近彼此。


    這一首《阿刁》十分適合柳月如。


    淩歌已經圈定下了第二首歌曲。


    就在他思考第三首歌曲的時候,放在書桌上的手機響了起來。


    淩歌放下思緒,低頭看了一眼。


    是老媽打來的電話。


    於是連忙伸手將電話拿在了手裏。


    接聽。


    “喂媽。”


    電話那邊,老媽的聲音倒是挺歡快的。


    顯然,跟兒子打電話,令她的心情十分的愉悅。


    “兒子,我沒打擾到你把?”


    淩媽小聲的詢問著。


    她害怕此刻兒子在工作,而她帶來電話打擾到淩歌工作。


    淩歌笑笑:“媽,瞧你說的,你兒子空閑時間可多了,自然打擾不到的,你就放心吧。”


    電話那邊老媽的聲音繼續傳來:“嗯,那就好。是這樣的,你郭小美表姐下星期就要結婚了,所以,你能不能回來一趟。要知道,你小時候,跟她的關係可是最好的了。老是跟在她屁股後麵,像個跟屁蟲似的。”


    聽到老媽這麽一說。


    淩歌的腦海中很自然的就回憶起了那個表姐。


    郭小美。


    郭小美比淩歌大五歲,是一個十分活潑的女孩子。


    小時候,還有些男孩子氣。


    原身小時候很喜歡跟在這個表姐後麵,而這個表姐對原身也是十分的好。


    每次有糖果,零食之類的,總會想著給他留著。


    有其他表兄弟表姐妹欺負他時,她也會挺身而出。替他出頭。


    記憶中的表姐,有一對可愛的虎牙。


    笑起來,有兩個甜甜的酒窩。


    時間猶如白駒過隙。


    沒想到,這麽快,那個記憶中的小女孩兒已經長大了,已經快要結婚了。


    他們好些年沒見過了。


    後來的時候,因為原身性格越發沉悶,所以每年都不願意到舅舅舅媽家去。


    因此淩歌跟這個從小很照顧他的表姐已經好些年沒見過了。


    沒想到,再次準備相見,卻已經是對方的婚禮。


    淩歌忽然覺得有些感歎。


    “好的老媽,我過兩天就回來。”


    淩歌直接答應了。


    憑原身跟這位表姐的關係,他也必須得回去一趟。


    畢竟,這是對方這麽重要的日子。


    一生,或許也隻有一次。


    “好的兒子,你表姐可是千叮嚀萬囑咐,說一定要讓你回來。我還怕你忙回不來,所以沒給她肯定的答複。”


    聽到淩歌同意回去,淩媽也終於是鬆了一口氣。


    淩歌笑了笑:“好的老媽,家裏有沒有什麽需要的東西,我給你買回來。”


    淩媽聽了便拒絕了。


    “沒啥需要的,兒子你可別亂花錢。你上次給媽打得錢,媽也還存在那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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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淩歌鼻子一酸。


    老媽就是這樣。


    一輩子省吃吃儉用慣了。


    不願意多花一分錢。


    看來他回去還是多給買些東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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